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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农明-第10章

小说: 农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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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宣纸都是上好的,纸张洁白,只是因为前段时间落大雨竹屋也有些漏雨,雨点落在了宣纸上,因为是梅雨时节的缘故,很自然的宣纸就有些泛黄,当然这只有几张纸而已。

    抱着宣纸高仲在乡间走着,这般景象立即吸引着周围劳作的乡民。

    宣纸这东西在村里可是属于金贵一类的宝物,村民一般只是晓得那是读书人用的,很少见过。若是家中需要用纸,一般用的都是糙纸,那可和宣纸差远了。

    虽然高仲手里的宣纸看上去有些泛黄,但毕竟这是宣纸,自然让不少村民侧目。

    “这个仲娃子,走了运了,居然和文曲星走在了一起,那么多的娃子文曲星老爷就看中了这一个”

    一个农妇放下了手中的农具,抱着锄头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就是啊,我可听三老说了,这高仲学得快,文曲星老爷可是高兴了,你说我家娃子怎么就听了文曲星老爷的话就想睡觉呢?”

    张与可教学的事情,村里不少的人也都是参与了的,不过结果都是知道的,大家一听见张与可的声音全都呼呼大睡,连大人都不例外。

    这样的环境能读书?

    于是为了孩子所有的家长全都让自家的娃子去了学堂。

    唯一留下来的就是高仲了,没想到才一个多月的功夫,高仲已经深得张与可喜爱,竟然连这上好的宣纸都给了高仲。

    “都是命,这高家娃子也是够苦的了,现在几亩薄田,连生活都是问题,只能靠这个娃子自己去拼搏了。”

    在农家没有任何消息是传递不开的,农闲或者农忙的时候农家人都会好好八卦一番。

    所以在农家几乎家家都没有秘密,对于高家发生的事情周围的农人却是心里清楚得很,谁对谁错。

    “可为什么是他呢?”

    虽然可怜高仲的境遇,但是农家人还是带有浓浓的醋意看着高仲,村里那么多娃子为什么不是自家的娃子?

    高仲继续抱着宣纸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一面走着,见着坡上有自己认识的人他还不忘笑着和他们打招呼:“王婶!”

    高仲每次说话和叫人面上都是带着微笑的,而且说话的时候中气十足十分精神,虽然声音稍显童稚,可听着让人觉着十分赤诚!

第十六章中秋() 
高仲抱着宣纸回到了家里,此刻高巧儿已经和高巍二人务农回到了屋里。

    因为临近中秋的缘故,所以高巍便早早的回到了村里,而衙门也是因为临近休沐也没什么大事儿,所以高巍便早早的选择回家,来帮衬一下高巧儿。

    “你说大姐他们心子咋就这么黑呢?他们屋里那么有钱,既然叔叔从外回来,就应当去他们家,再说了阿爹阿妈他们也跟着他们,怎么算都轮不到我们!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吗?”

    刚踏进房门,高仲便听见了高巧儿啜泣的声音。

    高巍在一旁看着,轻轻拍着高巧儿的肩膀,半天没有说出安慰高巧儿话来。

    在屋外听了一个大概,高仲已经是明白了高巧儿在为什么事情而苦恼了。

    照着道理而言中秋佳节应当是跟着家中长辈走,屋里的老辈子在什么地方晚辈跟着来就是。

    现在高家已经分了家,高老爷子已经跟了周生他们一家,照着道理而言,今年的高家聚会应该跟着周生他们一家过。照着农家的规矩,应当是要大摆宴席,好酒好菜全都要跟上。

    可是高仲他们分家之后,屋内莫说鸡鸭了,就连家中沉积的谷子也被周生他们一同卷走了,连一个像样的农具都没有留下。

    这样的条件高家如何能置办酒席?

    所以高巧儿只得委屈的哭了起来,这么些年来她自觉对得起家中父母,照看的周到,但却是没有想到到头来竟然落得如此。

    这何止是欺人太甚,在高仲看来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阿爹,阿娘!”

    在屋外踌躇了一会儿,高仲便是带着笑容走入到了屋内。

    见着高仲笑嘻嘻的回来,高巧儿便很快抹了一把眼泪,挤出了一个笑容朝着高仲走了过来。

    然后看到高仲手中握着一大叠宣纸吃了一惊:“仲娃子,这也是文曲星老爷给的?”

    宣纸,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层,但是对于农家而言这东西可比珍珠还要稀奇宝贵,一般人可是碰不到的东西。

    “恩,张老爷说这宣纸不要了,他的书童便是给了我。还有这个,日后我可以用宣纸来写字了。”

    高仲朝着高巧儿说道。

    高巧儿接过了宣纸,眼泪又是吧啦的落了下来:“这恩情,将我们怎么还啊?”

    一旁的高巍看了看洁白的宣纸,面上露出了笑意。高仲和文曲星老爷走得近,这在村里许多人都知道,高巍也只是觉得高仲只是因为可爱而讨得了文曲星的喜爱。

    可一回家见到上好的毛笔,以及见到高仲手里的宣纸他才明白了张与可对高仲的重视,已经到了什么地步。

    难怪村里的人看自己的眼神,自己总觉得怪怪的,原来那眼神里面充斥着一种叫妒忌的东西。

    “仲儿,日后可要好好读书,莫要让文曲星老爷失望!”

    高巍想了半天,最后才憋出这样一句话来。

    听着高巍的教导,高仲才笑嘻嘻的点着头。

    高巧儿找来了自己上好的衣服,将宣纸包裹了起来:“这东西可莫要让阿姐他们见着了,不然她定然是要要去的。”

    现在高巧儿已经从内心里面惧怕周氏他们一家了,虽然那是自家的家姐,但高巧儿已经对自家家姐的所作所为已经伤心透了。

    小心的将宣纸收好,压在了衣柜里面,高巧儿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要不,我们找三老借点儿银钱,先想法子过了中秋再说,日后有了银子还给三老就好!”

    和高巍一家人处的好也就杨三老,一般高巍有什么难题也是第一时间寻求杨三老的帮助。

    不过这一次高巍却是摇了摇脑袋:“不了,若是其他事情找杨老爹还可以,这与银钱有关的事情就不要麻烦他老人家了。”

    高巍也知道自己亏欠杨三老的太多了,如今再去麻烦人家也是不好。

    “那可怎么办?家中无米无肉,有水无茶的,这不是摆明了让自家出笑话吗?”

    高巧儿是一个要强的人,她虽然知晓这明摆着是阿姐在欺负他,不过要强的她并未有认输的打算。

    听着这话高巍也是没了脾气,轻叹了一口气:“早晓得是这样,我就和孙家哥哥说一声,叫他多预支一些薪水于我,这样的话现在也不用这般操心了。”

    看着高巧儿和高巍两人愁容,高仲小声的朝着高巧儿说道:“阿娘,其实杨爷爷很喜欢张老爷给我的毛笔,要不我们拿一支卖给他,怎样?”

    当日张与可将毛笔交给高仲的时候,杨三老的表情高仲现在还记得,现在家里缺钱,毛笔反正现在还有多的,卖出一根能度过难关那正是极好的。

    听见这话高巧儿却是连连摇头:“不成,不成。仲娃子以后你可是要读书的,怎么可能少的了毛笔,一支也不行!”

    再说了这笔是文曲星给的,笔上可是有仙气儿的,是能够随便拿来买卖的吗?

    “无妨,就一支笔而已,张老爷跟我说了他府上还有很多,等中秋节完了之后便会再带一些给我。”

    高仲为了动摇高巧儿的想法,于是撒了一个谎。

    听到高仲的话,高巧儿这才有些心动,如果真的如同高仲所说,那么卖掉一支笔其实也没啥。

    “不行,这是人家文曲星赏赐给的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人家文曲星送给你的东西?”

    高巧儿摇了摇脑袋,想了一会儿便有了决定。

    见到高巧儿如此决绝高仲只得继续说道:“这狼毫笔虽然好,但是我现在用始终还是糟践了,不如卖了,买些便宜的羊毫笔回来。我现在练字废笔,狼毫笔就这样废了太可惜了,不如换了银子也可给我买一些羊毫笔回来,剩余的钱暂时用作他用,阿娘你觉得如何?”

    狼毫笔,的确对于现在的高仲而言太过于浪费了,现在的狼毫笔可不必后世的流水线上生产的,黄鼠狼的尾巴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的。

    听到这里,又看了看高仲这段时间用废掉的狼毫笔,高巧儿这才松了口:“就一支,就这一支!”

    听到高巧儿松了口,高仲咧嘴一笑,然后飞快的跑到了放笔的位置,将毛笔给找了出来,交到了高巍的手上。

    高巍接过了毛笔,看了看,然后便是出了门,朝着杨三老的住所走了过去。

    交易和高仲所预想的顺利,高巍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来到了杨三老家,他还未开口说明来意,只是手中拿着的毛笔杨三老就已经明白了高巍的来意。

    检查了一下毛笔之后,杨三老二话没说就是从兜里拿出了一两银子递给了高巍。

    第二天,一早高仲一早便是来到了黄桷树下。

    此刻张与可和小书童两人已经收拾好了行装关了竹屋的大门,准备下山朝着涪州城走去。

    “你来做什么,不是叫你在家中好生练字么?”

    见到高仲跑了过来,张与可看着他问道。

    “我来送送你!”

    高仲咧嘴笑了笑:“阿娘说,山里没啥好东西叫我将这东西交给你。”

    说着高仲打开了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着一颗颗小小的红果子,照着山里的叫法叫刺炮儿,酸酸甜甜的小野果,因身上全是刺而闻名。

    看着这一包野果子张与可笑了笑,接了过来。这果子还是和上次的桑葚一样,死湿漉漉的,应该是被清洗过的。

    “好了,东西我收到了,你就先回去吧!”

    张与可将的野果收好,然后朝着高仲说道。

    高仲笑了笑,没有动。

    张与可说了一遍之后也不愿意第二次开口,迈着步子便是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在这个时候高仲小跑到了小书童的面前,又将一包野果递给了的他,同时朝着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小书童会意,然后便不在说话。

    走了几步,张与可和小书童上了牛车,这是专门给张与可准备的。

    高仲微笑的朝着张与可挥手,等到张与可走远之后才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坐在牛车上,张与可打开了野果,一面笑着,一面悠闲的吃着野果。

    小书童也在一边美滋滋的吃着野果,然后朝着张与可说道:“这小子为人还算不错,晓得报恩!”

    “一包小小的山果就把你收买了?”

    张与可微微一笑,敲了一下小书童的脑袋。

第十七章清溪() 
拜别了张与可,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了去,高仲到了竹屋前又停了下来,他得去看看那地里的土豆发芽情况如何。

    厚实的沙土地已经长满了野草,只有一小块土地清除了杂草,因为清理的干净,里面现在还没有长出新的杂草。

    不过这一片土地上却有着新长出来的绿芽,笔直的一长条,土豆经过一个月酝酿终于在这个时候生了根,长出了叶子。

    作为满清三宝之一土豆,除了和玉米、红薯一样高产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特性就是他不会长空叶子,也是就说它只要长出了叶子,那么就说明下面的就有果实了。

    是一种很诚实的作物,所以广受农家的喜爱。

    而土豆也非常的美味,而且吃法很多,虽然在华夏存在不过数百年,但其吃法却有数百种,更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杀入到了八道菜系,成为了地道的平民菜系。

    见着土豆长出了叶子,高仲带着满意的笑容走到了张与可所在竹屋后面,在这里有一个茅坑,这是专门为张与可所准备的。

    高仲找来了一个废弃不用葫芦瓢,捏着鼻子从茅坑里面舀出了一瓢粪水,走到了中土豆的那块地上,然后给土豆淋上生物化肥。

    土豆施肥也是非常容易打理的,有些甚至不用施肥。在土豆的生长期淋上生物肥能够帮助其生长,也会让土豆的个子越长越大。

    给土豆施完肥,高仲才的迈着步子朝着回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里,高巍已经背起了背篓,一身短打,穿着草鞋准备出门的样子。

    见到高仲回来,高巍便将高仲抱了起来,放入到了背篓里面:“走,仲娃子,跟阿爹一起去清溪镇赶场!”

    所谓赶场,是涪州土话,也就是和赶集一个意思。

    农家人会在大家聚集起来都很方便的地方形成一个大集市,他们会自发的在约定的时间前往这个集市,然后买卖物品。

    “快些回来,明儿就是中秋了,我们还得连夜准备呢。”

    高巧儿看着高仲和高巍二人提醒说道,说完这农家妇人则背起了背篓拿着镰刀朝着田地里走去。

    高巍朝着高巧儿点头,随后便是踏着步子朝着下山的方向走去。

    清溪是一个附近的比较大的集市,这里因为旁边有一条清水河而得名,溪水从山上奔流而下,在这里汇聚然后进入到长江,翻滚而去。

    在这个时候清溪镇已经堆满了人,有背着背篓的,有挑着扁担的,还有拿着书本急匆匆在人群中穿梭的书生!

    高仲在背篓里面瞪大了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看着自己从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

    高巍这次是来采购的,首先到的地方便是肉铺,割了一块大大的肥肉,和一块细小的瘦肉,放入到背篓里面。

    背包里放了肉,高仲自然无法继续在里面待着了,于是他便牵着高巍的双手继续在集市里面看看还有什么可以购买的。

    八月,正是夏长时节,地里的蔬菜瓜果正在发了疯似得生长,所以蔬菜这些高巍并不担心,他真正担心的是肉食。

    中秋节毕竟在农家人而言看的非常重要,毕竟三节二寿礼之中就有这个中秋节。

    转悠了几圈,高巍找了一家钱庄,拿着银子换成了铜钱,然后将换来的一吊铜钱藏入到了衣衫里面,才又会到了集市。

    在集市转悠了几圈,高仲发现在人群里面有一个地摊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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