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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末世重生之风光无限-第75章

小说: 末世重生之风光无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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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小叔叔你身材真不错!”被靠山大人抱着的简云川,好死不死的说了这么一句话,并且还一副很感兴趣、很羡慕的样子看着卫镇海的好身材,眼睛都不肯眨一下!

    听了这话,再看看小妖精这幅被吸引住了的表现,卫向东的脸都快黑成锅底了!刚才想说的话顿时就抛在了脑后,卫向东连忙抱着他的小妖精匆匆的就往楼下走,尽快的远离他突然就脑抽了,正在大秀健美身材的小叔叔。

    一边走,卫向东还一边酸溜溜地说道:“川川啊,其实你东东哥我的身材也是很不错的!你要喜欢看,可以多看看我啊!不仅给看,还给摸呢……”

    直到人走远了,听不到声音了,被一个人留在房间里的卫镇海,突然“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

    “哈哈哈……”卫镇海笑得前仰后合的,眼泪都差点儿飚出来!“这混小子!哈哈,虽说是越大越不可爱了,不过在川川面前,居然这么幼稚!连自己亲叔叔的醋都吃!艾玛!笑死我了!哈哈哈……瞧他刚才那话说得酸溜溜的!这么能吃醋,也不知道川川受不受得了他!哈哈哈……”

    感觉笑得腮帮子都有些僵了,甩了甩头,卫镇海勉强止住脸上奔放的笑意,三下五除二换好了衣服,快步走进卫生间洗漱去了。刚才说要侄儿他们等自己五分钟,卫镇海也不会真的要等满了五分钟后才踩着时间点下去。

    卫镇海一向都是速度流的,能有多快,就尽量多快,绝不浪费一秒钟时间!这样一来,多出来的时间,就可以留给他去追求心上人了!

    在进卫生间之前,卫镇海突然停下了脚步,扭过头,瞟了一眼被放置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那手机里有个不大不小的证据,卫镇海很犹豫要不要把它删除了。想了想,卫镇海还是决定把它留下来比较好。等某天糟心侄儿惹自己生气了,就拿出来给他看!哼!

    那是一条短信,早晨四点五十七分发过来的,来自备注名“糟心侄儿”。

    糟心侄儿:【小叔叔,你起床了没?起了也给我躺回去!一会儿我要带川川过来叫你起床。记得表现得自然一点,别太假了叫川川看出破绽来了!要搞砸了,我就不帮你说好话了!】

    看到这条短息,卫镇海抓着穿了一半的裤子思考了两秒钟,然后果断地脱下来扔一边,换上睡衣,往床上一躺,闭上眼睛,装睡!

    没办法啊,卫向东那个臭小子威胁说,不给帮忙,就不帮他说好话!

    卫镇海虽然恨得咬牙切齿的,也不得不同意!谁叫卫向东跟他女神大人的宝贝儿子走得近?他在小川川面前说自己的好话,比自己费尽心思朝着女神大人献殷勤的作用还大!为了追求心上人,卫镇海只好咬着牙从了!

    “不过,带小川川过来叫我起床?向东这是唱的哪一出戏?莫非,是为了让小川川体会一下,叫自己家人起床是什么样的感觉?”睡不着,卫镇海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的,然后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可怜那孩子以前在养父母家尽受些虐待,肯定没有过这样温馨的经历!于是,卫镇海心甘情愿的配合了。

    所以说,今天这个“叫小叔叔起床”的活动,其实都是卫向东为了让他的小妖精开心,特意串通了卫镇海,两个人联手演的一出戏而已!貌似演得还挺成功的,把小妖精逗得这么开心,值了!

    楼下客厅里,卫向东正喋喋不休的向他的小妖精表示,自己身强体壮,身材健美,如果小妖精有需要,可以随便看,随便摸!说着,卫向东一只手拉开了自己的衣襟,一只手抓住小妖精的双手,急三火四的就往自己衣服里塞!

    既然靠山大人都这么说了,还这么热情地拉了他的手往衣服里塞,不照着他说的做,似乎是不太好吧!于是,简云川不客气地开始到处乱摸。

    嗯,靠山大人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的,摸着感觉热热的,用力一按,硬邦邦的,好有安全感!这么强壮的人,真是最理想的大靠山人选啊!

    简云川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同时又有些羡慕,若是自己也能有这么棒的身材,那就好了!战斗力肯定飙升!说不定以后可以不用时时躲在人群里面当后勤,还可以跟靠山大人并肩作战呢!真是想想都开心!

    “东东哥,一会儿咱们多跑几圈吧!”摸着摸着,简云川突然抬起头,兴致勃勃地说道,“我也想要东东哥你这么棒的身材!”

    看到小妖精一边摸一边乐,卫向东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的健美身材让小妖精满意了!心里的醋劲消了不少,正得意呢,突然听到小妖精又起了把自己可爱的小身板锻炼成肌肉猛/男的念头,顿时就无语了。

    刚想说点什么打消小妖精这个可怕的念头,正巧卫镇海已经迅速的把自己整理好,下楼来找他们汇合了。

    看到简云川跨坐在卫向东的大腿上,两只白嫩的小手伸进卫向东的衣襟里,一边摸一边乐,卫向东还一脸纵容的样儿,卫镇海无语了,半天才说了一句:“咳咳,这大白天的,注意形象啊!”

    卫向东&简云川:“……”

    唉,这鸡飞狗跳的早晨啊!╮(╯▽╰)╭

第一百二十章 汪诗谊这个人(上)() 
下午五点四十分,一辆高级的黑色房车匀速驶来,缓缓停在了一栋外观非常豪华的别墅大门口。早有接到通知的佣人,提前候在了门口,待车一停稳,立马上前一步,快速地拉开了车门,随后毕恭毕敬地低着头站在了旁边。

    车门打开,首先迈出来的,是一条有着优美线条的白皙纤细的腿,脚上穿着一双足有十厘米的深紫色高跟鞋,鞋面点缀着一颗颗细小的透明水钻,在阳光下闪烁着迷人的光彩,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紧接着,一只保养得极好的手伸了出来,动作极其优雅的轻轻搭在了车门口佣人的手上,借力撑起身子下了车。

    这是一位衣着打扮给人高贵典雅感觉的妇人,她看起来很年轻,目测年龄才三十来岁的样子,无论是脸上的肌肤还是玲珑的身段,都保养得极好,不输于年轻的女孩子。

    傍晚柔和的阳光洒在她白皙到接近透明的肌肤上,让她看起来光彩照人!虽不像年轻的女孩子那样青春活力,却别有一番迷人的韵味!

    大概是不喜阳光直射在自己脸上,怕伤了保养得如婴儿一般娇嫩的肌肤,她不悦地颦了颦眉,抬起左手,遮在了自己的眉骨上。

    她的左手上套了两枚华贵的宝石戒指,迎着阳光一闪一闪的,熠熠生辉!特别是无名指上的那一枚最为亮眼,那大颗的粉钻美得令人心醉!这样一颗美丽的钻石,叫见了的人都心动不已,想要据为己有。

    “太太,您回来啦!”扶着她的年轻女佣人用讨好的口气说道,同时偷偷看了一眼那枚亮眼的粉钻戒指,还算漂亮的眼中不由闪过一丝羡慕,一丝向往。她想着,若是她日后结婚了,男方能送她一枚这样漂亮华丽的戒指,那她肯定死心塌地跟着对方!

    不过,这也只是空想而已!

    那贵妇人只一眼就轻松地看穿了年轻女佣人心中的想法。嘴角扬起一丝不屑的笑意,贵妇人轻轻挥开年轻女佣人扶着她的手,端着优雅的仪态,径直往屋里走去。一边走,她一边随口吩咐道:“把车里的东西都提进去,分类放好。”

    “是的,太太。”正因为自己被挥开了而显得有些慌乱的年轻女佣人,听到了吩咐,这才偷偷松了一口气,连忙应了下来。

    这年头的工作不好找啊!在这户姓张的人家里当佣人,薪资待遇还是不错的,工作也轻松。年轻女佣人才刚来几天,暂时还不想失去这份优渥的工作。

    “吓我一跳!还以为我刚才是有哪里没做好,惹太太生气了呢!不过,太太手上的婚戒可真是漂亮!那么大颗的钻石,还是粉红色的,应该值不少钱吧!听说还是当年先生特意为她订做的。先生对太太可真好!要是我也能遇上一个对我这么好的男人,那就好了!”年轻女佣人看着贵妇人优雅端庄的背影,心里无不羡慕地想着。

    “她看起来可真高贵呀!长得漂亮,又有气质,最重要的是她的肚子也争气,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如果我是男人,肯定也会喜欢这样有福气又漂亮的女人!嗯,太太的名字也好听,汪诗谊,诗谊,诗意,诗情画意,这意思可真美!真像言情小说的女主角啊!难怪她过得这么好!”

    没错,这个让年轻女佣人如此羡慕的贵妇人,名字就叫汪诗谊,就是那个狠心偷了人家刚满三个大的孩子,黑心破坏人家婚姻的小三!当然,她早就转正了,又生了两子一女,劳苦功高,没人会不识趣的再提起她的那段黑历史。

    所以,那年轻女佣人还以为汪诗谊就是原配夫人呢,对她幸福美满的生活羡慕的不得了!

    汪诗谊端着她贵妇人高雅的架子,脸上露出最完美的笑容,步履优雅地走进了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别墅。一路享受着家里佣人或羡慕或尊敬的目光,汪诗谊仪态万千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一进到房间,汪诗谊脸上挂着的笑容瞬间消失!反正房间里没人,汪诗谊也不管仪态问题了,三步并作两步的就冲到了梳妆台前,一把抓起一瓶保湿修护的喷雾,闭了眼睛就往脸上喷!

    “李管家那糟老头子,真是越老越糊涂了!这招的什么人进来?太没水准了竟然让我晒到了太阳!我好不容易才把脸上的皮肤弄得这么白这么嫩,再给我晒黑了,那才呕死人!”放下喷雾瓶,感觉脸上舒服多了,汪诗谊忿忿不平的抱怨道。

    “还有那个女佣人也是,没头没脑地盯着我的戒指看个不停,还以为做得挺隐蔽我没发现。看看看,再看也看不到你手上去!这戒指是我的,谁也抢不走!”坐在梳妆台前的椅子上,汪诗谊摸着左手无名指上带着的粉钻婚戒,一脸得意地说道,“这可是我斗过了秦月华那个白痴千金小姐,抢回了我爱人的证据!”

    摸着手上华贵的粉钻婚戒,汪诗谊忍不住又开始想以前的事情了。

    “胜哥本来就我的男人!想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跟了胜哥,二十一岁就生了俊鹰,要不是当时我家庭背景差,不能给胜哥带来帮助,胜哥早就跟我结婚了!那个秦月华,仗着自己家里有钱,能给胜哥的事业带来帮助,又怀了胜哥的孩子,死皮赖脸要胜哥娶她!”

    “胜哥也是没办法才跟她结的婚,把我和俊鹰养在外面,就跟养情人一样见不得光!幸好后来我爸死了,我那个胆小怕事的妈才敢告诉我,其实我不是我那个穷鬼老爸生的,我还有个有钱有势的亲爹!”

    “虽然我变成了没名没分的私生女,不过情况对我反而更有利了!我亲爹的势力比秦月华娘家大得多了,这样我才有足够的底气去偷秦月华的儿子,然后窜唆胜哥跟她离婚!这真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了!哈哈哈……”

第一百二十一章 汪诗谊这个人 (下)() 
压着嗓子猖狂地笑了一会儿,汪诗谊突然又皱起了眉头,转身开了电脑,点开了一封差不多看了有五六次的邮件。

    邮件的内容,是张长的胜前妻,秦月华的几张照片。这是汪诗谊特意找私家侦探偷偷拍摄的。每过一段时间,私家侦探就会将拍摄的照片整理成一份,发到汪诗谊的邮箱里。而这种略显猥/琐的事情,已经进行了有差不多小半年的时间。

    看着照片上明艳照人,神采飞扬,身材容貌都不输自己的漂亮女人,以及旁边文字中所叙述的详尽内容,汪诗谊习惯性的觉得自己牙齿痒痒的,很想在什么东西上咬一口,泄愤!

    “这个秦月华,明明没了儿子又离了婚,怎么还能越过越好了呢?”汪诗谊咬牙切齿地嘀咕着,原本端庄秀丽的脸上,尽是嫉妒的表情。

    原本以为,偷走了人家的儿子,破坏了人家的婚姻,又手上拉着一个,肚子里揣着两个成功上位,算得上是大功告成了!作为胜利者,汪诗谊并没有把秦月华这个狼狈的失败者放在眼里。

    进了门后,汪诗谊开开心心的当她的张家太太,享受当张太太的诸多福利。有儿有女,又有丈夫的宠爱,汪诗谊的日子过得是幸福美满,整日正事不干只知道花钱享乐,叫人见了羡慕非常!

    在汪诗谊的想象当中,连番遭受了这么多沉重打击的秦月华,应该是一副死气沉沉,生无可恋的颓废样子才是,不值得自己浪费宝贵的时间给予她额外的关注。因此,对于秦月华离婚之后的情况,汪诗谊知道的并不太清楚。也没有人那么没眼色,当着汪诗谊的面提起秦月华的近况,汪诗谊也不屑去了解。

    在家里当全职太太当久了,汪诗谊每天的活动范围不外乎就是家、购物中心、高级会所这几种休闲娱乐场所。

    反正张长胜会赚钱,也大方舍得给她钱花。向来讨厌工作的汪诗谊乐得清闲,就这样几乎每天都在这些场所来回转悠,购物娱乐。这样悠闲的日子过了好多年,汪诗谊一点儿也不厌倦这样的生活,反而是乐在其中。

    直到半年前的一天,汪诗谊陪着张长胜出席了一个商业酒会。在会场上,她看到了一个女人。

    那是一个非常自信优雅的女人,黑亮的秀发在脑后发盘成一个高雅的发髻,用洁白的木兰发簪别住,显得高雅又有气质。漂亮的五官只用了淡淡的妆容修饰,看着清爽自然,有种天然去雕饰的美,一举秒杀了场上诸多靠着大浓妆的遮掩才能见人的后天美人。曼妙有致的身材包裹在合体的黑色晚礼服中,更显得身段优美,叫人看得目不转睛。

    好一位极品美人!

    汪诗谊看到,那个长相气质都让她觉得羡慕的女人,手上端着一杯香槟,站在一群人中间也毫不示弱,气定神闲的款款而谈,说话有条有理,周遭的人都频频点头,出言附和。

    这是一个很有能力的漂亮女人,值得结交!

    正想过去说说话的汪诗谊,远远听到,有人叫那个漂亮女人“秦总”,汪诗谊顿时停住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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