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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跨越时空的旅程-第223章

小说: 跨越时空的旅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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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混就是混混,就算觉醒了天赋也难登大雅之堂。”那个扛着一柄宛如门板般的大剑的魁梧男人神情倨傲之极不过他的确有骄傲的理由。

    毕竟他是英雄,已经站在了瓦洛兰芸芸众生的顶点。

    “咳咳你以为你赢定了?”大量的失血让我的双眼一阵模糊,但我的头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也就在这时,我感觉到了一种既陌生又无比熟悉的波动――这是我第一次能感受到空间的波动。

    显然,死骗子已经定位了我的位置,打开了空间门,只等合适的时间便会降临于此对那个家伙发动突袭了。

    但这不是我想要的,因为即使合我们两人之力,胜算也不到一成,并且跑都跑不掉,就算崔斯特是空间法术的天才――在这场追逐战中我终于了解了我们和英雄的差距,不过还不算晚。

    “你不会永远得意下去的五年,或许是十年之后,会有人为我报仇的!”我掏出了最后的一颗大威力爆弹。

    死骗子,抱歉,答应你一起冲上雪山之巅的承诺是无法兑现了。

    (二十八)

    “这****!真他么的能惹事儿啊!”第一次,我有了骂娘的冲动。

    一日之前,德玛西亚之剑率众清理城邦黑社会,仅法外狂徒一人逃离,目前德玛西亚之剑正在对其进行追捕。

    德玛西亚之剑,德玛西亚的老牌英雄,战力惊人,曾单枪匹马击溃过一个血色刺客团的百人小队――要知道,那可是一百个装备精良,配合无比默契,专门为围杀英雄而存在的精英啊。

    得到了这条消息的我马上瞬移到了旅馆客房,然后立刻开始利用自己的空间天赋对格雷福斯进行定位――虽然生还几率几近为零,但我仍然相信那家伙还活着这种祸害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死了的!

    那混蛋也没让我失望,撕开虚空之后,我便看到了那家伙满身鲜血地半跪在地上。

    然后那货做了一个让我忍不住想抽他一顿大耳刮子的举动。

    那个白痴似乎是察觉了我的窥视,对我露出了一个难看无比的笑容,说了一堆废话,然后掏出了一个符文爆弹,看起来像要自杀的样子。

    我艹!谁让你装英雄了?

    (二十九)

    就在我引爆爆弹的前一刻,一只手自虚空中伸了出来,将那颗威力惊人的小圆球夺了过去。

    那****居然没听懂我话里的意思么?

    第一次,我对挚友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这家伙也是个任性的混蛋啊。

    可不知为什么,我与一种想笑的冲动呢?

    有这样一个兄弟,我格雷福斯这辈子,算是值了!

    (三十)

    崔斯特。费特,瓦洛兰的卡牌大师,掌握着空间和法术力量的英雄,赌圣,英俊潇洒,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有一宿敌名为格雷福斯,擅使火器。

    这是大多瓦洛兰人对我的印象当然,最后一句纯属扯淡。

    知道我和格雷福斯关系的,除了我们两之外,只有一个外人――那就是我成为英雄后在暗影岛旅行时一不小心缔结了灵魂契约的暗影魔魅,寡妇制造者,伊芙琳,瓦洛兰最强的刺客之一,同时也是我的情人。

    嗯,与德玛西亚之剑的那一战,最后还是我们赢了。

    虽然事后我们两修养了将近半年才把伤养好,不过因祸得福,我们两人双双跨进了英雄的门槛。

    “亲爱的你和那个大胡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床上,伊芙琳对着我的耳朵轻轻呵气,让我有些心猿意马。“你知道么?皮尔特沃夫的漫画家都有人画你们俩相爱相杀的同人本了。”

    “相爱相杀?那不是我们两个之间游戏么?小甜心”轻轻吻了吻情人性感的嘴唇,我安慰道:“放心了,我的性取向很正常的你还不知道么?”

    “死人”

    说起来有将近两个月没约那个二货一起聚一下了嗯,明天找那家伙一起喝酒吧。

    兄弟。fin。

    近1。2w字累死了

第211章 篇 外篇 守望者() 
(零)

    即使一生没有结果,但我也愿意置身于阴影之中,做一个守望者。

    (一)

    阴暗潮湿的街道,充斥着腐朽的气息,黑乎乎的老鼠在街边的垃圾堆四处流窜,一个个脏兮兮的乞丐双目无神地注视着来往的行人,却没有人敢乞讨,因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直接葬送他们的小命――要知道每次夜幕褪去,这条街上都会出现几具血肉模糊的无名尸体。

    没有人会在意。

    这里是诺克萨斯城邦的阴影。

    也是我的栖身之所。

    (二)

    我的名字叫泰隆,没有姓。在诺克萨斯像我这种底层的人物根本不允许拥有姓氏,因为对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来说,姓氏,意味着荣耀。

    同样,我也没有亲人。

    我对他们唯一的印象,就是泰隆这个名字,以及应该是他们留给我的一把小刀。

    我就是用这把并不锋利的小刀轻轻地划开行人的口袋,将那些丁丁作响的金币摸到手中。

    是的,最初的我不过是一名卑微的小偷。

    直到我意识到,刀不仅可以割破行人的口袋,同样也能割破敌人的喉咙。

    (三)

    那是一个静谧的夜晚。

    ‘忙碌’了一天的我被一群‘同道’堵在了小道上。

    “泰隆,今天你的收获不错啊。”领头的干瘦青年目光阴冷,皮笑肉不笑地打量着我。“哥儿几个这几天手头紧”

    事实上这条街上的每个小偷都少不了这样的经历,但我不准备妥协,因为我知道,一旦示弱,这些贪得无厌的鬣狗就会一拥而上,将我微薄的财产搜刮殆尽,然后等待我的就是一辈子的压榨直到人生毫无价值。

    我不想面对这样的未来,所以我没有答话,只是默默握紧了刀刃――这是体型瘦弱的我唯一的依靠了。

    “敬酒不吃吃罚酒!”干瘦青年见我反应之后勃然大怒,“给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兔崽子一点教训!”

    不知怎么的,看着三名衣衫褴褛的男子狞笑着缓缓靠近,我紧张的心反而慢慢平静了下来。

    三十秒后,五个年龄大概有我两倍的家伙横尸街头,其他人仓皇逃窜――其实最开始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生辰,等我发迹之后才通过法术探明了自己的出生年月。

    七岁的我,刀刃第一次染上了鲜血。

    (四)

    即使杀了人,但我依然做着小偷。

    只不过在割破行人口袋的同时,我免不了会思考如何简单利落地用刀刺入他的要害。

    期间仍有不开眼的家伙想从我手里掠夺财富,已经有了杀戮经验的我自然不会和他们客气,将他们统统送进了冥府――这些家伙只知道凭一股血气横冲直撞,对于已经能用小刀在一分钟内将近百只飞虫斩落于地的我来说,不过是小小的麻烦。

    十岁的时候,一个地下组织的头头发觉到了我的才能,雇用我去暗杀他的对头。

    这是我捞到的第一桶金。

    也就是那时,我下定了决心,不再做一个偷偷摸摸的贼。

    我成为了一名杀手。

    (五)

    我是一个独行的杀手。

    入行四年,无数次成功的刺杀让我的名气在暗世界中越来越大,不少杀手组织都向我发出了邀请,希望我能成为他们的一员。

    然后为他们创造利益。

    可笑!杀手不需要同伴,而且能降服狮子的,必然是更强大的龙,区区鬣狗,有什么资格让我效忠?

    然后这群废物就真的像鬣狗一般朝我发动了攻击然后全部被我割破了喉咙,然后丢尽了护城河里。

    之后就没有不开眼的家伙来找我的麻烦了。

    (六)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的人生迎来了又一个转折点。

    那是一份报酬十分丰厚的任务,要我尽快刺杀一名贵族。

    于是就在当天,我趁着夜色,悄悄潜入了目标府邸。

    不得不说,这个贵族的防卫措施做得相当好:除了必要的守卫之外,凶猛的护院犬,隐于暗处的法术陷阱,甚至还有几台炼金傀儡,有好几次我都差一点就要暴露身形

    大约用了两个小时,就在我即将到达目标寝室的时候,我被一名黑衣人拦住了。

    或许是同行?

    就在我的念头还没转完,那名黑衣人便亮出了刀锋,向我发动了攻击。

    这是我生命中最狼狈的一场战斗,对方的力量、速度、反应、运劲技巧,乃至于斩击角度的选择都远胜于我。仅仅三刀,我便再也握不住那柄我赖以为生的利器,然后被刀锋架在了脖子上――这还是他想生擒我,如果要杀我的话估计我连对方的一招都接不下来。/

    “小子,看来你真的很有天赋。”那黑衣人笑着收起了刀刃。“我是杜。克卡奥,愿意成为诺克萨斯最高指挥部的特使么?”

    “我有拒绝的权力么?”

    “从之前的行为来看你是个聪明人,那就不要问愚蠢的问题”

    “我仅愿效忠于您一个人。”虽然我是卑微的,但若是俯首于一帮废物,那我宁愿死。

    “没问题。”

    “泰隆拜见将军。”

    (七)

    新的生活并没有预想的那么糟糕。

    克卡奥将军并没有将我当做奴隶看待,而是将我当成了真正的心腹,他把很多机密的任务交给我来处理――当然,我也尽全力将这些事做到了最好。

    弗雷尔卓德的冰封大地,恕瑞玛的废墟遗迹,德玛西亚的军部资料间,皮尔特沃夫的科研实验室这两年时间,我的足迹遍布了整个瓦洛兰,大大丰富了我的见识的同时我对将军更加感激了。

    因为没有他,我也许一辈子也不过在一条阴暗的街道中称王称霸而已就像一只井底之蛙。

    在闲暇之时,将军还会教授我一些用刀的技巧,以及作为刺客的心得。

    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渐渐爱上了一个人。

    那一年,她十四岁,我十六岁。

    (八)

    虽然对大小姐心存爱慕,但我却不敢表达出来。

    因为我配不上她即使此时的我已经觉醒了天赋,拥有了英雄阶的实力。

    在大小姐十六岁那年,达克威尔的长子凯伦,向克卡奥家族提出了联姻的请求。

    看着大小姐那伤心的表情,我恨不得将那个废物剁成肉酱――众所周知,半神的长子凯伦文不成,武不就,并且私生活及其糜烂。

    我怎么会看着大小姐委身与这样一条废柴?

    就在我准备行动的时候,将军大人拦住了我。

    “我知道你喜欢安娜,但这一次,你不许出手,这是属于她的考验!”

    “那作为大小姐的属下,我可以出手么?”

    “当然可以不过作为达克威尔大人的心腹,我也有义务拦住你!”

    “得罪了,将军大人!”

    (九)

    “以你现在的水平,想要娶我的女儿,还不够格呢。”

    一番激斗,我最终还是输给了将军大人。

    “我知道配不上大小姐,但我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受委屈”

    “是吗”在我心中如神明一般的男子笑了笑,带着一种我看不懂的情绪。

    “放心吧,小安娜不会那么容易就受人摆布的,凯伦那小子绝对不是他的对手达克威尔大人英雄一世,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废物。”

    果然,还是将军大人更了解大小姐。

    就在这条消息散布不久之后,大小姐就直接选择进入了血色刺客团,并成功拿到了一个小队长的位置――以她的天赋,距离英雄这个境界,已经不远了。

    之后,大小姐在一次任务中,故意在自己左眼上留下了一道疤痕。

    凯伦那个白痴便将自己的目光放在了比大小姐小一岁的二小姐身上。

    我从未如此地恨过一个人!如果不是将军大人阻止,我绝对会让那个纨绔知道,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十)

    统治了诺克萨斯千年的强者,伯纳姆。达克威尔死了,将军大人同时失踪。整个诺克萨斯暗潮涌动,野心家们隐隐漏出了蛰伏许久的爪牙。

    我闻到了浓浓的阴谋的味道。

    但那又如何呢?我只要保护好大小姐就足够了。

    大小姐接了一个相当危险的任务:盗取‘战争机器’塞恩的尸体此时的她距离英雄等阶只有一步之遥,也许她是想通过这次任务来让自己成功进阶吧。

    正好,因为将军大人的失踪,我也无事可做。

    (十一)

    德玛西亚,号称用正义和美德统治国家的城邦集合。

    哼!光明之下阴影肆虐,堕落的贵族一样不少,惨死街头的乞丐,因重税而饿死的佃户这些东西我在这个地方见得多了。

    不过正因为有阴影存在,我才能如此轻易地潜入。

    很快,我就跟着大小姐来到了德玛西亚人将塞恩的尸体示众的地方。

    月光下,一队队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在塞恩尸体周围不断巡视,领头的那个方面大口的男子我认得,他是德玛西亚的新星,未来的‘德玛西亚之力’名号的继承者,和大小姐一样距英雄只有一步之遥的存在。

    名字好像叫盖伦是吧?

    大小姐仔细探查了一番,似乎准备动手了等等,这气息?有英雄存在!

    感受到异常的我面色一变,摸出了刀刃。

    而对面的家伙似乎同样发现了我的存在,开始向我急速移动了过来。

    塞恩这个家伙死之前不过一个精英顶峰,只不过因为蛮力惊人在战场上的表现极佳,给德玛西亚人带来了很大的恐慌才会被尸首示众德玛西亚人根本不应该知道我们会对那尸体有兴趣的――它还不值得一个英雄在此蹲守。

    很显然,大小姐被人阴了看来将军的消失让不少跳梁小丑都坐不住了啊,回去一定要让他们回忆起克卡奥家族的恐怖!

    想着回去之后如何给那帮家伙涨涨记性,我挥刀迎上了那名德玛西亚的英雄。

    黑暗之中,一杆朴实无华的刃枪直奔我的面庞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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