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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面具的肖像画-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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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盯着车后的文弱青年,恐惧与惊讶掐住了我的喉咙,让我发不出声音来。他的速度怎么如此之快?他的力气怎么如此之大?即使是刚刚抵达朝晖时的海尔辛,恐怕也没他这样的身手。他阻止全速奔行的汽车。就像是逮住雏。鸡一样轻松愉快。

    我飞快的将前进转为倒车,一脚油门,汽车朝他身上撞了过去,刹那间,我觉得汽车腾空而起。飞上了天。我人在车里颠簸碰撞,苦不堪言。在恍惚中,我怀疑是他将车子往天上一扔,防止车屁股撞到他。

    这已经是血族大妖魔级别的力量了,这装死的闷葫芦是一个怪物,他并没有使用任何圣力或神术。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强大与反应。

    更可气的是,他居然戴着一副眼镜!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秀气与沉着。他根本用不着这眼镜,他以为自己是谁?克拉克。肯特吗?这装模作样的混蛋呀。

    如果车子落地,我一定会被他从车子里拽出来,我可不甘心束手就擒。于是奋起余勇,以难以置信的力气推开车门,纵身一跃,飞身而出。呼啸而来的风让我一时喘不过气来,我在空中悬了片刻,开始飞速下降,地面极快的朝我脸上撞来,我意识到他先前将我扔上了数十米的高空。

    我一头撞在地上。但我令脑门变得弹性十足,借着这一撞之力,我如弹簧般再度飞了出去。我优雅的转了个圈,伸手撑住地面,捕捉周围的信息素,双眼紧张的睁开,看着眼前的景象。

    我离阿斯兰博大约有十米的距离,他愣愣的站着不动。不知为何突然变傻。

    汽车在空中翻了个身,重重落在地上。发出刺耳的轰响,但他浑然不觉。只是担忧的望着周遭。

    我注意到周围突然冒出来二十个人影,我摇摇脑袋,以为自己看错了,但很快就确认,这些人并非幻觉,而是实打实的真人。

    这些人缓缓的包围了上来,我注意到他们每个人的衣着都不一样,但他们的脸。。。。该隐啊,每个人的脸几乎毫无差别。圆滚滚,光秃秃,皮肤苍白,张着嘴,嘴角毫不掩饰的露出尖牙,目光呆滞,动作机械而麻木。

    天雅、桑莎、布勃与阿斯兰博身处包围圈中,前三人十分紧张,阿斯兰博仅仅表现出提防,愁眉苦脸,但并未感到畏惧。

    天雅装填子弹,对准走的最近的一人,说道:“你们是萨巴特的血族!?我看本地的亲王没有管好自己的底盘,这儿竟然多了那么多狗。杂。种。”

    这个人似乎是这群人中的首领,他的容貌与其余人迥然不同,这是一个优雅的中年男人,身穿讲究的衬衫与长裤,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这人也是个老外,但周围那些二十胞胎却是本国人。

    老外说:“本地的亲王于一个月前离开此地,他恐怕无暇管理我们这些血亲。卡玛利拉管事的时间太久啦,是时候改换门庭,用萨巴特的方式来统治这些凡人啦。”

    我观察他的行为举止,觉得和曾经遇到过的乔。禅很像,他的动作装腔作势,容貌精雕细琢,常人也许会觉得赏心悦目,可却给我不协调的感觉。

    我猜测他是一个大妖魔,他散发出来那样的气质。周围那些血族却相当平庸,也许会有一、两个妖魔,但无法与眼前的此人相提并论。

    布勃威胁道:“你们想怎么样?如果你们敢动手,我会让你们吃足苦头。”

    老外说:“我打算怎么样?我还想问问你们呢,年轻的闯入者们。你们占据了我们集会的教堂,在这平和的街道上大打出手。你们这群缺乏教养的毛孩子。”

    我奇道:“为什么你们会挑教堂作为集会地点?”

    老外笑着说:“我觉得那样做更具有讽刺意义,不是吗?被基督徒遗弃的圣殿,由我们血族来维护。虔诚与亵渎,神圣与污浊,那是一种矛盾的美。”

五 暗月中的狼影() 
这老外说的什么鬼话?他们不过是一群鸠占鹊巢的老赖罢了,就像广场舞大妈般讨厌,偏偏还振振有词,自以为了不起,我望着这群萨巴特的恶徒,顿时怒火中烧,义愤填膺,为这教堂的下场而不满。

    我忍不住大喊道:“说得好!这话说的在理!”

    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移到我头上,我见老外目光平静,又立即奉承道:“这位文采出众,出口成章的血族大人,我是一只无辜可怜的小小尸鬼,被这群可恶的基督徒绑架到这里,强迫我看他们脱。光衣服疯狂欢。爱,我求求你救救我,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天雅听得咬牙切齿,抬起手枪,朝我开火,只听崩地一声,子弹朝我飞来,但在她扣动扳机的一刹那,我早就脚底抹油,往前翻滚,躲开了她的枪击。她接连扣动扳机,但她的预判十分容易摸透,我模样狼狈的一路躲闪,嘶溜一下躲到了血族阵中。

    她怒吼一声,刹不住手,最后一枚子弹射中了其中一个血族的脑壳,她用的是银弹,本应该将其当场击毙,谁知那个血族摇晃了几下,那些面目雷同的血族同时发出低吼,而中弹的血族脑袋上仅仅出现了一道浅浅的擦伤。

    我探出脑袋,暗暗吃惊,心想:“这些是血之兄弟会的血族,难怪一个个长得一模一样,他们是斯密茨族系制造的仆人和傀儡。那银弹的伤害被所有人分摊了,一群恶心的家伙。”

    我又望着站在前头的那个挺有派头的老外血族,如此一来他的身份就很清楚了。我知道他是斯密茨族系的血族,是这些血之兄弟的创造者,或者是操纵者,更有可能两者兼顾。

    天雅没弄明白,瞪大眼睛。颤声道:“怎么回事?银弹对他们没有效果?我注入了神力的,怎么可能没用?”

    桑莎面露怯意,说:“恐怕是血族莫名其妙的能力吧,我听说过这样的事。”

    布勃本来挡在前头,结果来了这么一出,他不免退后几步。与两位女伴并肩,但阿斯兰博依旧站在最前方,他似乎在琢磨着该如何脱困的事。

    老外哈哈大笑,说:“这么说来,你们四位都是梵蒂冈的人?妙极了。天主教廷与卡玛利拉是同党。奴役血族的败类。你们四人也许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例子。”

    天雅问:“什么例子?”

    老外说:“血淋淋的例子!”

    他一声呼啸,那一圈血之兄弟慢吞吞的跑了过来,天雅四人急忙后退,同时不停射击,子弹无一落空,但却仅能留下擦伤,二十多人平摊了她造成的伤害,而且似乎还有某种法力护体。这些笨拙的血族一点点迫近,桑莎尖叫起来,布勃从衣兜里取出圣水。接连朝敌人泼洒,可却一点用都没有。

    除了阿斯兰博,其他三个人几乎没什么本事。天雅的枪法不错,威力十足,但此刻也黔驴技穷,另外两人不过是凑数的。他们根本没想到此行会遇上这么大的危险。

    我于心不忍。对那个老外说:“尊敬的血族大人,你打算杀了这些人吗?”

    老外朝我看了一眼。我察觉到他眼中满是不屑之色,他说:“你不想活了?如果你再多嘴。我拔掉你的舌头。”

    我心惊胆颤,应了一声,慢慢退开,想要开溜,结果老外的手指变成章鱼般的触手,缠住我的手脚,我站立不稳,摔了个狗啃泥,我惨叫道:“你想要做什么?救命,救命!”

    斯密茨的血族说:“你会成为我仆人中的一员,你应该感到荣幸,你原先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尸鬼,现在却能成为高贵的血族!”

    我怒道:“这群没脑子的笨猪就是你所谓的高贵血族?”

    他笑了起来,说:“你怎么不感激我呢?尸鬼和凡人一样,都缺乏感恩的心。他们虽然麻木,但也从此没了烦恼,更可以长生不死,真正苦恼的是我,我还得花心思饲养他们呢。”

    他的手掌突然脱落,从断骨处又长出一只手来,而那只脱落的手掌慢慢融入地面,于是我等于被一坨坚韧粘滑的触手绑在了牢固的桩头上。

    天雅认为这群笨蛋行动迟缓,有机可趁,她说:“快跑!从当中突围!这些吸血鬼追不上咱们!”

    布勃犹豫了片刻,推了桑莎一把,说:“你先走!”

    桑莎感激的看了他一眼,稍稍辨明方向,冲着一个大空隙直奔过去,布勃拿着一个耶稣雕像当做锤子,左右挥舞,抵挡如僵尸般走来的血兄弟们,这一招似乎起到了作用,血兄弟满脸困惑,行动紊乱,似乎被耶稣雕像分散了心神。

    这缓了一缓,桑莎脚步加快,突破了包围圈,她欢呼一声,扭头对布勃喊:“快点,快点!”

    布勃撒腿狂奔,而天雅跟在他后头,开枪阻碍敌人的脚步,阿斯兰博走在最后,用力推开靠近的血兄弟,他们硬生生从人海中冲出了一条逃生之路。

    我大喊道:“救我,救我!”

    天雅骂道:“你怎么不去死!”随手朝我开了一枪,我惨叫一声,一扭头,躲过了子弹,怒气陡生,冲她破口大骂,她恨恨的看了我一眼,跟着同伴一路狂奔,渐渐甩开了血兄弟的追赶。

    我对斯密茨血族说:“你就让他们这么跑了?”

    他惊讶的看了我一眼,说:“像你如此两面三刀的尸鬼,在萨巴特中也很少见呢。放心吧,他们一个都跑不了。”

    他高喊道:“二十一号。聚集!”

    刹那间,其余血之兄弟停住了动作,像是突然中风了一般,唯独一个脑门上写着二十一字样的家伙冲了出来,那二十一的字样在漆黑中发出怵人的血光。他的速度快了上百倍,身躯也膨胀到了三米高,满身肥肉成了肌**子,成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强壮巨人。

    我想:“他吸收了其余血之兄弟的力量?”

    二十一号迈步狂奔,转眼追上了天雅,天雅连声尖叫。朝他开枪,但二十一号反应神速,两三下躲过子弹,朝她身上重重一拳,拳力到处。周围气流乱窜,几乎有翻江倒海的威力。

    阿斯兰博挡住了这一拳,但代价沉重,他痛呼一声,接连倒退,狼狈的稳住脚步,他的手臂被这一拳打的歪歪扭扭,不成形状。他扭头对他们喊道:“别管我。跑!”

    天雅哭喊道:“阿斯兰博!别这样!”

    二十一号嗖的一声扑了上来,将阿斯兰博压倒在地,阿斯兰博抵挡住二十一号。怒道:“再不走,我们一个都跑不了!”

    天雅咬了咬嘴唇,桑莎喊道:“就这样吧,阿斯兰博,我们会回来找你的!”

    他们三人泪流满面,但脚底丝毫不含糊。没一会儿功夫,他们已经穿过大街。隐入了周围的待拆迁居民楼中。

    二十一号怒吼起来,他卯足全力。捏住阿斯兰博的脖子,将他举了起来,当胸砸了两拳,抡起来转了个圈子,往教堂上用力一扔,阿斯兰博撞在塔楼上,发出巨响,教堂一阵晃动,塔楼裂开一道大口子,灰尘簌簌而下,过了片刻,塔楼拦腰断裂,将阿斯兰博埋在了石碓中。

    我见斯密茨的家伙面露笑意,似乎颇为满意,于是恭维道:“先生神通广大,法力通天,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只是不知这三人就此逃窜,先生又有何妙计捉拿他们?”

    他笑道:“她们一个个都跑不了,血之兄弟的鼻子比猎犬还要灵敏,二十一号能追上她们,即使她们跑到天涯海角,她们也逃不掉。”

    我问:“这位二十一号身手如此了得,只怕是先生的杰作吧。”

    斯密茨血族看了我一眼,说:“其实。。。。。”他指了指所有血之兄弟,说:“他们每一个都能如此,由于他们的脑子十分愚蠢,所以根本无法发挥体内的魔血,但我只要让他们的意志集中在一人身上,他们能实现魔血的共享,与原先笨猪的模样相比,厉害了一百倍都不止。就算厄夜使者与黑刃,只怕也不过如此。”

    黑刃是萨巴特打手组织“黑之手”中最精英的杀手,但拉森魃组织的官僚派头十分严重,黑刃本领高强,却被层层上司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人数本来就少,如此一来,更是人才流逝,这几百年来,有不少黑刃加入了反叛军(后来我知道有许多墨慈教会的信徒也来自黑刃)。

    我赞叹了一会儿,说:“既然大事已了,先生还是快点追赶那些天主教徒吧,免得错过时机,让他们跑了。”

    斯密茨血族冷笑一声,说道:“二十一号!”

    二十一号轻轻一跃,落在我们面前,恭敬的说:“巴伐先生。”

    巴伐说:“你有十分钟的时间,去把那几个圣徒捉回来!”

    二十一号弯腰行礼,跳上半空,但突然间,他遭受重击,大声痛呼,身体失衡,一下子摔在地上,将坚硬的水泥地砸出一个大窟窿。

    我惊讶的抬眼,朝空中望去,只见一个身影落在路灯上,他浑身长着黑得发亮的毛发,脸形如狼,体格与二十一号不相上下,双眼绿光明灭,从肺部发出雷声般的喘息。

    巴伐皱起眉头,他说:“刚格尔?刚刚那人是血亲吗?”

    我脑袋乱作一团,等我想明白了,我觉得后背凉风嗖嗖,冷气透过汗毛孔,渗入我的体内,让我通体彻骨寒冷。

    刚格尔变成是小型狼人,与眼前的怪物相比,体型要小整整一圈。

    阿斯兰博绝不是血族,对此我确信无疑。他没有任何血族的征兆,而他更不可能是一位昼行者。

    他恐怕是狼人,一只货真价实的狼人。

六 无可匹敌之力() 
是我的胡思乱想吗?还是真有其事?我听过狼人可怕的名声,但我从未想过自己会遇上这血族最畏惧的怪物。

    它的毛发凝聚不动,仿佛根根钢铁,双目发出幽光,像是绿色的星尘。我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我认为它象征着力量、战争与死亡,象征着张狂与冷酷的美丽,象征着最纯粹的生命,也象征着最纯粹的毁灭。

    年长的血族们总是对子嗣们说:“别惹狼人,如果遇上狼人,你最好掉头就走。”他们揣测着真正狼人的力量,认为它至少能比肩第五代远古血族,甚至犹有过之。在遥远的年代里,狼人与血族之间曾经发生过战争。狼人数量稀少,但以一当百,几乎将血族迫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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