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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明越坡-第9章

小说: 明越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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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道:“别瞎扯,我可不是什么神医。”

    正说着,那边屋子里传出一阵婴儿响亮的啼哭声,听着这哭声这么有力,我也放下了心来。我对那小喽啰道:“记住我刚才的话啊,我去大头领那里看看。”

    那小喽啰道:“胡先生,您就放心吧。”

    我出了屋,到了大门口,听见右边厢房里,婴儿的啼哭声止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婴儿吃奶的“叭咂”声,我想,这小孩子总算是成功保住了。

    我出了门,径直向大头领家走去。到了门口,大门开着,但堂屋里没人,我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对着里面喊道:“大头领在家吗?”

    听见里面屋子里传出一声“在的”,大头领马上就从里间屋子里走了出来,看见是我,忙道:“胡先生啊,昨晚睡得可还好?我们这山上条件简陋,如有怠慢,还请胡先生多多包涵。”

    我连连道:“睡得好,一觉睡到了大天亮,这里虽说是山上,但条件已很不错了,大头领你不要太客气了。”

    大头领又道:“胡先生可吃过早餐了?”

    我道:“吃过了,一起床,我就叫罗仁,他就给我都安排好了。”

    大头领道:“罗仁?”

    我忙道:“就是‘骡子’,他都十八岁了,也没个正经名字,我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罗仁’。”

    (本章完)

第10章 勇于救人() 
大头领听了“罗仁”这个名字的来历,对我道:“罗仁,这个名字起得好。我也是看这孩子可怜,他家三代人都在我家当佃户,可是现在亲人都去世了。所以让他跟着胡先生历练历练,兴许以后还有出息。”

    我道:“那就谢谢大头领给我找了个小跟班的。”

    刘聚笑道:“胡先生太客气了,这小子能跟着你,也是他的福气。另外,今天早上,三路人马都已安排妥当,顺利出发了。金安带着几个人去了韭菜山,蓝玉也去县城了,另外,我让杜黑子亲自带着几个人,下山买牲口去了。金安这一路估计下午就要回来了。”

    我道:“大头领安排得井井有条,我用曼陀罗花研制麻药的时候,你得再给我安排几个人帮忙打下手。”

    刘聚道:“这个没问题,金安那一路几个人回来后,我让他们随时听你调遣。”

    我道:“那好。不过,大头领,昨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过仓促,好多事情我还没弄清前因后果,比如,常遇春受伤时的具体情况等等,你能不能跟我好好说说。”

    刘聚道:“这没问题。”便朝着里屋喊道:“夫人,快沏茶。”

    一会儿功夫,那王氏端着个托盘来了,里面放着两杯茶。她把茶放好后,又朝我行了个礼,就进里屋去了。

    这时,刘聚也打开了话匣子,跟我讲起了这事的前因后果。

    这事还得从他们小时候说起。刘聚生于元至治二年三月(壬戌年,公元1322年),常遇春生于元至顺元年三月(庚午年,公元1330年)。刘聚出生在定远县一个殷实的家庭,祖上传下来有几百亩良田,当然他们自己不种地,都是租给佃户种,或者是请长工种,比如罗仁家原来就是他们家的佃户。可以说,刘聚出生的家庭,不说是个大地主,起码也比一般的小地主要厉害。

    小时候的刘聚人很聪明,但很顽皮。他父亲本想让他读书,他虽然也念了几年书,但心思根本不在书本上,对刀枪棍棒、骑马射箭之类的东西倒是兴趣很大,因此到了十五六岁,也只能算是粗通文墨,但生得却是膀大腰圆,实是一条威风凛凛的大汉。

    常遇春出生的家庭比起刘聚就差远了,如若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只能用“贫寒”。公元1330年,常遇春出生在定远县西边的怀远县常家坟镇永平岗,其先祖是南宋时期,为躲避宋金战争而从北方迁居到怀远县。其父常六六,母高氏,家里还有兄弟姐妹数人。因为是躲避战乱迁徙而来,自然也就没什么家业,常家数代都是靠给地主种地维持生计。

    常遇春8岁那年,安徽境内发生了持续2个多月的干旱,常家租种地的收成不好,虽然东家也减免了一些粮租,但交了租之后,家里基本没什么余粮了。常六六和高氏一合计,决定把常遇春送到大户人家去做长工,一来可以换点粮食维持生计,二来也是因为常遇春从小就聪明伶俐,窝在这个穷家一辈子,也难得有什么出息,不如让他去大户人家见见世面,说不定将来还能有所成就。

    但要送到大户人家,也得找个厚道人家,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可不能往火炕里推。常六六就到处去打听,看哪个大户人家要招小孩子做长工。在怀远县找了个把月,也没找到满意的,不是人家觉得这孩子太小不顶事,就是他觉得东家太刻薄,怕孩子吃亏。最终,打听到邻县定远县刘家不错,刘老爷为人厚道,从不亏待自家的佃户、雇工,而且刘老爷是想给自己16岁的儿子找个小书僮、小跟班。常六六一看,这不错,当书僮就有机会自己也读读书,不求将来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但求能粗通文墨,不象自己是个“睁眼瞎”就行了。

    很快,常遇春就被送到了刘家,做了刘聚的小书僮。要说刘家也真是不错,不论是刘老爷子,还是刘聚,对常遇春还真不错,从来就没有因为他是穷人家的孩子就看轻他。另外,也是因为常遇春本人生得机灵,讨人喜欢。

    刘老爷子本来是打算给儿子找个书僮伴读,但这对刘聚可没什么用,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反而是拿常遇春当成了小玩伴儿。刘老爷子就这么一个独子,也拿刘聚没办法,就由着他了。

    在刘聚的耳濡目染之下,常遇春不仅认得了一些字,也跟着刘聚学起了刀枪棍棒、骑马射箭这一套。而且,常遇春在这方面还很有天赋,什么东西一学就会。用小说中的话说,那就叫“冰雪聪明、骨骼清奇,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刘聚比常遇春大八岁,如果按照中国传统十二生肖的相合相冲之说,他们的生肖相合;他们都是三月中旬出生,生日只差三天,按照西方的星座学说,他们俩应该是一个星座,所以性格方面有太多相似之处。因此,也不难理解,虽然他们差了八岁,为什么两的关系有这么融洽。

    转眼就过去了两年,这时的刘聚已十八岁了,常遇春十岁了。也就是在这一年,他们遇到了一件足以改变他们一生的事。

    这年九月的一天,天气已较凉爽。一大早,刘聚拉起还在被窝里的常遇春,说今年天气不错,哥俩儿一起去山上打猎。常遇春一骨碌爬起来,胡乱擦了把脸,两人吃了点东西,带了点干粮和水,然后牵上刘聚的枣红马,带上弓箭便出发了。

    也就个把时辰,约是巳时时分,他们就来到经常打猎的这片山上。常遇春牵着马,刘聚背着弓箭在林子里转悠了一大圈,没有什么发现,偶尔只有一只野兔、野鸡的出现,但林子太密,还没张弓拉开架势,猎物就跑得没影了。

    看太阳光景,已到了午时,哥俩也转得累了,就坐在一个大石头上,喝水、啃干粮。

    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渐渐地由远即近。哥俩站在大石头上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张望。只见远处有一骑飞奔而来,后面约相隔一里的地方,有一队人马在后追赶。

    一时哥俩也搞不清状况,在这大石头上太显眼,哥俩赶紧跳下来。刘聚、常遇春忙着将枣红马牵到树林中,找了个既便于观察,又利于隐蔽的地方探出头来观望。

    须臾,前面那一骑离他们藏身之地只有约一里远,看装束,是汉人。后面追的那队人马,是官兵无疑,但还不清楚是蒙古人,还是汉人。

    他们正看得出神,忽然,前面的汉人双手松开缰绳,双腿夹紧马肚,左手持弓,右手从背上的背筒的抽出一根箭,搭在弦上,一扭头,一侧身,“嗖”的一箭放出去,追在最前的官兵应声倒地。这汉人,忙又转回身子,抓起缰绳继续策马狂奔。哥俩看得都惊呆了,隔着这么远,在马上还能射这么准,这人也太厉害了吧。

    正在二人吃惊之际,那汉人已经就在眼前了。这时,他们才看清,这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汉人,但他左肩上还插着一根箭,肯定是被后面这队官兵射的。但这个胸前还绑着个大包裹,隐隐约约觉得里面象是个孩子,有个小脑袋伸在外面。

    那队官兵刚才被射死了一个,追赶的速度就稍微放缓了一点。可能是因为怕前面被追之人的弓箭再次射过来,也可能是因为,前面这人正在向山上跑,前面情况不明,怕有埋伏。的确,在向前走,就没有正儿八经的路了,有些小道,也是打猎、砍柴之人踏出来的,骑马的话,十分不好行走。

    刘聚、常遇春二人虽然还是十多岁的半大孩子,但因为都是汉人,都受蒙古的的欺压,对前面逃跑之人有了同情之心。刘聚小声对着那人喊道:“喂,快过来,这边有很多小路。”

    那人似乎是听到了,一侧头,看见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在向他招手,稍一犹豫,也就拍马过来了。这时,那队追赶的官兵,也快要追过来了。嘴里咋咋呼呼、叽哩咕噜地大喊大叫着,这哥俩也就断定,这是队蒙古兵无疑了。俗话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哥俩也就下定决心要帮这汉人逃脱。

    待这人来到了眼前,哥俩才看清,这人约四十岁左右的年纪,蓄着一头短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双目英气逼人,棱角分明的轮廓,浓密的胡须,生得是高大威猛。左肩上插箭处还在向外渗血,面色有些惨白,看样子是有点失血过多。

    这人翻身下马,双手抱拳,向哥俩道:“在下张然,今日身负重伤,恐难以逃脱蒙古挞子的追杀,还请两位小兄弟救我女儿张思淑一命,来世做牛做马自当报答。”说着,把胸前的大包裹解下来,里面是一个约五、六岁的小丫头,眨巴着小眼睛,但面有饥色,生得较瘦弱,也没什么精神。估计被他父亲这样绑在身上,颠簸了很久,累了。

    这人把女儿交给这哥俩,就准备再次上马,去引开蒙古兵。这时,刘聚拦住他道:“这位英雄,今日我们得以相见,也是几世修来的缘份,我们兵分两路,让我的小弟常遇春带你女儿先走,我们俩上山去引开追兵。我们经常在这山上打猎,路熟得很,我们把追兵甩开了,再与他们汇合。”

    这汉子一把拦住刘聚道:“二位小兄弟的恩情我心领了,但这蒙古挞子今天不要我的命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不能连累你们,只求你们救我女儿一命就好。”

    这时,常遇春也发话了:“大英雄,你刚才射杀蒙古兵的手段我们就瞧见了,你是我们汉人中的英雄,我们汉人就是要团结一心,争取早日把蒙古挞子赶走。所以,今天我们哥俩不仅要救你女儿,也要保你性命。”

    常遇春当时只有十岁,人虽然不大,但这番话说出来,义正辞严的,不禁让这个大汉也有点感动。这汉子转头看看刘聚,他也是这么一副坚定的神情。遂下定决心道:“那好,大恩不言谢!就按这位小兄弟说的,我们兵分两路。”

    刘聚接了话茬道:“那好,我和这位大英雄骑马往山上走,把追兵引开,常遇春你带这个小妹妹从树林里走小路一直向东,在东边第二个山包北面那个我们经常打猎时避雨的小山洞里汇合。如果太阳落山了,你们两个还没等到我们来,你们就直接回家,我们肯定是没甩开敌人,不能和你们汇合。等天黑了,蒙古兵不认识路,自然追不到我们,我们就摸黑回家。”

    常遇春道:“好。”随即拉着那个小丫头就往东边的密林里钻去。

    刘聚和那大汉也翻身上马,继续策马向北,向大山深处奔去。后面的蒙古兵,见前面又多出了一骑,也有些诧异,难道这里真有埋伏。稍微停顿了一下,他们还是追了上来,毕竟他们有几十号人,这边才两人。

    等上了山,那大汉才明白,为什么这两小子这么有把握,敢救他。原来山上基本上没有路,有的地方树林太密集,骑马根本无法通过,树林不密集的地方,也是杂草丛生,骑在马上,连马蹄子都看不见。

    本来刘聚他们是应该向东边走,那边才是汇合的地点,但为了甩开敌人,他就选择了向西的行进路线。本来蒙古骑兵的优势在于快速机动,特别是在空旷的平原、草原上,蒙古铁骑的威力那是巨大的。但上了山就不行了,山上树木丛生,这几十号人,只能排成个一字长蛇阵,路也看不见,只能盯着前面那两个人前进的方向,在后面紧追不舍,但队伍一拉长,就没什么阵形可言了,显得稀稀拉拉的。时不时,有的马蹄被石头、树根之类的绊一下,马上的人还得摔一跤。总之,这队蒙古铁骑此时显得有点狼狈不堪。

    (本章完)

第11章 杨过的原型() 
这样的情况对刘聚二人倒是非常有利,一来他们道路熟悉,二来这大汉有伤在身,快速奔袭会加速血液循环,失血就更快。就这样,刘聚他们引着这队蒙古兵在这片莽莽大山中转悠,把这队蒙古兵搞得是晕头转向的,时不时,他们还利用地形作掩护,那大汉发两箭,又射杀了几人。

    就这样,他们在山上转悠了约两个时辰,眼看着太阳已西下了,但后面的追兵还是没有彻底摆脱,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佩服蒙古兵的意志,也正是一支有这样顽强意志的战斗部队,才能百年来在亚欧大陆横行无忌。

    看样子,不等到天黑,是无法摆脱的了。刘聚此时希望常遇春他们快点回家,毕竟他们一个才十岁,一个才五、六岁,天黑了,他们又没有武器,他还真有点不放心。

    刘聚决定绕个大圈,继续向西北方向前进,过了前面的山头,再折向东。于是,他在前面领路,骑马继续前行。等过了前面这个山头,见后面的追兵似乎还远,他让那大汉下马原地休息警戒,他继续打马向西行了约一里地,然后原路返回。与那大汉汇合后,然后上马向北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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