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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混在漫威当法爷-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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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主角boss流,不套路】低调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低调,超级英雄又不会当,就是装装逼、瞎玩这种,才能维持得了生活。来漫威的感觉啊……就跟回家一样!在家比这无聊多了!这里的老哥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每次我一拍桌,他们就心平气和的跟我讲道理,超喜欢的!=;=;PS:故事、人设以作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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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走过最远的路() 
蜗居的出租屋,窗外高楼大厦绝妙的挡住了这边所有住户的采光,并且还偶尔伴随着火车经过的轰隆隆声响不得安宁。

    白牧被吵醒了,抓着乱糟糟的头发走向洗手间,放水时还在想着刚才那坑爹的梦,梦里有个声音问自己渴望魔法吗?废话,我当然是渴望乃子啊!

    可他禁不住对方的蛊惑,说只要掌握了魔法,要多少有多少。他就带着真诚上车了,却想不到对方带着套路飙黑车!

    想离开?先出师!一本魔法书,他埋头苦学三年但毫无进展,研究发现三年不成这叫巩固。又三年无果?那叫模拟!再三年我都忘了乃子是啥玩意儿。

    千辛万苦翻到后面,还有一行字说:如果以上方法均未奏效,原因只有一个——这个世界没有魔法能量,前面的作废,请看下一页。

    白牧忍着看完“我们去个有能量的地方重新来过”这一句后,一口老血终于没忍住,挂了。然而更疯狂的是,他发现这并不是在做梦。

    因为这儿不是他的地方,也不是他的玩意儿重点这张脸也不是自己的,但奇怪的是竟然生不起半点嫌弃的感觉。

    可能主要是这颜值非常过关,在西方人普遍认为亚裔都是扁平鼻子单眼皮的模样时,他还混了这一副超越绝大部分人的尊容,欣然接受了。

    也可以说自从被接二连三的惊喜和天坑埋了以后,白牧就觉得世界上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够动摇他波澜不惊的心。

    穿越?自己不还活得好好的。纽约?以前成天想来美国玩。穷光蛋?外国卖肾可值钱了。只读过初中?放心我上过大学。

    慢着慢着!记忆深处有这家伙对托尼斯塔克这名亿万富豪、花花公子生活的羡慕?偶尔也会中二一下,想象自己是拯救万千民众于水火之中的星条盾队长?

    这儿竟然是多灾多难的漫威世界!

    这可是个处处有坑的地方,你将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大反派、阴谋家的威胁,搞不好某个绿胖子就会发狂砸掉一座城市,某群外星人就对地球势在必得,某些反派要控制或毁灭世界。

    在这里如果没有高超的本领和求生技巧,你恐怕连一秒钟都活不下去!

    但白牧没忘了他前辈子用了大把时光研究魔法,在漫威世界里,魔法师也是层出不穷的,这就证明——

    浓郁的魔法能量!精神处在一种前所未有的亢奋状态中,心意一动,手中重现了魔法书魔法全集!

    名字是俗了点,作者署名“法神”也拽了点,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阴魂不散的书,前世他曾经火烧、水泡,碎纸机伺候,都没能消灭它。

    但这辈子却成了他唯一从前世带来的礼物,摸着它古朴的封面,白牧翻开它的第一页,序言就写着——

    “那些区分冰法、电法或死灵法,圣骑、术士还是别的魔法使用者,都是对能量低劣的利用,恕我直言,以上都是垃圾!

    贯通万法方为神,记住我这句话——魔法的本质是能量,法术就是操控它的表现信息,真正领悟它时,你将无可匹敌!”

    白牧的手有些颤抖了,因为他走过最远的路,就是这本书的套路。自己又是奇遇,又得穿越,跌宕起伏都有了,接下来还要有什么?

    但他还是无法抗拒要试一把火球术!

    只可意会的咒法构建后,指尖立即凝聚出一个炙热的火球,手一甩它就砸在了墙壁上,炸开的火花是法师独有的浪漫。

    眼看这房子要被烈焰点着,他反手释放一个冰冻术,结冰的墙面立即控制了火势,房间的温度骤然下降到怡人的程度。

    “魔法,竟然这么简单?”

    白牧脸上尽是难以置信,前辈子怎么都学不会的,现在随随便便就来?还能好的好按剧本来演吗?

    原以为要继续的天坑却没有上演,他翻着书本,反复琢磨很久后,他知道自己是看不透这本书的套路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也知道除了接受没第二种选项。可不是有那句话吗?生活就像强*,无法反抗那就闭上眼睛享受。

    作为一名极富冒险精神的人,白牧还是挺期待的。因为一个正常人,也不可能抱着一本魔法书研究九年,天才的有些行为等于疯子。

    漫威世界的魔法环境重燃了他的热情,前世平平淡淡的地球生活已经被抛到脑后了,全新的人生开端,他有着充沛的激情。

    虽然这辈子的起步点还是一穷二白,除了比上辈子好看、比上辈子高,但他的冒险血液,从来就不惧挑战。

    穷光蛋没有钱?那就去弄!坐着哀叹现状可不是他的风格,跑去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自己觉得不错的行头,准备出门。

    话说前辈子没来过纽约,难免稀罕这座大都会,走到楼下习惯性的去推自行车,翻身就要上去骑,但白牧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的风格。

    一脚踢飞到角落,要什么自行车!

    魔法书在流光溢彩的五块钱特效里出现,翻开目录,嘴里念叨着如何迅速挣一笔钱或点石成金的魔法没有。

    不过智慧是最宝贵的财富,在他曾经的生涯中,他发现但凡是资本的积累都是血腥的,火速发家的人就没有几个底子能干净。

    所以真正发家的快捷门路在于“黑”——黑暗魔法就是这种黑,道理等同于任何快速赚大钱的招数,早已经被写入了刑法中。

    ===========

    ps: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声明本书主角走boss流,轻松但不黑暗。。想看升级打怪、猥琐发育、跪舔的套路,都可以直接点x了。

    另外作者看过不少漫画、电影,想从与其它漫威文不同的角度,写一个少套路化、多欢乐的故事。谢谢。

第2章 先定个小目标() 
黑魔法让白牧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当然作为一门知识,你不能光靠名字就定义它的好坏,难道叫黑的一定是邪恶,而叫白的就代表正义?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唯一一个在修行路上的人士,白牧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还真特么邪门!

    比如书中死灵法术精通一卷,尸体爆炸?这听起来就反人类;瘟疫虫群?乱放瘟疫早晚要被正义人道;偷取生命?你这是要上枪毙名单的!

    他赶紧做个记号下次看,再翻过去下一卷,巴雨的笔记,这不是暗黑2里超猥琐的最后一关boss吗?毁灭之王、地狱三魔神之一。

    时隔多年回想起来,依然能感受面对它的无力,不是被抽干法力变步兵,就是被不断击退没法近身,你好不容易靠近了,它再来个镜像分身群殴你。

    再往下翻,上古之神的低语,这都有?在魔兽世界的故事里,上古之神也是相当恶心的大反派,黑龙之王就是被它腐化后,发狂要毁灭世界。

    白牧翻着这些前世看过,但没法入门的法术,感觉自己肯定是开启了gm模式,以后别再跟我争什么法师、术士谁是爷了,boss的看家本领才是爷!

    这要是都学会了,照书中所说的“融合万法为神”,感知思想上正负无穷延伸都无法形容的力量,怕是生命法庭也随便秒吧?

    “越来越有意思了。”白牧愈发觉得,这才是他喜欢的大环境。

    因为随着两重记忆的融合,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不断加深,这里给他最大的感受除了浓郁的魔法能量外,还有简化的物理常数。

    在微观层面上,技术壁垒和观测干扰都极大的被削弱了,直接导致科研成果变得更加容易获取,其他世界里不可能的奇迹,会在这里频繁上演。

    也解释了,为什么托尼斯塔克这类天才,榔头敲几下就能搞出大把黑科技的原因,放在前世的地球,这些简直是痴人说梦。

    但在这里——包括魔法能量领域,壁垒都是如此的薄弱,只要肯下功夫去钻研,它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惊人效果。

    天高才能任鸟飞啊!

    至于漫威世界里层出不穷的危险?只要有实力还怕什么!白牧现在潜心钻研魔法,从早上到晚上,睡了一觉梦中还在看,简直废寝忘食。

    当夕阳落下,海边公园迎来了工作了一天的人们,遥望海对面高楼林立的曼哈顿,啃着手里的面包,憧憬能够融入那边的上等人生活,实现自己的美国梦。

    看书累了的白牧也在眺望曼哈顿,不过与其他普通人的憧憬不同,他正在盘算着怎么翻身,摆脱负资产的窘境。

    超能力者来钱很简单,心思往邪路去钻就有大把。但千万别忘了,这个世界的维护群体也相当强悍,神盾局、复联、光照会等等,任何想要搞事的人都要掂量它们。

    所以那些突然间获得了超人能力,就以为天老大自己老二,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往往是死得最早的,不是被收拾了就是被切片。

    至于搞大事了还安然无恙的,肯定都是有背景的。钢铁侠、复联那些人都搞事吧?但人家不是超级富豪,就是给政府办事的特工,没人敢动啊。

    所以白牧就深受启发——要是自己是政府同时也印钞就完美了。

    在别人想方设法要抱大腿、找靠山的时候,白牧——人群中注定的妖艳贱货——他想的却是如何成为大腿,如何当上靠山。

    “就定这个小目标吧。”

    你要问这个小目标具体是什么?问得好!白牧花掉最后两张票子买汉堡后,他想明白了自己早已厌倦平凡普通的生活,要跳过常规套路,出奇制胜。

    所谓常规套路就是广大穿越群众所走的:能力从小到大,资金从少到多,先猥琐发育再高调搞事的路线。

    老白心里全都是拒绝,no!因为你有了足够强的力量,却还把自己的眼界限制在井底,像个畏畏缩缩、瞻前怕后的失败者?

    他直接就把目标定为总统!

    魔法全集里,他准备找一种最厉害的、魔神级别的强大法术给总统先生来一套,达成个灵魂交易,一起当个好哥们。

    等总统都是哥俩好了,白牧相信自己混个杀人执照、司法豁免权之类的,在漫威世界就多了很多安全保障。

    因为他发现这个世界不一样,它既不是电影宇宙,也不是漫画里的616宇宙,而是一个全新的,漫画、电影人设都有融合的真实世界。

    说不准托尼斯塔克会死在中东,也说不准变种人的起义会获得成功,更不知道世界没了版权阻碍,地球将有多少超人类。

    所以一个总统、一个国家的力量,在这种环境中还真的算不上多强。九大国度、三大帝国,无数毁天灭地的强者,万一他们光临地球呢?

    失去了对未来的先知先觉,猥琐发育的先决条件就不再具备。善于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的白牧,觉得取高不取低,用力往高处看,总统就是个好目标。

    白牧再认真考虑整个计划的可行性,自己头脑发热的度数?体温正常,心跳有点快;中二病有没有犯?胆子太肥不属于二,失败了人们只会说这是作死。

    再到实施条件,到实施方式,到可能的失败方式,失败后怎么跑路,欧洲安全还是老家好全部罗列出来。

    整体去看,即便是失败了,对他的损失也是很小的,魔法师远程发动偷袭,几百米外发一个高级诅咒,你能知道是谁干的?

    而一旦成功了,那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白牧很同意那句话,当有足够的利益时,资本家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社会成功人士的最显著特质是什么?其中肯定有冒险精神——敢做他人之不敢,当机立断不犹豫,所以他们成绩斐然。

    白牧逐步给每一项打钩,一路钩下来,影响计划成败的因素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比较重要的考虑:自己是否能有足够的实力担待?

第3章 上古之神的低语() 
要知道漫威世界可是强者如云的,远的不说,地球上就有能够心灵扫描世界的x教授;有魔法造诣深厚,还能操控时间的古一这些人可都不好惹。

    别自己还三脚猫实力,就自信过度自投罗网了。所以晚上回去的路上,他的疑虑迎来了检验。

    漫威纽约的晚上是不安全、混乱和罪恶的代名词,尤其是布鲁克林,你要不是三五成群,或者一身黑皮肤护体,那么最好别走夜路。

    倚在车上的几个老黑,大金链子小手表,牛仔裤露出大半截红裤头,一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混帮派的、老子身上有钱的拽样。

    他认识这帮人,是这一带卖粉的混子,最主要是他曾经被这帮人敲诈过,触及到这份记忆时,还能感受到前人的那几分不甘。

    既然冤家路窄,那么白牧大大咧咧的朝他们走去,张嘴就是极其欠揍的:“嘿!尼哥!我能问你些问题吗?”

    “尼哥”一词顿时让几个黑人炸毛,掏口袋露刀子,在手里抛来抛去,面色狰狞的朝他围拢过来:“我绝对会享受你的尖叫的!我保证!”

    “哦?是吗?”

    笑容犹在的白牧后退到了巷子里,他左手冰,右手火,心中还准备着一套“灵魂拷打”的黑魔法。

    冰的寒冷、火的炙热,顿时就让几个黑人刹住了脚步,关于变异人的传说他们略有耳闻,通常这类小人物获得力量翻身后,都特别凶残。

    “嘿嘿嘿!冷静!冷静!”几个黑人审时度势的举手投降,但最后一人摸向后腰,就要把那支格洛克手枪拔出来。

    刀头舔血的他们,当然不会就这么被吓到了,何况还是孤身一人的黄皮小子,不把他打出屎来——

    “如果你们只有这点伎俩,还是早点滚回娘胎里呆着吧!”

    白牧甩出手中的冰火,火焰和冰焰在地上燃烧,精神魔法笼罩在他们身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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