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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重生庶女谋-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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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疑惑,苏氏和木月一同去花厅见客,两人顿时眼前一亮:还真是个美人啊!

    今日的郑宛凌妆容清淡,一身粉嫩的短襦长裙,衬得她皮肤越发白皙。她身量虽然不高,五官却生的很好。

    而木月却无端端生出一种错觉,大眼一看,怎么觉得她和之前的郑家二小姐也有那么点相似呢?

    说到这个,木月想起程曦听到郑二小姐酷似云妃时说的话,这世上好看的人长得差不多都一样,一双眼睛、一个鼻子、还有一张嘴。木月翻翻白眼,按他这个说法,这世上的人差不多都是美人了,毕竟缺鼻子少眼睛的人不多不是?

    苏氏和郑宛凌说了些闲话,两人本就不认识,若不是郑宛凌登门,苏氏这一辈子也不会认识她。

    郑宛凌等了半晌,见门外始终没有心挂之人的踪影,只得羞红了脸,低声道:“孟夫人,其实凌儿今日冒昧造访,是因为有件心事未了。七年前我尚年幼,曾蒙得程家世兄出手相救。这七年我们见面不多,我却从未亲自登门致谢。近日听闻程家世兄在府小住,才特来致谢,还望夫人能帮凌儿完成心愿!”

    苏氏一愣,继而欣喜。

    郑宛凌的名字她虽没听说过,却知道郑国公府治家严谨,若是能为程曦求娶郑国公府的嫡女,纵然他不入仕途,以后也不怕无人关照。

    苏氏连忙派人去请程曦,木月不知想到了什么,笑眯眯道:“伯母且坐着,我去请公子前来……”

    木月一路小跑到高烈的小院,进门就大笑三声,直冲屋里正帮忙碾药的程曦:“公子公子,伯母让你去前堂见客。”

    “客?什么客?”高烈吹胡子瞪眼,“他哄着我送了好多药材给那郑家的小丫头,若不帮我将这些药碾完,哪儿也不能去。”

    “是位娇客呦,从郑家来的!”木月眸里闪着恶作剧的光芒。

    “郑纯心?”程曦停下脚上的动作,心中诧异。

    她来做什么?之前自己百般遮掩,她在孟府一待好几天一事,才没透到舅母耳朵里。若舅母知道他们两人相识,那还不高兴坏了?舅母一直担心他娶不到媳妇儿,她自己撞上来,岂不是很对不起他这个救命恩人?

    程曦松开纠结的眉头,笑眯眯和高烈商量道:“我就是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先生放心,我马上就回,今日我一定能将这些药碾完。”

    “这大冬日的,她不好好待在屋里养病,乱跑什么!”到底是帮方子笙看了病,高烈对她的态度跟陌生人不一样,踢了程曦一脚,“快去快回!”

    程曦急颠颠跟着木月来到花厅,正想着如何跟苏氏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看到苏氏身边的郑宛凌,有些傻眼。

    她是谁?不是说是郑府来的人吗?

    程曦瞥瞥一旁笑的无比灿烂的木月,然后恭恭敬敬给苏氏行了个礼:“舅母!”

    一侧早已起身的郑宛凌也施礼道:“世兄!”

    还记得七年前,那时她还小,跟娘亲去逛元宵灯会,不小心和家人走散,又被拍花子的撞上,若非程曦出手,那三个看守她的魁梧大汉一定会将她带走。即使后来她被寻回,她的闺誉也算被毁了。

    这个时代对女人太过苛刻。

    程曦眸色一暗,对上郑宛凌略带羞怯的眼。心中不由咯噔一声。他记得她,七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如今七年已过,她已出落得亭亭可人。

    可说实话,他并不愿想起有关七年前的任何事。

    虽知道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对,可苏氏还是带着木月离开了。屋里除了程曦郑宛凌两人,就只剩一个装木头的飞燕。

    听完郑宛凌一番迟来的感激,程曦一向笑嘻嘻的脸上染了几分慎重。

    他认认真真地盯着郑宛凌说道:“救你不过举手之劳。若郑六小姐没别的事,某就先走了。某还有事,望小姐海涵……”

    “世兄!”郑宛凌急道,“我……我……我还有事。”

    程曦驻足,一副洗耳恭听的表情。

    望着眼前容颜璀璨的程曦,郑宛凌只觉得心口跳的厉害。她幽幽开口,语气里皆是破釜沉舟:“坊间传言,世兄至今尚未娶亲,是因为命格克妻,所以无人敢与相府结亲。我……我想说……”

    程曦的目光柔和下来。

    他拦下郑宛凌要说的话,唇边勾起魅人的笑,弧形优美的丹凤眼里流光溢彩。

    他说:“小姐的好意和心意,程曦心领了。但那份命格是国师亲自所批,程曦不愿误了小姐一生。曦,多谢小姐青睐……”他深深拱手,眉宇间漾着柔情。

    郑宛凌直到登上马车,还沉浸在程曦的话语中。他说,多谢小姐青睐!

    多谢!

    多谢!

    这两个字如一柄削铁如泥的匕首,剔去她的自尊,剖开她的心,让她在失望之余觉得痛入骨髓。

第九十三章 原来是你() 
眼泪成串落下,打湿她放在膝上尚在颤抖的手。她声音里带着巨大的空洞。她拉住飞燕的手,小心地哽咽着:“飞燕,他……他不喜欢我,他不要我……”

    整整七年,日日夜夜她都在想着他的容颜。她打听他爱吃什么,爱看什么书,爱爬那座山,爱穿什么料子的衣服,然后她跟着他吃一样的食物,看一样的书,喜欢一样的花,欣赏一样的画,连他养的兔子,她的院里都有几只。

    她以为这样就离他近一些,却不成想那只是她一个人的相思。她恨不得一夜就能长大,能与他比肩。为此,她百般讨好祖父祖母,认真学习德容秀红,为的就是能顺利嫁给他。

    可惜,他是流水,她是落花。

    “飞燕……”郑宛凌哭成了泪人。

    眼见马车远去,程曦才收了笑,一回头就瞧见发呆的木月。

    “她好像很喜欢你!”木月幽幽道。

    “喜欢我的人很多。”

    “不,不一样!”木月摇摇头,“那些人喜欢你,是因为你生的好看。可她,感觉不一样。公子,你要不要考虑……”

    “傻丫头!”程曦摸摸木月的头,改了话头,“你想好了吗,真的不进宫吗?”

    木月心中一咯噔。

    是了,她怎么忘了,宫里也有人这样痴痴等着公子。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看来郑六小姐这一番心意,公子注定要辜负了。

    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郑宛凌一回到郑府就病了,郑骏只得一面派人去京都郑国公府报信,一面请陈大夫悉心治疗。但郑宛凌还是很快瘦了下去。

    与此同时,方子笙的身体却大有起色。她如今每日除了在园子里散步外,还在院子里摆上草把弓箭练习射击。

    不过两三天,她的箭就能稳稳落在箭把上。新月和春暖惊叹不已,唯独荼靡看起来好像很伤心。

    这不过是射箭,以前的小姐弓马骑射,刀枪棍棒样样不在话下。可如今……想着想着,荼靡又想哭。

    对荼靡的反常,方子笙都看在眼里,但她并不多问。荼靡外在看起来虽然多愁善感,实质上却是个非常倔强的人。但凡她认定不能说的话,就算你砍了她的头,她也不会多说一句。

    不急不急,眼前最要紧的还是她的身体。空有想法,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切都是虚幻。

    当方子笙把锻炼身体练的如火如荼之际,在一个月夜,正准备熄烛安歇的她,被西边窗口传来的摩擦声惊动。

    那声音像是什么动物在轻轻用爪子挠,一下一下很有耐心。

    “谁?小火吗?”方子笙低声道。

    外面传来火狐狸熟悉的低鸣。

    方子笙惊喜地推开窗,然后愣住。除了小火,还有抱着火狐狸的程曦。他一身镶着毛皮的白袍,长发高高束起,看起来很精神。

    方子笙顺着程曦的目光,迟钝地垂头看看自己胸前解开的盘云扣,里面的肚兜若隐若现。

    她红了脸,动作却很镇定。她慢慢系上扣子,问道:“进来吗?”

    程曦眸色深邃,抱着火狐狸跳进来,然后转手又将它扔出去,干净利落地关上窗户,还淡定说道:“太冷了,还是关上窗户暖和点。”

    只听莫名其妙被摔的火狐狸低鸣几声,便没了动静。

    方子笙觉得莫名其妙,还没相问,却听程曦又说道:“怎么生了这么多炭盆,没烧地龙吗?你爹爹赚了那么多银子,莫非还舍不得让你们过得舒服点?”

    方子笙给他倒了一杯水:“烧了地龙。只是我体寒,他怕我冻着,才让荼靡她们多烧些炭盆。”

    “我说怎么这么热!”程曦瞥一眼方子笙心想:记得之前见她,她皮肤明明是蜜金色,怎么方才看见她襟口的皮肤却是白皙的?

    程曦觉得口渴,灌下一杯水,还是燥热,干脆脱了外袍,这才说道:“木月和先生记挂你的身体,先生说你的药快用完了,让我亲自给你送一些。那些药来自西域,极为难得,他怕你府中没有。”

    方子笙笑笑:“真的是先生所托?”

    “真的!”程曦张口就是谎话。高烈爱药材如命,若不是他坚持,高烈连一根草药都不会给方子笙。

    方子笙早就听木月说起临走时的那堆药材是程曦所赠,还劝她说不要太感激程曦,因为若不是程曦给她喝的那口先生特制的酒,她的病情也不会恶化的这么严重。木月还说,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吝啬,尤其是那些千金难得的灵药,简直看得比眼珠子都珍贵。

    方子笙无意揭穿程曦,她承他的情。

    “有劳三公子了,请你代我多谢谢先生。”

    程曦随口应着。两人没说话,屋里只听烛花噼啪作响。气氛有些诡异。

    方子笙不太喜欢丫鬟们陪夜,所以几个丫鬟早早就被她赶去睡觉。想到这里,方子笙忽然问道:“你的轻功是不是很好?”

    “你怎知我会武功?”程曦诧异。

    方子笙指指自己的脑袋:“这很明显!爹爹派了护卫,你能在没惊动他们的情况下,来到我房间,说明你不仅会轻功,而且好像还不错。”

    “还好还好!”程曦谦虚,想起当日在秦家别院,见到方子笙手上的薄茧,“不过你一个闺阁小姐怎么也舞刀弄枪的?”

    方子笙笑他:“你忘了,我失忆了。不过早晚我会查出来的。”

    鬼使神差般,程曦问道:“要帮忙吗?”说完他有些后悔。他还是怕麻烦的。算了算了,就当是还了他让她喝酒的人情了。

    方子笙摇头:“不要。我可以自己查。”

    她以后要做的事,比查一个郑纯心的底细要复杂艰难的多,她并不想假人之手。

    程曦挑眉,却没多问。他略带迟疑地提起另一件事:“听说,郑六小姐病的很重?”

    方子笙这下是真真诧异了。

    她目光审视地望着程曦,认真说道:“我去看过她两次。她不怎么吃饭,瘦的很厉害。你问这个,莫非是知道什么?”

    她脑中忽然灵光一闪,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不可思议:“听说之前她去孟府拜见伯母,莫非,她想见的其实是你?”

第九十四章 孩子心性() 
程曦默认了。

    方子笙愕然,目光变得冰冷。她恨朱衡,也恨一切负心薄幸之人。

    一看方子笙的神色,程曦便知她误会了,可他如何解释这一切都是郑宛凌的单相思?那样喜欢他的一个女孩,他不忍伤害,更不忍让别人知道真相而取笑她。

    气氛越发冰冷。

    程曦有些坐不住,苦笑着说道:“既然她不想用膳,就让木月来给她做些好吃的开开胃吧。不过,你能用你的名字给木月下帖子,让她在郑府住一段时日吗?”

    方子笙没有立即答应。她忽然不想和他说这么多。

    程曦见她沉默,不好强求,起身准备告辞,却听方子笙淡淡哼了一声:“嗯!”

    程曦达成所愿,心底却没什么高兴,老老实实从窗口跳出去,正想吹个口哨寻回小火,却听方子笙冷淡地说道:“男女授受不亲,程公子下次有事不妨让木月姑娘来。”

    说完,啪一声窗户被重重关上。

    程曦摸摸鼻子,皱着眉头四处去寻火狐狸。

    第二日方子笙留给木月下了帖子,与此同时明穗终于在纠结很久后,登上郑府的大门。

    木月比明穗来得要早。她和方子笙说了会儿闲话,就提出去方子笙的小厨房做菜。方子笙答应了,自己也跟上去瞧瞧。

    为了方子笙的安全,郑骏特意在她的院里置办了小厨房,厨娘焦大娘是外面酒楼寻来的,听说十分擅长做药膳。

    小厨房里的东西一应俱全。看起来郑骏对这个庶出的二小姐果然上心。看着小厨房摆置的蔬菜,木月心中有了底,撩起袖子准备造厨。

    “要做什么?”方子笙很感兴趣。

    “病弱之人,饮食应该清淡。做一道青菜什么的!”木月麻利地开始摘菜。

    方子笙愣住。

    青菜什么的?

    她自小习武,琴棋书画在爹爹请来的几位严师的逼迫下,也算略通。可真正让她精通的,却是朱衡。朱衡喜欢诗词,她便恨不得将古人的诗词都装入脑袋,省的两人说话的时候,朱衡说一句诗词,自己茫然不知。

    琴瑟和鸣是她追求的夫妻生活,所以她除了在诗词歌舞方面下功夫外,还练习厨艺。可惜,人就算再努力,也不是事事完美。

    她的厨艺不是很糟糕,是非常糟糕。

    但厨艺一塌糊涂的她,却只有一种汤,做的非常好。那便是木月今日要做的南瓜汤什么的。

    当初觉得甜蜜无比的事,如今想来却觉得是那般可笑。

    方子笙苍白着脸,慢慢走出小厨房。迎面便见春暖行礼道:“二小姐,明穗小姐来了!”

    方子笙压抑下心头不适,去院门口迎接明穗。

    明穗最近过得好像很不好,眼皮有些红肿,似乎哭过。

    “那日找不到妹妹,我实在担心。好在后来郑世伯说你只是旧伤发作,提前被下人送回了府邸,他在外办事并不知晓所以才闹出那么大的乌龙,就连云妃……”

    明穗提起云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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