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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穿成美男子-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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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回将军,小的世代军户。”

    “是吗?”

    张昌宗不置可否,驱马前行。陈子昂看张昌宗脸色难看,又看看随他一起去的兵丁垂头丧气的,心头一动,追了过去:“将军,怎么了?可是村中无有活口?”

    张昌宗摇摇头,只是道:“传令,把所有将领召集起来,开会!”

    “喏。”

    “卑职拜见将军。”

    不一会儿,将领们都集齐。张昌宗朝华为看了一眼,华为会意,立即把刚才去村里的情形大致说了一遍,众将令才知道张昌宗为什么一脸的怒气。

    “你们当兵是为了什么?我不管你们以前如何,是什么作风,即日起,我的军中,不许有jianyini掳掠之事发生,也不许拿百姓一针一线,如有违者,军法从事!散会!启程出发,继续追击突厥!”

    “喏。”

    众将领领命,陈子昂一脸高兴,待大军开拔了,才驱马追到张昌宗身边,道:“去年,武攸宜领兵时,曾纵容士卒抢掠,弄得百姓怨声载道,将军能吸取教训,从严治军,方是百姓之福。”

    张昌宗只是笑笑,并未多说。

第283章 定计() 
“禀将军,前方发现新鲜的骸骨。”

    “新鲜的?”

    “还有豺狼和秃鹫啃食,双手被绑着,留有发髻,是汉人的骸骨。”

    这是追上了!可是,追上了,也来晚了!

    张昌宗面容森冷,沉声道:“传令,斥候小队把侦查范围扩大!还有,分出一个小队,把途中遇到的尸骸,收敛一下就地掩埋!马蹄包上,马嘴戴上围嘴,不许起烟炊,小心形藏,不许暴露。”

    “喏。”

    追得越近,尸骸越多,也越新鲜,有些尸骸骨架子上还挂着肉星,有些尸骸,新鲜的尸体上还有大半没被啃食的腐肉。

    又追了几天,前方的斥候终于回来禀报,前方发现了突厥大军的踪迹,很近,不远了,周围发现的人畜粪便都还没干透。除了斥候,大军也不敢靠太近。这一代的地形,沃野千里,靠太近会暴露。

    寻了个洼地,所有人下马,在连绵的小山包的掩护下,张昌宗下令不扎营就地驻扎。他先前已经去山包顶看过,再往前走就是一片平地,不宜继续,以免暴露行踪。

    “令所有偏将、都尉过来议事。”

    “喏。”

    不一会儿,军中所有偏将、折冲都尉集合,一群人就在一个洼地处,卸了马鞍坐在马鞍上。张昌宗不急着宣布斥候侦查回来的消息,而是沉声道:“至今日为止,我军自邢州出发,急速行军十一日,途中,遇到遭突厥兵劫掠的村庄两百三十七座,其中,鸡犬不留之村庄五十四座,不计各村收敛的尸骸,只计途中所遇被突厥劫掠凌虐至死,暴尸荒野之尸骸,共计收敛三百五十九具。方才收到前方斥候回报,我军距离突厥约莫还有三天的路程,突厥军中有许多被劫掠的我朝百姓,粗略估算,少则七八千,多则上万。”

    “有这么多?!”

    众人一脸震惊,又气又怒。陈子昂嘴巴泛苦,这段时日看张昌宗专门分出一队人马出来收敛路上遇到的尸骸,也不曾细问,想不到他居然默默计数,心里记录着。

    折冲府的折冲都尉范大山立即道:“将军,我们辛苦行军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打突厥吗?既然追上了,当然是冲上去,杀死一个算一个,为我朝这些冤死的百姓报仇雪恨。”

    “对!范都尉说的是,将军,下令吧!”

    “下令吧!将军!”

    一群汉子纷纷建言。

    张昌宗抬眼,反问:“百姓呢?被劫掠的百姓就不管了吗?你信不信?只要你敢冲上去,突厥贼子就敢把劫掠的百姓放前面阻我军冲杀,以百姓的死来争取他们或杀或逃的时间,此前并非没有先例。”

    不然,突厥一支几乎全是骑兵为主的军队,为什么要劫掠普通百姓。自然是抢了需要的时候可以挡死,不需要又能带回去的时候,就带回去做奴隶,当牲畜使。

    “难道就这么畏首畏尾吗?去年追不上让突厥跑了,今年将军带兵,与兄弟们同甘共苦,不畏艰辛一路疾行,好不容易追上了,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放过不成?若是这样,便是将军打末将军棍,末将也要说,末将不服!”

    张昌宗冷眼看他一眼,冷声斥道:“雷烈,坐下,嚷嚷什么?生怕我们不暴露吗?”

    雷烈旁边的史参军连忙把他拉了坐下,陈子昂道:“雷都尉且稍安勿躁,突厥要打,百姓也要护好,否则,要我等做甚?先听听将军怎么说。”

    雷烈这才闭嘴,看向张昌宗。张昌宗看也不看他,叫华为去捡石头来,大致摆了一下:“突厥在这里,我军在这里,这附近的地形以丘陵与平原为主,斥候队长曾骑快马跑出了百余里,地形并无多大的变化。我们要活用地形。”

    “请将军吩咐便是!”

    众将士连忙道。张昌宗胸有成竹的道:“突厥此次劫掠也只以小城为主,此与突厥擅冲杀而不擅攻城有关,但他们的兵马也不会太多。我的意思,大家辛苦两日,昼夜行军,把突厥围起来打。”

    陈子昂忍不住道:“可是,将军,即便突厥此次来的兵马少,可我军只有三万之数,若要包围,怕也是力不从心,力有不逮。”

    张昌宗淡然道:“只靠三万人要包围突厥自然不行,可若是这个包围圈是我们所设呢?”

    “请将军明示。”

    张昌宗掏出地图,低声开始细讲:“兵分两路,一明一暗,暗军从这里过去,日夜兼程,到这里守着,修筑工事,设下埋伏;另一队则走明路,明火执仗的追击突厥,然后,把突厥驱赶到我们预设的包围圈去。”

    众将点头,史参军盯着地图看了片刻,想了想,问道:“将军此计,若要赶到突厥前头,定然是要日夜行军的,只是,夜晚也要行军,鉴于要隐藏行迹,定不能点火把,大队人马夜不能视,夜晚如何辨别方向?何以保证快速的到达既定地点?”

    张昌宗道:“夜盲症的问题,我有办法解决。”

    “夜盲症?!”

    史参军先是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夜晚无法视物,可不就是夜盲吗!赶紧看向张昌宗,看他有何高见。

    张昌宗朝华为看了一眼:“叫文英进来。”

    “喏!”

    华为领命而去。不一会儿,文英进来:“卑职见过将军,见过诸位。”

    雷烈看了他一眼,道:“末将记得这位军士乃是将军从京中带来的,不知如何称呼?”

    张昌宗坦然道:“他叫张文英,我大哥张昌期的儿子,我的亲侄儿。”

    “”

    众将一脸懵逼。张昌宗道:“文英自幼与我一起学艺,夜晚辨别方向,针对地形建筑工事等,皆有研习。还有,华为”

    华为上前一步:“小的在,请郎君吩咐。”

    张昌宗道:“这是华为,我的书僮,有他二人带路,于行军途中辨别方向,保管能让大军到达既定地点。到达地点后,文英看根据地形,协助修建工事,以方便我军埋伏敌军。所以,这一次分兵两路,分兵两万人,由胡飞统领,文英、华为协助行军,剩余一万人马交由我统领,为明路,一定要把突厥赶到预设的埋伏地去,力争全歼入境的突厥兵!诸君听明白否?”

    “喏!”

    应完了,雷烈忍不住道:“只是,将军,一万人马走明路追击突厥,可谓苦战,若是一个不好,怕是要全军覆没。”

    张昌宗神情冷峻:“前几日,我曾问士卒,为什么来当兵?当时,队正毛昌盛答我说,世代军户,故而来当兵。望诸君这几日好好想想,到底为什么来当兵!希望打完这一仗,大家心里都有追击的答案!”

    众将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或沉思,或沉默,或面无表情。张昌宗扫视一圈:“传令,全体都有,吃完这一顿,立即分兵,即刻起程,急行军追击突厥。”

    “喏!”

    众将士齐声答应。张昌宗:“愿诸君马到功成,旗开得胜。”

    “谢将军!”

    互相鼓舞的誓言还在耳边,大军兵分两路,正式行动。夜空下,张昌宗默默地紧了紧腰间的横刀,带领队伍默默前行——

    初春的河北道,夜晚还有些冷,相比起暗路大军,明路大军点上了火把,大家默默的走着,偶尔出去驱马。

    天公作美,今天是个大晴天,夜空清朗,繁星点点,赶夜路的暗路大军今晚应该好走些。古代没雾霾,星空清澈如洗,不染尘埃,不像前世,这个地方的天空,别说看星星了,就是大白天想看个蓝天都不成,天空永远是灰蒙蒙地。

    既然做了武周的将军,那保护好武周的子民便是他的责任和义务。手握军权不能只用于自保,军队,最该做的是保家卫国,然后,才轮到说权利。

    “禀将军,距突厥还有五十里!”

    “禀将军,距突厥还有四十里!”

    “禀将军”

    随着斥候一次次、一声声的回报,张昌宗戴上头盔,勒马下令:“传令,竖旗!全军全速前进,追击突厥,进攻!”

    “喏!”

第284章 志得意满() 
东都洛阳。

    “十一郎今日要穿哪一件衣裳?”

    侍从一字排开,每人端着个托盘,托盘上全是绫罗绸缎织成的衣裳,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都有。管家潘福谄媚的笑着,恭声请问道。

    潘瑜坐在梳妆的大铜镜前,让婢女帮他梳头,抽空瞟了一眼,道:“红色的。陛下喜欢看我穿红色,陛下说了,我生得俊秀,穿红色颜色艳些好看,正好衬我。”

    “喏。”

    潘福挥挥手,留下红色的衣服,其余的都让人端下去,然后,谄笑着亲自捧着衣裳,等主人梳完头发来换。

    潘瑜不急着换衣服,捧着铜镜,吩咐梳头的婢女:“头油再上些,弄得我香一些,陛下喜欢我香香地,不要有任何异味。对了,阿福,衣裳让熏过香没?”

    潘福立即谄笑道:“郎君请放心,熏过的,新裁的衣裳,刚裁回来,小的便亲自盯着人熏香了,用的是东市品玉斋十两金子一盒的千步香,可好闻了。”

    潘瑜讶然:“十两金子一盒?这么贵?”

    潘福立即解释道:“郎君请听小的说,郎君是何等身份的人,陛下又是天下一等一的尊贵人,不用好香,如何能配得上郎君,又如何敢让陛下闻呢?”

    潘瑜闻言,想了想,笑道:“阿福你说得对。当年我在公主府的时候,用的香也是公主府特意备下的,不准我们擅自购香,说是怕外边的香公主闻不惯。公主尚且如此,遑论陛下?唔你去,派人盯着东市所有的胡商和卖香的铺子,若有那一等一的好香,不拘是十两金还是多少一盒,都给我买回来。此事办好了,我重重有赏。”

    “喏。老奴这就去。”

    潘福屁颠屁颠而去。

    此时,潘瑜也梳好了头发,端着铜镜仔细端详,油光可鉴,乌黑如墨。满意的点点头,站起身让人服侍穿衣。一袭红裳穿在身上,更衬得他肤白如雪,唇红齿白,潘瑜满意地点头,志得意满:“郎君今日的打扮如何?”

    婢女立即奉承道:“郎君之貌,俊如天神,女婢不敢妄评。”

    潘瑜哈哈一笑:“叫你评你就评!就说说我与那个京中有名的莲花六郎,到底谁好看?”

    婢女立即道:“这还用问吗?自然是郎君好看!什么莲花六郎,奴婢以为不过是好事者的吹捧,如何配与我家郎君相提并论?叫奴婢看,所谓的莲花六郎,连替郎君提鞋也不配!”

    “好!说得好!来人,看赏!个嘴甜的小蹄子,郎君赶着进宫,怕陛下久等生气,等郎君回来再好好疼你!”

    “郎君讨厌!”

    婢女娇媚的假嗔。潘瑜笑着捏婢女脸蛋儿一下,顺手在她胸前掏了一下,然后才笑吟吟的走人。

    出了门,骑上马,也不敢骑快,怕风吹乱了头发和灰尘落到衣裳上,只让马僮牵着马,缓缓前行,走过两条街口,到得朱雀大街上——

    “这不是潘郎吗?这是进宫?”

    潘瑜扭头,却见武三思从左边的街道骑着马走过来。

    “原来是梁王。潘瑜见过”

    潘瑜话还没说话,正准备下马,武三思已经身手矫健的踩着仆人的背下马,笑容可掬的制止:“使不得,使不得!潘郎别动,某如何敢受潘郎的礼!潘郎尽心服侍陛下,是有大功的人,某家不过是陛下的侄儿,论礼,该是某家向潘郎行礼才是。潘郎服侍陛下辛苦了,请受某家一礼。”

    潘瑜吓了一跳,连道不敢,可双手让武三思按住不说,还被武三思强行扶上马,武三思走在前头替他牵马缰绳,一边走一边笑着道:“某虽痴长几岁,在朝中穿着紫衣,看似有几分地位,可是,陛下乃是某家的皇姑母,潘郎呢,乃是陛下的人。若细论,某家与潘郎可是亲戚,潘郎乃是某家的长辈,某家如何敢受潘郎的礼?潘郎且安坐就是,让某家为您牵马引路,权当向陛下尽孝心。”

    武三思的拍马屁功夫那是久经考验的,便是女皇陛下也是受用的,更遑论小小的潘瑜,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便被捧得满面潮红,似醉非醉,晕陶陶地笑着道:“这如何使得?”

    武三思笑眯眯地,脸上的笑纹都透着恭敬之意:“使得的,使得的。潘郎与陛下的关系呵呵,怎样都使得!”

    “嘿嘿。”

    潘瑜嘿然笑着,高兴地连话都不会说了。

    武三思一直替潘瑜牵着马走完朱雀大街,还是他要上朝,而潘瑜要进宫,两人不走一道门才依依不舍的分开,临分开了,还不舍又恭敬地朝潘瑜行礼:“潘郎慢走,某家恭送潘郎,陛下就托付给潘郎了。”

    潘瑜坐在马上笑得晕陶陶地挥手,挥完手又低头悄悄笑两声,突然想起回头,却见武三思还在躬身抱拳保持着恭敬行礼的状态,恭送于他,不禁悄声感叹道:“我潘瑜何德何能能蒙堂堂梁王如此恭敬?不还是因为陛下之故吗?只因我是陛下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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