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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执掌龙宫-第111章

小说: 执掌龙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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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铮颔首一笑,回到舞台中央,挥手道:“欢迎收看本次的表演,那么,祝大家这次的旅行愉快,谢谢。”

    潇洒的推到舞台后台,那个中年大妈冲上来,尖叫道:“哇,杰克,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这么神奇的魔术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等着看陆铮出丑的詹姆斯,脸色难堪至极,尤其是陆铮脸上的淡定笑容,让他感觉浑身不自在,连个场面话都没说,就带着助手灰溜溜的离去。

    “观众朋友们,刚才的魔术精不精彩?”

    山呼海啸一般喊道:“精彩!”

    “那么请大声的告诉我,谁是今夜歌诗雅魔术大赛的冠军!”

    “杰克!杰克!杰克!……”

    “现在,有请本次魔术大赛的冠军,杰克?金登台领奖。”

    剧场方面象征性的发放了一座玻璃奖杯,又以一场巴西风情的舞蹈,剧场的午夜演出才落下帷幕。

    从后台出来的时候,遇到不少的观众收到出口,索要陆铮的合影、签名、甚至是拥抱,始料未及的陆铮着实应付了好大一会儿,才回到房间。

    今天的演出完全就是率性为之,第一是为了取魔术道具,第二则是给郑中原吃个定心丸。

    以杰克的面目示人,尤其是面对诸多的摄影器材,遮掩是有些难度的,毕竟幻术的本质是惑心之术,以吉祥目前的能力,要想迷惑上千人,基本上不太可能。

    不过不要忘了,吉祥还有一件制造幻景的法宝——蜃光宝镜。蜃光宝镜的用途比幻术还要广泛的多,并不是以惑心为主,而是真正的幻象,就如同魔都兰湖上空出现的青龙之影,是真实存在的影像,不止是人的眼睛,连摄影器材都无法甄别。

    所以,施展在陆铮身上的幻术,实际上是通过蜃光宝镜加持而成的蜃景,就像海市蜃楼一样,实际上是假的,但看起来非常真实。

    至于魔术,那就更简单不过了。从詹姆斯的箭枝脱靶开始,陆铮就熟练的天赋神通呼风术、纳海术和御水术,这样小的场面,自然不需要太多的龙气。

    尤其是纳海术,本质就是一种空间术,变出些小玩意,信手拈来。

    回到房间已经是午夜一点,郑中原并没有出现,而是发来一条信息,嘱咐陆铮将东西藏好。

    他似乎在刻意的回避与陆铮接触,略一思索,陆铮便明白了他的用意,小心驶得万年船,说不定暗处真的会有人盯着他,跟魔术师接触,难免惹人猜疑,露出马脚。

    这样正好遂了陆铮的心意,这几天完全可以放松下来,享受生活。

    当然,现在最紧要的事情是先欣赏一下今天的收获。

    一块鱼形玉佩,一指来长,器形完全成‘C’字形,跳跃形态,通体黄褐,色泽柔和,有白色的玉沁,鱼嘴斜平,尾部尖岐,刻有阴线表现头尾鳍,鱼身则是非常精巧的蟠螭纹路,质地细腻,十分精美。

    一块儿貔貅形的玉雕,手掌大小,做仰天怒吼状,通体墨色,闪动着琉璃般的光泽,玉质温润,纹理细致,看起来威风凛凛。

    目测来看,鱼形玉佩的年代要比墨色貔貅更加的久远。郑中原既然笃定这些东西非常珍贵,那么其价值肯定不菲。

    还有一件铜质的酒爵,三角而立,挂着绿色的铜锈,形制古老,年代似乎要比两件玉器更加的久远。

    最后则是一卷牛皮纸筒,包装的非常严实,里面还加了三层防水膜做防水处理,最里面则是丝绢,丝绢中包裹着一副画轴。

    画为横轴,在桌上将画轴平铺起来,大约一米五长短。画纸泛黄,是一副山水图,一条大江从左至右横贯画轴,两岸峰峦叠嶂,似初春景色,树木绿芽新出,疏密有致的生于山水畔间,山中有庙宇、亭台,江中有渔舟、小桥。最左侧的山巅上,站着一只头上长着树根翎羽的白色巨鸟,正低头梳理羽毛。

    整副画以浅绛色为主,岩石嶙峋,笔势雄健,就连陆铮这个对于字画并没有研究的外行,都能感觉这幅画场景宏大,意境悠远,让人赞叹。

    “好画!好画!”

    猫头鹰整个脑袋都快趴到画上面了,啧啧赞道:“千秋万壑,落笔从容,尤其是石头上的这只白凤,虚实相生,神髓俱在,气度不凡。”

    白狐也点点头道:“确实是一副好画,应当是出自大家之手。”

    陆铮没有说话,而是把目光落在右侧的一段题字上面,第一个字非常古怪,根本就不认识。从第二个字开始勉强认个七七八八:之得大痴道人江北白凤图,请予做歌,予爱其合,而作歌识诸图上,痴道人燕闻一笑……

    后面一大段则是诗歌,诗歌的最右面则是一行蝇头小字:至正三年十月大痴道人作江北白凤图时年七十有五。

    “原来是大痴道人!”

    猫头鹰一脸恍然,啧啧赞叹。

    陆铮惊讶道:“你认识?”

    “不认识……”猫头鹰摇摇头道:“本座只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有意境。”

    ……

    这位大痴道人一定就是松江白凤图的作者了,陆铮作为一个琴棋书画一窍不通的龙王,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幅画很值钱。

    不过,在这个网络发达的信息社会,这根本难不倒陆铮,从兜里拿出手机,熟练的打开度娘,关于大痴道人的身份,瞬间明了。

    大痴道人,元代著名画家,姓黄,名公望,字子久,号一峰、大痴道人。其一生的经历十分传奇,先是在朝廷做官,后来皈依全真教,擅长风水画,世称‘浅绛风水’,与吴镇、倪瓒、王蒙合成‘元四家’。

    其人对道法同样有研究,曾住持万寿宫,提点开元宫,所做的《纸舟先生全真直指》和《抱一涵三秘诀》曾收入道教典籍《道藏》。

    但是,这些成就并不为人熟知。人们唯一熟悉的就是他的一副著名画作,曾改编成电影的《富春山居图》。

    这是他的代表画作,也是华夏十大传世名画之一!

    初次之外,还有《丹崖玉树图》、《天池石壁图》、《九峰雪霁图》、《快雪时晴图》等名作,绝对是艺术家和收藏家眼中的历史瑰宝。

    在2012年,一副清宫典藏的仿作黄公望富春大岭图,就拍出了6200万元的高价!另有一副临摹的富川山居图,拍出来4千万的价格。

    两幅后人仿作临摹的价值,都拍出来近一亿元!

    手中的这幅松江白凤图长宽比不上富川山居图,但如果是黄公望真迹的话,价值同样不可估量。

    郑中原果然大手笔,这一副画作的价格就要超过夜明珠的价格。

    这幅传世名画不论卖出还是珍藏,这一趟都没有白来。

    想起前任龙王那寒酸的书房,必须挂上几十副名人字画,譬如什么展子虔的山水图、董博仁的楼阁图、唐伯虎的春宫图啥的,才能凸显龙王高贵的逼格。

【第139章】 女孩心事() 
    玉佩、铜爵、名画,一一收入龙宫。距离郑中原和东瀛人的交易还有五六天,以这些东西的珍贵程度来看,货款应该十分可观,到时候顺手劫了,一箭双雕。

    在床上打坐了一会儿,龙气的运行十分顺畅,蜕骨之后的骨髓经过纯化,可以自行运转,消耗的龙气经历短暂的休息就会重新得到补充。

    现在的情况,是没办法大规模的释放龙气的,但是像表演魔术这种小把戏,基本没有影响。当然,那些观众能欣赏一次龙君的手段就已经是幸运之至了,陆铮可没有兴趣真的去做一个魔术师,更何况还是顶着别人的名头。

    至于可怜的杰克,陆铮倒是帮他好好的扬了一次名,相信‘他’的大名很快就会火遍网络,不过嘛,他本人就无福享受了,等陆铮下船之后,就会彻底变成失踪人口。

    一夜的修炼,陆铮一点儿倦意都没有,等天边泛白的时候,兴致勃勃的带着白狐,准备去甲板上观看海上日出。

    看日出最好的地方,非顶层甲板莫属。游客里面不少的人,都跟陆铮抱着同样的想法,一大早就爬起来,乘坐电梯赶往顶层甲板。

    顶层的甲板有个小型的高尔夫球场,球场的四周有观景平台。清晨的甲板上,腥涩清凉的海风铺面而来,海面上雾气蒙蒙,海浪声此起彼伏。

    双手扶住护栏,举目远眺,到处都是苍茫无比的大海,滚滚奔腾的海浪。海天相接的地方,一条模糊的白线,逐渐清晰。

    白狐站在他的肩头,尾巴像个围脖一样裹住陆铮的脖子以保持平衡,望着浩瀚的海洋,眼中满是迷醉。

    “真是太壮观了!恩公,这就是我们将来要生活的地方吗?”

    “是啊。”陆铮点点头,却忽然又摇摇头道:“壮观浩瀚,但略显单调了一些。如果有鲸鲨竞逐、海豚鱼跃,群鱼遨游,海龟浮沉,那才热闹呢。”

    “一定会的。”白狐眼中满是笃定。

    “老爸,老爸,你快看,他是那个厉害的魔术师!”

    不知什么时候,陆铮的旁边开始聚集了不少的游客,一个被父亲抱在怀里的小男孩,指着陆铮兴奋的叫喊着。

    “老爸,我好想要他的签名,你帮我要他的签名好不好?”

    “好,好。”

    那男人有些腼腆的抱着孩子来到陆铮面前,问道:“杰克先生,可以给我的儿子签个名吗?他很崇拜你。”

    “当然可以,不过我好像没带纸笔。”

    旁边一个女孩跳出来,从包里拿出马克笔,高兴道:“我有带,杰克先生,可以帮我也签一个名吗?”

    “杰克先生,帮我也签一个吧。”

    呼啦啦,一大圈游客围了上来了,满是期待的看着陆铮。

    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陆铮很快就感受到出名带来的种种麻烦,被人崇拜的感觉刚开始是极好的,但是一旦陷入这种被包围的氛围中,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一举一动都被人注视着,私人时间彻底成为浮云。

    勉强应付完之后,顶层甲板的游客越来越多,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上来索要签名,但七八十人围过来,就足以把看日出的时间占用。

    最后陆铮没办法,从顶层甲板上下来,找了个人比较少的甲板。

    游人变少,喧闹也随之不见。周围一片静谧,整个甲板上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人,倒比顶层甲板更有意境。

    “喂,喂。”

    白狐忽然用爪子拍拍陆铮,笑嘻嘻的传音道:“恩公,你的青梅竹马也在哦。”

    顺着它的指示看见,只见一处不太显眼的甲板栏杆边上,站着一个穿着长裙的女孩,乌黑的披肩长发很随意的束在脑后,系着一个天蓝色丝带。

    她出神的望着天边,素雅的长裙随着海风不断的摆动,背景则是辽阔的大海和日出的晨曦。

    恬静素雅,飘飘欲仙,像一副油画一般。

    陆铮犹豫了一下,才移步来到林歆苗的身边,扶着栏杆,打量了一下她的侧脸,皎洁的脸孔泛着光泽,黛眉微微的蹙起来,看起来心事重重。

    “你好,美女,又见面了。”陆铮笑着打着招呼道:“为什么不去顶层甲板上看日出呢?”

    林歆苗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眉毛一拧,并没有因为昨晚的互动而对他产生丝毫的兴趣,只是淡淡的说道:“你不也一样么?”

    “这里清净一些。”

    然而林歆苗并没有理会他的搭讪,继续专心致志的望着海面,不再说话。

    好吧。这跟在陆铮面前那个直率泼辣的林歆苗,完全不一样。清冷安静,不假辞色,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她。

    十年光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林歆苗只有在陆铮面前,才会放下所有的防备,尽情的展示着自己活泼的一面。换上陌生的地点,陌生的人物,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她,往往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陆铮讪讪的摸了摸鼻子,不再说话,静静的望着天边。

    直到一轮红日从远方海天相接的地方跳出来的时候,林歆苗忽然幽幽的叹了一口,嘴角挂着苦涩的微笑。

    愁苦伤感的样子,让陆铮都觉得心里一颤,差点儿忍不住把自己的真实身份说出来。但终归是忍住了,而是同样重重的叹了口气。

    林歆苗奇怪的扫了他一眼。

    陆铮无奈一笑道:“有位著名的哲学家曾经曰过,每当日头从东方升起,就会迎来崭新的一天。乍一听像一句废话,你仔细这么一琢磨,还真是一句废话。”

    林歆苗满脸的无动于衷,淡淡道:“听起来并不好笑。”

    “好吧。”陆铮组织了一下语言,才缓缓道:“你看起来很有心事的样子,我猜在你这个年纪,一定是为情所困。”

    林歆苗皱眉道:“我的事情并不需要一个陌生人胡乱揣度。”

    陆铮扶着栏杆,低下头微微一笑道:“我想我猜中了。你不用这么紧张,我没有恶意。只是单纯的好奇而已。”

    林歆苗对陆铮抱有好感,其实陆铮心里很明白,但他一直都不确定是不是单纯的友情。今天看见林歆苗的伤感模样,他才意识到,她对于自己是有多么大的信任。

    关于感情,陆铮的态度始终不温不火,顺其自然,但如果真的遇上什么令人憋屈的事情,他绝对不会退缩,不管是什么敌人、规矩乃至法律,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打破。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林歆苗略带嘲讽的笑道:“你这个搭讪方式已经过时了。”

    陆铮轻咳一声,决定来点儿劲爆的东西,高深一笑道:“嘛,你听我说完。我这个朋友很漂亮,像你一样漂亮,还是一位优秀的警察,人送外号陀枪师姐……”

    果然,警察二字一出来,林歆苗的眼里露出几分惊讶,点头道:“继续。”

    陆铮心里窃笑一下,才一本正经道:“她的父母为她选定了一个归宿,但是她不愿意,于是她就常常问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林歆苗动容道:“然后呢?”

    “然后,太阳从东方升起。”

    “什么意思?”

    “看见这太阳了吗?”陆铮意味深长的指着远方的红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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