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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冲天斗神-第151章

小说: 冲天斗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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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法子是孟奇从杨天鸿那里学来。据说,冷水擦身能够活血化瘀。更能防止感冒之类的病症。早早起床的确很是困难,孟奇也是咬着牙跺着脚坚持了一段时间,才逐渐形成规律。现在,整个玄火军都是按照此法训练。那些军士起床的时间甚至还要比孟奇早上半个时辰。但没人对此表示过怨言,因为玄火军伙食比起以往好了太多。仅是早餐一项,就有鲜肉包子、拳头大小的馒头,粥里还要加上肉末和香油。即便是在冬天,豆浆这种东西也是全天供应。

    这段时间,孟奇和杨天鸿的修为有所精进。孟奇如今已是第三阶段的炼气士,杨天鸿也连续突破,达到了筑基第五层。

    这当然是拜玲珑宝锁药园里那些上了年份的贵重药材所赐。黄世仁是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每次供奉给杨天鸿的药草灵果,不是人参根须,就是几片果皮。用孟奇的话来说:这些材料看上去简直就是街上药房里发霉陈年的垃圾。但不可否认,无论人参根须还是果皮,至少也是有着数千年功效的珍贵之物。对于黄世仁的吝啬,杨天鸿早就习以为常。这家伙在保护同类方面的确做得很好,自己也从中受益良多。毕竟,若是一次性取用了整支万年人参,最多也就是炼得一瓶仙丹。若是把这支人参温养在药园里,每次得到的根须,效果好不亚于本体。很多人都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只是真的很难有人在利益面前无法抵挡住诱惑。

    杨天鸿觉得,自己应该感谢黄世仁。若是没有这个家伙操持药园,说不定,那里残剩的药物早就被自己采摘一空。

    相比住在杨府外院,每天还要早早到国子监点名进学的杨天鸿,孟奇的生活算得上是相当滋润。

    孟家很有钱,对于亲生儿子,父亲孟雄可谓要什么给什么。光是孟奇身边的侍女,就多达八个。这些女人长相都很不错,而且按照孟奇的要求,下至十四岁的青涩萝莉,上至三十岁的丰润熟女,孟奇的房间里都有配备。

    男人嘛!有了钱,自然就会朝着这些方面考虑甚多。孟奇尚未成亲,身边女人多几个也很平常。他喜欢躺在床上穿衣服,当然,不用自己动手,被好几个女人围在身边团团转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早锻炼结束,就是一盏茶。然后坐在餐桌旁边,等着厨房把一样样精美点心流水般送上来。

    一个美貌侍女用毛巾细细擦着孟奇脸上的汗,另一个侍女站在背后轻轻揉捏着他的肩膀。还有一个美女蹲下去,脱掉孟奇脚上的鞋袜,换上宽松凉爽的布鞋。不过这女人很是调皮,显然存了想要勾引自己主人的意思。她轻轻捏弄着孟奇的脚趾头。用指甲不怀好意挠着孟奇的脚底板。

    “大清早的,别闹!留着力气晚上看小爷我怎么收拾你!”

    孟奇很不高兴地瞪了美女一眼,朝着旁边的书架努了努嘴:“去,把今天的事务折子拿过来。”

    美女颇有些不乐意,站起来,嘟着嘴,用丰满挺拔的胸脯在孟奇脸上来回揉捏了几下。这种游戏招式,还是刚刚进府那会儿孟奇教给她。据说,狠心妇人用枕头谋杀亲夫的时候。就是使用这种无比残忍的招式。这绝对不是假大空,古典名著《水浒传》里,潘金莲之所以能够干掉武大郎,就是凭借一碗毒药,一个枕头。

    闹归闹,美女还是嘟着嘴,从书架上取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到了孟奇手上。

    孟家在商业上的各种渠道非常灵活。有了杨天鸿稳定供应的锻体丹和元气丹,孟家聚集钱财的速度远远超过从前。不夸张地说。只要杨天鸿愿意,不考虑元气丹在人间市场承受量的前提下,他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成为天底下最有钱的男人。

    卢家提出的八百万两银子,在杨天鸿看来只是一个笑话。若不是为了彻底整废卢家,他也用不着苦心积虑前往黑森山捕捉荒兽。对于那些想要不花费力气从自己身上得到好处的人,杨天鸿只会千百倍奉还回去。你卢家不是要钱吗?那就干脆连本带利赔个干净。现在。满门抄斩,就是最好的结果。

    做这种事情,不会沾染到天地规则。杨天鸿甚至还剩下了手上那些从三娘子店里得到,把活人变成野兽的面粉。原本打算用这些东西对付卢鸿志,现在也没那个必要。

    既然执掌玄火军。对于方方面面的情报来源,杨天鸿就变得格外重视。

    通过孟家大量广布眼线,在京城周边形成稳定的情报网,这是杨天鸿决定与孟家合作的重要条件之一。孟家的动作也很快,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这张情报网已经迅速扩散到了整个楚国,目前正朝着周边其它国家伸出触角,建立了一个个隐形站点。

    表面上看,孟家就是合法商人的代表。除了赚钱还是赚钱。私底下,孟奇却是整个情报网的核心,是天底下最大的情报头子。

    杨天鸿给这个地下机构起了个名字————细胞。

    细胞扩张的基础,在于分裂。这种思维当然是来源于另外一个世界。据说,天地最初只有一个细胞,然后不断分化,变成了形形色色的各种生物。杨天鸿觉得这名字很是贴切,只是孟奇不明白其中原因,也不知道细胞究竟是什么东西。

    每天半夜时分,就会有人把前一天搜集到的情报整理成册,将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挑出来,以折子的形式送进孟府,交给孟奇阅览。

    被两团肥肉在脸上来回按压的感觉本该很不错。只是这种待遇孟奇从小到大每天都有,也就不再觉得新奇,更不可能亢奋冲动。他很是不满地朝着美女屁股上狠掐了一下,美女立刻尖叫着从他面前跳开。孟奇奸诈阴冷地笑着,端起刚刚摆在桌上的白粥喝了一口,翻开折子,漫不经心看了起来。

    浏览的速度很快,孟奇的目光随即被一行小字吸引。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脸上的表情有些惊讶,也很愕然。

    片刻,孟奇从椅子上“嗖”的一下站起,飞快拿起担在椅背上的衣服,嘴里不停地喊叫着:“快备马,去国子监,现在就走!”

    ……

    “玉锦阁”是楚国京城最大的拍卖行。

    拍卖这种方式究竟起源于何时?这个问题已经不可考。除了正常的商业交易,很多特殊货物只能以拍卖的形式决定买家。这不奇怪,世上的有钱人多了,自然一个个变得好勇斗狠,都想要表现出自己手里的钱最多,实力最为强大。

    玉锦阁里的空间。比外面看上去要宽敞得多。用另外一个世界的话来说,这种特殊的设计,是劳动人民聪明才智的结晶。只不过,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往往与这些豪华建筑不沾边,即便造了出来,能够享受的人。必定是腰缠万贯,或者身份显赫。

    拍卖场是一个阔及上千平米的大房间。杨天鸿和孟奇走进来的时候,故意用力跺了跺地板,发现脚下居然是中空的,其中应该填充了诸如火山碎石之类的轻便材料。这种做法,与另外一个世界用泡沫填充很是相似,能够有效隔音。

    杨天鸿只是区区一个宣武将军,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参与玉锦阁的拍卖。孟家就不同了。当财富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很多事情也就有了发言权,也会有人主动找上门,给你一张私人会所的金卡。若是不信,你可以顷其身价去车行里买一辆保时捷,你的移动电话第二天肯定会被无数的陌生来电不停骚扰。

    都说感情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越发深厚。杨天鸿算是真正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对国子监已经不像最初时候那么反感,一是因为崔籍在其中担当司业,二是因为小荷。

    这段时间。杨天鸿过的很是快活。身边有自己喜欢,同时也喜欢自己的女人。而且非常漂亮。两个人每天坐在藏书阁里一起看书,虽说只能拉拉手,不能有更进一步的身体接触,却也充满了奇妙的幻想和感觉。

    很甜蜜不是吗?

    这就是恋爱。

    被孟奇一路急吼吼的从国子监里带出来,杨天鸿觉得很是恼火。直到看见折子上那行文字以后,他才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于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在拍卖会开始前,走进了玉锦阁。

    拍卖师是个中年妇人,身段很不错,前凸后凸。只是脸上擦了太多的粉。有些男人就喜欢浓妆艳抹的妇人,杨天鸿却丝毫不感兴趣。他目光阴沉地注视着拍卖台,双手抱在胸前,一言不发。

    玉锦阁拍卖的东西,大多是些珍奇货品。

    有拇指大小的深海珍珠,有极为罕见的白虎毛皮,还有能工巧匠用极品翡翠雕刻而成的碧绿玉佛……这些东西很是贵重,也是贵族富豪的最爱。这些人手里都掌握着大量财富,普通金银他们已经看不上眼,越是稀罕珍贵的物件,对他们的吸引力就越大。

    女拍卖师很有技巧,总是在适当的时候故意稍作停顿,等待买家争相加价。她很懂得男人们的心思,掀起场上热烈气氛的同时,也会装作不慎滑落肩膀上的薄薄衣服,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几次下来,客人当中甚至发出了“美女,你的拍卖价是多少”之类的话。

    一个时辰很快过去了,杨天鸿一直保持着从进来时候的坐姿。他对这些拍卖品没有任何兴趣,耐心等候着最后一件压轴品出场。

    孟奇则不然。他对这里的规矩和氛围很是熟络。不时的举牌,当然并非真心想要购物,只是为了恶心一下对方,恶意提升价格。他做的很是巧妙,没人看出其中的奥妙。那些争抢之下赢了的家伙,总是释放出轻蔑的表情和目光。每当遇到这种时候,孟奇就主动低下头,做出恼羞成怒的神情。

    “我们要把自己装作是正常的买家。”

    孟奇奸诈地阴笑着,对杨天鸿低声解释:“之前在其它货物上花费的银两越多,那些家伙手里的现金数量就越少。总之,他们买的越多,价格越贵,对我们就越是有利。不管怎么样,最后一件拍卖品我们一定要买下来。既然有了这种打算,当然是支出的银钱越少越好。等到这些笨蛋一个个口袋里空空如也,我们的赢面自然也就大得多。”

    杨天鸿同样也在微笑:“很高兴你站在我这边。否则,我恐怕连睡觉也不会安稳。”

    孟奇笑得很是淫邪:“藏书阁里那个小丫头对你很是上心啊!也难怪,那种天姿国色的美女也会被你发现。上次见面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她是个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丑女。没想到居然在你手上变成了绝色。啧啧啧啧……真不知道应该说是造化神奇?还是你手腕多段,防不胜防?”

    杨天鸿低声笑道:“日后,我若是成亲,就让你来做伴郎。”

    孟奇很不明白:“什么是伴郎?”

    杨天鸿邪恶地解释道:“成亲的男人叫做新郎。所谓伴郎,就是站在新郎旁边,负责帮助新郎喝酒的男人。”

    孟奇顿时瞪起了眼睛:“打死我也不会做什么伴郎。你成亲那天,必定是宾客如云。每个人都上来敬你一杯酒,我统统喝下去,还不得活活醉死?再不,就是被水酒活活把肚子胀死。”

    杨天鸿眯缝起双眼:“没那么夸张,多跑几次茅厕而已。”(。。)

第一百四五节 底价() 
以孟奇的智慧,怎么可能轻而易举上这种当?他连连摇头:“这种好事,还是留着你自己慢慢享受吧!”

    杨天鸿看了他一眼,悠悠地说:“我也是在藏书阁的一本古籍里看到“伴郎”这个词。据说,这是一种存在于上古时代的特有风俗。做伴郎的人,并不只是喝酒那么简单,更有很大的好处。”

    孟奇顿时竖起了耳朵,好奇地问:“好处?什么好处?”

    杨天鸿低下头,富有磁性的男性声音充满了诱惑力:“那本上古典籍记载,在成亲当天做了伴郎的人,有很大几率能够找到一位容颜、学识、身家与新娘毫无区别的伴娘。一个是伴郎,一个是伴娘,以后究竟会发展成为什么样的关系,这就不需要我再多说了吧?呵呵呵呵!你是个聪明人,不用说的那么明白。”

    孟奇的眼睛放出了精光。

    他见过服用祛灵丹之后的小荷。那种艳光四射的倾国容颜,用九天仙女来形容也绝不过分。对此,孟奇只能哀叹杨天鸿运气实在是好到爆棚。就连在国子监进学,也能找到如此美丽的女友。这种好事,为什么不能轮到自己头上?

    老年人爱财,少年人爱色。虽说孟奇家中有诸多美貌侍女,却没有一个及得上小荷三分颜色。幸福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对比出来。相比之下,孟奇只觉得杨天鸿是天生的富贵子弟,自己却变成了街边插草卖身的苦菜花。

    孟奇顿时觉得体内的肾上腺素指数急剧飙升,他紧张激动地低声发问:“你,你肯定?”

    杨天鸿阴谋得逞,诡异地笑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孟奇想要再次确认:“做了伴郎,就有漂亮美貌的伴娘?”

    杨天鸿点点头:“书上是这么说的。就算你不相信我。也要相信前辈古人。他们可不会撒谎。”

    孟奇想了想,斩钉截铁地说:“我做你的伴郎,为了娇妻美眷。就算醉死我也认了。”

    杨天鸿的微笑无比邪恶:“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千万不要不认账哦!”

    孟奇大义凌然:“那是肯定的。我向来一言九鼎。”

    场上的女拍卖师刚好也在这个时候发出了声音:“下面,是今天拍卖会的倒数第二件货物。”

    两个人不约而同转过头,把视线投向了位于客席中央的圆形平台。只见数名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手持棍棒,押上了一群楚楚可怜的少女。

    总共有十二个人,年龄约莫在十五、六岁左右。为了让客人看得更加清楚,这些女孩身上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夹裙。她们已经成年,肌肤光滑细腻,在周围灯光照耀下如同丝缎般迷人。浑身上下都透着青春稚嫩的气息。

    为了增加吸引力,她们贴身穿着黑色肚兜,透过极薄的纱质衣料,这些黑色布料裹住的身体,对每一个男人都构成致命诱惑reads;酱油党的修仙人生。凹凸有致的身材也充分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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