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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布衣监国-第71章

小说: 布衣监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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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白正殇一直借酒消愁,白墨好几次都因为他的照料不周差点夭折。

    “孩儿俺跟你讲,你爹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情种,到现在还有个女疯子对你爹念念不忘呢,要不是俺腿脚灵便,跑到太行山上躲了起来,说不定你娘就是她了。”

    “老混蛋。”

    这是白墨第一次开口说话。

    白正殇怔了怔,勃然大怒:“你丫从哪听到这三个字的!”

    “要不是俺亲眼看到你出生,说不定还以为那女疯子才是你亲娘!”

    “现在是哪朝哪代?”

    “什么玩意儿?”

    “这里,叫什么国?”

    “……以前叫燕国,不过前几年被灭了,现在叫晋国。”

    晋?

    司马炎那个晋?

    还是春秋战国的晋?

    司马炎的时代有燕国吗?

    春秋战国的燕国被齐国灭过,被秦国灭过,还没听说被晋国灭过?

    从那以后,白墨一直在思考这个世界。最终只得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

    “根据丰饶原则,一切可能发生的都必将发生……这里,是丰饶的宇宙中的某个平行世界吧……”

    太行山上不止住着白正殇这一户人家。

    附近还有一户人家,姓李。

    李家的那对夫妻下崽就跟下兔子似的,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几个孩子了。李十二和白墨差不多大,男女的排名是分开排的,李十二是他家里第十二个男丁,所以叫李十二。孩子太多,这家人懒得一个一个取名了。长子长女本来都有大名,后来也改叫李大和李女大了。

    李十二从小就爱跟白墨一起玩,首先是因为白墨虽然还比他小两个月,却像他的哥哥一样,仿佛什么都懂,还帮李十二打退过李十一的欺负李十二崇拜得很,第二是因为李十二从小梦想当侠客,白墨的父亲白正殇是山里数得上的人物,人送外猎人王,捕猎的本领没得说,武功据说也很厉害,曾经打退过一头老虎和一头熊的围攻。

    白正殇教白墨练武的时候,年幼的李十二总是躲在大树后面悄悄观摩,回家之后自己试着练练。白墨不喜欢习武,觉得习武没前途,经常偷懒,李十二却总是彻夜苦练。

    白正殇死的那年,白墨并没有显得如何悲恸。他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如白正殇这般毫无节制的酗酒,断无长命之理。

    李十二哭的跟个小泪人似的。

    “呜呜呜……白叔叔死了。”

    “……别哭了。”

    “呜呜呜……白叔叔死的好惨……”

    “喝酒喝死的,哪里惨了?”

    “呜呜呜……俺还没拜白叔叔当师傅呢……”

    “……我代表我爹收你当义子了行不?不过你得排我下边,叫我哥。”

    李十二一边抽泣一边说:“真、真的?”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墨哥,你可要说话算数!俺以后改名叫白十二。”

    “……你还是叫李十二吧……我家没那么多人口。”

    两个小少年搭伴在山头上抛了个坑,把白正殇拖了进去,埋了。

    没有墓碑,这边不讲究那个。

    “墨哥,白叔叔走了,你以后咋个过日子嘛!”

    “他会打猎,我就不会?”

    “万一遇到虎豹熊罴咋办?”

    “一刀宰了。”

    “墨哥……你武功可还不如俺呢……”

    于是两个小少年开始一起去山上打猎。他们两个的猎物往往比大人还多,于是开始有人叫他们作“小猎人王”。

    一天。

    李十二照例来找白墨入林打猎,却见白墨背着褡裢,正要出门的模样。

    “墨哥,你要去哪儿呀?”

    “范阳。”

    “老远了。”

    “远也得去,你想一辈子待在山里吗?”

    离山远的人,觉得山是梦想,是遥远的故乡。住在山上的人,觉得山是围墙,阻绝了他们与世界相连的道路。

    “俺和墨哥一起去。”

    “别闹,你爹娘能同意吗?”

    “俺这就去和他们说,墨哥,等俺!”

    李十二走了,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他们同意了。”

    “还给了我一点盘缠。”

    白墨猛然想起来,他家人口太多了……走了一个李十二,前面还有十一个儿子,他们家还能少点负担。

    此时的范阳已经成北冥精神的封国,之前叫范阳郡,现在叫范阳国,王宫在范阳县里。

    白墨在范阳县里当了酒馆的伙计,酒馆的老板姓薛,李十二去一个大户人家,当了他们家的狗腿子,这大户人家姓沈,是范阳县里有名的皮革商。

    白墨与薛矜言就是这个时候认识的。

    那是个端庄文静的女孩子,但有的时候也很大胆。不过白墨一直将她当做自己的妹妹,原因无他,她太小了,白墨可不是萝莉控,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实在提不起兴趣。不过按照本地十三岁左右就应该出嫁的习俗,把薛矜言描述为“待字闺中”还是妥当的。

    薛矜言眼睛很大,水灵灵的,皮肤很细嫩,水灵灵的,像水一样,这是白墨对她的评价。她总是在掌柜的克扣白墨工钱时,偷偷解囊,将掌柜欠白墨的钱都补给他。

    空闲时,白墨总是偷偷在桌面上用水练字,薛矜言总是在一旁安静的观看,偶尔会问一下白墨在写什么。

    女孩子在出嫁以前是不能离家的。

    不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上元节。这个节日在正月十五,也叫元宵节、花灯节。上元节中造花灯自古以来一直都是范阳人的固有习俗。

    北地少水。

    范阳却有个小湖,名叫荷花池。

    池中有一荷花石雕,夏秋共真荷而生,春冬也使池有荷花立而不落。

    白墨坐在荷花池前的泥土上,瑟瑟发抖。这时忽听有一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叫到:“墨哥哥!”

    不是薛矜言,还能是谁?

    白墨回头看去。

    薛矜言手提花灯,一路小跑着过来,脸上带着少见的恣意的笑意。一到白墨跟前,直接扑到白墨身上,差点把白墨扑个狗啃泥。

    “干嘛!”

    “墨哥哥,今儿个儿家可以出来玩嘛,只有这一天可以。”

    “嗯……然后呢?”

    “然后……然后你在这里干啥呢?”

    “看水,看月亮。”

    “说得好听,不就是发呆么。”

    “哈哈,总结得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薛矜言提着花灯,照得两人的脸上都有花影。白墨看不出那是什么花,他现在还没有学画。薛矜言道:“这是月季。”

    “喔,月季。”

    “好看不?”

    “好看。”

    “儿家呢?”

    “好看。”

    “嘿嘿,墨哥哥,你真会说话。”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

    然后就是良久的沉默。

    很久很久。

    薛矜言忽然偷偷从袖中掏出了一纸红笺,放到白墨手上,然后结结巴巴的细语道:“墨……墨哥哥……你你你帮儿家看看,写得……写得对不对?没有错字吧?”

    白墨笑着打开了那纸红笺,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四个小字。

    奴意属君。

    只有奴字写对了,另外三个不是少了两笔,就是画蛇添足的加了个偏旁。

    白墨笑道:“都对。怎么,有心上人了?”

    “嗯……”

    “谁呀?”

    薛矜言盯着白墨的脸,脸上红扑扑的,兴许是冻得,北方的冬天冷得令人发指。眼睛里的水好像更多了,朦朦胧胧的,兴许是被风吹到了……

    “墨哥哥,你太坏了。”

    “我怎么坏了?”

    “明知故问!”

    “……”

    “衿言,我跟你明说吧……”

    “不听不听!儿家最讨厌你了!”

    薛矜言站了起来,扭头欲走,但被白墨拽住了胳膊。白墨笑呵呵的道:“衿言,墨哥哥送你一首词吧。”

    “词?”

    “文人故作呻吟的玩意儿。”

    “好啊……”

    “带笔了么?”

    “没有……刚才那个,是儿家偷偷用爹的笔写的。”

    “我在地上写吧。”

    白墨用手指在湖边松软的泥土上写下了这首词。薛矜言提着灯笼,一个字一个字的细细看去。最终,终于忍不住捂脸道:“墨哥哥……儿家……儿家只认得小、上、月、水这四个字……”

    “好吧。”

    白墨在薛矜言耳边,柔声唱道:

    “坐看荷花池色,身侧,坐著小伊人。”

    “上元风乱错飞尘,错也落君门。”

    “细语红笺明月,清绝,眉眼雾朦朦。”

    “叶黄拂带水纹生,春起范阳城。”

    “唔……词牌叫做《荷叶杯》。”

    薛矜言听罢,点了点头,片刻之后,猛然间身躯一颤。

    “墨哥哥,‘错也落君门’这句是什么意思?”

    白墨哑然。

    “儿家明白了,不打扰你了。”

    白墨在心中喃喃道:“错而情起,情起而又错。唉,等你长大了,兴许……我能下定决心吧……”

    这时,又有一人呼唤道:“衿言!”

    白墨一惊。

    薛矜言也惊讶了片刻,忽然躲到了白墨身后。

    迎面而来的,是李十二喜气洋洋的脸,他的手中拿着一包什锦糖,只是看到白墨,又看到薛矜言躲到了白墨身后,立即将什锦糖负到了身后。

    “没……没打扰到你们吧?墨哥儿……衿……薛姑娘。”的,、、,,、、

第一百零六章 前因:上元灯火后 上() 
“你们认识?”

    不知为何,白墨居然感到了一丝不自在,也许与他自己回忆的,他只把薛矜言当做自己的妹妹不同,白墨或许已经接受了自己变成一个小孩子的现实,并对这位可爱的小姑娘产生了非分的想法,不到视作禁脔那么夸张,也差不多了。

    李十二尴尬的笑了笑:“墨哥儿,呃……俺们确实认识,不过不要误会,俺们认识但并不是很熟……”

    白墨回头看了一眼薛矜言,后者点头回应,表示李十二的说法。他们的确认识,只是并不是很熟。薛矜言对李十二的印象来自于前些天李十二与沈家的大少爷一起喝酒,当时人不多,白墨在桌前胡乱的写着什么东西,但很投入,薛矜言不忍打扰,就亲自客串了一回店小二。这酒馆不大,白墨要是不干事的话,那自视甚高的账房先生肯定是不会去做端茶递水这种下等人才做的事情的。

    李十二就是在那一天对薛矜言一见钟情。

    他是大山里的孩子,头一回见到如此秀气水灵的姑娘。

    之后李十二趁着空闲主动来与薛矜言接触了好几次,但对方都是不冷不热的。李十二哪有什么情商,听了沈家几个狗腿子同志的撺掇,李十二今天就趁着上元节,兴冲冲的跑来表明心意了。

    于是发生了眼前的这一幕。

    ……

    “唉,那个时候,我要是没去掺和你们的事情就好了。说不定现在你都跟衿言成亲了,我呢,说不定也在沈家混上了个管事。”

    李十二说着说着,打了个酒嗝。

    白墨又端起了酒盅,身子歪斜的厉害,恐怕再斜下去一点,就会摔倒在地上了。

    “我不是个能安分下来的人。就算没有那件事,我也会去鬼谷先生的山门,只是不一定还能活下来,不一定还能遇见我师傅。”

    “墨哥儿,你跟那位高人的相遇是缘分,是命运,我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你们还是会遇见。”

    “我不相信命运。那天我之所以遇到他,只是因为他恰巧在那天拜会了鬼谷先生而已。如果我跟衿言成亲了,可能会安定几年,晚几年再去找鬼谷先生,但我师傅当时已经定下了周游天下的计划,他不会因为我晚几年去找鬼谷子,就特意也晚几年。你明白吗,没有什么命运,这一切都是巧合。”

    “……墨哥儿,你这么说,我更怪自己了。要不是我,不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

    “不怪你,都是命。”

    “你这安慰也太没水准了……”

    ……

    是的,这几位小少年的片刻尴尬,就是他们各自命运的转折点。

    李十二还没有想好怎么化解现在的场面,草丛里便钻出了一个醉鬼。这个醉鬼大概已经十五六岁了,比白墨等人要高大许多。李十二一看见他,便开始紧张起来。

    “少爷……”

    “十二啊,你在这干啥呢?有啥好瞧的吗?”醉鬼的眼神迷迷瞪瞪的,但当他看到薛矜言的时候,目光立马亮了起来。

    薛矜言的确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但她发育的不错,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要比同龄的男孩子高上一些,但薛矜言却比白墨高上一头,她躲在白墨身后,其实更像是大姐姐在护着自己的弟弟。

    “亭亭玉立啊,亭亭玉立!”

    这醉鬼的酒立马醒了一半。

    他一把推开正要搀扶起他的李十二,收敛了方才那副迷迷瞪瞪的神情。

    “敢问姑娘芳龄几许?可曾许人呀?”

    薛矜言不敢回答,小声唤了一句:“墨哥哥……”

    白墨警惕的看着这个人。他虽一身污泥,身上的衣服却皆非凡品,外面套着一层皮裘,衣领处露出的中衣泛着光泽,明显是丝锦的材质,再加上李十二方才叫他少爷,他的身份呼之欲出。

    见那小姑娘不答话,醉鬼向前走了几步,一边走一边说:“在下沈季平,在家排行老四,正是沈福官的四公子,姑娘,你身前的这个小孩儿,是你弟弟还是你侄儿啊?”

    白墨笑骂道:“是你大爷。”

    话音落时,沈季平已经走到白墨跟前。他听了白墨的话,当下便推搡了一下白墨,冷哼道:“一边玩蛋去,谁是你大爷,少特么跟本公子套近乎!”

    “衿言,退远些。”

    薛矜言很懂事的跑向了远处,沈季平身手欲拉,没拉住。

    白墨眉头紧皱,在沈季平转身去追薛矜言的时候,白墨一脚踹到了沈季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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