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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重生迷醉香江-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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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第三天,到海洋公园玩了玩,之后巩利说想看电影,于是两人就到了电影院看了霸王花。

    当电影开始后,看到胡慧中演的角色直接从两层多高的楼上跳下然后掉在一辆装着麻袋的手推车上,一个翻滚完了还开枪射杀恐怖分子,罗芙洛闪转腾挪潇洒帅气的将对手打倒,然后两人用套在杆子滑轮上的绳子套住要引爆手雷的恐怖分子,最后拉住绳子纵身从**米高的楼顶跳下,而恐怖分子则在杆子顶部被手雷炸的粉身碎骨这一段的时候,巩利忽然凑到乔峰耳边说道:“打的真帅,我也想演。“

    “你?“乔峰看了看巩利,好笑的摇头:“这样的角色不适合你。“

    “那你觉得我适合什么样的角色?“巩利靠在乔峰的肩膀上仰着头笑语嫣然的问。

    “你啊,适合演那种有足够空间给你表演展现的角色,而不是这样的脸谱化的角色。“乔峰道。

    “哦。“对于乔峰这侧面夸她演技好的答案,巩利用笑脸表示了自己的高兴开心。

    “过了暑假我就是大四了,别的同学都开始找拍戏的机会了,我也不认识什么人,一切都靠你了,你有什么适合我的角色没?“巩利带点撒娇的说。

    乔峰再次好笑的摇头,以巩利目前的热度,她只要放出话说想拍戏,那绝对有的是剧组请她。说什么不认识人更是胡说,不过明知胡说,这个娇撒的乔峰也愿意认。

    “你别说,还真有个角色非常适合你。“乔峰笑道。

    什么样的角色适合巩利,在乔峰看来那种不娇柔不软弱,对命运不屈服,淳朴**的角色最适合巩利。

    原时空里,无论是《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颂莲,还是《秋菊打官司》中的秋菊,抑或是《活着》里的家珍,不同的年代,不同的故事,不同的戏装,但都是清一色的倔强执拗,在命运的凌迫下,即便如草芥般卑微,即便不动声色,但你只要看到她紧抿的嘴角,不甘的眼神,就知道这些其实都是殊途同归的角色。

    人们在颂莲身上看到她,在秋菊身上看到她,在家珍身上看到她,在一代王后身上看到她,近乎于“本色出演”,这就是巩利,这就是适合她的路。

    拍文艺片拿奖是刷逼挌,但偶尔也要调剂一下拍一拍商业片,刷刷身价,更深一步的刷逼挌。

    这玩意,逼挌到顶级必然是商业价值的体现,没有足够的商业价值,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巨星。

    乔峰对拍只有口碑没有票房没兴趣,哪怕是为了巩利也没兴趣,他觉得那样的文艺片还是由国内的第五代导演来拍吧。

    不过,如果有艺术性和商业性结合不错的片子乔峰还是乐意搞一搞的。

    恰好,乔峰脑中就有这么一部非常适合巩利的艺术性与商业性完美结合的片子。

第四百八十三章 沉默中爆发() 
    “巩利是联邦调查局的见习特工。你看我做什么,这个角色给你演的,名字当然用你的了。“乔峰刚说了一句,就见巩利诧异的看着他,好似再问为什么要用我的名字。

    “我看你是懒得取名字。“听了乔峰的解释,巩利没好气的说。

    这话还真说中了乔峰的心思,但他不是懒得取名字,而是懒得改名字了。

    “就叫巩利了,你要不想叫这个名字,你可以自己取一个,我绝对不反对。“乔峰哼了一声继续讲故事:“巩利所在的城市发生了一系列的命案,凶手是一名专剥女性的皮的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巩利奉命去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访问精神病专家汉尼拔博士(安东尼·霍普金斯饰),以此获取罪犯的心理行为资料来帮助破案。汉尼拔是一位智商极高、思维敏捷但高度变态的中年男子,并且是个食人狂魔,他要求巩利说出个人经历供自己分析以换取他的协助。不久,又发了出现一具女尸。巩利发现了两个新线索:其一,死者背部被剥去了两块菱形的皮;其二,死者喉咙里有个小手指大的虫茧。据昆虫专家分析,这是源于亚洲的一种蛾,被称为“地狱昆虫”。“

    “哎,受不了了。我叫巩利,然后你讲的故事女主角也叫巩利虽然知道你是想要我演这个角色的,可是我听你讲的时候还是浑身不自在。不行,这个名字你必须要改,起码接下来讲的故事里要改一下,随便用什么名字代替一下,只要不用我的名字就行。“正当乔峰讲的兴起的时候,巩利突然忍不住出声打断他,然后气吁吁的要求到。

    “额,好吧。“脸上虽然一脸不甘不愿,但心中乔峰却是乐开了花,这下他可以省去换名字的这一茬,直接用原故事里的名字了。

    “名字改成克拉丽丝了哦。“乔峰说。

    见巩利点头,乔峰接上了方才的故事继续讲到:“不久之后,又有一位女子被绑架了,这一次是参议员的女儿。克拉丽丝向博士求助,博士仍对她进行心理分析,克拉丽斯说出童年的最痛苦的回忆是父亲去世后的一段日子。

    博士提示克拉丽丝,蛾的特征是变,由虫变成蛹,又由蛹变成蛾,“野牛比尔”也想变,由于童年时遭到过继母的虐待,比尔产生了一种变态心理,他去过三家变性手术中心,但是遭到了拒绝……他们的谈话被主治医生奇顿窃听去,他想抢头功,于是对汉尼拔进行审讯,然而一无所获。

    后来博士被转移到另一家监狱。克拉丽丝闻讯赶来,经过一番询问,汉尼拔了解了克拉丽丝为什么总会听到羔羊的惨叫,可正当她要求博士说出凶手的名字时,奇顿带卫兵赶来把克拉丽丝架走了。

    不久,博士利用奇顿丢下的圆珠笔的金属丝打开了手镣,杀死了卫兵,逃之夭夭。克拉丽丝一个人继续寻找线索,逐渐把对象锁定在一个叫詹姆·伽姆的人身上,因为他曾在海关提过一箱来自苏里南的活毛虫,还去过变性中心。

    克拉丽丝找到了“野牛比尔”的住处,她和凶手在阴森的地下室里发生了激烈较量,最后克拉丽丝击中了詹姆,救出了参议员的女儿。

    “野牛比尔”被击毙了,然而更危险的人物却又出现了。在庆功会上,克拉丽丝接到了汉尼拔博士的电话,电话挂断后,汉尼拔戴着墨镜,无声地进入人流,寻找他的猎物——奇顿去了“

    大荧幕上是霸王花们训练时的搞笑场面,观众们也看的一阵接一阵的大笑,但处于此中环境中的巩利却觉得浑身发冷,尤其听到后边野牛比尔心理变态的要把从女人身上剥下来的皮肤缝制成一张人皮从而达到变成女人的目的的时候,巩利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的搂紧了乔峰的胳膊,希望能从他的身上得到安慰和温暖。

    当听到汉尼拔越狱,将一个守卫开膛破肚十字吊在铁笼上,然后将另一个守卫的脸皮撕下来附在自己的脸上,并伪装成受伤的警察逃脱的时候,巩利更是上下牙齿都在咯噔咯噔的不停打架。

    “为什么你觉得我适合演这样的片子,这样的角色啊?“巩利惊恐中带着哭腔的问,她不知道乔峰怎么就认为她适合演这样的角色,她自己都不认为自己适合演这样的角色的。

    “因为性格。“乔峰说:“故事女主角的性格和你的性格非常像,倔强,坚持。对命运不屈服,不放弃,这是你的性格,也是故事女主人公的性格特点。“

    乔峰讲的这个故事叫沉默的羔羊。原版由朱迪福斯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主演,不但票房非常高,而且还拿下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最佳改编剧本一共五项大奖,而且包揽最重要的四个奖项,绝对是最成功的商业与艺术相结合的经典影片。

    乔峰之所以认为巩利适合演朱迪福斯特演的女主角,是因为首先一点巩利和故事的女主人公性格极其的适合。

    女主人公美国联邦调查局实习特工克拉丽丝史达琳出身寒微,父亲是家乡小镇上一名巡警,一次夜间巡逻时碰上两名窃贼兼瘾君子,以身殉职。

    母亲白天在汽车旅馆做帮佣,夜晚到咖啡馆当厨子,以此艰难地维持着一家的生活。两年后,史达琳被送往蒙大拿她母亲的表姐家中寄养,年幼的弟弟妹妹仍留在母亲身边。当时史达琳只有十岁。母亲的表姐及其丈夫是牧场主,牧场上放养的主要是羊和马,可这些牲口大多有些毛病,不是腿瘸就是眼瞎。它们宰杀后被做成胶或肥料。

    史达琳发现这一切后,一颗童心受到强烈的刺激,她想救这些可怜的牲口。一天夜里,史达琳从黑暗中惊醒,她听到了凄厉的尖叫声,是春天的羔羊,它们正在牲口棚里遭宰杀。

    这一事件成为了史达琳的一大心病,在她幼小的心灵上刻下了深深的创痕。

    电影的名字沉默的羔羊就是从这里来的。

第四百八十四章 难舍难分的冤家() 
    后来她离开了牧场,来到了实际是孤儿院一类的慈善机构,“路德会教友之家“。

    家贫,父死,孤儿一样漂泊的童年,唯一的出路是读书,在读书中竞争,在竞争中取胜,由此出人头地,为父母争光,为史达琳家族争光。

    蒙大拿牧场七个月的寄养生活使史达琳明白了什么叫任人宰割,什么是弱者的呼号。孤苦无援的史达琳自己就是个弱者,从羔羊遭宰杀时发出的尖叫声中,她或者依稀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

    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命运,以后她靠着岁月风霜锻炼出来的坚毅与刻苦,靠着她的“武器”……在竞争中战胜所有对手,一步步与命运抗争,逐渐向自己的理想靠近。

    她读完了弗吉尼亚大学,获得了心理学与犯罪学的双专业证书,然后进了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研究部当实习特工。至此,应该说史达琳是成功了。

    然后当史达琳被指派去接触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食人魔王“汉尼拔的时候,汉尼拔一眼就看出了她卑微的出身和争强好胜的性格,从而也有了后续一连串的故事。

    总的来说,不屈服,倔强争强好胜的性格是整个故事走下去的必须因素,而巩利的性格是如此的和女主人公契合,这样的角色不要她演还能找谁。

    如果没有倔强不服输的性格,汉尼拔没可能吊史达琳的胃口,让她上钩,他主动提及行为科学部一直在设法缉拿却始终没有成功的杀人凶犯,剥了五张人皮的性变态者“野牛比尔”。

    他这一提,倒还真把史达琳的胃口给吊了起来,从而也就引出了全书那惊心动魄的主线:追捕“野牛比尔”。

    线索是汉尼拔首先提供的,然而他又不直接告诉她;更甚于此的是,每到关键刻或每当史达琳差不多摸清了头脑时,他就不再往下说,他要你把你的隐私告诉他作为继续往下谈的条件,就是要“投桃报李”,史达琳深埋在心底的邻段童年的故事就是这样被汉尼拔一点一点地挖出来的。

    他知道史达琳在“野牛比尔”的案子上会坚持到底的,因为从她在蒙大拿牧场的那段经历,汉尼拔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到史达琳的心中其实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尖叫,那便是可怜的任人宰杀的羔羊。

    在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时,汉尼拔问史达琳,“是不是现在仍然会半夜里醒来,在铁一般的黑暗中醒来,听到羔羊在尖叫?”史达琳没有否认。

    汉尼拔接着又问,“要是你亲自抓住了野牛比尔……你是否认为就可以让那羔羊不再尖叫?”

    史达琳说是的。

    如果说史达琳童年时在牧场听到的羔羊的尖叫声是真实的话,那么她长大后心中时不时听到的羔羊的尖叫声更多的是具有了象征的意义,它代表了弱者、受害者,象征了这些人在孤苦无援中所发出的呼号。

    电影里这些弱者、受害者又全为年轻女性,这就使史达琳似乎更多了几分切肤之痛。

    她想象着她们生前的处境,回忆着她们受害后的惨状,最后一切便凝聚到一个声音上:羔羊在尖叫,尖叫,尖叫!那是一种召唤,一种不可抗拒的动力,只要这声音一天不止,史达琳就不得安宁,她会做噩梦,会半夜里醒来,会不顾一切地闯入一处处令大胆的男人都闻而生畏望而却步的罪恶的场所。

    自然,史达琳最终成功了,她逮住并击毙了“野牛比尔”,所以她终于可以“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沉默的羔羊的精华在于汉尼拔和史达琳的交锋,一方是邪恶的诸葛亮,另一方是初出茅庐的刘备,他们的反差非常大,渗透到性别、年龄、个性、为人处世各个层面,这为他俩的互相利用创造了绝妙的条件。

    汉尼拔需要从被囚的外在环境上升到控制者的心理高地,他的武器是挖掘并解析史达琳的幼年心灵创伤;而史达琳需要从一个实习生的卑微地位,通过破获一桩棘手案件,使自己上升到受人器重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她的手段是借用汉尼拔的大脑。他们彷佛是一对难舍难分的冤家,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

    这部电影对主演的要求是相当严苛的,非一般人能演绎的了这样精彩的角色的。而在乔峰看来,以巩利的性格以及演技来说,这个角色也能算作她的本色出演。

    而且那这部电影出来拍,也是因为巩利和汉尼拔和沉默的羔羊是很有渊源的。

    因为原时空里,巩利在二十一世纪的第七个年头曾经主演汉尼拔的系列片,算是前传的少年汉尼拔。

    这部电影讲的是汉尼拔为何会变成食人魔王,他遭到了什么样的心里创伤,刺激,才让他变成那样。

    这部电影基本就是一部解释汉尼拔变态性格和行为起因的片子。

    而巩利在里边演一个带有引导性质的角色,女主人公也是少年汉尼拔的婶婶的这么一个角色。

    在里边,巩利的身份是曰本人,其全家都在广岛原子弹爆炸中丧生,她带来的曰本文化让汉尼拔着迷。无疑曰本的武士道精神和紫夫人讲述的嗜血故事让少年汉尼拔对暴力杀戮有了进一步的心理认同。

    同时巩利对少年汉尼拔曰本剑术的训练,也成为了汉尼拔身手敏捷的原因。于是东方式的神秘和曰本文化中对杀戮和求义的崇拜成为了汉尼拔变态的另一个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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