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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超级漫威副本-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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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浩并不抬头,坚持着最后两行,苦涩道:“确实如此,你能想象一位宫廷诗人,被逼着接过同胞手里的骑士枪吗,就是那种感觉。”

    丝蜜儿嘴角轻挑,走到李浩的身后,看着那些完全在刻意限制形状的字迹,紧接着又看到李浩左手上翻开的书页,她细细看了几行后,表情有些无可避免的惊讶。因为李浩摘抄的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而是一本官方机构出版的手册,之所以说它,是因为这本手册里所记载的东西,全是晦涩枯燥的精灵语,从单字到短句到段落,都有详细的释意和书写技巧。它的出处其实很偶然,曾经是白蔷薇皇家魔法协会的高级教典员,已经故去,他在工作时喜欢研究各种魔咒的吟诵和书写,后来现如果是同样一种魔法,使用精灵语完成吟唱步骤比使用人类语完成要精纯的多,就这个看起来很复杂的话题,一度引起了利斯塔魔法部和各国魔法协会的讨论与研究,最终的结论完美验证了这位员的说法。所以大6上越来越多的魔法师,都试图在学习精灵语,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精灵语的难度系数,分别是西方语和蛮荒语的17。5倍和23倍。如果不是婴儿时期就被父母丢弃在白杨谷森林里的孩子,是很难实现这种职业理想的。

    由此,在高层次的魔法领域内,元素掌控者们都很习惯用精灵语交流,并视不会讲一口流利精灵语的同等级魔法师为笑柄。

    这本手册曾经的使用者就是缪斯,他的精灵语,简直比母语讲的都要顺畅。摘抄完最后一行的李浩扔掉笔,端起尚有余温的绿茶喝尽,唏嘘道:“别站在我身后用哪种瞧见怪物似的眼神看着我,精灵语的书写,我已经练习了五年,缪斯说这种成绩连及格线都达不到,不过我能说一些简单的句子,你要听吗?”

    丝蜜儿有些懵,她又揭开了笼罩在李浩身上或者说自己心里的一层面纱,有些言不由衷道:“还是算了,我怕你会讲出某些三流诗人的桥段,那对于一位完全不懂精灵语的女人来说,太不公平。”

    李浩哈哈笑着站起身,直视着戎装上身的女武神,感慨道:“枯燥的生活啊,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这样安静的写过字了,有时候我在想,假如我是君士但丁,我会优先拥有哪种款式的女仆。”

    女武神习惯性的白了他一眼,冷艳的面容显得有些低迷,讽刺道:“也就你能想到这种白痴加无聊的蠢蛋问题!如果你觉得枯燥,就去挑衅驻扎在风车丘陵的那些家伙吧,你一向很喜欢刺激的事情。”

    品尝着美味小点心的李浩喃喃道:“但老子更喜欢珍惜生命。”

    丝蜜儿彻底无语,她原本暴躁刁蛮的御姐脾气,经过和李浩的那次“亲密接触”后,开始稀释起来,最起码在面对这个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不温不火状态的男人时,她都有些自肺腑的感慨。…

    他怕死?那挣扎在“诺亚方舟”里,宁肯面对死神也不放弃朋友的铁血男子汉是谁?

    他是逃兵?那保护一群老弱妇孺,单枪匹马挑战叛国者达斯的是谁?

    他无耻?那埃米尔在对话中经常跟自己提到而且满脸赞赏的兔子先生又是谁?

    丝蜜儿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在比年轻更珍贵的东西,也没有在比青春更值得缅怀的东西。一个从小就用“男人标准”鞭策自己成长起来的“女人”,可以成为宫廷画报封面上经常出现的优雅名媛吗?一个将贞操保护的严丝合缝的女将军?听起来多么令人潸然落泪啊,只可惜这种感动,早就破碎在了这个以宗教为信仰以信仰为源泉的黑暗时代里。

    情绪有些波动的蓝领慌忙岔开话题问道:“你学习这些精灵语,是想要成为魔法师?”

    李浩虽然看到了丝蜜儿遮起来的一面,但并不急于撕开,顺水推舟道:“你觉得一个以拳头为武器的成年男人,能够实现这种设想吗?”

    丝蜜儿干脆不说话,她并没有政客潜质,与李浩触水口战的时候从未占到过便宜。

    李浩走到那张特意挂在墙上的秩序大6板块图前,笑道:“我们回到刚刚那个话题,或许在君士但丁看来,罗马是比卡萨布兰卡更珍贵的地方,因为哪儿不仅是他成为野心家的摇篮,还是代表他成功的一面鲜艳旗帜,他踩在贵族巨人的肩膀上长大,所以他看到的很多东西,或许是你我活到老都没有运气遇见的,对于一名已经有着深厚根基的帝王来说,这很,比他自身需要付出的更为,就像你永远无法像男人们一样,在夏天的时候赤膊上街。我的出生算不上故事,但是绝对悲剧,至少在同龄的小伙伴们看来,没有父亲的孩子,是没有资格成为一名战士的,因为这类人没有最初的导师,没有经历过魔兽森林的凶险,那是种即使填充进骨子里,也无法沸腾起来的鲜血。于是我选择接受现实,躲起来那些爷爷生前留下的藏书,很,甚至有很多我根本看不懂的魔法典籍。在我们那个村子里,最有知识的人是学校的校长,可惜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于是,我又失去一次赢得热血的机会。后来有人告诉我,我该长大了,该为这个残破不堪的家出一份力了。我想了又想,觉得航海是一件特别有价值的事,就到处收集木料和缝制船帆用的碎布,你一定想不到我整整用了两年时间,每次做那件事的时候,我都有种无法描述的成就感,那是一个懵懂世事的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渴求与幻想,或者说是一种最早期的英雄式信仰。直到我完成那条船,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从长满荆棘的草丛里把它拖出来,用油漆在船帆上弄出李浩这三个字,我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我要去远方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去斩杀盘踞在孤岛上的恶龙,然后拿着战利品给村子里的人们看,没爹的孩子照样可以成为伟大的战士。”

133。爱德华() 
女武神看到李浩的眼睛里有些异样的笑容,问道然后呢。她是个不习惯问“然后呢”的女人,因为有故事的人,总是很乐意讲自己身上的故事,而不是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因为那是两种不同的。

    李浩果真笑了笑,讲述道:“然后,然后我的李浩果真了海洋,我就是那艘帆船的主角,在离开村子的前一刻,我看到村子里那棵最高的树,那棵承载着我很多梦想的树,他似乎越长越高,能和我头顶上的蓝天连接,很多人都想要去抢夺那棵树上的果实,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成功的。树就长在地主家的院子里,他们家养的狗很凶,那些仆从也很凶,但是我可以随便爬上去采摘,没有人会阻拦,因为我和地主家的儿子是好朋友,那也是我童年时代里唯一的朋友,我们曾有着共同的目标,我想要成为一名勇敢的战士,他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然后赚很多的金币,买漂亮的礼物送给女孩,那是个听起来有些好笑的约定,可好在这么多年,没有人选择放弃过。那艘船,那艘船的**航当然没有成功,就像雷昂斯唯一的失败作品那样,刚刚开出去几百米,用胶水和麻绳固定的船体就生破裂,进了好多的水,我找不到来时的方向,也没有可以修补的工具,就自己爬上一块稍微大点儿的船板,我不知道我会漂到哪里去,总之很久很久,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在漂流的那段时间里,我很不争气的哭了,哭的撕心裂肺,那不是一个男子汉能够驾驭的东西。后来在我感觉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一名从此经过的老渔夫救了我,他是我们那个村子里唯一的渔夫。在回家的路上,他告诉我,这里不是海洋,而是一条深度只有三米的河,水的质量很差,鱼虾也少的可怜,如果想要看见海洋,就必须顺着那条河飘向尽头,在翻过好几座狼群出没的荒山。我恍然大悟,对李浩的失败也那么悲伤,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长大,我会穿越老渔夫描述的那些禁忌之地。那个告诉我你该长大了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是个天生的聋哑人。那个我唯一的好朋友,就是缪斯,那个势必会神秘园,然后震惊全世界的魔法天才。公主殿下,你的眼圈怎么红了?你终于肯承认我是个天生的演讲家了?”

    性格倔强的丝蜜儿并不去掩饰自己真实的表情,就像她从来不会向别人掩饰自己是一名手持长矛的公主,一名血腥家族**出来的血腥女将军,罗斯柴尔德有很多罪状,也有很多被尘封在历史里的,而当她的身后,已经没有被战火燃烧的野菊花战旗,已经没有科特美斯角与战鼓的奏鸣,已经没有那些相依相靠的骑士姐妹,失去、残酷、现实、又能算的了什么呢?

    李浩伸出手,轻轻帮她擦去眼角的泪迹,穿上一件纯黑色的游侠斗篷,那是小女巫罗斯送给他的珍贵礼物,虽然看起来有些阴暗,但防护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拥有ss级的高水准附魔属性,硬扛着7o级魔法奥义都不见得会挂,何况还经过红袍大魔导师的友情。他有些臭美的照了照镜子,快乐道:“走吧,单纯的女人,为我年少时的幼稚和年轻时的懵懂,也为你失去的那些和即将得到的那些,去参加一场荼毒历史的盛宴,我赢了,我归你。我输了,荣耀归你。”…

    丝蜜儿看着门口处那个男人的背影,颤抖道:“不,我要遵循皇帝陛下的遗愿!我是错的!在我的面前,就是你曾经迷失过的那条河,而不是春暖花开的大海。”

    李浩嘴角轻挑,加快脚步,喊道:“可我想让野菊花重新绽放一次,所以你无权选择退出。”

    当五万名黑暗远征军聚集在斯洛单薄的城墙下时,晨光刺穿最遥远天边的氤氲,甘露顺着肥硕的绿叶浸入大地,候鸟奋斗在返回故乡的路途上。没有嘹亮如歌的角,没有代表野性和力量的战鼓,甚至没有点燃军魂的苏维埃烧酒,有的只是城墙上那些冰冷的强弓硬弩,城中央整装待的寒酸骑士,以及黑暗中相互诉说情怀的老兵。

    席指挥官爱德华并没有表现出野蛮的一面,而是派遣出几名随军的参议,对着驻守在城墙上的士兵们狂轰滥炸,无非都是些危言耸听的劝降言论,这很符合罗马的政治观念,毕竟武力只是“阴谋策划”里最低级的步骤,不过现在看来,屠夫诗人即使想保持自己优雅的一面,也没有什么机会了。因为那几只嗡嗡叫的苍蝇,被李浩一声令下,全部射翻在原地。黑暗远征军爆出洪流野兽般的咆哮,这恐怕是对至高帝国最蛮横的侮辱与亵渎,其后果丝毫不亚于触犯渎神罪名的教徒。

    红特米一骑当先,从阵营里冲出,握着那柄曾经威胁过灰熊公爵的血剑,指着人头攒动的城墙,挑衅味十足。第一名宫廷骑士冲出城门后。只移动了很小一段距离,就被特米连人带马劈成两半。第二名勇士重复旧辙,甚至都没有来得及看清挑衅者的脸庞,就被一片血色剑影包围,瞬间阵亡。

    这样看起来,黑暗远征军和神圣联盟军是在相互扇耳光啊,不过前者的力道可能更足一些。

    这位“黑光暗杀”未来的优秀执行官,扛着浸满斯洛骑士鲜血的长剑,哈哈笑道:“没有乌龟敢出来啦,真替你们这些孬种感到悲哀啊,难道斯洛的骑士们,都是在猪笼里长大的吗?在我看来,爱德华将军的提议还是很合理的,你们打开城门放罗马的勇士们进去,然后把你们的女儿和妻子交给我们照顾,从此以后你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多么令人神往的生活啊。”

    此刻的斯洛士兵们,一个个就像是濒临爆炸的皮球,这种侮辱,对于职业军人来说,是很难承受的,况且“娘娘腔民族”这种说辞已经让他们受尽。即使死,他们也不想在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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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杀戮机器() 
而就在这些坚韧的汉子们按耐不住时,从三十米高的城墙某角落,缓缓降下一道黑影,正落在那两具尸体的中间,他的脚下,就是尚有余温的鲜血。宫廷骑士团的成员们纷纷侧目,因为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大帝亲自册封的宫廷骑士团新任团长,斯洛政客和市民们眼里的荒谬逃兵,如果那些咒骂声可以变成刀子,李浩这会儿早就变成一滩碎肉了。

    红特米肆无忌惮的笑道:“你不就是那个在黑血单挑黄金剑士和太刀男的扈从吗?”

    李浩同样笑道:“你不就是那个躲在暗处偷窥老子表演的盗贼吗?司罗娜让我给你捎个信,她想问问你,是准备踩在你姐姐的奶。子上往上爬,还是选择扮演屠夫诗人脚下那条听话的哈巴狗?”

    司罗娜当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此刻她站在城墙上,有种跳下去狠揍李浩一顿的冲动,不过在她看来,能把谎话说的如此脸不红心不跳,也算是一种另类的才华,很多政客都喜欢这样干。

    特米的城府,完全出了李浩的预判,而且他并不乐意玩口水战,只是挑战道:“剑术师先生,你的武器呢?”

    李浩轻蔑一笑,说道:“你可以选择使用你的长剑,或者最能为你加成功率的匕,这样足够公平吧?”

    看着李浩坦然的伸出双手,特米紧皱着眉头,他并不想把李浩的这种状态理解为自信,但从不屑于背诵抒情诗的他,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找到更为贴切的形容词。只好故作镇定的把那柄血剑插在地上,翻身下马,笑道:“我觉得这样更加公平。”

    只是瞬间,从李浩颤动的掌心里流淌出一股莫名的能量链,他整个人像一支低空飞行的箭,以腰部为轴心,肩膀为攻击点,向着盗贼里的佼佼者撞去。一名头脑清醒的战斗职业者,都不会选择和盗贼单挑,即使是纯粹敏捷系的冷门剑士,恐怕也得考虑再三。

    红特米微微一笑,提前半秒预判到李浩的着落点,接着两次碎步移动后,一记箭踢掠向李浩的脸部,和很多高阶盗贼一样,特米也很追求一击毙命的快感,那是一名职业盗贼都应有的追求。但使他没想到的是,冲撞状态中的李浩并不选择闪避,赫然迎着他的腿部撞去,这太违背战斗常识了。特米有点心虚,他虽然是专门从背后捅刀子的盗贼,但他最怕的却是被别人捅刀子,出于一种高级意识,他选择收招绕后。搞笑的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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