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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执掌龙宫-第105章

小说: 执掌龙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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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哲人说过:做人呢,最重要的是开心。你饿不饿,要我下面给你吃吧。

    对于陆铮来说,做神为了什么,同样是为了开心。

    陆铮沉吟不语,自继承龙宫之后,他的心性随着实力的增长,已经开始发生改变,唯一能牵制他选择的因素,就是感情的羁绊。

    海岛总会有的,真相迟早也要说出来。但目前显然还没有合适的时机。

    炼化了整个清江之后,天水真液的积累,刚刚才能够激活御水龙图。龙宫的规模只能暂时停留在河伯水府,距离东海龙宫还有一段距离。

    等龙宫真的建立起来,凡间的事业也踏上正规,或许表明身份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又是一道大浪席卷过来,浪尖上涌动着一个紫黑色的影子,正是刘能。远远一看,它的身上珠光宝气,赫然披挂着一串串的珍珠项链。

    唰唰唰,刘能极其兴奋的冲上岸,虾螯一松,哗啦啦落下来一堆硬币,激动道:“陛下,你有喜了。”

    “滚,你才有喜呢。”

    陆铮翻了翻白眼,从地上捡起来两块硬币。其中一部分硬币并不是常见的圆形,而是长方形,长有半指,宽大约两厘米,硬币上一层水锈,分量也显的沉甸甸的。

    擦拭了一下水锈,隐约可以看见简单的花纹,背面则有‘二朱’两个字。还有一些椭圆形的刻着‘纯金小判’四个字。

    “这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擦去水锈,可以看见金色,这些应当就是古代的金币了。

    “回陛下。”刘能挥舞着虾螯,喜滋滋道:“在海里找到的。”

    “废话。”

    “呃……”刘能耷拉下脑袋,指了指远方的海洋,小心翼翼道:“小臣接到陛下的谕令,立刻马不停蹄、乘风破浪、翻江倒海、经过一番长途跋涉……路上遇到了一群大黄鱼、两只大乌贼……”

    “说重点。”

    陆铮有些蛋疼的看着刘能,虾兵的智慧的确不敢恭维,即便经过白狐的教导,最高水平也就跟小学生差不多。

    “哦。”刘能应了一声,点头道:“陛下,小臣在路上发现了一艘沉船,这些硬币和项链就是从沉船上找到的。”

    “还有多少?”

    “还有很多很多,还有许多许多的大瓶子,多到拿不下。”

    陆铮喜上眉梢,笑道:“位置记住了没有?”

    “记下了。小臣还遵照陛下的谕令,派了两个虾兵看守呢。”

    “做的不错。”陆铮掂了掂手中金币,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些金币应该是古代的东瀛金币,写着‘二朱’的是二分金,纯金小判则是一两金。

    东海自古以来就是海上贸易要道,周山群岛更是宋元时期的海上丝路。宋代商业科技高度发达,海上丝绸之路空前繁盛,瓷器、玉器、铁器、珍珠、黄金、美玉等等不计其数。

    保守估计,沉没在海上丝路的商船足有二百多艘,不止是华夏,还有东瀛、大食、占城、真腊、白达等多个国家的贸易船只。

    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就有德意志商人在东海海域打捞出一艘沉船,光是唐三彩、邢窑碟子、青花花绘盘、越窑秘色瓷等陶瓷制品,就有60000多件,其中还有2件非常罕见稀有价值连城的唐青花。

    打捞一艘沉船,就可以一夜暴富。

    200艘沉船,听起来很多。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广阔的海里寻找沉船,还不如去买两张彩票中奖的几率大。就算找到了,打捞的成本同样巨大。

    不过,对于陆铮来说,这两个问题都不是问题。周山附近海域对于他来说,就是自家的保险柜提款机。

    至少陆铮就明确的知道,在周山群岛白节山附近海域,就有一艘著名的近代沉船——太平轮。

    解放前夕,中联轮船公司的豪华货轮,装载了大批的富商逃亡海外,就在周山群岛海域与一艘运煤船相撞,沉入大海。

    除了乘客之外,其上还运载着当时中央银行的大批重要文件和银元,更有坊间传闻,这是一艘黄金船,肩负着内战后期运输黄金进入宝岛的重要任务。在太平轮失事以后的密电中,曾透露轮船上载有至少200箱黄金。

    黄金的传闻真假难辨,但官方资料中明确记载,船上载有银洋200箱,每箱在当时价值5000元,总价100万元,而这些银洋放到现在的话,价值至少千万以上。

    “刘能。”

    “小臣在。”

    “还有其他的发现吗?”

    “禀告陛下,小臣来的时候,曾听说大都督也发现了一艘沉船,但是小臣来的匆忙,不知详情如何。”

    陆铮踱了几步,点头道:“你回去告诉丞相,让它划拨50只虾兵给你,这两天重点在白节山附近海域巡察,这里很可能有一艘沉船。”

    “遵命。”

    “去吧。”

    掂了掂手中金币,手心里叮叮当当一阵乱响,陆铮嘴角微微一笑,这还只是刚刚开始,富可敌国不是梦。

【第129章】 盗贼团伙() 
    富可敌国。

    绝对不是夸张的说法,沉没在海洋中的黄金珠宝玉器瓷器全部打捞出来,其价值绝对是一个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

    但这不过是理想状态,因为大量的黄金珠宝现世,会对现在的黄金珠宝市场产生巨大的冲击,导致价格下滑,几乎是必然的。

    物以稀为贵,哪怕是个祖传尿壶,要是天底下独此一个,照样值钱。

    钱是个好东西,陆铮同样喜欢,但他不会刻意的为钱而活。以前不是龙王,他就一直保持着这样的看法。

    多多益善,但绝不强求,更不会为钱铤而走险。

    关于沉船的打捞,国家的管制比较严格,周山群岛附近海域就是有名的沉船保护海域,立法禁止盗捞。

    其实个中意思,陆铮心知肚明,原因很简单,因为国家目前没有条件没有技术进行打捞。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这种情况就像一个人发现自家门口埋了一箱珠宝,但没上过蓝翔,不会开挖掘机,正巧其他人也知道,他害怕别人挖走,唯一能做得就是竖个‘禁止挖掘,谁挖砍谁’的牌子,等啥时候蓝翔毕业,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挖走。

    陆铮没有挖掘机,但这不要紧,他手底下蓄养着一批有组织有纪律,精通地道战的精锐部队,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

    手中抓着的那一把金币,分量就差不多一斤,也就是500克,按照现在的金价,价值就有10万,纯度不高,历史积淀来补,实际价格要高于十万。

    来的非常轻松,只是刘能这家伙顺手捞了一把,简直就是捡钱的节奏。更别提太平轮上的200箱黄金,如果属实,那么分分钟收入上亿。

    半夜十一点,陆铮从海边返回周山市,来到周山东路,准备吃点儿宵夜,感受一下岛屿城市的乡土风情。

    一听说要去夜市里吃喝,猫头鹰首先跳出来,表示强烈关注,并熟练的拥有眼神怂恿白狐。龙宫虽好,但是在太憋闷了一些,白狐也期期艾艾的看着陆铮,瞪着水汪汪的眼睛,使出卖萌神技。

    身为一个妖怪,对于人类的繁华都市是十分憧憬的。

    身为一个男人,对于这种犯罪性质的卖萌是没有抵抗力的。

    所以陆铮大手一挥,特许它们这次不用进入龙宫,跟他一起去逛夜市。狐狸和猫头鹰虽然奇怪了一点儿,但并不是什么保护动物,顶多吸引吸引眼球。

    鉴于猫头鹰这个不稳定因素,陆铮正要叮嘱两句,猫头鹰就喜的嘎嘎怪叫道:“夏日有三好,啤酒烤肉穿的少。哈哈,终于轮到本座登场了啊!”

    “记住,你现在只是一只普通的猫头鹰。”

    “没问题!”

    猫头鹰落在陆铮的肩膀上,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嘴里发出老母鸡一样的咕咕声。

    这个时间点,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再加上周山东路附近很多高校。虽然已经放暑假,但是仍有很多的学生留下来,经营夜摊,赚取学费。

    夜市里熙熙攘攘十分热闹,怀里抱着白狐,肩上驾着猫头鹰的陆铮,吸引了不少的眼球,大多是觉得新奇,并没有太过注意。

    找了家夜市摊子,刚刚坐下。老板就笑呵呵的迎上来,瞅了眼他肩膀上的猫头鹰,惊奇道:“呦呵,这是夜猫子吧?我见过养鹰的,这养猫头鹰的还是头一次见。小伙子,有个性,吃点儿什么啊?新捞的大黄鱼,要不要来两条。”

    “老板,我是第一次来周山,你看着给上点儿拿手的小吃。”

    “海蜇、鱼胶、竹节虾、香干、烟熏鱼片各一份,一盘金堂李子,三扎扎啤,算是我们周山人给你接风洗尘了。”

    吃着可口的小吃,喝着清爽的扎啤,看着人来人往的夜市,陆铮忽然觉得,这种人类社会特有的喧嚣,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魅力。

    大隐隐于市。

    或许真的如白狐所说,在海边建一所大房子,守着大海,不离喧闹,是一种非常美好的生活。

    在华夏许多关于龙王的神话中,讲过许多龙王化成凡人行走世间,居于世间的传说。不是因为龙宫不够豪华不够漂亮,而是有太多的乐趣,只有人间才能感受到。

    孤身一人守着金山银山,感觉未必比现在美妙。

    通俗点儿说,是接地气。文青点儿说,是感受人生的喧闹,体悟活着的意义。

    “噗,哈哈……”

    一声小声传来,装了半天的呆头鸟的猫头鹰,不知看到了什么,发出一声大笑,幸好它捂住了嘴巴,没被人看见。

    陆铮瞪了它一眼,低声道:“你给我闭嘴。”

    猫头鹰用翅膀打着掩护,凑到他的耳边,小声道:“本座刚才实在不忍住,哎呀,一个傻逼喝吐了,钻到对面大妈的裙子下面,被打了一耳光……哈哈……”

    一直非常乖巧听话的白狐,忍不住转头去看,真巧看见那大妈揪着那小伙子的耳朵,大骂流氓,那小伙子一下子没忍住,鼻子嘴齐齐喷出秽物,直接喷了大妈一脸。

    “噗……”白狐用爪子捂住了嘴巴,窃窃的笑了起来。

    这两个活宝像是第一次出来逛街的小孩一样,不断的东张西望,对于人类社会的确十分的好奇。

    这或许就是妖怪努力修炼想要化身成人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抓小偷啊!”

    正喝着扎啤,一声叫喊想起来。夜市人群顿时骚乱起来,一个手里拿着秤杆子的老汉,哭喊者从对面跑过来。

    陆铮抬头扫了眼人群,却只看到老汉一个人在奔跑,除此之外到处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哪里有什么小偷?

    老汉跑了几步,跌了一跤,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我的钱啊,我的钱!杀千刀的王八蛋啊,不得好死啊!……”

    两个年轻女孩围上去,关心的问道:“老伯,怎么了啊?”

    老汉皱纹纵横的脸上,满是浊泪,抬起枯干的手擦了把眼泪,才上气不接下气道:“我卖瓜的钱,卖瓜的钱被人偷了。”

    “小偷呢?”

    老汉痛哭流涕,捶胸顿足道:“我不知道啊,我正睡着呢。就看见一个黑影,钻到这边就看不到人了啊。”

    两个好心的女学生慌忙帮他报警,等联防队员赶到之后,才总算搞清楚了来龙去脉。原来这老汉拉了一车瓜,4000多斤,带着老伴赶到周山市来卖,忙活了一天卖了半车瓜,挣了一千多块钱。

    眼看都半夜了,也没人买瓜,就收拾了摊子,直接在车斗里铺上被褥休息,准备明天继续卖瓜。

    可是没想到睡了没半个小时,就感觉被枕头动了,一睁眼就看见一个黑影跳下车,扭头就跑了。

    他这个年纪哪里能追的上,只能眼睁睁的看见小偷钻进夜市的人群中。

    老汉的家庭非常困难,供着两个孩子在外地上大学,孩子知道家里的难处,暑假在外打工挣学费,老汉也不闲着,带着腿脚不好的老伴儿出来卖瓜,希望能多挣点儿钱,帮孩子减轻压力,改善一下生活。

    1000多块钱并不是多大的数目,但是对于这两位起早贪黑腿脚不好的老人,丢了简直比捅上一刀还要难受。

    看着那痛哭流涕,伤心至极的老汉,周围人都感到无比的气愤。

    就连白狐都气的满眼怒火,传音道:“这小偷太可恨了,连这么可怜的老人家都欺负。”

    猫头鹰也忍不住怒道:“本座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真该拨皮抽筋,放进油锅里炸一炸。”

    陆铮却没有说话,陷入了沉默中。

    蛰龙期不宜动用法力,但他仍旧缓缓的调动出一丝龙气,施展通幽术,沿着湿滑的路面,开始游走起来。

    老汉被联防队员带到派出所调查,陆铮忽然神情一阵,嘴角浮现出几丝冷笑。

    找到了!

    在一家夜摊门店后面的小巷子里,一个猥琐的人影蹲在屋檐下面,嘴里叼着一颗烟,若无其事的抽着,从怀里掏出个破旧的布包,里面装满了零零碎碎的钞票,开始抓起票子点检起来。

    1479块八毛。

    那人顺手把钱塞进口袋,把布袋一扔,抽着烟穿过两条胡同,钻进一间民房里面。民房里亮着灯,房间里乌烟瘴气,一群半大小子正挤在一起围着一台老旧的电脑打游戏。

    “二哥,今天手气怎么样?”

    灯光下,那小子獐头鼠目,从怀里掏出票子,笑嘻嘻道:“还行,不到一千五。”

    陆铮瞬间就明白了,这是一个盗贼团伙。

【第130章】 老天有眼() 
    盗窃团伙,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广泛存在,顽固的如同苍蝇一样,根本无法根除。

    这一伙小偷的年纪看起来都不大,最小的只有十二三岁,但是脸上却没有孩子应有的稚嫩,眼中闪烁着狡黠的神光。

    被称为二哥的人,看模样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岁,穿着普普通通,长相普普通通,一进屋那些小孩就围了上来,应该是个小头目。

    夜市繁华,客流量多,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最佳盗窃地点。

    二哥得意洋洋的坐在沙发上,小弟们立刻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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