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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超能幸存者-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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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那种进化者,则被幸存者们尊称为——超级进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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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武器可以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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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变异源和进化结晶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提取变种基因液,也不像进化液那样,是固定的提取量。

    以进化体来说,不论是几阶段的进化,也不管进化体自身有着何种分别,但是其体内产生的进化结晶,却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只能提取出,足够促成一阶段进化的进化液。

    甚至,一些体质较弱的人,即便注射了进化液,也无法完成1倍基数的基本一阶进化度。

    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进化结晶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可以改变普通豁免体的体质,晋升为进化体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进化度,总是有办法可以去提升的。

    但变异体的变异源,却和本体的强弱息息相关。就说李默干掉的那只变异犬吧,就足足提取出了一个半人份的基因液。

    而半人份与一人份相比,并非是不足以融合变种基因,而是融合成功的概率问题。

    也就是说,李默使用一人份的基因液,融合变种基因的成功率,要高出半人份不少,大概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左右。

    但是融合却不可能促成百分百成功,因为一旦超过了一人份的剂量,那么再多效果也不会再有所提升。

    所以说这个计量单位,也是李默重生前那个时空里的幸存者们,经过了无数次的尝试,才最终被确定的。而这,就是变种基因液,使用的最佳剂量。

    因此现在对李默而言,剩下的那半人份基因液有两种选择。

    第一,保存起来,留待日后卖个好价钱,或是干脆给信任的伙伴使用。第二,干脆现在就用在小江昇的身上,毕竟男孩就是现成的进化体。

    至于说为什么不干脆自己用了,那是因为同一种变种基因液,每个进化体就只能融合一次。因此李默就算再用,也不可能获得鳞皮异能,那根本就是浪费。而最终,他也选择了给小江昇注射。

    原因很简单,半人份的基因液,用在成年进化体的身上,成功率也就勉强只有三十左右。倒是像小江昇这种尚未成年的孩子,机率却会更高些,达到了五成。

    简单的和小江昇讲述了一下进化以及变异,李默并不知道这熊孩子到底听懂了没有,反正能看得出来,他很兴奋。

    其实要说不兴奋才怪呢,早在见识了李默的巨力之后,男孩就傻傻的幻想过,要是自己也能那么厉害该多好。

    因此注射的时候,小家伙挺勇敢。并不像那些被溺爱的孩子,十三四岁了还害怕打针。

    可接下来,李默郁闷了。要说这孩子的运气还真是不错,竟然真就融合成功。虽说同样不是罕见的双融合,但却是李默很是向往的鳞皮基因。

    但小江昇的想法显然和他大相径庭,根本不喜欢这种异能。人家想要的是力大无穷,而不是长出一身难看的半透明鳞片。

    因此当按照李默教的,第一次调动源力重组出鳞皮后,傻孩子差点没被自己吓哭。

    而李默呢,虽然羡慕,但也不得不苦笑承认,鳞皮对男孩而言,反而还不如巨力实用。因为他的进化度太低,血肉还没有发育完全,因此鳞皮的防御自然非常有限。

    这要是换在李默的身上,照他的估计全力去催动,只要不进入五十米范围,应该可以抵挡住手枪的子弹。可小家伙呢?也许那身鳞皮的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会被丧尸咬了。

    所以说,这要是两人交换一下该多好?李默只得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过倒也不至于为此烦心,因为原本在他之前的计划里,盯上的实际就是巨力异能。毕竟他当初重生时,可不知道记忆中的这只变异犬,会异变出双变种基因。

    总之结果虽然有点差强人意,但对李默而言,却已经算是圆满了。

    靠着墨晶完成了进化,现在又如愿得到了第一种变种基因。若是再能凑齐所需的那几种化学材料,把变异兽肉提炼出超级进化素。那自己的这次重生,就算是开了一个相对完美的开局。

    不过对超级进化素,李默并不急于一时。反正提取的配方和流程,早就装在他的脑子里了,所差的不过就是那些材料而已。

    而且即便是收拢了大量人才的大型聚集地,现在对于进化也依然还处于摸索阶段。所以距离用于提升进化度的超级进化素问世,还要有一段时间呢。

    而利用葡萄糖简单的处理变异兽肉,虽然效果远比不上超级进化素,但也比直接去吃生肉要强上不知多少倍。要知道,不论变异兽肉还是进化兽肉,是绝不能拿来烹饪的,那样会彻底破坏掉里面蕴含的特殊能量。

    因此对于末世初期的进化者们而言,生吃,真的是一种痛并快乐的煎熬。

    现今,按说达到了目的的李默,应该动身回家了。但他却决定再在这间蛋托厂滞留一天,这里可用的工具不少,所以打算弄一把适合自己的新武器。

    在汽修厂里,李默找到了齿轮锯,电焊机,以及电砂轮。而在蛋托厂的车间里,则从机器中,卸出来一条大概三指粗,一米多长的纯钢实心圆轴。和一块大概四五毫米薄厚的钢板。

    而就是用这些东西,他居然弄出来一把,足有三十多斤重的长柄大砍刀。确切的说,有点像是古时候的朴刀。

    实心的纯钢圆轴成了刀把,分量很足。刀身则是钢板锯成的,是简单的梯形。而较长的那边,则用电砂轮打磨成刃。

    最后李默更是用汽修厂的两个千斤,顶起了蛋托厂里的那辆自动挡捷达。卸掉一条轮胎后,用重物压下油门,最终用前轮的刹车盘,完成了最后的开刃。

    这把大砍刀看起来有点蠢,也不见得很锋利。但对于李默而言,却是非常的适用。

    首先,三十多斤的重量,即便不激活巨力基因,一样可以挥舞自如。而一旦配上巨力,那简直就是砍瓜切菜了。

    再有,接近朴刀的形态,比之单手武器攻击距离更长,而相对长枪类武器,则又更加的灵活。算的上是既取长,又补短吧。要不说水浒里的好汉,行走江湖都爱拎把朴刀呢。

    一直忙活晚上,待完工后,李默有点兴奋的耍了几下。除了圆轴刀把握着有点容易打滑,其他都还算不错。不过没关系,他又翻出一管绝缘胶带,直接就把刀把裹了个严实。

    这下就好多了,就连李默自己都挺佩服自己。现今看来,这把大砍刀,也就是刀把和刀身连接的焊点难看了些。但他毕竟不是专业焊工,而且也是为了结实,才多焊了几遍。

    而他忙活的这三个来小时,小江昇也依旧一直守在他身边。这孩子很安静,也很听话。

    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李默朝着男孩嘿嘿一笑:“明个就跟哥哥回家,不过俗话说贼不走空,咱们还得顺路去一趟批发市场。”

    瞧你这话说的,真没文化,有把自己比喻成贼的嘛?小江昇听的掩嘴偷笑,不过笑颜,却是由心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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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批发市场的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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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李默在院子里的那辆跃进小福星边上转悠着,最后又检查了一遍车况。

    这是一辆单排座的小货车,也是蛋托厂的送托车。说来也巧,末世降临的那天,这车正好在厂里,正准备去送货呢。

    不过早在昨晚,装了半车的蛋托就被李默卸了下来,此时的车斗里,则被换成一条条塞满兽肉的麻袋。由于变异兽和进化兽的肉很难会变质,因此根本不用刻意去储存。

    至于装肉的麻袋,则是李默翻遍了旮旯找出来的,以前装什么的都有。然而多年的末世生涯,早就让他无视了所谓的卫生问题,才不会去在意那些。不过进化者自身的免疫力的确相当强大,一般的细菌病毒根本就不必去在乎。

    打着了小货车,习惯性的踩了两下油门。发动机的声音很不错,一看里程表,才五万多公里,还算新车。

    小江昇也喜滋滋的爬进副驾驶,虽然这辆小货车比不上家里那辆新捷达舒适。但只要身边有李默在,就会让男孩感到非常的安心。

    ……

    批发市场里的丧尸,大多因为变异犬的出现转移了。可当李默开着小货车拐进大门后,还是意外的看到,几十只丧尸,正在围攻副食厅前面的一辆电动三轮。

    从情形来看,应该是因为电三轮的出现,才聚拢成群的。而且这会儿已经完成了合围,要不是恰好被李默撞见,估计里面的人十有八九是要撂在这儿。

    就见跃进小福星骤然提速,朝着尸群直冲而去。当然了,李默并没有去撞丧尸的意思,虽说这货车吨位比轿车重,但要论正面撞击丧尸,却还不如有鼻子的小车呢。

    而小福星的出现,也立时就吸引了尸群的注意。这下到是缓解了电三轮的压力,铝合金全封闭的车壳里面,开车和坐车的两个幸存者,也都稍稍顺了口气。

    其中开车的那个,更是抓住一个空当,加速冲出了包围。只是摆脱丧尸后,他们却并没有离开。而两人的注意力,也都已经被李默和他小货车吸引。

    在两人充满惊奇的目光中,只见跃进小福星屁股一甩,居然利落的来了一个漂移大甩尾!我擦,那种车难道也能漂?就不怕翻车?两人皆是看的咋舌。

    李默的确是玩了一手漂移,不过并非卖弄,只是已经习惯了以最省事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一个简单的漂移,直接就用甩起的后车斗,撞飞了十几只靠近的丧尸。虽说没鼻子的前脸咱不敢用,但屁股可是很强大的。

    而且这个华丽丽的漂移,也正好把小货车准确的停在了副食厅的大门口。要是一般人,让您一把轮能把车倒正了,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而车停好的瞬间,李默也钻出了车厢。手一伸,从后斗里抄起大砍刀。脸上泛起一丝轻笑,提刀杀向尸群。他这刀,可是还没开过荤呢。

    接下来,电三轮里那两位,彻底傻眼了。没办法,实在是那位“货车司机”杀丧尸杀的太销*魂,太彪悍。

    只见他手上的那把古里古怪的大刀,一个横扫,就硬生生的斩断了四五只丧尸的脑袋。我勒个去,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横扫千军”。

    两个幸存者彼此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还同时生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那小子,不会是他娘的武将转世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

    不过前面开车的那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眼睛却是眯缝了起来。看了会儿后,就颇有些吃惊的叫道:“咦?那个小伙子,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啥?后面坐着的年轻男人愕然的看向他,不过很快就露出了一丝了然的笑意。自己的这个老丈人,平日里嘴里就爱跑火车。这会儿估计是老毛病又犯了,看人家那个司机厉害,就开始吹牛皮。

    只是这小子自己其实才是真的糊涂,现今都什么时节了,是末世啊!就算您老丈人再怎么不着调,但也不至于在这种关头,有闲心和您闲扯玩吧。

    再看那边大战群尸的李默,有了巨力异能和手里的大砍刀后,只要尸群的数量不是太多,对他而言就不会有太大的威胁。

    几十只丧尸,也就用了几分钟功夫,就完全清理干净了。只是他却根本没有去理会,电三轮里那两个幸存者的意思,径直就朝着副食厅走去。

    至于之前为什么出手相救,当然不是见义勇为。说白了,就算没那两个幸存者,他也一样要清理掉那些丧尸。

    而批发市场里的东西又很多,多到根本不是李默或者说是那两位,能尽数拉走的。双方可以说没什么利益冲突,自己可劲装就是了。因此李默自然也就没必要去算计对方,何必非要见死不救。

    但是,李默对人家没兴趣,却不代表人家对他同样没兴趣。“那个小伙子,是机械厂李东生家的小默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忽然,一个略显有些沙哑的声音,传进了李默的耳朵里。

    李默大感意外,不禁驻足看去。真没想到在这种地方,还能遇上熟人。可看着从电三轮里钻出来的那个中年人,他的心里却又写满了疑惑。

    和当初遇到老高不同,对老高,那是李默认识人家,而人家不认识他。可眼前这位呢,是人家认识他李默,他却死活想不起来对方是谁。只是依稀觉得,似乎有点眼熟。

    要知道李默如今的记忆,最清晰的都是重生前那几年的末世经历。至于说末世降临前认识的那些人,十有八九都忘的差不多了。

    然而中年人显然很激动,小跑着就到了近前。也根本不顾李默眼中毫不掩饰的疑惑和防备,自顾叫道:“真是小默啊!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爸爸的老朋友,三条叔啊!”

    三条叔?慢慢的,好像已经很久远的记忆,从李默的脑子里爬了出来。说实话,对于这位三条叔的样子,他真的已经没有印象了。要不是对方颇有特色的大号,李默都不准记得起来。

    三条叔的确是李默早亡老爸的好朋友,只是那时候他年纪还小,只有十三岁。而老爸离世之后,和这位长辈见面的机会也就少了。然而,他却依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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