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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重生二三纪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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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要比卖家更耐得住,她说价钱太低卖不来的时候不一定就是真的卖不来,这时候你就要果断地掉头走,卖家一降二降三降说不定就能降到你想要的价格了讨价还价的学问多着呢,好好学着点!”

    周国良目瞪口呆,“这么多心眼儿啊,买个东西也忒麻烦了。”

    唐余看他就像看扶不起来的阿斗,“嫌麻烦你就等着当冤大头吧!”

    谁都不想当冤大头,周国良也不想,“我不想跟人磨口水,被人看到还不得说我一个大男生小气吧啦的,也不想当冤大头啊,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有啊,去商场或专卖店买,人家都是明码标价的,那个没办法讲价。不过黄阳镇可没繁荣到那程度,县里倒是有很多专卖店,大商场也多。”唐余顿了顿又说,“所以在黄阳镇过日子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学一下怎么讨价还价。”

    周国良就嘿嘿笑,“学不来了,以后买东西就拉着你这个军师来。”

    唐余白他一眼,他立马狗腿地问:“军师,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穿帮鞋不穿袜过年吃鸡没芫茜,我们买完你的拖鞋再去买袜子!”

    拖鞋和袜子就没有那么讲究了,款式来去也就那几样,价钱不高也不存在漫天叫价的现象。两人速战速决,很快就买好了。

    他们在人店里就直接脱掉拖鞋穿上袜子把新鞋子换上了。

    周国良之前也没穿过布鞋,现在又是正值暑气逼人的夏日,猛地一穿上,就觉得脚底闷热的不舒服。

    两双鞋子一黑一白看起来尤其醒目,周国良瞬间想到了最近很流行的一个词——黑白配男生女生配,心里竟泛起了涟漪。

    他突然就觉得脚底一点也不闷热了,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通泰,脚上的那双黑鞋真是格外的顺眼,看着就舒心。

    周国良看看唐余的脚,又看看自己的脚,来回看了好几遍都觉得看不够,怎么就这么和谐呢?

    唐余终于发现了他的异样,“你咋地,眼睛转来转去干嘛啦?”

    周国良目光闪烁,有点被抓包的心虚,但表面还是强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没咋地,我这不是第一次穿这个鞋,觉得挺新奇好看的所以就看多了几眼嘛。”

    唐余把头抬得高高的,一脸骄傲地说:“算你识货!好好善待我这个军师,姐姐心情好了自然认真帮你挑好货还给你杀价。”

    周国良心里松了一口气,但又禁不住有点失望。她从来都当他是可以一起吃饭一起斗嘴一起打架的哥们,她从不会意识到在他心里他和她与他和唐志伟他们是不同的,她从不注意到他的心思。想不到他一个从来都是敢说敢做,敢作敢当,有事说事从不藏着掖着的人,也会有今天。不但藏在心里的话憋着不敢说,还要随时担心举止有异被人看出来。

    这种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他立时振作起来,“军师大人,您该回家吃晚饭了。”

    “军师大人”这个称呼不错,唐余听了就乐了,“看在你如此诚恳的份上,本大人给你个机会表现表现,充当本大人的保镖小哥护送我回家!”

    周国良还配合着煞有介事地鞠了一躬,“嗻,小人遵命!”

    两人相视大笑。

    唐余突然觉得自己好幼稚,即使她内里已经二十几岁“高龄”了,换了更年轻的身体,却好像变得更爱玩了。唐余摇头,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太阳已经下山,取而代之的是月亮慢慢地现出身形,天色微暗,家家户户逐渐亮起了电灯。

    唐余和周国良骑出镇外,路过沙河村,又经过荒无人烟的农田区,沙河村和绿蕉村中间有一大片的田地。失去了路边人家电灯的余光,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起来。周围寂静得只能听到山上知了的吱吱声还有单车轮子在路面摩擦滚动发出的声音。

    两人你追我赶,谁也不让谁,谁也不赢谁。男生的体力天生就比女生有优势,本来唐余骑车速度是比不上周国良的,但她骑的是周国良的新车,性能好不说轮子还大滚动得自然快,而周国良骑的是唐芯用了近三年的旧单车,单车的体型和唐芯的一样娇小,唐余踩两圈顶得上周国良踩三圈。

    在这样的追赶中唐余竟觉得有种无声的热闹的感觉。

第四十三章() 
唐余刚回到家就被通知姐姐唐芯搭明天的班车回来。

    她以为唐芯至少要等到月末才能回来呢。这么快就回来应该是舍了这个月的工资直接收拾走人了。不过这样也好,这十来天的工资毕竟不多,回来多个帮手唐爸唐妈也不用着急忙慌赶得那么累,觉也不得好睡。两人年纪不轻了,短期还能坚持,长期身体就受不住了。

    唐余在镇上摆摊子之后晚上回家的时间就有点晚,经常是过了饭点的,再等齐了吃晚饭就很没必要了,所以唐余晚饭都是一个人吃的。

    唐妈给唐余热了饭菜,舀了一碗汤,筷子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她洗了手来接。这种事事周到的待遇只存在于为了工作赚钱晚归的人才会有,唐余打蚝或出海晚归也能享受唐妈这个待遇,甚至要洗澡了唐妈热水冷水都给勾兑好了让人可以直接洗,那是急人所急,需人所需啊。用唐妈的话说那就是“在外面工作累着的人是家里的功臣,回到家就应该多休息一下”,她能代劳的就给代劳。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唐余上辈子读书放月假时,回家当晚也能让唐妈如此优待,仅仅只限当晚。

    唐余在餐椅上坐下,面不改色地接过筷子,“妈,你坐着吧,不用走来走去,以后这种事让我自己来就行了。”

    唐妈颇有成就感地笑笑,“这也不是什么辛苦的事,我帮你备好了你不就可以早点吃口热乎饭了吗?”

    敢情唐妈做这些事还挺有成就感的,唐余心想的确不是很费体力的事就由她自得自乐去吧,总不能把她的快乐给剥夺了。

    唐余在餐桌上吃饭,唐妈坐旁边看电视,时不时地关注一下唐余吃饭。

    唐妈见唐余总是夹青菜吃,旁边的鸡肉几乎不动筷,她就忍不住说道:“别只顾着吃青菜,青菜有什么好的,吃了又不长肉,吃太多舌头还会发涩的。那个木耳炒鸡肉夹多点来吃,你爸还怕你不够吃自己都不敢下筷,吃多点吧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

    唐余心里一阵无奈,她叹了一声气对唐妈说:“现在又不是吃不起几块肉,你们也没必要省买多几块肉的钱。有的吃就吃啊,干嘛非得给我留着,我在镇上经常吃香的喝辣的哩,哪里就缺那几块肉啦?既然知道隔夜菜不好吃,你们就不要再这样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留一点给我就够了,免得隔夜。”

    唐妈赶紧解释,“吃了,我和你爸都吃很多了,就是他想要给你多留点。反正都留出来了,你就吃呗!”

    唐余才不相信唐妈说的话呢,唐爸唐妈在其他方面没什么合拍的,在这方面倒是出奇的默契。两人都是有好吃的就留着给孩子吃,孩子不在家时得了新鲜的吃食也要寄放在人家的冰箱里等孩子回来吃,这点唐余可谓是深有体会。前世她读中学时,家里情况很拮据,但她每个月回来伙食肯定是好的,因为他们攒了一个月的食物就等唐余那两天回来吃。

    想到这里唐余对唐妈说,“这炒肉挺好吃的,我吃一点就够了,吃太多晚上睡觉不好消化。”她才不会说自己是不喜欢吃这种炒鸡肉呢,她说能吃一点唐妈还会继续买鸡肉他们两个也能吃多点。

    这倒也是,现在天色挺晚了的确不适合多吃,唐妈有点懊恼道,“那你还是不要听我的吧!吃得刚刚好就行了好睡觉。”

    唐余点头,“嗯。”终于能安安静静地吃饭了。

    夜凉如水,夜阑人静,一抹灯光淹没在漆黑的夜里。

    唐余靠在床头前看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万水千山走遍记录了三毛的中南美之行,这是她遭遇荷西逝世打击后的重新出发。没有了荷西,万水的字里行间再没有撒哈拉那种跳跃出来的甜蜜欢乐,只有流浪在流浪。

    唐余第一次认识“流浪”这个词时,内心就很震撼。她觉得终于有一个词可以完美表达她心里的想法了。

    唐余从小就经常对局限在家里感到厌倦,那时候最想做的事是离家出走。但离家出走终究是不现实的,她性子倔起来了时离家躲起来,等到天黑了她一个小孩子想起人贩子的故事还是会感到害怕就乖乖地跑回家了。即便如此,她内心深处从来不改初衷——自由自在地去流浪,随心去流浪。

    三毛是唐余最喜欢的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她最欣赏的推理界的女作家。她的床头摆满了她们写的书,这是唐余在那些拮据的岁月里唯一舍得花钱的奢侈品。

    唐余真的是要感谢过去的她唯一的奢侈,没有这些奢侈的书,现在的她不知如何度过失眠的夜。没有失眠过的人永远无法理解失眠的苦,尤其是整夜整夜的失眠,那是无法形容的心烦意乱。

    唐余不是一个事事揪着不放的人,但有些事要忘记真的是不那么容易。夜里她一个人独处时,总是会不受控制地想起一些自己不愿想起的人和事,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无法安眠。

    现在她睡前一定要看书,随着书里的节奏一步步深入,这样就无暇分心去想自己的糟心事了。看得累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往往睡着的时候手里的书还没放下。

    书不是唐余的催眠曲,而是她的助眠曲。

    是夜,一夜无梦。

    这一端唐余随着书香进入梦乡,而相隔两地的另一端有个人却是陷入噩梦中。

    “糖糖!”

    随着这一叫声,赵景申也结束了噩梦惊醒过来。

    赵景申又梦见了一个模糊的浑身是血的女人,她就像一只掉线的风筝失去了生命力。在他的梦里他十分的痛苦不堪,以至于现在都还能感觉到心缺了一大块。

    这个噩梦太诡异了,毫无征兆的,自从他收到全国最高学府通知书以来,就经常在他梦中重现,拿到通知书的那点兴奋消失殆尽。

    赵景申在他脑海里搜寻过很多次,他是真的真的对这个叫“糖糖”的人毫无印象。但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本能地喊“糖糖”,他直觉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并且交情不浅。为什么他会没有这段记忆?

    赵景申坐在床上百思不得其解。

第四十四章() 
唐芯是晚上到的家,唐余收完摊子在她后脚到。

    听到单车声,唐芯来不及整理行李,就调转头往门外看。

    “回来啦?!”

    “回来啦?!”

    唐余和唐芯同时说出声,两人相视而笑,反而不知说什么了。

    唐芯出去打工和在家时的样子相差很多。她脸色红润了很多,隐隐泛出光泽,肤色也不再是唐家中突如奇来的非洲难民一样,总算能看出是一家人了。难道是大城市的水比较养人?

    说起唐芯以前的皮肤,比起唐志才和唐余简直就不像是同个爹妈生的。唐芯为了她那炭黑的皮肤,毁了唐余唯一的一张童年照。那时她正好念初一,唐余小学三年级,班里流行去照相馆拍照。她心血来潮,就拉着唐余到镇里去照了一张合影。相片洗出来,她拿到班里,简直惊呆了她的一众同学,他们都不敢相信两人是亲生姐妹。一个皮肤那么白,眼睛那么大,另一个那么黑,眼睛是小眯眼,哪里像姐妹了?唐芯的同学纷纷让她回去问一下她爸妈自己是不是抱来的,任唐芯怎么解释他们都是笑着摇头。

    唐芯受到了一万个打击,她看到那张照片就能感觉到满满的恶意。

    照片有两张,一人一张,唐芯给了唐余一张,自己的那张就藏了起来。后来她发现唐余把她们的合影摆在了她们房间的柜头上,她越看越不顺眼,终于把这张和原先藏的那一张一起毁尸灭迹了。等到唐余发现照片不见了的时候,事情已经过了很久了。唐余问她去哪了,她就直说她给毁掉了。那可是她的黑历史啊,绝对不能留!就算当时两人的皮肤还是一样相差得那么明显,但是照片给她的冲击太大了,没有照片她就可以假装不知道嘛。

    唐余知道整件事之后那个无语啊,敢情她姐一直都不知道她俩的皮肤不是一个国的吗?不过她拿这件事笑了她姐好久,唐芯知道自己理亏也由她时不时提及地她的黑历史。

    唐余看了地上一堆的行李,一脸惊讶地问唐芯,“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回来啊,带的动吗?”带回来的都是些什么东西,水桶、衣架、没用完的洗衣粉牙膏、棉被、席子都可以安一个小家了,她是一点不剩地把生活用品都搬回来的节奏啊。

    说起这个来唐芯还觉得深深的无力感,她拼命地又挤又压又塞的菜才终于成功地可以自己一个人胜任这些行李。背上背着,脖子上挂着,两手也不得闲,连拖带拽地才把它们送上车。

    “带不动也得带啊,这些东西哪样不是钱,能省点就省点。”

    看她一脸疲累的样,唐余也不好跟她说你带回来的这些东西真值不了几个钱啊,像这个衣架家里也不缺,席子家里又没有大小合适的床可以搭配。要是她发现千辛万苦带回来的东西结果没发挥上用处,那岂不是很打击人?

    唐余和唐芯一起收拾归纳行李,把能用的生活用品和家里的归到一起。

    唐余偏头问唐芯,“你怎么突然就这么早回来了,之前不是说还要过一段时间吗?”

    唐芯脸上又是灰败又是气愤,“真是不想提,提起这个就来气!你打电话给我之后我就立即跟中介头头辞职,我是想早点走的,当初他就说我们临时工辞职很方便,不用像普工一样往上申报还要等到月末,他会帮我们很快地解决。但是他和我说再做多几天,等上个月的工资发了他就把这半个多月的也给我结算了。我心想也没几天,那就做呗。等啊等,终于等到了发工资,结果到手的只有上个月的,他又跟我说这个月的工时什么的工厂还没统计出来呢,他就让我再做到月末。妈蛋,耍我玩儿呢!等我再做到月末他是不是又该说还没到时间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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