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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重生之千金传奇-第139章

小说: 重生之千金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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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被阴久封打伤后发生了什么事?”晨曦问。

    “没什么大事,你连人带车翻掉进了临江里,我趁着阴久封不备打伤他然后也跟着跳了下来,把你救上来便送来了医院,然后秋爷爷和师父诊断出你的情况,我就把你带进空间里养伤,我的空间里时间差跟这里很大,空间一年,这里一天,在空间里待了三天,所以这里天还没亮。”

    晨曦瞪大了眼,“你疯了,你从大桥上直接跳到了江里,还是大晚上?”

    何清熠嘴角轻勾,“以我们的修为,跳下去也没事。”

    呃……

    她把这茬给忘了!

    也是,就算是以她七阶巅峰的修为,从临江大桥上跳下去也不会有事,更不要说师兄了,她一担心,就什么都给忘了。

    “师兄,你的修为到底有多高?告诉我好不好?我保证不会被打击到,你看,前一天我还跟你说我从小到大就是被打击大的,说不定好不容易努力冲破八阶就会立刻冒出来一个更厉害的家伙来打击我的自信心,结果这才第二天晚上就遇到了一个那么恐怖的家伙,我还没冲破八阶呢!”

    何清熠笑笑,“仔细想想,确实,你现在还未满十六岁,这个年纪有七阶巅峰的修为放到奇门江湖上那简直要吓死一群人,你医武双修,算是天才中的天才了,但似乎每次遇到的,都是比你厉害的人,一直被打击着。”

    晨曦嘿嘿的笑,“嘿嘿!所以嘛!我根本就不怕被打击,我是越打击动力越大,心性坚定的很,才不会被别人影响呢!你就告诉我呗!十阶巅峰之上,还是有更强的修者存在的吧?”

    何清熠道:“有,十阶巅峰之上,还有天境和天人境,因为需要的能量过多,进阶也太难,便分为九个等级,直接以阶级划分,天境九阶之上,便是天人境,远古传说中,相传最厉害的人也就达到了天境九阶,那个天人境太难跨越,相传只有医武双修的人才能跨越,到底是为什么没人知道,只是一个传说,从远古至今,相传普通修者十阶之上的人寥寥无几,跨过天人境的正道修者只有一个,是一个医武双修的女修者,她到底达没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没人知道,还有一个武修的男修者,他跨过天人境是……”

    何清熠的脸色变得有些莫名,看着晨曦睁着一双好奇宝宝一样的眼睛看着他,还是说了,“是靠着和那位跨过天人境的女医修双修才达到的,具体怎么回事没人清楚。”

    晨曦瞪大了眼,还有这样的事?

    天人境?双修?

    “师兄,你的修为有多高?”晨曦最好奇的是这个。

    看着晨曦这模样,何清熠算是服了,他觉的晨曦确实是被打击习惯了,这接受能力也太强了些,普通人都以为十阶巅峰已经是极限了,这丫头才十六岁,七阶巅峰,听到这样的事竟然一点儿惊讶都没有,反而只关心他的修为,一般人不是应该被打击到,觉的自己辛苦拼搏修炼来的成绩不值一提,在那些高手面前依旧是个小蚂蚁,觉的修炼无望了吗?

    看来何清熠还是不能理解晨曦的想法,晨曦接触奇门江湖的机会很少,她所生活的环境主要还是凡人世界,然而除了那次南方试炼,她一遇到奇门江湖的人,十有八九都是比她厉害的强者,她都被打击习惯了,虽然师父曾跟她说,她是一个天才,但在晨曦自己看来,她或许真是个天才,但比她强的人大有人在,她这个天才从未体会过牛叉哄哄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有比她强的人不奇怪,没有比她强的人那才叫奇怪呢!

    “天境六阶,已经达到了最巅峰的状态,天境以上进阶太难,七阶是个分水岭,我已经卡在这里有一年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冲过去。”何清熠道。

    其实若是外人听到何清熠这句话,大概也就能明白何清熠和晨曦这两人为什么是师兄妹了,这口气,简直一模一样!

    一个觉得自己十六岁七阶巅峰很小虾米,一个觉得自己天境六阶只卡了一年多已经很长很长了……

    晨曦虽然做好了心里准备,但还是小小的惊讶了一把,但也不过是小小的惊讶一把而已,何清熠瞧着晨曦似乎并没有觉的他这么年轻有这样的修为有什么不妥,她似乎平静的出奇的接受了他这样的情况,何清熠心中缓缓的呼出了一口气,他最怕的,就是晨曦觉得他跟她不一样,觉得两人不是同类中人。

    然而,何清熠这口气还没有完全呼出来,晨曦就睁着大大的眼睛,忽然就来了一句,“师兄,看来我不能嫁给你。”

    何清熠呼吸一窒,“为什么?”

    “你那么厉害,我这辈子可能都达不到,我要是嫁给了你,将来我们要是因为什么不和打了起来,那我岂不是太吃亏了,我又打不过你。”

    何清熠脸色一黑,“我不会打你!”

    晨曦撇嘴,“情愿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那张破嘴!”

    何清熠:“……”

    何清熠好脾气的哄着,“我是你师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一直都是在保护你对不对?以后我会一直保护你,宠着你,就算你什么都不会,有我在你只要安心待在我身边就好。”

    晨曦瞅了他一眼,“男人若是靠得住,母猪都会上树!”

    何清熠的脸色瞬间黑如锅底!

    晨曦吃饱了,两人就这么闹了一会儿,天也亮了。

    晨曦准备回古典别墅,何清熠去跟陈景年他们说晨曦已经没事了的消息,陈景年过来看过晨曦确认她没事了之后便回了南湖镇,秋老爷子想着晨曦的美食,还是不想走,便继续跟着回古典别墅。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晨曦要期中考试的时候了,晨曦请了那么长时间的假,现在这样重要的考试总不能也不回去,这些天晨曦便回学校考试。精英班的课程还有一些附加课程比较多,晨曦一直考了四天才考完,今天傍晚终于考完最后一个科目,晨曦放学走出校园时,却是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那个白马王子一般的人物!

    诸葛月华!

    看到晨曦出来,原本微微靠在车身上的诸葛月华站直了身体,看向晨曦,唇角勾起一抹浅笑,这笑在夕阳余辉的衬托下,愈发的美好!

    诸葛月华缓缓向晨曦走来,步态随意,却甚是优雅,他的声音温润好听,“东方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如此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学校门口的学生纷纷停住观望,尤其是那些女孩子,一个个都看着诸葛月华舍不得眨眼,似乎眨了一下眼睛,这天人般的人物就会消失一般!

    开学有两个多月了,诸葛月华的腿已经完全康复,这个人是青帮的军师,但晨曦还真没怎么把他放在心上,香港那边她暂时可不会过去,跟这些人目前来说不会有多少交集,她只需要青帮记着她这个人情就好,其它的,晨曦还真的不是很在乎,跟他们这些人有交情的是表哥景辰,而不是她东方晨曦,她,仅仅是认识他们而已。

    晨曦还真的没想到诸葛月华会来找她,“诸葛先生有事吗?”

    晨曦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情绪,诸葛月华多么精明的人儿,晨曦那微微的表情,他便看出来晨曦早把他给忘了,他也不生气,微笑道:“我的腿已经完全康复了,也要回香港了,这次多亏了你,临行前亲自来跟你道个谢,能请你吃顿饭吗?”

    晨曦挑了挑眉,请她吃饭?

    诸葛月华笑道:“本以为我这么白马王子般的人物来请你吃饭你一定会答应的,以前在香港可都是女孩子主动找理由请我吃饭的,我知道你非同一般,所以今天出来的时候还特意打扮了一下,没想到还是被你给嫌弃了,真是受打击!”

    晨曦:“……”

    这口气!

    诸葛月华继续道:“我的这双腿是你治好的,没有你我可能一辈子都得坐轮椅了,这对我这样的帅哥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你救了我半条命,我只是想亲自感谢你一番,我还知道你跟景辰是朋友,我跟景辰也是朋友,看来我们有缘,我也想跟你交个朋友,可以吗?”

    晨曦:“……”

    这一点儿也不像前世她认识的那般待人温和,却淡漠疏离的诸葛月华!

    诸葛月华都这么大大方方的说了,晨曦要是再找借口拒绝那就矫情了,吃一顿饭而已,晨曦觉得也没什么,或许诸葛月华就是单纯的对她小小年纪却能救了他而感到好奇呢!像诸葛月华这般的人,他受了伤要是被一些专家教授给救了他不奇怪,但偏偏那些专家教授的都没办法,最后却被一个少女给救了,他不好奇就怪了,晨曦也就大大方方的答应了。

    “我似乎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了”!晨曦笑道。

    诸葛月华微微一笑,给晨曦打开车门让晨曦上车,晨曦上车后诸葛月华亲自开车带晨曦离开。二十分钟后车子在一处饭店门前停下,这里不是市中心,而是离青市古玩街不远的一处地方,古典文化气息比较浓郁,饭店的装修不是很豪华,偏古典清雅,晨曦倒是很喜欢这样的风格,笑着对诸葛月华道:“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么一个好地方,可真会享受!”

    诸葛月华在晨曦对面坐下,笑道:“我不是很喜欢那些豪华的地方,平常除非工作需要,我才会去,若是我自己要吃饭,还是喜欢这样古典清雅的地方,在这里吃饭,才更有味道。”

    晨曦上辈子身体不好,最是注重修身养性,这辈子从小跟着师父陈景年学习中医还有华夏古典文化,最是喜静,相对于那些金碧辉煌的地方,她也是喜欢这些古典韵味儿比较浓的地方,总觉得有历史感觉的地方才更有内涵与韵味儿。

    晨曦拿过菜单,一边翻看一边道:“我也很喜欢这样的环境,古典韵味儿给人一种身心宁静的感觉,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什么菜比较好吃?”

    见晨曦这般轻松随意,诸葛月华轻轻勾了勾嘴角,笑着接话,“我也是第一次来,想请你吃个饭,但总觉得太随意不好,知道你对古玩很在行,想来应该会比较喜欢这样比较古典的地方,就让人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这里有这么一家店,正好今天就当做是尝尝好了。”

    两人点了菜之后,晨曦便给秋老爷子打了个电话,之前这些天晨曦放学后都会回去给秋老爷子做饭,今天她出来了,总要跟老爷子说一声,说是晚点儿再回去,若是师兄回去的比较早也不用担心她。秋老爷子最近被晨曦喂养的太好,他现在对晨曦那是比谁都亲,听晨曦跟朋友吃饭要晚点再回来,老爷子正在吃晨曦做的牛肉干,喝着葡萄酒在看电视,他笑哈哈道:“行行行,你先玩吧!饭晚点回来再做。”

    上菜的时间,诸葛月华叫了一壶茶。

    茶!是华夏人民修身养性的惯常行为,华夏有句俗语,“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见茶在华夏文化中的重要性了,在华夏和平盛世的时候,茶渐渐成了文人雅士们的一种消遣,与“琴棋书画诗酒”并列。

    诸葛月华叫的是一壶清茶,淡墨色的茶壶,淡青色的茶水,看着诸葛月华那洁白漂亮骨节分明的双手拿着这么一只淡墨色的茶壶煮茶,一举一动还真有一股文人的清贵与优雅,晨曦也是一个爱茶的人,她爸爸东方明的老本行就是跟茶叶有关,她本身又是个中医,而茶的最早发现与利用,就是从茶开始的,“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之。”说的就是茶和药用的联系。

    不过,诸葛月华这个时候叫壶茶来,似乎不太合适!

    “华夏人的习惯,是饭后饮茶,因为茶可以触进消化,其实在饭前与饭后半小时内都不宜饮茶,你怎么这个时候叫了壶茶来?”

    诸葛月华动作没停,只笑道:“我可没说让你现在就喝,这茶可饮,自然也可煮,饮茶是种文化,煮茶也是,只不过很多人习惯的将煮茶归结为饮茶的一个必备手续,其实凝神静气,不单单可以弹琴、写字或者作画,煮茶也可以,我并不觉的我煮了茶,那就一定要喝呀!这煮茶可是很有讲究的,我曾经可是学了好久,在学煮茶的初期,我是从不喝自己煮的茶的,最多只偶尔勉强尝一尝味道,了解一下自己的不足,剩下的,就再也不碰了。”

    晨曦笑了,“真想不通,香港那个快节奏的经济社会,是怎么养出你这么一个诗情画意的人的?看到你,就会觉得这个世界所有的喧嚣都不见了,你身边的人,要是没你这样的文化内涵,是很难跟你相处的来的吧?你跟韩泽不是好朋友吗?韩泽也这样,我很难想象。”

    诸葛月华轻轻的笑了起来,声音如珠落玉盘般好听,“韩泽还真不是这样,应该说我身边几乎没有是像我这样的,那些人,尊贵、优雅、修养样样不缺,并不比我差,只不过跟我不同而已,我一直有点儿苦闷,找不到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被你救治了之后听说你对华夏古典文化很是了解,我就迫不及待的跑来了,一是谢谢你,二嘛……”

    诸葛月华看向晨曦的眼眸有些幽深,带着隐藏的光华,“自然是想跟你做个朋友了,难得找到这么一个和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和你成了朋友之后,偶尔也是可以和你聊聊天的吧!你是不知道,有时候我实在憋不住了,跟韩泽他们说了一些这些,结果他们那表情深深让我理解到什么叫做‘对牛弹琴’,那个心情苦闷的,还不如不说呢!”

    晨曦“噗呵!”一声笑了出来,“对牛弹琴?你这么形容韩泽,他知道吗?”

    诸葛月华耸耸肩,“我没当面跟他说过,但我觉的,他那么聪明,应该感觉的到。”

    “噗呵呵呵呵……”

    诸葛月华这性子,能在青帮那样的黑社会里混,还真是难为他了。

    两人又不少共同的爱好,一时间也聊的很开心,一顿饭下来,诸葛月华跟晨曦真的成了朋友,诸葛月华这个人,很会说话,也很圆滑,但他的圆滑却并不令人反感,反而给人一种他很体贴很有修养的感觉,有他在气氛不会冷场,你也不会觉得尴尬,总之,跟他相处,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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