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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重生之杨门毒女-第66章

小说: 重生之杨门毒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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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子从来都没有怕过谁,自然就和幽生活在一起,不过不住在一起。

    他是魔和仙的产物,不会劳累受饿,不会生老病死,可幽就不一样。

    兵马战乱的年代,人的命本就贱的还不如一条畜生。可偏偏从小疼幽的老道士生了病。快死了。

    被魔这样一搅合,老道士死了。

    安详地走的,幽回去的时候。只能看到满山黄灿灿的野花都被烧成了灰烬,包括老道士,就是因为魔的乱管闲事,惹的那群人震怒。火烧了庙宇。

    大火涛涛,满天的烟雾。幽晕倒了。

    那是从小她生活的地方,丢了,火烧了,她以后去哪里。

    从未有过的打击。

    再后来。两个人互生情愫,幽最难过的时候是魔子照顾的,贪恋上他的温柔。

    魔子不会永远都在人世间。一次,他有事情要忙。

    回来的时候。幽不见了。

    他像疯子一样动用着法力,最后却在皇帝老儿的寝宫找到她。

    凤鸾红帐,依稀是艺人模样,只不过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魔子只待了短短一刻钟,便回了‘那落迦’,跳进忘川河。

    怪只怪他的出生太过于不平凡,就连忘川都治不了他,毁的是他的肉身,而他的灵魂却在忘川的深处。

    魔子以为这就是最后的结果。

    还未开始,就被他一个不对劲扼杀掉。

    直到两千五百年之后。

    幽来了。

    一个只愿意带着黑纱生活的女人。

    孟婆问她,可愿意在忘川河前露出那张脸,作为人世间最美的回忆,然后送一碗神汤。

    其实孟婆这样问,也是有原因,魔子甘愿毁掉肉身,放弃轮回,肯定曾经爱慕的女子是凡人。

    只是为何,凡人那么久还没有投胎,难不成是位列仙班?

    不可能啊,也没有听说有那个仙家是出身于凡尘。

    凡尘成仙的人太少。

    那女子思绪很久,似乎不愿意摘下这面具。

    不巧一阵冷风阴森森的吹来,正好挂掉了可黑色的面纱,露出一张精美绝伦的脸。

    而那张脸,孟婆见过,是在魔子跳进忘川之前画的最后一副画,画中的女子美得如尤物,孟婆以为那女人是虚构的,却不想真正站在她的面前。

    是她,幽!

    没有人影。

    忘川河的河水在不停的翻滚,血河中虫蛇满目,惊涛骇浪。

    幽却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的眼神看着孟婆的背后,那一副画。

    画中的女子头上带着黄灿灿的小野花,露出天底下最美的笑容,是她,而画的那个人,她已经找了两千五百年。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记得如此清楚,就像是脑海中有一个本子,记录着每天想念他的日子。

    一分一秒。

    一刻钟,一个小时。

    甚至更久。

    她找遍了世间所有的地方,她磕头磕过世间所以有他相关的衣冠冢……

    她等不了那么久。

    她做过路上的小石头,她做过天上的太阳,她都不急的为什么她不死。

    幽问着,“孟姐姐,你可否能让我完成一个愿望?”

    纯洁的眼神让人忍不住拒绝,而幽也做了最还的打算。

    死。

    传说,孟婆的送汤的碗,是用盘古开天辟地的时候剩下的一块采石,碗碎了,可以看到心想的事情。

    还没有等孟婆答应,幽就直直的把碗举过头顶,狠狠摔了下来。

    四分五裂。

    不计后果。

    孟婆那张煞白的脸,惊慌失措。

    幽看到了,她期待那么久的人,居然不相信她,跳入了忘川。

    “魔子,你能听到我说的话吗?我是真的爱你,爱惨了你,为了你,我毁了自己的容貌,为了你,我走遍千山万水,为了能和你永远在一起,我失去了我最宝贝的东西……”

    “可你居然不相信我,我爱你,你却在背后给了我一刀,我曾失忆,忘记了所有,忘记自己,却只记得你名字。如果有轮回,我愿意用我千年的轮回换你我不再相识!”

    “我幽爱错了人,我来世为人,绝不爱你……”幽的眼神流露着哀伤,流出的血泪!

    一滴滴滴在残破的碗碎片上,竟然可以一点点的重合。

    听说,人的忏悔可以让铁树开花,而补天的碗可以重合,那意味着什么?

    不得而知。

    后来,幽跳了。

    头先见的河水,或许是因为她的样貌过于美,无铜蛇敢上前,可她一碰到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整个‘那落迦’都留着她临死前的回音。

    “啊……”华子一下子惊醒。

    他做这个梦太痛苦了。

    梦中的魔子是他,幽是谭丽秀,尤其是她说过的话,就像是红红火火的烙铁,烫在他的心口上,再也无法忘记。

    难不成人真的有前世今生这一说,那么,他不是欠谭丽秀的更多吗?

    谭丽秀,你到底在哪里?

    华子在心中默默挂念着。

    谭丽秀则蹲守在新杨家,也就是潜伏进杨连胜和凉金凤的家。

    谭丽秀已经在房子的周围洒满了油漆,只需要一个打火机,就能顺利让杨家成了炮灰。

    谭丽秀隐藏在顶楼的女儿墙上,应着外面的风,很大,也很舒服。

    杨家的一间小房子已经开始小范围地慢慢燃起来,永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一片废墟。

    谭丽秀拖下高跟鞋,整个人就像是一根浮萍走在墙上。

    小心翼翼,不过她的心情很好。

    她穿着白天穿的燕尾裙,很修身,不过出现在午夜,尤其是这种大红的颜色,太过于恐怖,阴森。

    “哪怕没有观众也无所谓。今天是我这辈子最后一天,我真的好高兴,能为家主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杨伊雪是家主,有分寸,正因为她的敢担当,让我怎么敢不努力。被囚禁的日子我想的很明白,我要的是什么。我做不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人或者是坏人。”

    厚度不到20公分,如果要是一个不小心,恐怕掉下去,人就会变成筛子。

    “呵呵。今天晚上我很开心,我终于做了自己这辈子最想干的事情。”

    冲着下面的大声的喊着,不过下面的人已经忙的累的跟一条狗似的,谁会想到半夜会有房间着火,偏偏是最值钱的那一家,而且还不停的吆吆喝喝。

    谭丽秀也明白,正因为出手的人是她,她才可以如此嚣张跋扈。

    “我不后悔我做的傻事,我要害我的人,永生得不到安宁。”

    说完,谭丽秀就跳了下去,一如当年的勇敢果断。

    华子这边,窗外的玻璃不知道被什么打碎了,心神不宁。

    窗外的雨一直在下。

    而杨家,又一次被人纵火,成了众矢之的,不过这次有人员伤亡!

    损失特别惨重!(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变故() 
通知他们来领人的,是在陌生的太平间。

    尸骨都已经烧的不成人形,依稀能从罐骨知道那是一个女人。

    女的罐骨要比男性的罐骨要小巧很多,唯独能认出来谭丽秀的是手上链子。

    谁也没有想到,再次见面,竟然见到的是谭丽秀的尸骨,若不是手上绑的链子,恐怕他们都认不出来。

    人死了!

    谁也没有想到!

    出乎意料!

    杨伊雪一巴掌就挥到了路遥的脸上,路遥没有闪躲,直直地迎上这一巴掌。

    是他欠杨伊雪的解释。

    杨伊雪把人交给了他!

    路遥那天是对谭丽秀很失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谭丽秀会做如此疯狂的事情,简直不像谭丽秀的风格。

    就好比平常一直很活泼开朗的姑娘,忽然有一天自杀,那种感觉给人是不敢相信。

    路遥觉得天都塌了,谭丽秀还想要他和她姐姐在一起吗?

    为什么要惩罚他!

    谁也没有想到谭丽秀会用自己的死摆了所有人一道。

    痛不欲生!

    杨伊雪怎么能不生气,双眼红肿,大声的问道。

    “路遥,你来告诉我,为什么谭丽秀会出去,你答应过我什么,她要好好的,结果你现在就给我看她的尸骨吗?你明明知道她现在身体很不好,很容易固执己见,为什么要放走她,你是不是想要害死她?你说啊!来告诉我,来反驳我这不是真的,一切都是假的!”

    杨伊雪一拳头接着一拳头打在路遥的脸上,像是打在棉花上。无法泄恨!

    她无法接受真相,前两天谭丽秀还在她的怀抱中说会好好的活下去,现在只能冰冷地躺在太平间,听不到他们的呼唤。

    人都死了,说什么还有用?

    可以换回一条鲜活的人命!

    太平间与他们的距离有多遥远!

    谭丽秀才二十多岁,多美的年华,就要夭折。怎么能不可惜!

    杨宅多的是关人的地方。谭丽秀是她的朋友,她把她交给了路遥,结果换来的是什么?

    火烧杨家。她用不着谭丽秀牺牲性命来干这蠢事!她会自己烧,谭丽秀这是要一辈子都让所有的人都后悔吗?

    杨伊雪心中,谭丽秀比那些人重要的多,为什么要傻傻地做蠢事?杨伊雪想不明白。

    就如前世。谭丽秀死在她的手中,为了救她而死。

    这一生。谭丽秀虽没有死在她手中,还是为了她而亡!

    历史就像一条很牢固的牢笼,逃脱不了,永远无法改变!

    不管杨伊雪做什么努力。总会沿着原来的方向发展。

    向来坚强的路遥,一声不吭,低着头。不敢去看杨伊雪,他辜负了杨伊雪的信任。临走之前谭丽秀答应他好好活下去,那坚定的眼神,一切的一切在谭丽秀的尸骨面前成了泡沫。

    路遥他没有人证,也没有录音,谭丽秀死了,他成了罪魁祸首,没有人比他更憋屈。

    如果谭丽秀还活着,他还可以面目可憎的抓着她的衣袖逼问着,“为什么要骗他!”

    可现在,太平间,他连揭开尸骨上面的那层白布的勇气都没有。

    任谁都接受不了谭丽秀的离开。

    “这件事要告诉华子吗?他现在还找着谭丽秀!”路遥低声问道,充满了无奈。

    瞒也瞒不住多久,毕竟华子的势力还是很大。

    谭丽秀死在杨家,要是被华子知道,多少和杨伊雪拖不了关系,关键是这样对华子真的好吗?

    如果不知道,华子会以为谭丽秀还在世间的某一个角落里活着,如果告诉他,连想念的权利都没有……

    一切等待着杨伊雪的抉择。

    杨伊雪踱来踱去,越加冷酷无情的脸上说着,“不用,你出去,让我一个人静静!”

    至少现在,她杨伊雪,不想看到路遥。

    因为她看见路遥,就会生气,如果不把谭丽秀交给路遥,是不是一切都可以避免。

    很冷,很冷。

    太平间为了储蓄尸体,所以温度很低。

    密不透风。

    就如杨伊雪的心情。

    她一个人跪在地上,对着冰冷冷的尸体。

    千言万语,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当她打开薄薄的那层白纱,她想,谭丽秀躺在这样的床上会不会冷,临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会不会想起她还有杨伊雪这个朋友。

    怎么可以,就这样无情的抛弃,离开。

    “谭丽秀,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杨伊雪,虽然比你们出身高贵,我曾经觉得你们很可怜,可现在我觉得我才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拥有高贵身份又如何,前世我活的不如狗,我努力想要过好,还是牺牲了你们。你说,是不是成为我的朋友都没有好结果!”

    杨伊雪说着就感觉到了心累,踉跄地整个人都贴着地面。

    看着天花板,有一瞬间,她希望死的人是她,她能和谭丽秀互换。

    杨伊雪心里想,今生,她很努力地做一个恶人,却不成功,招惹上了向裴安,想甩开都甩不掉。

    谭丽秀还是按照前世的规程,如果不能逆转,那么她也决不妥协!

    想到这里,杨伊雪擦干了脸上的泪珠,很不注意个人形象,不是用纸,而是用手,哪怕很粗鲁。

    这些日子向裴安对她的感情,她一直都回避,回避再回避。

    通过谭丽秀这件事,她想通了,人生这一辈子,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强求没有好结果。

    ……

    杨媛媛这边,得知黄大海出了事情,还是在第二天早晨。杨家被烧,她丝毫不在意,反正又不是她住的公寓!

    那时。她刚从另一个男人床上爬起来。

    满目憎恨,说不出的可怕,尤其是出现在杨媛媛那么完美的脸上。

    乍然让男人一看,惊了一跳。

    “亲爱的,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男人出声问道,手不自然的摸到杨媛媛的胸口。

    杨媛媛一听。收回脸上的不自然。看着面前的男人,是嘉禾市新起的小开,白岩。

    白手起家。玩的很开,身边的女人也不会少。

    两人的相遇,很俗,在夜店。杨媛媛看上了他的钱,虽然她也有。但谁也不会嫌弃钱少。

    第一次见面,白岩就赠送杨媛媛的是五千万的钻戒,一闪闪,特别漂亮。尤其是在夜店,这样出手阔绰的爷不多。

    很少。

    杨媛媛很有兴致的摸着鸽子大小的钻戒,头一次收到钻戒。曾经她也有,是凉严城送给她。不过两人终究成了路人,她扔到了大海里。

    再也找不回来。

    滚床单,也不是第一次,或许是夜色太过于美好,两人大战不下五次。

    彼此之间的默契很少,更多的是你来我往,就如同他们之间的性格。

    白岩喜欢收集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她们的小拇指,或许和他的经历有关。

    白岩左手的小拇指被人剁了,总觉和他玩的来的女人是他缺少的那一根小拇指。

    从小就在穷人堆里面生活,白岩曾经很相信身边的兄弟,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值得信任,他的兄弟带着他的女人跑了,卷走了他的钱。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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