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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回到明朝的少年天子-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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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人,无首长,子女众多者雄之,听其号令。”这里,陈第不仅首次以“社”为基本单位记录台湾土著的部落组织,而且还具体指出了社的大小和人物,以及氏族首领的推举和产生方式等,反映了台湾土著由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时代特点,体现着社会的历史进步。

    陈第记载了许多经济生活的资料。如狩猎方面,“山最宜鹿,鹿鹿俟俟,千百为群”。“人精用镖,镖竹柄,铁镞,长五尺有咫,铦甚,出入携自随,试鹿鹿毙,试虎虎毙。……镖发命中,获若丘陵,社社无不饱鹿者。取其余肉,离而腊之,鹿舌、鹿鞭、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积充栋。”农业方面,农作物主要有“大小豆,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疠;无麦,蔬有葱…无他菜”。园艺方面,主要有椰子、毛柿、佛手、甘蔗,家禽有猫、狗、猪、鸡。说明当时东番人的经济生活已有很大变化。

    陈第提供了许多民俗方面的资料。如婚俗,陈第云:“女已长,父母使居别室”,未婚男青年“视女子可室者,遣人遗玛瑙,女子不受则已,受,夜造其家。”等到女子生育后,转入正式婚。男子丧妻,可以再娶,女子丧夫,却不再嫁。说明当时台湾土著的婚姻正处在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时期。礼俗、耕俗等方面,据记载,他们没有茶几桌子等摆设,平日席地而坐,没有揖让拜跪等礼仪,也没有历日文字,以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耕作的时候,不准言杀,即使“华人侮之,不怒。”

    台湾与大陆仅一水之隔,交往十分频繁。明代初期,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

    至今犹传为宝。”明初郑和下西洋,史传记载不乏其人,但从台湾土著角度记载郑和与台湾的关系,陈第还是第一位。陈第还记载了台湾与大陆贸易交往的一些情况。“始通中国,今则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间遗之故衣,喜藏之,或见华人一着,旋复脱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这些史实,既生动,又有趣,是台湾与大陆密切关系的历史见证。

    其原文如下:

    东番夷人(指台湾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嘉义布袋)、加老湾(鹿耳门附近),历大员(台南附近)、尧港(高雄茄定)、打狗屿(高雄旗津)、小淡水(屏东东港)、双溪口(嘉义溪口)、加哩林(台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淡水)、大帮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断续凡千馀里。种类甚蕃,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性好勇喜斗,无事昼夜习走。足蹋(ㄊㄚˋ;脚著地)皮厚数分,履荆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马(奔马,犇,「奔」的古体字),能终日不息,纵之,度可数百里。邻社有隙(纷争)则兴兵,期而後战(相约定打斗日期)。疾力相杀伤,次日即解怨,往来如初,不相讎(仇视)。所斩首,剔肉存骨,悬之门,其门悬骷髅多者,称壮士。

    地暖,冬夏不衣。妇女结草裙,微蔽下体而已。无揖让拜跪礼。无历日、文字,计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久则忘之,故率不纪岁,艾耆老髦(ㄇㄠˊ;毛发中较长者;指老年人),问之,弗知也。交易,结绳以识(志;作记号),无水田,治畲(ㄕㄜ;用火燎原而後种植的耕作方式)种禾,山花开则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华稍长,且甘香。采苦草,杂米酿,间有佳者,豪饮能一斗。时燕会(宴会),则置大罍(ㄌㄟˊ;古代一种盛酒或水的容器),团坐,各酌以竹筒,不设肴。乐起跳舞,口亦乌乌若歌曲。男子剪发,留数寸,披垂;女子则否。男子穿耳,女子断齿,以为饰也(女子年十五、六,断去唇两旁二齿)。地多竹,大数拱,长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用茅草铺盖屋顶),广长数雉(雉,计算城壁面积的单位,一雉:高一丈,长三丈)。族又共屋,一区稍大,曰公廨(同族的人住在一起,而保留一区较大的空间,称为「公廨」)。少壮未娶者,曹居(群居)之。议事必於公廨,调发易也。

    娶则视女子可室者,遣人遗玛瑙珠双,女子不受则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门,弹口琴挑之。口琴,薄铁所制,齧而鼓之,铮铮有声。女闻,纳宿,未明径去,不见女父母。自是宵来晨去必以星,累岁月不改。迨产子女,妇始往婿家迎婿,如亲迎,婿始见女父母。遂家其家,养女父母终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为女可继嗣,男不足著代故也。妻丧复娶,夫丧不复嫁,号为鬼残,终莫之醮(ㄐ|ㄠˋ;已婚妇女再嫁)。家有死者,击鼓哭,置尸于地,环福(原字为部首为「火」;火烤之意)以烈火,乾,露置屋内,不棺。屋坏重建,坎屋基下(坎,墓穴;将地基下挖墓穴),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屍)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馀稔(十多年。稔,稻麦等作物成熟,一年收成一次,所以一稔为一年。)。故终归之土,不祭。

    当其耕时,不言不杀(不杀生),男妇杂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长者过,不问答,即华人侮之,不怒。禾熟复初,谓不如是,则天不祐、神不福,将凶歉,不获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劳,男常逸。盗贼之禁严,有则戮於社。故夜门不闭;禾积场,无敢窃。器有床,无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疠;无麦。蔬有葱、有姜、有番薯、有蹲鸱(ㄔ;芋头),无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猫、有狗、有豖、有鸡,无马、驴、牛、羊、鹅、鸭。兽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鸟有雉、有鸭、有鸠、有雀。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儦,音ㄅㄧㄠ;野兽成群行走貌。),千百为群。

    人精用镖。镖,竹棅铁镞(竹制的柄,铁制的箭头。棅,同「柄」。),长五尺有咫,銛甚(非常锐利。銛,ㄒㄧㄢ)。出入携自随,试鹿鹿毙,试虎虎毙。居常禁不许私捕鹿。冬,鹿群出,则约百十人即之,穷追既及,合围衷之,镖发命中,获若丘陵,社社无不饱鹿者。取其馀肉,离而腊之(将肉切下晒乾);鹿舌、鹿鞭(鹿阳也)、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积(积聚)充栋(形容极多)。鹿子善扰驯(驯养)之,与人相狎习(相互亲近)。笃嗜鹿,剖其肠中新咽(|ㄝˋ;填塞)草将粪未粪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餍(百吃不厌),华人见,辄呕。食豕(ㄕˇ;猪)不食鸡,畜鸡任自生长,惟拔其尾饰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见华人食鸡雉,辄呕。夫孰知正味乎?又恶(岂)在口有同嗜也?

    居岛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鱼则于溪涧,故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永乐(明成祖年号)初,郑内监(郑和, 1371…1433,曾七次下西洋)航海谕诸夷,东番独远窜,不听约,於是家贻(|ˊ;赠送,遗留)一铜铃,使颈之,盖狗之也。至今犹传为宝。始皆聚居滨海,嘉靖初年,遭荷兰、西班牙人焚掠,乃(乃)避居山。

    西人鸟铳长技(长枪),东番独恃镖,故弗格(无法打胜敌人)。居山後,始通中国,今则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以玛瑙、磁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其鹿脯、皮角。间遗之故衣(旧衣服),喜藏之,或见华人,一著(穿衣服),旋复脱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为易简云。

    野史氏(作者自称)曰:异哉东番!(东番真是个奇异的地方)从烈屿诸澳(港湾),乘北风航海,一昼夜至彭湖,又一昼夜至加老湾,近矣。乃有不日不月(没有岁月纪年),不官不长,裸体结绳之民,不亦异乎?且其在海而不渔,杂居而不嬲(ㄋ|ㄠˇ,戏弄,相扰;指男女杂居而不会**),男女易位(指重女轻男),居瘗共处(瘗,|ˋ,掩埋;指住家与坟墓在一起)。穷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诸岛,庶几中国一县。相生相养,至今历日书契(历法与文字),无而不阙,抑何异也!南倭北虏,皆有文字,类鸟迹古篆,意其初有达人制之耶?而此独无,何也?然饱食嬉游,于于衎衎(ㄎㄢˋㄎㄢˋ;自得其乐的样子),又恶用(何需用)达人为?其无怀、葛天(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帝王)之民乎?自通中国,颇有悦好,奸人又以滥恶之物欺之,彼亦渐悟,恐淳朴(纯朴)日散矣。

    嘉靖初年,西人复据其岛,夷及商、渔交病(当地原住民及商旅渔民都受其害)。何无敌将军往勦,余适有观海之兴,与俱。倭破,收泊大员,夷目大弥勒辈率数十人叩谒,献鹿餽酒,喜为除害也。予亲睹其人与事,归语温陵陈志斋先生,谓不可无记,故掇其大略。

    陈第随何无敌将军赴台剿荷兰军队和西班牙军队。陈第在台湾大员登陆后,亲历台南至高雄一带高山族聚居的村社,实地考察了高山族生产生活情况,写下了《台湾开拓史》。

    陈第在历史上第一次明确记录了他当时所调查的高山族分布地区。“东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澎湖外洋海岛中,起魍港、加老湾、历大员、尧港、打狗屿、小淡水、双溪口、咖哩林、沙巴里、大帮坑,皆其居也。继续几千余里,种类甚蕃。”这些地名,多为高山族聚居村社的名称,为研究东番人的族属、社会发展和民族迁徙提供了线索。杜臻在《粤闽巡视纪略》卷六附记《澎湖台湾纪略》中评论说:“自有第记而后,厘考属国者始知有所谓东番。”陈第成书的年代,正处于大规模开发台湾的前夕。后来,大明对台湾进行开拓和经营,台湾西南部的高山族逐步由原始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因此,陈第对17世纪初高山族仍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的描述,就显得弥足珍贵。

    陈第笔下的高山族“种类甚蕃。别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子女多者众雄之,听其号令”,“族又共屋,一区稍大,曰公廨;少壮未娶者,曹居之。议事必于公廨,调发易也”,“无揖让拜跪礼”,过着原始社会部落生活,表明高山族的氏族部落组织已粗具规模,体现了高山族原始社会的民主制。他们从事粗放农业和渔猎生产。“无水田,治畲种禾,山花开则耕,禾熟拔其穗”,“捕鱼则于溪涧”,农作物有大豆、胡麻,薏仁、葱、姜,番薯、蹲鸱(芋头),以及椰、毛柿、佛手、柑等。畜有猪、狗,豕、鸡,无马、驴、牛、羊、鹅、鸭,说明当时高山族已有原始的园艺和园林业,无马、驴、牛、羊等牲畜,就谈不上用畜力种地,说明畜牧业不发达。高山族的狩猎十分发达,他们集体围猎,“居常禁,不许私捕鹿,冬,鹿群出,则约百十人即穷追之,既及,合围衷之”。狩猎工具已普遍使用铁镞制作的标枪。“人精用镖,镖竹秉,铁镞,长五尺有咫,铦甚。”但农业生产工具尚未普遍使用铁器。狩猎所用的铁器,主要与汉人交换。能酿酒,“采苦草,杂米酿”,“交易结绳以识”,“无历日文字,计月圆为一月,十月为一年,久则忘之,故率不纪岁”。这是母系氏族外婚制,由男子入赘女家,“娶则视女可室者,遣人遗玛瑙珠双,女子不受则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门,弹口琴挑之……女闻,纳宿,未明径去,不见女父母。自是宵来晨必去以星,累岁月不改,迨产子女,妇始往婿家迎婿如亲迎,婿始见女父母,遂家其家,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为多可继嗣,男不足著代故也”。

    陈第还记载了台湾高山族人民和祖国大陆人民之间的密切交往和贸易关系,是反映我国各民族友好关系的历史见证。明三保太监郑和七下西洋,对台湾高山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文中亦有反映。“永乐初,郑内监航海谕诸夷,东番独远窜,不听约,于是家贻一铜铃使颈之,至今犹传为宝。”这与清代文献记载郑和所率船队曾在台湾“赤嵌汲水”,凤山县名产“三宝姜”就是郑和带去的种子繁殖起来等传说相互印证。“居山后,始通中国,今日则盛,漳泉之惠民,充龙、烈屿(今金门)诸澳,往往译其语,与贸易……”台湾高山族与祖国大陆汉族人民之间的贸易往来已久,史籍早有记载,然陈第作“今日则盛”,说明台湾海峡两岸人民之间的交往贸易,在17世纪初已盛况空前,高山族与汉人民熟悉到了能互通语言的程度,足见双方交往之频繁和关系之密切。

    以后,高山族人和汉族军民和睦共处,慢慢接受了大明的文明开化。当然,大明军队的铁蹄是不会停顿的,他们开向了小琉球。

    (本章完)

第15章 征服小琉球() 
小琉球就是琉球王国,日本民间称呼其为冲绳。琉球是台湾附属岛屿,

    琉球历代国王就通过与大明“朝贡“与“册封“的关系,与当时的中国建立起紧密的外交与贸易关系,也从频繁的贸易往来过程中,受到中国文化,特别是福州人的风俗习惯强烈影响。而日本早期给琉球的主要影响,一是海盗“倭寇“的骚扰,二是强邻“萨摩“的武力支配。由于有这些历史背景,使琉球人至今还跟日本本土人,显得气质不同,甚至有些格格不入。

    琉球未统一之前,也有过叁国分立的时代,即以冲绳岛为中心,从北到南,划分为北山、中山、南山叁个国家。叁山的“世主“,都曾主动向中国明朝皇帝“进贡“,而明朝也来者不拒,分别给他们“册封“承认。

    公元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定都首里城,是为“琉球王国“的开始。不过,今天首里城的创建则始於大明征服后的重建。重建的那霸市首里城公园,就是当年琉球王朝宫殿的所在。

    大明修复后的首里城,依然金碧辉煌,正殿的穹形设计是典型的唐式大门,配以金黄屋顶,朱红支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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