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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绑架全人类-第14章

小说: 绑架全人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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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老霍特?”

    “下午你能抽出三个刻度的时间吗?”

    “下午要割牧草。”这可是威廉时刻记住的第一要务。

    “谁都要割牧草。”霍尔塞特跑到了威廉边上,抹了抹额头的热汗,“夏役就快到了,我和弗里曼上午商量,今天一起装运已经翻晒好的牧草我记得你的牧草还在地里躺着吧?”

    “是的。”

    “下午一起干怎么样?弗里曼装好了他的车子,我也找管事借到了车套和绳索。”

    威廉想了一下,今天就开始运牧草稍微早了一点,不过田地里已经翻晒好的牧草也有了不少的份量,下午和老霍特、弗里曼一起,三个刻度能运完的话,算起来应该还能省了点时间。

    “好”威廉点点头:“中午我们都去公地把牛牵回来,太阳晒过第二个树桩的时候,我们去弗里曼家装车借车套和绳索的恩钱每人一份。”

    谈好了下午的安排,顺路的霍尔塞特和威廉开始闲聊,相互交换几件新闻:

    维尔逊的婆娘终于熬不过天天虐待,今天上午不见了人,有人早晨看到她背着小女儿走过村子西边的小路,大伙都猜她大约是逃进了山里,现在警役正在找维尔逊罚钱;

    单身汉伯恩整天填不饱肚子,昨天终于找上了管事,接下了属于老爷的三份份地,从此永远不允许离开村庄,除非他为老爷干满三十年活,并缴满了三片份地的赎买钱;

    没儿没女的艾丽斯前些日子打水烧伤了脚,这几天一直没好,反而越来越严重,这位可怜的寡妇可能再也看不到下个夏天;

    等等等等

    从这条路走,霍尔塞特离家更近一些,羡慕地聊到了阿格尼斯家多添了一头小牛的时候,霍尔塞特也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好了,不说了,下午再见,老威廉。下次再见,小格雷斯下次再见,我的老爷。”

    木屋门口,一边说完最后一句话,霍尔塞特一边把手抬到失去了一半头发的头顶,摘了摘脑袋上并不存在的帽子,还一本正经地鞠了个躬。

    老爷嘿这个老混蛋

    威廉忍不住笑了一下,男爵领的大人物们当然不可能出现在霍尔塞特的木屋外面,老霍特嘴里的“老爷”只是自己的小儿子洛斯最近得到的外号。

    十四章老爷(下)

    具体的日子威廉已经记不太清,有印象的是前阵子在新开荒地里干活的某天,大约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小儿子洛斯的嗓子出了点小毛病。

    威廉当时还不免有点担心,不过,只过了一天,威廉就发现,小洛斯的嗓子出了点小毛病,这简直是件可喜可贺的大好事

    嗓子出了问题,说话就不太方便,于是,小洛斯不能再吵肚子饿,不能再吵分给自己的食物太少,不能再吵这活太累那活太重,也不能再

    总之,自从小洛斯的嗓子干哑之后,老威廉为这个小家伙操心的地方一下子少了很多很多。

    更令老威廉高兴的是,没法好好说话,小洛斯大约憋的难受,只好把省出来的力气放到农活里面。

    以前干活的时候,小洛斯总是东摸摸,西碰碰,左问问,右吵吵,整整一个下午,最多只能干几个角落的小活。

    现在却完全不同,每天早上,小洛斯都老老实实地跟着自己出门,到了地里就跟着自己老老实实地干活,不言不语地埋头猛干。

    当然了,老威廉这种农活老手眼里,小洛斯干活的能耐还差很多火候,许多活儿相当生疏,手脚一点都不麻利。另外,大约是以前完全没下工夫的缘故,不少以前教过的农活,小洛斯都做得一塌糊涂,完全不得要领,还得自己手把手重新示范半天才勉强弄明白诀窍。

    可就算这样,老威廉也已经心满意足。因为,尽管干活的能耐还有这样那样的欠缺,老威廉却可以看出,最近这段时间,小洛斯都一直非常卖力,至少真正把力气放到了农活上面。

    这几天,小洛斯的嗓子已经恢复,老威廉一直有点担心小家伙又变回以前擅长抱怨,懒于干活的模样。

    幸好,可能是嗓子干哑的几天形成了习惯,小洛斯说话没有了障碍,却没有半点重新让老威廉头疼操心的倾向。

    尤其是昨天下午,小洛斯居然一个人就割完了半布尔的牧草。

    这简直已经是老威廉这位农活老手一半的份量。

    这个结果使老威廉彻底放下了心。

    这就是长大了吗?

    忍不住回头望了望正紧盯地面仔细挑选落脚处的小洛斯,老威廉缓缓地摇了摇头,养育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威廉很清楚地知道,成长不是半个月,更不可能是一两天的事情。

    十三四岁的年龄,正是充满幻想的时候,小洛斯也不例外,和村庄里差不多大小的孩子们一样,小洛斯最喜欢听路过的送信人讲故事,老威廉还记得,嗓子干哑同一天的中午,小洛斯就和邻居的两个小孩一起,将隔壁村庄的送信人缠住了好长一段时间。

    或许就是这个时候,这个小家伙脑子里生出了古怪的念头。

    是的,古怪的念头。

    “老爷”的称呼就来源于此。

    也不知送信人讲的是什么故事,从第二天开始,小洛斯每天早上起来,都会端只木碗站在门口,吞口水同时将手指塞进嘴里,如此一次又一次地反复,直到用完三碗水为止。

    又翻箱倒柜找出半片破布,来回仔细洗了不知道多少遍,每天洗完牙齿之后就用它沾上水,放到脸上来回刷上几次。

    因为这件事儿,第一天的时候,全家人难得地在夏祷和收获节之外的日子一起笑了半天,伊德拉还为小洛斯的行为取了个很贴切的称呼:洗牙刷脸。

    很快,家人们发现自己笑的太早。

    就在当天晚上,干完一天的活儿,回到家吃完饭,小洛斯没有像平常一样立刻上床睡觉,而是抓起早上翻出来的破布走到溪边,蘸上水把自己上上下下擦了个遍!

    第二天又擦了一遍。

    第三天又擦了一遍!

    同时进行的还有一件更加令人惊讶的事情:小洛斯居然还洗衣服!

    谁都知道,衣服这东西,意思就是挂在身体外面的一样家具,冷的时候翻出来,热的时候收起来,它既不是食碗,也不是汤碗,最多挂起来拍几下,洗衣服有什么意义?

    见鬼,洗衣服就像“走饭”,“割水”一样,光是想想将“洗”和“衣服”这两个词连在一起,老威廉就觉得非常古怪

    可小洛斯就是要洗衣服,而且和洗牙刷脸、蘸水擦身体一样,每天都洗!

    和这两件事比起来,小洛斯吃饭用固定的碗勺,喝水只喝锅里煮豌豆前的热水,走路坚决不踩粪便,每次干活都用树叶把手脚包起来,等等等等,已经无法再令人惊讶。

    甚至,连续看了好多天,家人和老威廉已经慢慢有些习惯。

    也不再在意。

    小孩子总有点奇奇怪怪的念头,小洛斯古自己的怪,既不吵到家人,也没有多吃一口粮食,管得太宽,万一洛斯变回原来爱吵爱恼就是不爱干活的老样子,多出来的活儿,由谁来干?

    不过,老威廉还是很想知道,送信人究竟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可以使小洛斯产生想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花样。

    三天之前,老威廉得到了这个问题的一部分答案。

    当时还是早晨,大约是附近村庄的两位农夫,赶着一头瘦牛驮着荞麦从艾克丽村经过,正好碰上了刚刚准备合作干活的威廉,理查德,霍尔塞特三家十几位男人。

    见到这样的队伍,两位外来的农夫识趣地站到一旁,让出道路。

    问题在于,双方相遇的位置很是狭窄,恰好一边是茂密的灌木,一边是旺盛的麦田,农夫当然不可能站进麦田里面,只好尽量贴近灌木,多腾出一点路面。

    就算这样,两名农夫和一头母牛占在道路,剩下的路面总是不太好走。

    当然,艾克丽的村民都是讲理的人,很快,理查德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理查德的三个儿子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霍尔塞特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霍尔塞特的四个儿子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威廉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伊德拉侧着身子走过了农夫身旁

    接下来是洛斯。

    伊德拉已经经过,洛斯也已经准备好侧过身子

    由于十几人排成一线,始终小心翼翼站在路边的两位农夫,此时刚刚看到洛斯,只来得及模模糊糊地看上一眼,瞬间之间,两位农夫已忙不迭地摘下帽子,手忙脚乱地扶住荞麦,用力拉扯可怜的瘦牛,毫不顾及荆棘和枝条,飞快地钻进灌木,最后努力规矩地弯下腰

    向莫名其妙,却已经完全不需要再侧身的吴清晨鞠躬,并恭恭敬敬地叫出一声:

    老爷。

    也许是朝夕相处,对逐渐变化的过程感觉并不明显;也许是早已熟识,念头很难转到太令人诧异的方面;

    总之,直到这个时候,直到经过这两位从不认识洛斯的农夫毕恭毕敬的提醒,艾克丽村的村民们这才发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威廉家的小洛斯,全身上下整洁利索,脸上擦的干干净净,头发打理得顺贴自然的小洛斯,看起来简直就像好几个月才来一次艾克丽村的老爷们一样。

    很自然地,老威廉明白了,送信人当天给小洛斯讲的故事,肯定是关于一位大人物,也许是一位农事官不,也许是关于一位总管的故事呢!

    老威廉也明白了,小洛斯每天古古怪怪的举动,肯定就是模仿农事官不,总管的派头。

    难怪这些事儿从来没有在村庄里的其他人身上见过,甚至听都没听说过,洗牙刷脸擦身体洗衣服,每天忙活这么多,就是为了在不认识的农夫面前冒充一下老爷

    小家伙的目标很远大

    老威廉这么想。

    至少,老威廉已经尽可能目标远大地这么想。

    或者说,这已经是老威廉能够想到的最远大的目标。

15贫穷是什么?() 
十三四岁的小洛斯/莫尔,或者说吴清晨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无意之间,自己树立了一个老威廉看起来相当远大的目标。

    对于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吴清晨现在已经完全没有了多余的精力用于考虑。

    进入中古世界已经十天了。

    吴清晨又一次默默念叨。

    上午刚刚过去一半,这已经是吴清晨今天的第八次念叨。

    从这就可以看出,中古世界的日子,吴清晨是何等的度日如年。

    没办法,在这个梦中的世界,衣,食,住,行,人类生存的四大要素,没有任何一样不是令吴清晨痛不欲生。

    就说衣服。

    衣服更准确地说,挂在身上的这堆垃圾,吴清晨直到现在都拒绝承认它们的身份。

    经过无数位教授态度严峻的提醒,进入中古世界,吴清晨其实已经尽量作好了艰辛困苦的心理准备,中古世界的衣袍肯定是家庭主妇自行缝制,这样的垃圾肯定布料粗糙,样式难看,针脚稀疏,补丁重叠

    如果仅仅是这些,吴清晨其实还可以勉强容忍。

    可是,现实给了吴清晨沉重的一击。

    吴清晨甚至从来没有没有听说过,世界上居然存在一种衣服的布料,它们居然可以比至少用过三年的拖把还要差;世界上居然存在一种衣服的纤维,它们居然可以比饭店里专门洗碗的铁丝球还要硬;

    穿着这样的衣服,每一天,每一个动作,对吴清晨来说都是一项全新的挑战。

    因为吴清晨具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自己的动作只需要稍微大上一分,身上的皮肤就很有可能被粗糙的衣服割出一两道血淋淋的伤口

    更加悲剧的是,这样的垃圾,对中古世界的家庭来说还是一样很珍贵的财产!

    一件外袍,一件内袍,一双木鞋,这就是吴清晨拥有的,所有和穿着有关的物品。

    因为这个悲剧,进入中古世界第一次洗衣服,吴清晨就面临了一个很艰难的选择:先洗外袍,还是先洗内袍。

    这直接关系自己第二天到底是真空上阵还是内裤反穿。

    至于干脆不洗

    来到中古世界做一只乞丐般的土著,不得不穿一身拖把已经很惨,难道还真像其他的乞丐一样,直接穿一身用了三年没有洗过的拖把?

    想到这点,吴清晨就有些反胃。

    不过吴清晨一点都不担心自己会吐,因为十天以来,吴清晨压根就没吃饱过肚子。

    每一天,每一餐,吴清晨吃的都是同一种食物。

    绿色的汤,绿色的豆荚,绿色的糊糊。

    更过分的是,这三样东西的卖相还一如继往地极其难看,不需要进嘴,光是看一眼就令人倒足了胃口。

    尤其是绿色的糊糊。

    直到现在吴清晨也没弄明白,明明是一颗颗豌豆,放进锅里再出来的时候怎么就会变成糊糊这样的奇葩。

    说它们是奇葩一点都不过分。

    吃上两天吴清晨就已经发现,中古世界的食物如此难吃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因为它们是纯天然的绿色健康食物。

    更具体的意思是,中古世界的食物,几乎不含任何调味的作料。

    没有油,没有花椒,没有香料,没有味精

    只有连续吃上两三天这样的伙食之后,做饭的中年妇人才会先鬼鬼祟祟地朝门外张望,确认绝对不会有人经过之后,才快步走进木屋深处,从最角落的床铺底下翻出一只木箱。

    再小心翼翼,珍重万分地从木箱中一块黑糊糊的,简直像一块石头的物体上磨出一点点黑色的粉末。

    最后将黑色的粉末放进煮好的食物里面。

    整个过程就像吸毒吸到倾家荡产的瘾君子翻出最后一支用感冒药和镇定剂自己弄出来的神经麻醉毒剂!

    而这些黑色粉末状的毒品,实际上却只是一种最差劲的盐巴。

    加上这样的盐巴,食物里确实多出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咸味,可是,同时也还多出了一股股发涩的酸苦。

    也使本来就足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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