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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烽火逃兵-第319章

小说: 烽火逃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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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不着解释。我知道你告御状是受人指使……其实那没意义,本来我就打了你,那是罪有应得。我愿意。”

    “你……愿意?”大狗听得糊里糊涂,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

    政委单独找过胡义,所以胡义顺嘴这么说,也没兴趣多解释,转而问:“还有别的事么?”

    “嘿嘿……我呢……身为群众,也不好意思总站着九连的地方,所以想……到对岸村里去搭个窝,这没问题吧?”

    胡义看着大狗个贼眉鼠眼的样儿,转而往小红缨的住处瞧了瞧,笑了:“不是我记仇,这事真不归我管。她是村长,要是没她点头,你找我找孙翠都白搭,把你硬塞过去没用,想成为酒站村的人领口粮自己过日子,你非得找她解决才行。”

    “还能领口粮?我能……自己过日子?”

    大狗当即瞪大了眼,呆呆扭头看对岸,小村很小,很烂,有孩子闹,也有大人笑,人们在忙,忙着重新盖破房,忙着开荒。在血腥的军营里住久了,都忘了家是怎么起源的,不敢奢望是家,窝也行,只要不再漂泊,如这条河……

第518章 新生() 
“小林,你不用紧张。撤出位置的时候动作要轻一点。别再折树枝了,永远不要再折,我不是你爸爸。”

    他伏在草间,举着那个二点五倍的瞄准镜观察着,好一会儿,把身边的枪扯过来,将瞄准镜装上机匣左侧的安装槽座。这支枪看起来与所有的友坂步枪没有太大差异,只不过它是从万千支友坂步枪中精选出来的,适当削减一点枪重,然后在机匣左侧铣出个用于安装瞄准镜的座槽。

    “小林,你知道么,我不喜欢管这叫瞄准镜,我叫它‘三百’,当学员的时候,我们都管它叫三百,你知道为什么?你不会知道的。”

    这是一款二点五倍瞄准镜,十度观察范围,目前为止,无论‘三八改狙’还是‘九七狙’都用这个,因为鬼子目前只有这一款瞄准镜,没有射程调节,更没有风偏调节,把它装在枪上之后,如果想以镜头内的十字线中点命中目标,目标必须距离恰好三百米,若大于三百米,十字线就要相应抬高,若小于三百米则需压低。用这个瞄准镜打固定目标尚可,打移动目标……非常痛苦!

    这落后的设计,导致原枪表尺没有被取消,以便不适应瞄准镜的射手仍然可以用表尺进行常规瞄准,这是座槽位置选择在机匣左边的原因,为了不遮挡原枪表尺。

    “好吧。现在让我来看看……还不错,目标……在舒适的范围内。其实我不喜欢用表尺,至少镜头更清晰一点。”他的呼吸声平稳地弱下来,消失于风声。

    ……

    曾经意气风发,一次次地死过之后,马良终于开始懂了,为什么胡义会那么麻木那么冷。那只是他的现在,不是他的过去。

    室内,他静静坐着,呆呆看着手里刚刚保养完成的驳壳枪,莫名其妙地孤独,莫名其妙地哀伤。曾经年轻乐观的心,向往浴血,遗憾自己没有伤疤,想要成为胡义那样的军人,如今实现了么?

    至少不英俊了,终于有资格笑话别人是小白脸了,他笑了,笑容依然年轻而英俊,刚刚愈合的疤痕随着笑容一起在英俊的脸颊上抽动着,被漏进窗的阳光映得极其清晰。其实,他更加英俊了,只是那笑容……不再明朗。

    门被推开,战士看到了光线映射中的半脸笑,下意识扫一眼却再无别人,径直道:“排长,换哨的到现在还没回来!”

    恢复表情,将驳壳枪揣入枪套,叹口气:“哪个哨?”

    “三岔口的眼。上哨的一早就去了,下哨的到现在也没见回。”

    “知道了。”他起立,无论何时何地,都习惯性地先正军容,再将那帽檐弧度像胡义一样捏好,认真戴正。

    ……

    硝烟飞扬,一次次疯狂飞扬,在那扇坚固的窗口外。

    机枪声一次次地响起,然后一次次归于沉寂;窗口内,尸体,弹壳,与干涸的血,未干涸的血,正在流淌的血,刚刚开始涌出的血。感觉光线很暗,很暗,只有那扇该死的窗口,明亮得刺眼,好像那外面是天堂。

    基本都被打穿了脑袋,或者咽喉,一枪一个,下一个爬上窗口,重新架好机枪,又是一枪一个,然而连长已经红了眼,疯狂地命令着,疯狂地嘶喊,全然不顾那窗口已经活活吃掉了半个连,因为那窗外不止轰鸣隆隆,铁蹄也正在隆隆。

    “要打光了……哥,我得上了,我得去干死那个杂种!我得去干死他!”

    “上个屁!现在就特么跟我走!”在猛烈震颤中,大狗窜出尘土弥漫,残垣断壁之间,到处是飞迸与冲击,落石如雨,距离最近的冲击波当场将刚刚冲出掩体的他撞飞,随后是大片硝烟与灰土蒙蒙。

    再睁开眼,什么都听不到了,寂静无声,只有血色与硝烟。一个年轻的身影,提着马四环,在硝烟中敏捷向前,越来越隐约。

    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大狗乞讨带大的弟弟,直到当了兵,以为从此可以幸福地活着了,再也不用饿着相依为命了。弟弟也争气,做乞丐能做到最好,当兵也能当到最好,枪法第一,是大狗全部的荣耀。

    “二狗!你特么给我滚回来!”大狗嘶声喊,努力爬起,冲入硝烟去追。

    空气中一次次地猛烈冲击着,无尽的飞扬与飞扬,在一声枪响过后,大狗看到了那张满是脏污与血色的脸,骄傲笑着,正在朝他喊:“个杂种完啦!我……”

    啪鬼子的狙击手是两个,死了一个另一个开了枪。

    啪第二枪又响,根本没打中致命位置。

    啪第三枪。

    世界都暗了,仿佛被硝烟屏蔽了,大狗的脑海空白了,用尽全力冲向他的荣耀,却踉跄。

    他紧紧攥住弟弟的手,忘记弹雨,忘记硝烟,要拖着他走。

    啪第四枪,根本不打大狗,这是狰狞的报复。

    他返身将弟弟压在身下,用自己为他遮蔽。

    啪第五枪,击中了没有被遮蔽到的腿。

    一枪又一枪,就是不打大狗,就是咬着他的弟弟不放,无论他把弟弟压在身下,还是抱在怀里,子弹总是打在他挡不到的地方。

    硝烟继续飞扬,无处不在飞扬,大狗在哭,却听不到自己哭,鲜血一次次飞溅,泼红了大狗的胸膛,泼红的大狗的脸。弟弟的手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紧紧攥着弟弟的手,眼睁睁看着他的唯一亲人,唯一荣耀,被子弹一再击中,一再击中,如同一次次击中他一样……

    “哎!逃兵!叫你呢!说话啊!”

    坐在岸畔呆呆望水的大狗终于被身后的叫声惊醒,回头发现孙翠在不远处诧异,于是拍拍屁股站起来,扯扯肩头上的马四环背带,懒洋洋地迎过去。

    孙翠捧起个小破本子,掏出个铅笔头,问:“你的大名是自己写呢……还是我帮你填?”

    “她……没使绊子?”

    孙翠一笑:“你欠我个人情。不过这村里可不养闲汉,你既不老,也不小,要么你给民兵队帮忙,要么你帮村里干活,至少得选一个。”

    大狗点点头:“等我先给自己搭个窝行不行?”

    接过破本子拿过笔,唐大狗三个字他会写,可手却莫名其妙抖个不停,横不平,竖不直,几乎不能辨认了……

第519章 临刑() 
有什么样的姥姥,就有什么样的娘;有什么样的胡老大,就有什么样的马良;没个好。罗富贵

    胡义和马良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没人说得清。没见过胡义关心他。在九班,九排,九连,除了小红缨,可以说胡义做到了一碗水端平,所以,即便已经牺牲的流鼻涕,也说他是个称职的班长,称职的排长,称职的连长。

    马良朝胡义叫哥,别人听起来认为马良谄媚,但胡义不这样想,马良叫的不是哥,是老师!身为一个八路军战士,他没法叫师父,所以聪明又有悟性的他选择用哥来代替,他知道胡义能听懂,不管别人怎么想。

    时至今日,马良还是马良,却已非马良。他早已够撑起一片天,他其实已经是九连……乃至全团,最优秀的排长,虽然从不出彩。

    没有人知道,在马良养伤期间,无良团长曾经单独找他谈过话,希望他顶替小丙出任团警卫排排长;陆团长精着呢,别人不在意,他可看得清,马良这个兵虽然无一出众,却样样行,太全面了,更何况他的英武军姿外加高颜值,这要是往团部门口一站,哼哼!

    胡义是个喜欢背着步枪的连长,所以马良也一样,只要出勤,他一定全副武装,从不觉得那是累赘,师父的习惯必须继承。

    翻过山岗,走在小路,东张西望并不时低头,不是看风景不是看路,习惯了,习惯性警惕,哪怕是在家门口,所以他是最优秀的尖兵。

    换哨的战士为什么没回来?这是他琢磨了一路的问题,设想着所有的可能性。

    越走越开阔,越走越平,越走春风越暖。他看着草浪,不禁缓缓止步,远望,莫名其妙地联想,这是长眠的好地方,安静得只有风声。

    不起眼的一小片东西,好像破碎的枯叶,随风飘舞,翻过草尖,翩翩经过他的脚畔。那是……被撕破的一小块饼干包装,小红缨整天捧着这玩意,吃里面的糖,剩下了饼干不是吴石头接手就是胡义捡剩。

    他呆呆看着……心里猛地划过一道闪电!

    意识到危机的刹那,所有人在第一时间里的反应大概都是原地卧倒,可他选择的是返跑,不顾一切地返身疾冲,因为这里太开阔了,躲无可躲藏无可藏!不清楚前方的状况,却记得刚才经过了一块石头,也许那是范围内唯一的掩体。

    啪枪声来得迟了,在他返身的一刹那,子弹已经提前飞过了他的衣领。

    来自左侧山岗!在本能疾冲之中他判断。小路边的石头距离二十米,十五米,十米,第二颗子弹应该上膛了,肯定再次被瞄准着,随时可以听到第二次枪响了!倾尽全力纵身前扑。

    啪枪声又到,子弹早已飞过,不知道从哪飞过去的。

    “你再拉枪栓吧!”马良再次冲起来,英俊的疤脸上闪过一抹狰狞的坚决,只顾向目标,那块石头!

    第三枪,击中了那块不到一米见方的石头,留下清晰弹痕。

    躺在石头后,大口大口地猛烈喘息,这么一点距离,仿佛耗尽了马良一生的力气,彻底打消探头观察的想法,朝左看,再朝右扭头,可以看到那座山岗向右侧连绵。

    顾不得再喘,抽出刺刀,躬起身体躲在石头后疯狂开挖,可惜刺刀的挖掘效率有限,土质又难办,根本挖不出太深,想快速做个深掩体是不可能了,当即改为挖个潜槽,从石头后延伸一人长,勉强够他与旁边地面躺平。如果开枪那位顺山岗绕向右侧的话,仍然很难打中他,除非冲过来,这倒是马良最希望的。

    争分夺秒地完成了救命工程,躺在石头后的浅槽里,扔下刺刀,扯出一颗手榴弹,拧了盖子拽开引线,随手扔向远处草丛。

    轰离酒站不近,但愿这爆炸声能被听见。

    想了想,又注意了一下风向,开始将附近能拽到的枯草都扯过来拢在一起摆在下风方向,点燃。火慢慢起了,顺风开始烧枯草,逐渐蔓延,见了烟,越来越大。

    躺在石头后的浅坑里望着天:“来吧。我等得起,看你能不能!”

    ……

    “小林,不要再偷吃饼干了,永远不要再偷吃。我真希望我是你爸爸……然后活活打死你!”

    这是鬼子神枪手有生以来第一次没能杀死他想杀死的目标,而且逼得他连开三枪!他决定顺着山岗悄悄朝右侧绕,找个横向位置干掉躲在那块石头后的目标,还没到位置,手榴弹爆炸声响起,接着又起了火,还有比这更沮丧的事情么?

    助手一路都在偷偷吃饼干,撕包装的声音让神枪手头疼,他有过回头掐死他的冲动。这份烦躁感,令他没有对发生的事情深思,目标跟他曾经遇到过的目标有什么不同?仅仅是运气么?

    很快,他的注意力放在下一步,如果继续跟这个目标纠缠是不明智的,现在他不得不离开这里,去找下一个目标。

    就算手榴弹的爆炸声没有被注意到,这火和烟早晚也会被发现,增援会来的,所以……现在去酒站找目标更轻松。

    ……

    夜幕降临,小小酒站,以及酒站村,历史上第一次实行灯火管制加宵禁,死气沉沉黑暗一片!所有的明哨全撤了,暗哨也只留猥琐位置。

    三岔口的两个哨兵都死了,全是一枪毙命,马良在那块石头后一直躺到胡义带人到场,随即对那片山岗展开搜索,除了弹壳和饼干包装袋一无所获,等他们返回酒站,死亡人数又增加两个。

    民兵队长杜远在伐木时被狙击,一枪爆头,现场的女民兵晕头去搜找,又被狙杀一个,这才惊恐地撤回酒站。今天一天,死了四个。

    帐篷封严了,一盏马灯吊在中间,帐篷里摆着一张小桌子,胡义坐在一边摆弄怀表,秦优坐在另一边抽烟,周围或站或坐,有马良,罗富贵,石成,李响,陈冲,以及小红缨。每个人的面色都不好,有催命鬼来了,谁的面色能好?

    李有才说他们半个月以后才会进山,没想到今天突然冒出个阴险的神枪手,太看得起九连了!一天四个,九连这么点人够磨几天?胡义犯愁了,这是个大麻烦,现在想想,才觉得战场上的问题更简单。

    现在开会,如何解这个难……看起来无解!头回经历这种阴险招数,谁都没主意。

    “说话,有用没用都说说。”

    石成咬咬牙:“搜!咱人不够,那就联系二连和王朋连,再把一连也拉过来,把整个青山村范围彻底翻一遍!”

    马良摇摇头:“范围太大了,他又长着腿,不会有效果的。如果没有办法,咱们只能撤,离开酒站。”

    胡义叹口气:“如果没有解决方案,只能这么办。”

    秦优把烟头掐灭了:“他不是来杀人的么?给他个人他杀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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