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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德意志之剑-第104章

小说: 德意志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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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着你跑吐血的马儿都没有抱怨,你有什么权力得便宜还卖乖的吐槽!

    进入敌人警戒的危险距离,延森找了一处被风的山坡安顿下所有的骑兵,大家抓紧最后的时间整理装备,让战马嚼一嚼青草恢复体力,作为内应的弩兵此刻换上了奈梅亨的十字战袍,仍旧小小的像根咸鱼干,领着我们几个人悄悄的摸到诺曼底营地的后面,居高临下的观察着动静。

    “看来理查公爵力排众议的做了决定,他们南面的营帐正在收拾,可能要开始行动了。”

    弩兵指着离我们较远的一片空地,那上面来来往往的许多士兵,正将捆扎好的营帐抬上马车,作为观察哨的大树上,也不见了卫兵的身影,到处是乱哄哄的繁忙景象。

    “如果咱们从这里冲下去,正好撞进公爵近卫军的营地,借着马力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们贵族和普通士兵的营地之间有明显的界限,公爵的营帐被包裹在一堆大大小小的营帐中间,近卫军全部衣甲整齐的在那巡逻,我们即使凭借一时的突然性扎进去,也很难迅速扩大战果,反倒给训练有素的近卫军喘息的时间,据说诺曼底的近卫军,个个是以一当百的勇士,几十名骑兵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盘小菜,不值一提。”

    我还是很了解自己手下这群新晋骑兵的实力,况且刚刚经历一场恶战和长途奔袭,战斗力更要大打折扣,同人数上持平的诺曼底近卫军交手,胜算不大。

    “那大人您的意思是?”

    延森盯着我等待答案,一次次胜利证明奈梅亨伯爵的军事天才,他相信这次也一定能有什么绝妙的计谋。

    我为难的撇撇嘴,恐怕这次要让自己忠实的粉丝失望。

    “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盯住敌人,看架势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拔营,咱们只能祈祷公牛的步兵快点到来,完成对敌人最后的合围。”

    说到这,我才有点后悔当时火油用的太多,哪怕能剩下一点点,也有把握乱中取胜。

    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小飞虫惬意的扑着翅膀,仿佛刚刚做完美容的贵妇人,拿腔拿调的从草叶上款款便便的落到我的鼻尖,探头探脑的用它那千百万颗复眼不屑的打量了我一下,然后不满意似的又扭着腰肢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无聊的把嘴里嚼烂的草棍吐到地上,扒拉开头顶上用来遮阳的树叶,瞅一眼山脚下依旧乱哄哄收拾着要离开的诺曼底大营,重新隐藏在繁茂的灌木丛中,权当自己是一只潜伏隐忍等待机会的豹子。

    “一向急性子的公牛,怎么这时候慢吞吞的像个腰间盘突出的老太太?这么长时间了连个影都没有,也不派斥候过来报信!”

    我不耐烦的对身边的汉斯和延森发着牢骚,战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一点点消失,错过最佳的攻击时机,就好像让一个色狼放过床上扭捏作态的性感***潜意识那种抓心挠肝的痛楚不是谁都能体会得了的。

    “再派出斥候,务必要和他们联系上。”

    汉斯打发两名骑兵披挂上马,分别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展开搜索,一直像个雕塑般一动不动的弩兵,忽然压低声音招呼我们,指着山脚下的营地说道:“他们似乎有什么行动,您快过来看,大人。”

    当我们循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有许多诺曼底膀大腰圆金刚一样魁梧强壮的近卫军,走在前面驱赶来来往往搬运东西的士兵,几个侍从牵过来同样高大神俊的战马,然后跪在地上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上马凳,恭敬地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那是诺曼底公爵!”

    弩兵捂着嘴惊呼:“他身边的几个人,都是诺曼底的主要封臣,最后佝偻着腰灰突突的是斯维基伯爵,看来他的日子并不好过。”

    不用他介绍,穿着染成黑色铠甲的诺曼底公爵,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那种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骄傲的贵族范,好像狐狸身上的骚味,隔着几百米便开始污染人间。

    我盯着他趾高气昂的走在一群亦步亦趋的封臣中间,一边走一边吐沫飞溅不停地说着什么,他的封臣们频频点头附和,护着他来到准备好的马匹边上。

    “不好,他要跑!”

    汉斯失声叫出来,好在距离很远,并不会被敌人听见,他不好意思的在其他人注视的目光中挠挠头重新蹲下来。

    “没错,看架势他要离开,应该不是去战场,也许是改变继续追击的主意,准备向后方撤退。”

    我捏着下巴说出自己的看法,转身问弩兵:“诺曼底在别的地方还留有预备队吗,这次伏击只出动了这么多士兵?”

    弩兵仔细的回想着每一个细节,然后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具体数目我可能说不上来,但是骑兵全军覆没,步兵除逃回来的就剩下眼前这么点,绝对没有预留的预备队,否则的话公爵大人也不可能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用,以我潜伏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绝没有这么沉得住气。”

    “如此说来现在是捉住他唯一的机会,上帝可真会给人出难题。”

    公牛的援兵迟迟不到,本来想瓮中捉鳖的理查公爵又可能离开,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整理着装备,跃跃欲试的骑兵们,终于下定决心:

    “既然援军不来,咱们就只能铤而走险的单干,打不赢逃跑还是能跑得了的。”

    汉斯心疼得看了看自己手下刚刚组建成军的骑兵,每一张年轻自信的面孔后面,都是长时间坚持不懈的训练和努力,汗水浸透土地换来的,甚至那些悠闲地甩着尾巴驱赶蚊子,嘴里嚼着草根的战马,都是他朝夕相处的好战友。

    奈梅亨的骑兵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兵种,长时间活在传说中,往往重新组建不久,就会经历一场伤筋动骨的恶战,然后全军覆没或者濒临灭亡,不得不从头再来,而作为骑兵资格最老的指挥官,他目送着无数才熟悉的战友走向战场,在刀光剑影间灰飞烟灭。

    我明白他内心的感受,但是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况且中世纪的封建军队,就是为领主卖命的私人武装,唯命是从是必须的素质,胜负千钧一发之际,绝不容许掺杂任何个人感情进去。

    “我大概思索了一下,不能将现在本来就攻击力不足的骑兵再次拆分,要攥成一颗拳头沉重的打击敌人。”

    我依次看向每个人的脸,挥舞着攥紧的拳头,激励觉得毫无必胜把握的他们,争取先统一指挥官们的思想。

    “不要迷信士兵的数量,只要做到出其不意,再多的敌人也不过是木头桩子,装饰胜利的注脚而已。”

    廷森第一个表示赞同,他信任的盯着我,给自己的战友打气,认真的回答:“您只要吩咐我们怎么办就好,以少胜多向来是奈梅亨的传统,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上帝永远眷顾常胜之军。”

    我用剑鞘在地上画着简易的地图,虽然小时候美术不怎么好,经常将东西画成四不像,但是在这个时代浸淫已久,线条的勾勾画画能力,还是比大多数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贵族都要过硬,片刻之间敌我形势了然于众人面前,我得意挤挤眼睛,指着我们所在的位置对他们说:

    “由于数量上的劣势,贸然发起攻击就像拿一小杯水去救火一样于事无补,反而会白白葬送士兵和自己的性命,虽然不知道敌人开拔后,行进的队列会是怎样,但是按照多年的经验来看,公爵的队伍左右应该只有近卫军负责保卫,其余的士兵会均匀分布在前后的位置,这就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难道要用这些骑兵,直接冲击敌人的行军队列?”

    汉斯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好像听到多么惊世骇俗的主意,连连摆手否定。

    “山地本来就不适合骑兵冲锋,咱们的骑兵一旦丧失冲击的威力和敌人陷入缠斗,这么点人瞬间就会淹没在诺曼底的铠甲里,连朵小小的浪花都不会翻起来。”

    我很满意他终于学会思考问题,不像公牛那样只知道低着头蛮干,有点可造之才的天赋。

    我拿起剑鞘,接着在地图上标出河流转弯的位置,详细的说出自己的计划:“诺曼底的营地背靠这座小山丘,侧面不远的位置有一条河流蜿蜒而过,虽然在防御上有可以利用的天险,饮水补给也方便,但是却犯了兵家大忌,这种地形被视为绝地,几乎天生就是为伏击者准备的。”

    (本章完)

第188章 十面围城() 
廷森好像听懂了,他抬起头观察着慢慢整理队形,准备开拔的诺曼底军队,若有所思的皱着眉头,我捡起两块土坷垃作为推演用的模型,继续在地图上比划着:

    “河流顺着山势在这里有个转弯,可通行的道路也在这里变得狭窄,如果敌人准备撤退,这里便是必经之路,而如此庞大的军队不可能迅速通过,只能按部就班的逐一行进,不同军队通过的速度不同,距离也会被慢慢拉开,我想剩下的就不用再解释了吧?”

    几个人恍然大悟的瞪着眼睛,延森舔着干涩的嘴唇,像是看到一会的生死厮杀,兴致勃勃的摩拳擦掌:“您的意思是,咱们在诺曼底的步兵和近卫军通过狭路,不得不拉开距离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不,是在近卫军和理查公爵所在的队伍分开的片刻,集中兵力突然袭击,用骑兵迅速分开近卫部队,趁乱俘虏诺曼底的黑公爵。”

    我站起身来将长剑重新挂在腰带上,紧了紧身上的锁子甲,眯着眼睛寻思一会,像是下定决心似的补充道:

    “如果情势紧急,可以将理查公爵就地击毙,让诺曼底的大军彻底崩溃,总之一切以不择手段的胜利为目的,明白了吗?”

    汉斯几个你看看我,我瞅瞅你的面面相觑,虽然在这个时代下克上的现象,并不是什么难以饶恕的罪过,卑贱的农民杀死比自己高贵的骑士更是屡见不鲜,可真正亲手将一个声名赫赫的公爵杀掉,谁的心里也难免发怵,尤其是当了很久仆人尊卑思想最重的汉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着眼睛不知所措。

    “马上行动!”

    我在罗洛的帮助下骑上马,将马缰缠了几圈在手上拉紧,伸出手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看着陆陆续续翻上马背的骑兵精神抖擞的命令道:“人和马将木棍衔在嘴里,保持静默行军,出发!”

    敌人的军队正在缓慢通过道路的转弯处,河流在旁边奔跑着折向另一个方向,水生的芦苇和杂草,占据了本来就不宽绰的空间,使得路况堪忧的通途变成更加泥泞的沼泽。

    诺曼底的弓箭手一脚深一脚浅的趟着泥淖,给身着沉重铠甲的重步兵,闪开靠近山脚相对平坦些的大路,士兵的抱怨声,甚至盖过边上湍急流淌的小河,而在他们通过之后,泥泞的小路变成仿佛被流星雨撞击过的月球表面,坑坑洼洼的到处是沟壑,实在是想不懂为什么诺曼底人选择这样一个地方扎营。

    “感谢上帝大哥,这么照顾小弟。”

    我亲吻着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给诺曼底公爵的愚蠢找到个合理的解释。

    十字架是弗兰德的瑟琳娜公主,我现在的合法妻子送的结婚礼物,据说黄金里面包裹着某位殉道圣人的遗骨,是伯爵家族传承的珍贵宝物,可以佩戴者带来好运,虽然我不是那么喜欢把死人骨头挂在身上招摇过市。

    一阵嘈杂的人声吸引我的注意,近卫军已经过去了一半,运送理查公爵个人物品的马车,陷进步兵经过时留下的泥坑,任凭赶车人怎么抽打马匹,轮子就跟被人用手紧紧抓住似的纹丝不动,后面的近卫军上来几个哼哧哼哧的帮忙推车,后对不得已停在原地等待,此刻除殿后的一小队重步兵,和簇拥在他身边的封臣们之外,诺曼底公爵整个靠近我们埋伏的侧翼空无一人!

    “太够哥们意思了,回去之后我就把能找到的所有死人骨头全挂在身上避邪!”

    如此绝佳的战机我怎能错过,松开缰绳的战马好似离弦的箭,以从天而降的姿态猛地杀出森林,狠狠地切进目瞪口呆的敌人之中。

    接连撞翻三个气势汹汹冲上来的诺曼底近卫军后,狂奔的战马终于失去冲锋的优势,在密集的人群中停下来不安的跃动跺脚,很不喜欢刀光剑影的环境,想要离开这片两足直立生物厮杀的修罗场。

    四面八方涌上来的敌人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左突右勾的让我招架不迭,几次险些被撂倒,腰上的旧伤很不争气的牵扯着半边身子撕裂般得疼,前后拥挤的人群又让我动弹不得,只能徒劳的自卫。

    诺曼底公爵被迅速保护起来,他的封臣们组成一道人墙,将其紧紧围在核心,侍从和贴身的侍卫紧握着武器守在外面,像饺子皮一样层层包裹着。

    在付出许多人被飞奔战马撞飞的代价之后,诺曼底人终于控制战场的局势,近卫军利用贴身肉搏将我们阻滞,然后逐一分割包围,前面的步兵在看到情况紧急之后,也纷纷跳过坏在路中央的马车,或者干脆直接趟水赶过来支援,计划中一帆风顺的突然打击瞬间变味,小聪明的我仿佛自以为是的馋嘴老鼠,逡巡在鼠夹周围,蹦蹦跳跳的自投罗网。

    “大人,情况似乎不妙,这群诺曼底人简直就是疯子,不要命的自己往飞驰的战马上撞,用血肉之躯减缓骑兵的冲击力,前赴后继的涌过来,然后灵巧的贴身缠斗,几个人对付一个,我们的战士伤亡惨重,无论是格斗技巧还是人数都不占上风!”

    汉斯说着眼疾手快的躲开敌人刺过来的长矛,手起刀落将对手劈成两半,推开沉重的尸体,这才好不容易凑到我身边背靠背站着,多少帮我缓解身上的压力。

    “我掩护您撤退吧!否则敌人越聚越多,一会即便是插翅也难飞了。”

    我恨恨的盯着躲在层层人墙后面的诺曼底公爵,丫的竟然冲我挤眉弄眼,得意和不屑溢于言表,弄得暴脾气的我登时窝火不止,但是身边士兵一个一个的被敌人合伙砍倒,残肢断臂交织着惨叫和飞溅的鲜血,刺痛的现实提醒我必须马上做出抉择,敌人的重步兵也陆陆续续赶过来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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