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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超级漫威副本-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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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得我有没有做侦探的潜质?”李浩甩出个哭笑不得问句。

    “差不多,不过事情就是这样的,总有我们理解不了的地方,越是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越得冷静,只要找出问题的关键点,繁琐的东西都会变的清晰起来,裁判官大人经常用这样的口吻教育我。”

    “你所知道的,都是秩序知道的?”李浩重复提问道,他感觉在秩序这两个字面前,什么海港什么黑血什么红盟大帝,都显得如同蝼蚁一般。连亡灵禁区的情报都能弄到,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强大存在?他开始对纳洛教授离别时的那句话产生思想波动,开始幻想罗马的铁蹄踏破中土时的画面。

    司罗娜点点头,语气坚定道:“不要在等了,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黑血,一个没有执政党存在的城邦,从战略意义上来讲,就等于荒蛮之地,也最容易染上滚烫的鲜血。”

    李浩做了两次深呼吸,镇静道:“如果是这样离开,我们肯定会引起马修斯的察觉,在海港的这三十多年里,他的家族忠诚足够被亡灵书所吞噬,你是一名坚贞不渝的教徒,你一定明白那样做的后果。”

    司罗娜据理力争道:“侦探先生,不要用你的直观逻辑进行无谓的猜测,在没有证据之前,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对一名老人进行信仰评判!”

    李浩最后辩驳道:“如果我的推理成立,我们很可能都会死在黑血,你的姐妹们,也不用为完成“救赎者黑名单”上的任务,而大费周折,你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温莎墓园笔记》和会跳舞的小男孩都是没有恶意的!”

    司罗娜无话可说,清亮的眸子里满是惆怅。或许在宗教裁判所的时候,她会相信某个被拖进拷问室的家伙是善良的,但是在险恶丛生的这里,信任只是一毛钱都不值的垃圾。

    关于多米散落亡灵三的故事,根据信仰源泉的种族分化,版本上也相差甚远。兽族剑圣格罗姆与先知萨尔始终坚持,多米的元身是百年前蛮荒圣战中的萨满长老,阵亡后尸体被耐奥祖私藏在寒冰皇冠的水晶棺里,以两百位通灵师的灵魂燃烧为代价,复活成亡灵族最伟大的死亡骑士,多米之所以会将三带出天灾阵营,其真实原因是对兽族部落的馈赠,也是对老巫妖王耐奥祖的怨恨,所以他才会背叛阿尔萨斯,破坏冰封王座,成为信仰仇恨与憎恶的黑暗游侠,只可惜他远征的足迹还未接近蛮荒大6,就因为不堪重负而夭折,所以三的力量归属,绝不是一名人类有权决策的。

    而中土流传出来的版本,则与正史比较吻合,根据《地理图册?夏丹伦》里的记载,阿尔萨斯王子在参加保卫战以前,确实有位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且是帝国年轻骑士里的翘楚,洛丹伦公主的准未婚夫。阿尔萨斯在得到霜之哀伤的时候,他曾经就给予过强烈反对,直到前者被魔剑腐蚀成堕落的死亡骑士,他才终于明白耐奥祖的用意,只好率领仅剩的家族骑士团,投靠历史巅峰期的红盟王朝,最后在与燃烧军团的决战中,败退到紫罗兰法师塔,与十三名神圣魔法先驱者们,催动耗时三年完成的“猎户座星痕魔法阵”,不仅重创恶魔指挥官阿克得蒙,还为几年后的“众神降临”埋下伏笔。多米阵亡后,尸体被冰霜巨龙运回寒冰皇冠,耐奥祖则以同样的手法,得到第二名伟大的死亡骑士,想借助他们的仇恨与**,完成生前未尽的遗愿。…

    思维相对简单的兽族,认为多米的故事纯属扯淡。善于精打细算的人类,则坚持萨满长老的故事是子虚乌有。而无论历史是怎样的经不起推敲,版本上的冲突如何激烈残酷,以后的事却从未因为一些人说了什么话而生改变,就像“希瓦之守护”被红盟大帝冠冕堂皇的穿在身上的时候,先知萨尔脚下的巨龙没有出咆哮,格罗姆的剑锋也没有刺向帝国版图。

    当李浩与司罗娜鼓足勇气向公主同盟军坦露真相时,马修斯表现出了一名骨灰级外交官应有的淡定与城府,他并不否认圣骑士身份的存在,也不关于《温莎墓园笔记》的信息,而是准备好那辆皇室风格浓重的维特马车,静静停驻在邪恶喷泉旁边,等候公主与扈从们的光临,身影看起来单薄无助,像是一片游荡在废墟里的枯叶。

    李浩看着神情恍惚的埃米尔公主,微笑道:“上车吧公主,不管罗斯柴尔德陛下的这位老扈从是忠是奸,至少在黑血,他没有以圣骑士应有的神权,来审判我们人。”

    司罗娜赶紧跟着附和道:“是呀是呀,巫师们的言,怎么能够全信呢,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可言喻的苦衷,或许等我们抵达斯洛的时候,故事就能出现结局啦。”

    在斯卡特小镇的时候,叛国者达斯率领蝙蝠战士屠戮村民的画面,就已经让她精神受挫。而外交官肥猪皮卡福的背叛,又在她难以愈合的伤口上致命一击。现在就连主修家族忠诚的马修斯公爵,都出现了无法解释的敏感问题,在加上失踪到现在都未出现的怀特将军。对于埃米尔来说,对于野菊花来说,对于罗斯柴尔德来说,这绝不是什么漂亮的吉兆。

    她披着紫金丝镶边的雪纺风袍,佩戴罗斯柴尔德家族特有的战争徽章,出现在L双行大道上。

    芬芳孤傲,锦簇花团。

    没有人会质疑一名拥有纯正皇室血统的公主,气质上会输给黄金家族**出来的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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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羔羊() 
从红玛丽奴隶市场正面的出口,并排走过来二十名标配剑士。从湛蓝玫瑰旅馆的侧面,变戏法般辗转出二十名魔法奥义师。原本旁若无事的路人,以邪恶喷泉为圆心,缓缓靠拢。

    能常年混迹在黑血里的角色,可以不知道红玛丽与巫师巷的具体位置,可以没玩弄过13街区娼妓馆里的堕落修女,甚至可以没有光临过无处的赌场。但绝对不可以不认识“双战斧徽章”与“骷髅披风”,那等同于信徒们路过圣约翰大教堂的时候,没有例行祷告就扬长离去,需要被拖进神圣调查所考核教义。

    全世界唯一能冠冕堂皇的玩围攻战术,而且目标角色是比公爵或者游侠更为惊艳的皇室公主,只有黑血的两大巨头能干的出来——长期受雇于暴户贵族少爷约翰的“狂野部落”与“黑手盗贼团”。

    他们的身价高到要同时被两位大银行家的私人金库支撑,不管有没有任务执行都能稳定领取堪比宫廷骑士团丰厚的佣金。

    人群骚动,从剑士阵营里走出一只怪物,身高接近两米,肌肉堪比石块,光亮的脑袋上纹饰着撒旦头像,与泰坦帝国的战士审美观极其匹配,肩膀上那柄金色的加强版所罗门阔剑,又无时无刻诠释着暴户与世袭贵族的品位差别,尽管那确实是纯金花哨玩意儿。在白蔷薇与斯洛这样的文化国度里,物质上的巅峰是很受鄙视的,特别是贴金镶银,会被附庸风雅者们指为未开化的野蛮人,遭到排斥。

    剑士佩戴着银质双战斧徽章,这说明他在狂野部落里的地位,仅仅次于决策层里喜欢指手画脚的家伙们,他抚摸着逼真的撒旦头像,似乎特别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接着从魔法师扎堆的地方,又冒冒失失钻出来一名干瘦青年,穿着标示黑手盗贼团的骷髅披风,瞥了眼黄金剑士,嘿嘿笑道:“喂,大个子,一人一半怎么样?”

    怪物连眼皮都没抬,挥舞着巨剑插在地面上,摇头道:“副团长给出的命令,是全额上缴,至于你们黑手的人,只负责情报就够了。”

    青年盗贼顶着满脑袋乱蓬蓬的红,不屑道:“你们副团长算个什么东西,他的命令能命令到老子吗?”

    黄金剑士并不理会盗贼的挑衅,用手势制止住身后剑士们的动乱,笑道:“还是收起你的玩具匕吧,难道你愿意在宴会开始时,成为正餐前的点心?”

    红盗贼撇撇嘴,对来自竞争对手的威胁感到无奈,他可不自信能率领三名漫游者盗贼,从数量占优的野性哪儿捞到好处。况且雇主给出的任务,确实不是围杀,而是猎物们的情报与行动踪迹,顺便监督狂野部落佣兵们的工作效率,至于对面那个由落魄贵族与散兵游勇们组成的寒酸团体,他才不奢望能爆出惊艳四座的战斗力,使自己有嘲笑黄金剑士的理由。

    “东张西望的特维斯骑士,不知所措的司罗娜小姐,先请埃米尔公主上车吧,与同行们打交道,我比你们要有经验的多。”

    李浩似笑非笑的说完,眼睛探索向视野范围内能触及的地方,做出模糊的初步战力评判。特维斯与司罗娜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他,并不觉得这个笑话有什么技术含量,这不是在海港的黑血竞技场,玩游戏的时候还有威廉大公担任庇护神。…

    “佣兵界的老规矩,顾客利益至上,但是作为猎物的我,如果不稍稍挣扎一下就被阁下的所罗门阔剑命中,是不是有点太过窝囊?”李浩走上前去,和黄金剑士当面对峙,赤手空拳。

    “我可以给你在公主面前展现英雄气概的机会,羔羊先生。”黄金剑士无辜的说完,引起嘲笑声一片,那是野兽在面对食草动物时,才会出现的蔑视。至少在黑血,没有人敢像李浩那样,客客气气的和狂野部落的家伙们讲条件,那是群从骨子里蔑视真理的疯子,只信服强者们用拳头和刀剑制定出来的法则。

    李浩神情淡然的说了声谢谢,并意黄金剑士与他同伴们的怪异眼神,转身走到埃米尔公主跟前,行了个看起来还算正常的贵族绅士礼,抬头微笑道:“高贵的公主殿下,我能借用下您的私人佩剑吗?”

    埃米尔眨眨眼睛,水晶瞳仁里满是欣慰与欢喜,动手抽出剑柄处镶嵌有大颗稀缺宝石的佩剑。很唯美的艺术型西洋剑,剑身细而坚,轻而薄,折射着非比寻常的暗色光芒。

    李浩紧紧攥在手里,像欣赏贵妇胴。体那样抚摸着剑锋,他能够从剑身的折射里看清楚自己的脸,依旧是那样阳光,俊朗,充满着无与伦比的朝气。许久,他抬起头,在次微笑道:“您介意这样漂亮的宝剑,染上肮脏的鲜血吗?”

    埃米尔快的点点头,同样微笑道:“我不介意。”

    此刻,李浩脸上的镇静稍纵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嘴角那抹似有似无的笑容。

    剑术,对于宫廷级贵族来说,是和写作、弹琴、礼仪等等技能相匹配的必修科目。早在绅士阶级成形初期,西洋剑就被优雅男士们定为中上等人群的风尚标志,但这种剑并非来自战场,它的主要目的是防身和决斗,最后演变成一种修养与艺术的结合,很多出生在贵族家庭里的宠儿,也被要求以宫廷剑术加骑士七艺的特殊教育形式进行培养。

    在泰坦这种尚武国度中,西洋剑术师和宫廷画师等等职业都是很遭唾弃的,只有骑士与军事家才能得到整个社会的赞誉与歌颂。

    总而言之,没有谁会使用这种攻击力极其糟糕的武器,去挑战黄金剑士的威严与能力。

    而撇开突刺与割破这两种主流技巧,在近战性能完美的所罗门阔剑面前,它的格挡率与穿透率都趋近于零,成为战场冷门并不偶然,但恐怕连很多宫廷铸剑师都忽略掉的一点是——它有着几乎能媲美于短匕的攻加成,以及极具观赏性的表演结构。

    但黄金剑士似乎并不太想给这头羔羊表演的机会,以看似沉稳实则虚晃的步伐拉开屠杀序幕,小臂带动阔剑反向横移,剑身剧烈摩擦空气后出噬魂般的尖啸,很难想象如此体型的剑士,还能做出堪比职业盗贼的欺诈动作。羔羊根本没打算全力格挡,而是极其不雅观的着地滚动,避过黄金阔剑的第一击,顾不得染上的半身灰土,在次斜向滚动,与第二次逼来的阔剑擦肩而过。善于掌控细节的观众都能现,羔羊滚动的姿势虽然狼狈,却有着隐藏而且坚韧的目的性,那就是近身。标配型所罗门阔剑的剑身长度为5。3英尺,而黄金剑士手里的加强版,至少也得达到7英尺,加上他手臂自身的长度,比长枪骑士们的攻击距离还要恐怖,可以试想他在拥有王者级夏丹伦纯种黑马后,所要释放出来的战场能量,恐怕完全能审判一场小型战役的最终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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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嘲笑() 
观众们的第二次集体嘲笑刚刚开始,看似笨拙的羔羊先生就已经近身,剑锋所指处并不致命,但命中率高的恐怖,只是呼吸间的功夫,黄金剑士山脉般雄伟的臂肌,就出现三道清晰可见的血痕。轻微的疼痛并不能激怒他的嗜血性,身体连同着阔剑疾后撤,想要甩掉西洋剑术师的缠斗,扳回属于自己的主场优势,但麻烦的是他的度已经很快,进攻者的度却更快,只是闪避上的轻微失误,胸口捎带着腹肌,就又多出两道触目惊心的十字架血痕,线条顺直的像是画师所为,那表明着执剑人的手腕,连半点抖动现象都未出现,而是使用蛮力创造的割破式攻击。

    看着眼花缭乱的剑影与剑影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黄金剑士彻底醒悟,至少在此刻,他觉得这头羔羊并不属于孤独的牧羊人,而属于高高在上的父神。但狂野部落铸就的战士,绝不是暴户家族豢养的那种男版花瓶,他们脚下踩着的团队光环,并不比贯彻爱与真实的贵族骑士黯淡多少。

    瞬间爆出来的威力与攻,预示着黄金剑士的战斗状态被催化到巅峰级,阔剑在他双手的驱使下,就像是被注入了鲜活的生命,由最初的蛮横变成现在的理性,每一次先手攻击都拖带着行云流水的后续连击,战场范围也由于他的这种万金油式单挑术逐渐扩大,不过羔羊的闪避技巧也随着他状态上的升级而升级,步伐看似平稳却内置风骚,黄金剑士的脸色也由原本健康的黝黑变成魔鬼化的绯红,呼吸上的调理越来越过艰难,但他无法扭转这种窘境,因为只要出现停滞动作,剑术师的锋芒就会接踵而至,然后完美命中,在自己画布一样的身躯上留下各种形态的线条。

    汗水顺着血痕制造的凹槽,渗进如钢铁般坚硬的皮肉,蔓延过布满刀痕箭伤甚至抵抗过魔法轰击的胸膛,那是包括神祗与教皇在内,都不容亵渎的荣耀,来自狂野部落的至高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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