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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生之文坛霸主-第6章

小说: 重生之文坛霸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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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晨和郑龙很熟练地在前台开了机,又找到两台挨着的机子。趁着开机的时间,林晨问郑龙:

    “你今天怎么想来网吧?最近一段时间你不都早早就回家了么?”

    “嗯,今天来网吧写稿子了。”

    “写稿子?难不成你还想当作家不成?”

    林晨的声音有点大,惹得好几个嘴里叼着烟的少年朝这边看来,听完后不禁莞尔一笑。

    那笑声中,有不屑和轻蔑。

    作家,就你那德行,配么?你一个来网吧上网的家伙,还想当什么作家?

    毕竟,在2001年的时候,作家这个词还是很高端的;当年想要出一本书,真是难比登天!

    郑龙说:

    “呵呵,多说无益,等到作品发表的时候就给你看吧!”

    “好,龙哥,我相信你,我等着你的大作!”

    林晨很熟练地双击桌面上传奇的图标,经过短暂的安装,很快一个崭新的游戏界面就展现在他面前。

    传奇!

    一个让郑龙多么熟悉的游戏,一个曾经让他废寝忘食地游戏,一个让他差点从人变成鬼的游戏!

    他曾经三天三夜在网吧里打着传奇,最终被老爹郑南星找到的时候,他还穿着厚厚的外套,但外面的气温却已经骤然上升了十几度,到处是穿短袖的人了!

    他还曾经连续通宵好几天,只为了获得一个珍贵的道具!

    可是现如今,当他再次看见曾经为之疯狂的游戏界面时,居然怎么也提不起丝毫兴趣了!

    相较于2016年的网游,还停留在第一代画质的传奇,显然再也无法勾起他的兴趣,甚至把那一点点回忆的美好都破坏殆尽!

    那一个个粗糙的人物,让早已经被3d效果吊足了胃口的郑龙,再也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了!

    “龙哥,要不要一起玩,这游戏可带劲了!”

    看着旁边兴冲冲的林晨,郑龙叹了口气,不知该说啥好,只是默默地摇头:

    “不了,我还有事要做,你玩吧。”

    林晨失望地嗷了一声,很快就重新振奋起来,投身到传奇的怀抱中去了。

    郑龙则开始屏气凝神,准备码字。

    他闭上眼,仔细沉思了几十秒钟。

    虽然后世的他,也曾经在网络上尝试着写过一点网络小说,但因为想要在几百万写手之中斩杀出一条血路不啻天方夜谭,他的作品往往在几万字的时候就被判定扑街,也就没有太多码字的经验。

    虽然,他是个广告文案,但要编出十几二十万的作品来,纵使事先知道很大大纲以及人物性格,也不是件太容易的事。

    虽然,他对郭明明的成名巨著幻城了如指掌。甚至可以说,他对郭明明所抄袭的日本漫画圣传,更是了如指掌。

    对哦!

    郑龙突然想到,既然郭明明所写得幻城之中抄袭圣传之处颇多,那么我直接看圣传不就好了?

    既能帮助自己回忆剧情,还可以进行一些完善和补充,说不定自己能写得比郭明明更出色!

    毕竟,作为一个广告文案,郑龙对自己的文字功底还是拥有充分的自信!

    圣传,在80后那一代少年之中,有着神一样的地位!

    圣传是日本漫画团体clamp创作的一部幻想少女漫画,1989年在杂志月刊wings(ウィングス)的季刊south(サウス)上首次连载。该作讲述夜叉王为了小阿修罗,一族被灭,自己也被迫走上了逃亡的旅途,但是他坚信只要集齐六星,就一定可以打倒邪恶的帝释天的故事。

    仔细又在百度上搜索了一遍圣传的内容之后,郑龙又增添了许多信心,大致勾勒出一些郭明明幻城的轮廓了。同时,为了减少将来必将出现的抄袭质疑,郑龙绝对对幻城进行适当程度的改写。

    当然,故事的核心并没有变,冰火两族的情仇,兄弟手足相爱相杀还有两世轮转的****纠葛都没有变也不能变,只是在具体的一些情节设定上,还有语句做了许多增删。

    尤其是对于幻城原作做时不时就出现的“大片大片的樱花”,郑龙很是反感。郑龙本身就不太喜欢日本,虽然很日本的电器和小妹子,但对日本这个国家却是一点好感也没有。更何况在经历了后世许多两国关系紧张时期,郑龙相较于2001年的其它人而言,对日本的态度就更加激进一些。而樱花这种具有深刻日本烙印的道具,则是能减少就减少了。

    想来想去,郑龙把这些樱花的描写改成了更加空灵的描述,比如嗜血花,彼岸花之类不存在于世间的东西。

    总之,只要不大幅度改变原作的意境,适当的删改也是必要的。

    另外,对于原作中那句脍炙人口的“哥,我死之后,请自由地”,郑龙思来想去,终究还是改写成——我死之后,你也一定要自由地

    意思虽然几乎一样,但抄袭的感觉却减少了许多。这样一来,将来就算是遇到抄袭的官司,也能有理有据,不至于进退失据。

    想到这,郑龙的嘴角不禁翘了起来,脸上挂满笑意。

    不知不觉,他已经到网吧三个多小时了。进来时窗外还是黄昏的景致,而现在则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

    “已经这么晚了啊!看样子,来不及上传到榕树下上了,还是晚上回家再弄吧!”

    郑龙感叹道,再看一眼word文档上的统计数字,发现已经码了将近一万字。

    虽然三个小时码一万字对于后世的网络小说作家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但对于刚刚开始尝试“创作”的郑龙来说,还是个不小的成就!

    肩膀酸疼,双手沉重,看来网络小说作家也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哎,又被这个满级的混蛋杀了!他到底是哪个混蛋!有本事出来干一架啊!”

    林晨望着电脑,气哄哄地说。

第十章 错过发表() 
郑龙凑过去一看,才发现林晨的账号又处于被杀倒地的状态中,就嘲笑他说:

    “嘿嘿,你不行啊!”

    “你懂个蛋!是这个家伙神经病,无缘无故就跑过来砍我。”

    “嘿嘿。”

    无所谓,反正对郑龙来说,今天的任务已经基本搞定。他把u盘插进电脑,将今天所写的稿子保存进u盘里,就关机回家。

    “回家吧。”

    “再玩玩吧,再玩玩。”

    那个年代的少年,对于网吧都有种迷之执着。就算家中已经有了电脑的郑龙,也是更喜欢网吧的氛围。毕竟许多人在一起放浪形骸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

    不过,天色真的已经晚了。

    “还玩,你看看都几点了?”

    林晨这才一惊,赶忙看了看手表,“啊!”

    “都这么晚了!你刚刚怎么不提醒我?”

    “我刚刚提醒你的话,估计你要砍的人就是我了。”

    “不跟你说了,我得赶紧回家,不然要被揍死了!”

    话音未落,林晨就关上电脑,一溜小跑到网吧前台下机,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网吧。

    “呵呵,还真怕死。”

    郑龙笑了。

    他一个人回家。

    2001年的莆城市,还是个比较落后的小城市,跟后世到处都在修建高楼新区截然不同,整个城区简直一览无余。平素逃课上个街,都有很大几率碰上正好休假的老师。

    郑龙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用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买了个烧饼吃。

    只不过是简单地撒上一点芝麻,烧饼便香气四溢。

    “真好吃!”

    说来也怪,后世中郑龙早已不知道吃过多少烧饼,但没有一个有少年时代吃过的好吃。

    这就跟朱元璋曾在打仗时吃过一家农妇做的菜,但等他得了天下,再找到那农妇做给他吃时,却怎么也吃不过当年颠沛流离时所享受的美味了。

    又好像后来有许许多多人写青春文学,但没有人能写得过郭明明一样;就好像后来有无数人高中退学去写小说,但没有一个人再能像韩寒那样引发媒体的强烈关注。

    好像之后无数人写玄幻修真都市,情节千奇百怪,但很多人却还是罪喜欢中原五白那些小说一样。

    人,或许还是念旧的。

    不知不觉,郑龙就走近家门。

    “你还知道回来!”

    还没进家门,郑南星的声音就从屋子里传了出来。郑南星不是个很严厉的人,但郑龙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也是让他有点生气,声音自然便透出点威严来。

    “刚刚在学校自习了一会。”

    郑龙很流利地撒了个谎。

    “我信你才叫有鬼了!”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了,快进来吃饭吧!”

    钱丽珍从冰箱里拿出饭和菜,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就给郑龙端了出来。

    有煎带鱼,还有台式香肠。

    都是郑龙最喜欢的菜。

    “吃完了赶紧回房间复习去!”

    “嗯!”

    说吧,钱丽珍重又拿起报纸看了起来。而郑南星,则是在一旁不紧不慢地喝着功夫茶。

    韩信点兵,关公巡城

    这就是郑龙一家的日常状态。很简单,也透着一点温馨。

    “妈,这两天有没有我的电话?或者我的信?”

    郑龙边咬台式香肠,边随口问了一句。

    “信倒是没有,电话也”

    钱丽珍犹豫起来,又说:

    “电话倒是有一个,不过是个诈骗电话。”

    “诈骗电话?找我的?”

    “对啊,说是要发表你的一篇小说,我一听就给挂了!这年头,骗子越来越多了”

    “什么?”

    正在吃饭的郑龙一听到这句,差点没把快要咽下去的饭喷了出来!

    自己苦等数天的电话啊!就这么被娘亲当成诈骗电话了!

    “妈,那个电话应该不是诈骗电话”

    正在喝茶的郑南星听到郑龙的话,不屑地说:

    “就你也想发表文章?呵呵,也不看看你的成绩怎么样?你语文成绩很好吗?”

    “这跟语文好不好没啥关系好吧,或许有点关系,不过总之,那通电话很重要,我要打回去的!”

    然后,郑龙跟郑南星以及钱丽珍说明了来龙去脉,又告诉他们电话应该是从上海打来的。

    “这么说来,难道是真的?”

    钱丽珍睁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置信——毕竟在老一辈人心目中,发表文章是一件大事,代表着通往仕途的道路。虽然他们不太明白,写文章再也不是像古代一样,是知识分子的专利了。

    不过,在拿到白底黑字的证据之前,他们是绝对也不会相信郑龙的话的。

    “妈,我们家电话有没有来电显示的功能?”

    “没有,废那个钱干啥?”

    哎!

    郑龙简直要崩溃了,一个大好的登上文坛的机会,或许就要这么被错过了,怎么会不叫人扼腕叹息!

    不过,转念一想,芽萌杂志社应该有在网上留下什么电话之类的东西吧。传真,只要有传真也行。明天就自己打过去跟他们讲!

    而此时,芽萌杂志社的史一编辑,也是异常地郁闷。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方家长居然把自己当成了诈骗犯。

    试想,在海上市乃至包邮地区,只要一提到芽萌杂志社,谁不是觉得如雷贯耳响当当的?哪知道在建福省,自己杂志的知名度居然到了这种程度?!

    而且,今天晚上就是下月组稿的最后期限了!

    在那个信息尚不畅通的年代,想要直接联络作者,实在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可是,按照杂志社的规定,未成年作者第一次发表文章,是要经过其监护人同意和许可的!

    虽然,不通过同意和许可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这个习惯作为一个杂志社的传统被保留了下来,作为刚进来实习的员工,也不太好破坏。

    “哎,也只有忍痛割爱,先把这篇文章放下来,下期要是有机会再放上去吧!”

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 
“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惆怅啊?”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2001年左右的芽萌杂志社,还承担了收留华夏各地逃学男女青年的重任。编辑们不但要操心各种稿件,更要作为知心姐姐知心哥哥,给这些文艺男女青年好吃好喝,然后辅助公安机关将他们送回老家继续认真学习。

    2001年的时候,年轻人的选择还比较少,如果辍学了就可能真的得去打工了——那时候没有网文可以写,没有代练可以做,也没有很多轻松的工作。然而年轻人的苦闷是相同的。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华夏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认识的朋友接济,晚上去24小时便利店或者肯德基将就一晚,有时候帮便利店看看店,拿点报酬换点饮料和便当。

    当然,在她自己眼里,并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问题,反而是觉得自己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对于这样的文艺女青年,史一已经救济过好几个,渐渐从一开始的赞许到中立,到现在有些厌恶。

    用海上市的人经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拎不清!

    不过,史一毕竟是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必要的涵养还是要有的,还是把自己叹息的原因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哦?真有这么好看,我可不信!”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那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现一篇好文章,远比发现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有意思得多。

    “喏,你要愿意看的话,你自己看好了,稿子就在那里。”

    荞麦赶紧捡起桌上的稿子,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一会明媚,一会忧伤,一会晴空万里,一会乌云密布。四季的天气都完整地呈现在荞麦的脸上了。

    半小时后,终于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样子着实让人觉得可怜。

    “你没事吧?”

    史一小心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样子,情绪非常不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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