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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农明-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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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件事,大事儿!”

    坐下来之后,来人收起了嬉笑,镇定的看着面前的张与可说道。

    “好事,坏事儿?莫要在我面前卖关子了!”

    张与可皱了一下眉头,端起了茶杯说道。

    “说不得好事儿,也说不得坏事儿。”来人也跟着喝了一口茶:“第一件事儿,阉党危险了,魏忠贤死期到了!”

    “哦?皇上偏爱魏忠贤,怎的能让他死了?”

    张与可吃了一惊。

    “第二件事儿,皇上已经是先帝”

    来人怪异的一笑,缓缓道来。

    “皇上驾崩了?多久的事情?”

    张与可吃了一惊。

    “八月,当今圣上是先帝的胞弟信王”

    渐渐地二人的声音小了下来,显然这接下来的对话,已经不能拿给外人听了。

    高仲在一边只听了一个大概,可是心里却是已经很明白了,而今已经是天启七年,明年就是崇祯元年。

    而明亡于崇祯十七年,大明王朝还有十七年的命。

    崇祯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剿灭阉党,第二件事就是召见袁崇焕,现在怕是那个小皇帝已经开始在谋划这两件事情了吧。

    高仲握着笔看着滚滚流动的小溪皱起了眉头,在后世男人聊大明,女人说清宫,所以高仲对于大明王朝还是有些了解的。

    有人说,明亡就是亡在这崇祯上任之后所做的两件事上,而他从政后的十六年全都是在为他所做的这两件事情擦屁股。

    第一件,剿灭阉党,却是让东林党一家独大,而他的皇权因为没有强有力的扶持使得政令难以通行,到了最后李自成攻入京城连一个救驾的人都没有。

    第二件事,提拔袁崇焕,抗击后金,可是却鲜有成效,甚至让京师陷入包围,而袁崇焕也被崇祯皇帝给杀了。

    研究明史的很多人都说,若是没有这两件事情大明王朝还可以继续支撑很多年,可是因为这两件事而导致的恶劣影响,使得大明王朝走上了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

    现在高仲远在西南,而且还是一个八岁的毛孩子,人微言轻,想要改变历史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现在的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历史的车轮不断的前进。

    “对了,表哥,那娃子便是涪州文人口中‘鸿是江边鸟’吧,这娃子,怎看上去和你像的很?”

    忽然张与可的表弟朝着张与可说道。

    “高仲过来,我和你介绍一下,这是我表弟冯吕。”

    这个时候张与可朝着高仲大声叫喊起来:“也是现任涪州知县。”

    “冯大人好!”

    高仲走了过来朝着冯吕跪了下来,见着官员下跪这是古代的规矩。

第四十五章考校() 
“莫要大礼,我还未去县衙上任,”冯吕将高仲拉住,然后朝着高仲说道:“我现在还只是举人身份,你叫我冯举人或者冯老爷都行。”

    “冯老爷好。”

    高仲朝着冯吕揖手,恭敬的朝着冯吕打了一声招呼。

    “你跟我表哥学了多久?”

    冯吕笑着朝着高仲问道。

    “算来已有半年”

    高仲朝着冯吕回道。

    “半年?你的蒙学读物是什么?”

    看了一眼张与可,冯吕朝着高仲问道。

    “武经七书,以及周易”

    高仲如实说道。

    “武经七书,这东西你听得懂?”

    冯吕吃了一惊,人家蒙学都是百家姓、千字文怎么到了你这就是武经七书?

    “学的时候不懂,读着,读着我就明白了!”

    高仲朝着冯吕回应道。

    “也是,书读百遍,其意自现。那我就不考你什么学问了,便用实事来考校你如何?”

    冯吕笑了笑,朝着高仲问道。

    “请冯老爷出题。”

    高仲自然不不惧,朝着冯吕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打个比方,而今你父母双亡,留下一大批产业,无数家仆,还有一群猎犬,可是猎犬凶猛,以前伤了家仆,许多家仆都惧怕猎犬,他们分做了两派,一派主张杀了猎犬,一派从了猎犬,现在他们这两派让你做出决断,否则谁都不会上工,这是你现在所面对的场景。不仅如此,你的远房亲戚还想要来霸占你的土地,而且一些土地已经被被侵占了,你应当如何处置眼前事情?”

    冯吕面带着微笑说道。

    听着这话,张与可面色一变:“冯吕,莫要胡言,他一个小娃娃哪里明白这其中深奥!”

    冯吕这是在打一个比方,他将大明王朝比作了农家,群臣百姓比作家仆,魏忠贤阉党比作猎犬,而后金比作远房亲戚。

    “表哥你莫要想歪了,我只是打一个比方,他照着这个事情来解读便好了。”

    冯吕却是丝毫不在意笑着回应道。

    “小家伙,既然你读了武经七书,那么你就用你晓得的法子来回答我,你会如何处置眼前的事情。”

    冯吕看着高仲好奇的问道。

    听着问题高仲也是淡淡的一笑,这冯吕说出的问题他怎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揖手道:“如若是我,我会什么都不管。”

    “不管?你不怕家仆不上工,让你田地荒废,逼急了他们将你给捧杀了?”

    听着高仲的回答冯吕吃了一惊,这样简单的问题他怎么回答不上来。

    张与可也是皱了一下眉头,好奇的看着高仲。

    “不怕,我有猎犬,谁不上工,猎犬去教训他们!”

    高仲微微一笑。

    “这猎犬是他前主人所养,你不怕这猎犬反过来将你也给咬死了?”

    冯吕继续问道。

    “猎犬晓得谁给它骨头,也知道谁是主人。”

    高仲摇了摇头。

    “有意思,若是这猎犬势力大了,跟他的人多了,你还不怕?”

    冯吕笑了笑,摸着下巴继续说道。

    “不怕,断了这狗的骨头,用不着几天他便饿下来,就露不出獠牙了!”

    高仲揖手说道,面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冯吕沉默了,他皱起了眉头,想了一会,他又朝着高仲问道:“你什么都不管,你那亲戚占了你的土地你也不管?”

    “内事不稳,何管外事?狗、仆相斗,如何对外?”

    高仲摇头,先统一内部然后再去挑战外部,这样才能将能力发挥到最大。

    “你难道就不能杀狗降仆,其后赶走你家亲戚?”

    冯吕急了,讲自己心中的答案朝着高仲说了出来。

    “冯老爷是不了解农家的事情,我便和你说说一个真实的案例吧。”高仲叹了一口气,冯吕虽然聪明,但是太想当然了,于是高仲便是朝着他说道:“一农家分家,分作二户,家中二老跟着长子,且二老偏爱长子,将好田地悉数给了长子,次子只有差土,就连生活都难以维系”

    “你和我说这些有何用?”

    冯吕看着张与可,涪州文坛都说这小子是天才、神童,怎么一见面却发现这孩子脑筋咋这么死?

    张与可没有在乎冯吕的眼神,此刻的他端起了茶杯,面上却是挂起了笑容:“这娃子说的是他家的故事”

    “在田地面前至亲都信不得何况家仆,这家仆在我家是家仆,去了别家依旧是家仆。若是杀了猎犬,家仆没了掣肘,万一我那亲戚见了给他们许诺更高工钱,反了我之后会分更多的土地,冯老爷你还认为我守得住这一大家业吗?”

    高仲揖手,长叹一口气:“所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这是高仲这句话的中心思想。

    魏忠贤也是这样,现在的大明究竟是什么模样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如果崇祯皇帝要在极快的时间内站稳脚步就需要魏忠贤,需要阉党。

    冯吕沉默了,他重复着高仲的这句:“我太羸弱,需猎犬傍身”

    高仲若是这话在江浙说,怕是早就被东林党给骂的狗血淋头,甚至可能被打。

    可这里是西南,西南文风不昌,别说什么党派了,他们一个文坛开会也就是反反复复的那几个,所以在阉党和东林党之间他们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赞同和反对。

    “这娃子比你看的远,猎犬离不开主人,没有主人下命令,那猎犬是不会轻易下口咬人的。”

    张与可笑了笑,然后朝着高仲挥了挥手:“高仲,你先去练字”

    “我懂了,兴许那魏忠贤在原职,哪怕只有一两年的时间,说不准对大明还是一件好事儿!”

    冯吕忽然拍了一下脑袋,然后站了起来:“表哥,我且先回去了。”

    说完冯吕便是急匆匆的跑到了牛车,尔后催着车夫快些,便离开了这里,朝着涪州城走了去。

第四十六章土豆() 
秋日越来越浓郁,冯吕的到来和离去并没有给村里带来什么改变,大家都晓得了天下换了主人,其他的一切还是照旧。

    高仲跟着张与可学了八股文的格式之后便是开始在张与可的指导下写文章,期初张与可见了高仲的文章便是非常生气,有时候甚至是一通乱骂。

    高仲也是没法子,这写作习惯前世坚持了几十年,难免会跑偏,而今已经写作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不过在张与可的高压之下,高仲还是很快纠正了自己的写作习惯,终于在半个月之后一篇符合张与可标准的文章浮现出来。

    “不错,就这般写,八股文取不得巧,格式这东西一点儿都乱不得。今日你且休息一番,好生想想自己还有什么不足,好好改进。”

    张与可将宣纸还给了高仲,尔后朝着高仲说道。

    高仲接过了宣纸,苦笑了一下,然后便开始看着自己眼前的这篇范文,思考着这八股文到底应该如何写。

    想了一会儿,高仲又在纸上写写画画,又做出一篇,如此反复比较

    高尚武和小书童依旧在一起练武,短短半个月下来小书童明显有了很大的变化,马步也比之前安稳了许多,还能和高尚武偶尔过上几招。

    张与可倒是闲了下来,和杨三老坐在树下,下棋对弈,喝茶聊天,整一个农家惬意的生活。

    写着写着,高仲忽然放下了毛笔,朝着远处看去,忽然发现在竹屋旁边的一块田地里居然慌了一角。

    周围的田地因为张与可在此读书的缘故所以一直没有人来耕种,周围的土地全都长满了杂草,有些甚至高过了成年人的脑袋。

    可是那一角却是荒芜的有些的奇怪,只有露出来的沙土,却鲜有生长出来的杂草。

    “哎呀!”高仲一拍脑袋,叫了一声:“怎么忘了我的土豆!”

    土豆的成熟实在土地里,所以他成熟的标志是看它的茎叶是不是泛黄老去,而等到它的茎叶完全枯黄了,那么就标志着土豆已经停止了生长,它已经长到了最大。

    看这情况显然的地里的土豆已经是成熟期了,该挖出来了,不然埋久了就老了,煮不熟,不能吃了。

    见着如此高仲立即朝着杨三老借了他家锄头和运斗,叫上了高尚武和小书童一起来到了地里。

    一下土地,小书童便是惊讶的叫了起来:“呀,高仲,你种的宝贝没啦!”

    “在地下呢,别着急!”

    高仲扛着锄头,找到了已经干枯的土豆茎叶,然后示意两人让开,一锄头下去,挖开了泥土,然后将挖出的泥土轻轻一抖,将其抖散,随后便是有好几个如同全都般大小的黄色土疙瘩滚了出来。

    见着这东西高仲面露着微笑,蹲下身子,将土豆挨个清了出来,然后装入运斗里面。

    这土豆生的很多,大的有拳头一般大小,小的也有大指头那般,大细很不均匀,但是样子一个个都挺饱满,表皮光滑,没有虫蛀的情况出现。

    “咦,高仲这不是你以前拿着不放的土疙瘩么?怎么一下子这么多,难道这是啥好吃的?”

    小书童朝着高仲好奇的问道。

    这东西虽然他看着高仲种下去的,可是他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东西。

    “先挖出来,等会儿我请你们吃好东西!”

    土豆可是未来餐桌上的霸主,什么土豆肉丝、干煸土豆、土豆片、椒盐土豆

    这东西出现就被伟大的中华儿女全面开发,煎炒烹炸,可以说样样俱全,全国七大菜系你不想找到土豆的身影都难。

    而且最主要的是土豆还是万金油类的食物,因为天生的美味,任何不同年级阶层的人都非常喜欢。

    “哦。”

    小书童点点头,蹲下身子也开始挖掘起来。

    这土豆虽然只是一个大土豆分种出来的,可是产量却是大的惊人,足足装满了一运斗,大概有七八斤的样子。

    “果然不愧是农科所改良后的品种,这产量怕是正牌的土豆没法比了!”

    高仲提着运斗来到了树下,朝着小书童说道:“烧火煮米,等会儿我做一道好吃饭菜给你们!”

    小书童点头,很快的架起炉火,开始煮米。

    而高仲则在一边将土豆悉数倒了出来,将其分做了两类,一类是大的,这是要留着明年做种的,碰不得。另一类则是小的,这是可以拿来的吃的。

    让高仲欣喜的是,这土豆的个头都比较大,所以留种的就很多。

    小书童在一边烧开了水,然后将白米倒入进了锅内,目光却是好奇的看着高仲。

    高仲拉着高尚武来到了小溪边,清洗土豆,教着高尚武如何给土豆去皮。新鲜的土豆,刚从泥地里挖出来的土豆是很容易去皮的,泡在水里,手指稍微用力,这土豆皮便是直接落了下来,所以这工作量还算是比较轻松。

    洗完土豆,高仲将赶紧的土豆用着一个盘子装着。

    张与可和杨三老好奇的看着的高仲他们三人忙进忙出,尤其是见着高仲提着的运斗里面全是他之前视为宝贝的土疙瘩,更是好奇起来。

    “这东西是芋儿?”

    张与可好奇的朝着杨三老问道,芋儿就是芋头,这土豆和芋头一样白白的,圆圆的,和芋头真的很像。

    “不是,芋儿怎么可能这般圆润!”

    杨三老摇头,作为一个老庄稼汉,他也是看不明白高仲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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