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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重生肆虐文娱-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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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颇为安静,都好奇的看着这个陌生的乐队。

    鼓声和贝斯先响起,云彼方朝着竖了一下中指,然后一脚踢翻了和声麦克风,甩着头发拨弄琴弦跟上节奏,张晓夜应和着第一个鼓点原地跳起,在舞台上狂奔了一圈来到云彼方的跟前,两人斗技一样演奏完欠揍才一把将麦克风给抓了过来。

    我们生活的世界

    就象一个垃圾场

    人们就象虫子一样

    在这里边你争我抢

    吃的都是良心

    拉的全是思想

第十一章 今夜,我不关心人类() 
诗刊编辑部,整个杂志社已经人去楼空的时候,只有主编办公室里的灯还亮着。

    秋扇似乎浑然不觉此时已经时间不早,助理拿着一本书进来的时候她正皱着眉头看着地图,听到敲门声她才抬起头来,问道:“是不是已经印刷好了?”

    “嗯,已经同时发往全国了,要不了三天肯定能够全国开售。”助理点点头,将手中的书递了过去,接着道:“这是你要的,我也已经取了回来。”

    精美的封面画的是蓝天白云之下,一个人背着包徒步走在公路山,书名就叫做一路向北,底端还有一句实在不怎么样的广告词:夜破晓的一段旅程,给所有人的心灵之旅。

    这本书是游记,同时也是一碗新鲜出炉的鸡汤,清溪位于帝国的西南位置,京城位于北方,张晓夜这段旅游是由南到北,于是就给这本书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旅途上的一路向北,同时也是心灵上的“一路向北”,旅途上的各种人、各种故事以及他们代表的一切,所有的背后其实都是梦想的追逐,心灵的超脱,所以说这是一碗鸡汤,挺励志的鸡汤。

    这些内容秋扇都已经看过来了,她将书接过来却还是一页一页的翻看,只是没有再去细品上面的文字,而是还想检查一下拍板有没有疏漏,哪怕在印刷前她就已经校对了好几次。

    扉页之后,依旧还是她亲手写的序:梦想从来不会老去,它一直存在,与你的呼吸同在。

    夜破晓一直走在路上,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如果你已经停了下来,至少应该看看别人是怎样行走,他绝对能够触动你的神经,洗涤你的心灵

    一张张美轮美奂的照片现在看来依旧让人爱不释手,文字与照片配合得无可挑剔。在秋扇的眼里,张晓夜是个诗人是个作家,对于文字的驾驭理所当然的功底深厚,写得再怎么好都在情理之中。

    只不过摄影水平居然也还挺专业那就让人意外了,这可不是后世那种十个游客一半以上胸口都挂着相机的年代,不管是相机还是摄影都还没那么普及,人们想要拍照留念往往还只能去照相馆。

    “会”拍照的,几乎都是专业人士,而张晓夜的摄影水平比一般照相馆里的摄影师还要好,秋爽对此就挺意外的。

    其实说句实话,张晓夜也就占了个经验丰富,前世拍得太多在网上学了不少,但要说水平的话也高不到哪里去,完全是因为这年头玩相机的人还少,照相馆里的摄影师绝大部分水平也高不到哪里去。

    当然,后世的一些讲究放在此时还很独特,这也沾了不少光,所以意外之外倒是给足了秋扇惊喜,她可没想到张晓夜一路走来,不仅带来了那么多优秀的诗歌,居然还有如此一本书。

    这年头游记本来就不多,对于徒步旅行这种事情绝不部分人都还没有个概念,以这样的方式炮制出来的心灵鸡汤在华语文学圈里还是头一份,已经具有十足的噱头。

    而且文字里也是金句频出,秋扇看着都感觉自己的心灵真的没洗涤了一次,灵魂都得到了升华。而她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应该说得益于这年头还没有朋友圈。

    以前吧,张晓夜对朋友圈里那些心灵鸡汤挺烦的,感觉好像每个人都已经大彻大悟马上就能立地成佛的样子,谁想到有一天居然还用上了,而且还确实很符合他当时的心境。

    这本书写得是有些刻意,但也不会给人有雕刻痕迹那种感觉,他确实有不少感悟,穿越这个事情就已经足以让他感慨良多了,本身他也是一个很感性的人。

    照片精美文字吸引人,还有独一无二的噱头,已经可以预见这本书必将大卖,秋扇对此充满了期待,而加班到现在主要也是因为自己喜欢。

    将书翻到了最后一页,看着最后一段话忍不住又拿起了地图,助理就道:“总编,书我已经给你取来了,现在已经挺晚的了,还是先回去休息吧,明天也还有很多事情呢。”

    “等会儿,我再看看。”

    “看地图?”助理不明所以的凑过去,秋爽就道:“其实也挺多余,可我就是按耐不住想要看看他距离京城还有多远。”

    “理解理解。”助理连连点头,她接着就道:“从游记的结尾来看,他是已经打算结束旅程了,阿拉善距离京城也不远,你说他是不是应该来到京城了?”

    助理就道:“这也已经好几天了,但凡要不是纯粹靠两条腿走着来就应该到了。”

    秋扇点点头,其实她也这么觉得,只是忍不住又道:“可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青春诗会早已经过去了,没有他还是感觉充满了遗憾,到现在都不能释怀。”

    不止是秋扇,作为最受关注的新进诗人,张晓夜这个身份还是有无数粉丝的,云此方是、许如是是,秋扇也是。

    青春诗会作为诗歌领域最隆重的盛会,如此一个重量级的诗人却没有出席当然遗憾。

    助理也是叹息一声,然后就道:“明年的话肯定就没有问题了吧?也算是能弥补遗憾,所以主编你也不要想那么多了,他也不至于明年青春诗会都来不到。”

    “话是这么说,可没有看到他之前还是觉得没把握,这小子太不让人省心了,如果不是那所谓的姐姐,谁知道他下一站又会往哪里走,毕竟他目前不是学生了,要是直接从漠蒙跑到欧洲去那怎么办。”

    “哪有那么夸张。”助理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主编,既然不放心那你打个电话给他那姐姐看看呗,她肯定知道。”

    “我哪知道他诗里的姐姐是谁啊。”秋扇郁闷的翻了翻白眼。

    一路向北的最后一页,张晓夜表示迫不及待的想要结束旅程之后以一首诗做了结尾,印在书上这首诗就是他手写的字体。

    姐姐,今夜我在阿拉善,夜色笼罩

    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姐姐,今夜我在阿拉善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除了那些路过的和居住的

    阿拉善今夜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

    让胜利的胜利

    今夜青稞只属于他自己

    一切都在生长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空空

    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起初看到这首诗的前几句,秋扇感觉就像被针扎了一样,仿佛切身体会到了张晓夜当时那种被吞噬的感觉,然后,她忽然很嫉妒诗里这所谓的“姐姐”,哪怕这“姐姐”看起来只是代指,并不一定是具体的某个人,她也是如此感觉。

    今夜,我不关心人类,只是想知道你的行踪

第十二章 千里马与伯乐() 
秋扇正为张晓夜的行踪而苦恼的时候,快乐驿站已经嗨翻了天。

    女文青的恬静烦恼和摇滚青年的激情火爆形成了极端的对比,冰火两重天。

    在树村待了这么久,张晓夜已经彻底进入了角色,本来他也不是一味求静那种人,加上早已经决定这世要改变过去,让自己活得潇洒肆意,所以此时也是前所未有的狂放。

    我们生活的世界

    就象一个垃圾场

    只要你活着

    你就不能停止幻想

    有人减肥,有人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饿死没粮,饿死没粮

    每一句歌词,几乎都是竭尽全力吼出来的,他吼得越大声,台下的观众表现得就越发狂热,每个人都像是发了疯一样在原地跳来跳去,不少跟认识不认识的撞在一起,同样是嘶声力竭的喊着。

    这时候张晓夜已经明白了,这叫pogo,是摇滚演出现场特有的一种表达激情的方式,摇滚风格的不同pogo表现得也有所不同,不过这已经无所谓,所以他也没有去深入研究。

    酒吧里现在只能用混乱来形容,非常的混乱,疯狂的听众甚至扔起了酒瓶鞋子,要是不明真相的人进来还以为是发生了暴动。

    就连包括旋转木马在内的所有乐队也惊呆了,他们演出的时候虽然气氛也很好,却是远远没有这样疯狂,甚至是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疯狂的场面。

    摇滚本来就是一种极具感染力的音乐类型,而这首歌的歌词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人的心声,因为时代的关系,甚至可以说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都是愤青。

    也就是因为如此,摇滚在这个时代接受程度才如此之高,受众群甚至远远超过后世,张晓夜好像是唱出了每个人的心声,而他们每个人也都将借此发泄着所有的情绪。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有没有希望

    歌曲到了最后,张晓夜重复的喊着这句话,甚至让人担心他的嗓子会不会喊破。

    灯光太差音响太烂这些都已经没有关系了,没人去在意这些细节,在他反复的呐喊中,云彼方急速的拨弄琴弦直接跪坐在地上。

    一连串急促的鼓点作为歌曲的结束,台下不少人已经在满场飞奔,疯了一下撕了衣服光着膀子站在边上的桌子上吼叫,这些疯狂的观众中,其中不少还是树村的乐手。

    云彼方站起来抡着吉他,好像是想直接将其给砸掉,不过终究还是没有这么做,也不不知道是舍不得呢,还是内心里不允许自己这样对待乐器。

    一曲唱罢,张晓夜已经满头大汗,急促的呼吸了好一会儿才回神过来,就连他自己演唱的时候也已经是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境地,停了好一会儿才脱离出来。

    “谢谢大家。”张晓夜最后说了一句然后鞠躬下台,台下的观众还在欢呼,意犹未尽的想让他们继续唱下去,不过终究没能如愿,他们本身就只准备了一首歌,而且后面还有乐队等着登台呢。

    一下去,先拿来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喝了半瓶后将剩下的给浇在头上,不仅是身体又累又热,心也需要再冷却一下。

    “哥们儿,牛逼大了。”鼓仨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张平路看着他们则是愣了愣神才道:“摇滚周末每周都有,不过这么疯狂的还真没有过,你这歌真心牛逼,我们听了跟他们的感觉其实也一样。”

    李茜坐在边上,喝足了水后才扇着风笑道:“我们也没有想到效果会这么好,这也是我最尽兴的一次演出,并且肯定队长和老媛也是。”

    方媛媛也是一脸意犹未尽还停不下来的表情,道:“队长当然尽兴了,她本来就喜欢朋克,然后就写了这样一首歌,能不格外尽兴么?”

    云彼方就不满的嘟喃道:“喂,干嘛说得好像就我一个人激动一样,你们难道没有那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这是逃学计划的新生,也是过去的告别,她们每一个人都很用心,很想去证明。然后,她们做到了。

    鼓仨哈哈一笑,道:“换我们也一样儿,事实上我现在可是非常羡慕你们,年轻就是好啊,我们很久没有过这么激情澎湃的表演了。”

    心态不一样的话,表现出来的东西就不一样,鼓仨和张平路都已经是摇滚老炮儿,但这个年龄已经让他们有了力不从心的感觉。

    张平路点点头表示认可,又笑道:“幸好我们演出在前,要不然这时候就尴尬了。看,你们下来之后观众可没有走出来,气氛完全就是两个极端。”

    台上的乐队依旧很卖力,不过台下的反应就有点冷场的意思,一方面是观众还没有从刚才的疯狂中彻底冷静下来,一方面是现在表演的乐队火候也确实差了那么一点。

    跟鼓仨他们说了几句之后,不少认识不认识的乐手都抬着酒杯走了过来,各个都满脸兴奋的过来说话,左一个牛逼又一个牛逼,表情里羡慕和佩服都有。

    张晓夜并没有因此就觉得高人一筹,看不起其他乐手,不过有人笑着问怎样才能将摇滚给唱好的时候,他还是说道:“说真的我还真没个具体的概念,我觉得乐器只要弄响就行了,主要是走心。”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喝着酒吹着牛,他这话让不少人翻白眼,唯有一个笑声显得有些突兀,下意识的看过去的时候对方已经说道:“张晓夜是吧,能不能请你喝一杯,咱们聊聊。”

    下端剪得非常齐的长发,刘海也非常特别,一身黑的打扮,看起来也是很有摇滚范儿。

    这个邀请有些突兀,不过张晓夜并没有拒绝,原本凑在一起吹牛的人也都知趣的点点头后走开了。

    “好啊。”张晓夜应了一声,云彼方愣愣的看着对方好一会儿忍不住惊呼道:“你是齐珞?”

    齐珞?那个最成功的摇滚女歌手?张晓夜想要确认一下,对方已经笑了笑,道:“对,是我没错,还是先离开再说吧,这里太乱了。”

    第一代摇滚人辉煌的近十年间里,涌现除了不少优秀的乐队和歌手,而女性成员相对来说是比较罕见的,最成功的乐队当属毒蛇,而最成功的歌手则是齐珞。

    齐珞是赣西人,十多年前带着对摇滚的热爱独闯京城,跟现在树村的乐手们差不多,不同的是她已经成功了,已经是外地乐手的典范。

    这样一个大牌找过来大家都很是意外,四个人面面相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一言不发跟着走了出去。快乐驿站的门口,还有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在那里等着,他看起来跟摇滚完全不搭边,脸上坑坑洼洼的就像树村那条小路,却很有文人气质,看上去像个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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