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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赫梯血祭-第407章

小说: 赫梯血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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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夺了魁;投枪竞技,却因那投枪太轻,超级不趁手,好成绩自然不作想,结果是被迈锡尼的参赛者夺了赏金;无论赛战车还是赛马,遭遇竞争拼抢,他又因出手太重,被直接判罚踢出局;盾刀对战、徒手搏击,到了开弓互搏的项目,拉赫穆更是郁闷到无以复加。

    究其根源,全因那份来自亚述军队的凶狠。在拉赫穆的意识里,根本没有手下留余地的概念,只要出手唯一的目的就是致命!他一切熟习的作战经验都是为杀戮而存在,以致于每每出手太狠,生死霎那,不知多少次被现场裁判严正叫停,大声呵斥:“塔里亚斯大会的原则是不伤人命!你这家伙,到底要说多少次才能记住啊?”

    拉赫穆万般挠头,一种缚手缚脚施展不开的郁闷油然而生,这个不伤人的对战,他就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打了。最终,一咬牙跺脚,这些赛项统统去他的,耍不开的干脆全都不玩了。既然不准伤人,那就直接去干能放开随便杀的。

    *******

    对于拉赫穆的表现,凯瑟王在观赛现场看得清楚,也因此要皱起眉头,转头叮嘱狄雅歌:“这个家伙交给你了,务必给我好好的教过来,真是的,一打起来简直像个疯子。”

    嘴上抱怨着,但实际上呢,王的心里也不免暗自乍舌,老实说,他真没想到这家伙的战斗力居然会有这么强,由此观之幸好!幸好当初他是被刑讯折腾了一个多月,体力大打折扣,要不然的话,一对一决斗又会是个什么结果,可就真有点不好说了。

    到大会最后一日,压轴猎熊拉开大幕,拉赫穆直接上阵,就玩这个最危险的。到他这一队亮相时,只看他选择的武器已是全场哗然,观赛席上,凯瑟王都要瞪直一双眼。喂,那是什么呀?五人组一队,其他人手里都是链子钩索或刺矛,而他端着的家伙那根本就不是常识概念里拿在手里用的武器,而赫然是攻城时,专门用来顶撞城门的青铜杵!杵尖锋利,每每都是夹在撞木之前,一根铜杵就是粗如手臂,总有三米高,而要说重量,则往往需要好几个士兵才抬得动啊!

    拉赫穆这些天静候压轴赛,也实在没闲着,四处寻找趁手兵器。终于发现这东西,几乎是磨破嘴皮才好不容易借出来。自幼活在兵营,从12岁开始,他耍的用的便是成年人才会趁手的刀剑盾牌,以致由此养成的习惯,就是善用重器,臂力惊人。要不然的话,驯服野马时,他也不可能纯靠蛮力,就把那么一匹威猛暴烈的家伙硬生生摁下头。

    这样的兵器惊四座,专程赶来观赛,少女阿玛特自然不会缺席,看到这景不免惊呼。

    巴鲁老爹极有兴趣的笑问:“你说,要打赌的话,赌这孩子能不能赢啊?”

    阿玛特立刻叫起来:“当然要赢了,那个对手是大黑熊,赢不了该有多危险。”

    拉赫穆五人队,彼此都不算熟悉,没交情就谈不上有默契。因此入场猎熊,基本只能各自为战,他一人当先,很快让其余四人相形见绌,沉重铜杵在他手里竟是挥舞自如。一杵扫过,呼啸的风声都在彰显威力,拉赫穆的惊人臂力在这一刻尽展淋漓,与狂怒黑熊硬碰硬,竟是没有半点退缩。

    凯瑟王嘴角挂笑,这个家伙,居然敢和黑熊拼蛮力,有意思!

    场内凶险战斗让所有人摒住呼吸,阿玛特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满心祈祷只愿拉赫穆大哥一定要平安呐。战事很快发生陡转,拉赫穆纵然勇猛,但一头暴怒公熊的力量远非人所能及。铜杵较力,拉赫穆终是被掀飞出去,重器砰然脱手,而其余四人也很快被打散了,一人重伤倒地,就是迅速崩溃斗志,很快有人喊出:‘不行了’向场外求援。

    拉赫穆重新站起来,见到此景爆发怒喝:“不准逃!”

    喝声中,暴怒黑熊已经向他迎面扑来,拉赫穆再想捡拾落在远处的重器已然来不及,情急中,他忽然爆发全部力气,硬生生掰下场边围栏粗木,再转过身时,黑熊利爪已近在眼前。拉赫穆对张扬的利爪看也不看,迎面而上硬碰硬,粗木直插黑熊心窝!

    一声闷响,一切都在转瞬间结束,到现场完全安静下来时,人们已经找不到拉赫穆在哪里——他整个人分明已被黑熊‘抱’进怀中,挥舞的利爪在他脖颈边划出血沟,只要再多毫厘,割破颈动脉就是必死无疑了。粗木插心窝,黑熊断气的尸体被支撑着没有倾倒,到拉赫穆退身走出来时,看到猎手平安在,围观现场才爆发震天欢呼。

    狄雅歌脱口感叹:“好家伙,这身蛮力和巴萨都有一拼呐。”

    凯瑟王笑而不语,是啊,五人猎熊,却基本上是被他一个人干掉。那四人已是等同退赛,嘉奖肯定不作想了。结果,五个人的花环全戴在了他一人脖子上,由王亲自颁奖,原本该赐授的金刀,这次却居然没有给。

    “那种小玩意,恐怕给了你都是无用浪费,说说吧,你从前用的兵器是什么?多大多重才能算趁手合用?”

    拉赫穆笑得尴尬,实话实说:“从前,我就惯用重剑,都只能是自己想办法去打造,总要顶上一个人的重量才够用。”

    凯瑟王听得哈哈笑,当即承诺:“行,这次不用你自己想办法,长宽重量,要打造什么样的你说出来,我送给你!铁剑!”

    拉赫穆一下子瞪大眼,铁器贵如黄金,要论市价足足是铜的60倍,这是赫梯专有的宝贝,他还从没机会摸过呢。而要打造一柄能顶上一个人重量的铁剑,说价值连城丝毫不为过。

    如此大礼,他想拒绝都难了,一贯沉默少言的男人顷刻激动起来:“陛下说真的?”

    王风凉点头:“大将没有合心趁手的兵器怎能行?放心,不用你花钱买。”

    拉赫穆激动得一张脸充血发红,叩拜谢恩,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凯瑟王当即指派:“去吧,回去收拾东西,明天就让人带路,去一趟阿林娜提,让族长哈罗斯给你打造。这种剑,他肯定有兴趣。”

    拉赫穆再度瞠目,阿林娜提?那是赫梯人的铁器大本营,他当然是久闻其名,却没想到竟可以去亲眼领略。锻造铁剑的核心技艺都不介意让他目睹,这份信任实在已是无以复加。

    ********

    一趟阿林娜提之行历时数月,拉赫穆带回的炫目兵刃,一亮相就要引来好奇围观。

    这真是一柄名副其实的重剑,仅看体量,端出来就是比乌萨德那样的13岁男孩还要高。再惦惦重量老天!狄雅歌好奇试手,顷刻憋红一张脸,再看拉赫穆简直像看怪物一样。

    “这么沉的家伙,你耍得起来吗?”

    拉赫穆嘿嘿一笑,真心实话,他这辈子大概还没有任何时候,会比这几个月过得更激动。听得挑衅,立刻让人群散开,能退多远退多远,随即在王宫里的空地上舞起这件迄今最让他爱不释手的宝器。能抵上一个人重量的非凡重器,果然太不同凡响,风声扫过,都能清晰感受到火辣辣的劲风扑面来袭,任谁看了都不免心惊。狄雅歌心中嘀咕,凭这个架势威力,要把一个人拦腰砍成两段绝对小菜一碟。

    拉赫穆越舞越起劲,一声大喝,重剑劈向地面,铺设厚青石的空地立刻石块飞溅,直接被劈出一道深刻大沟。这下,木法萨立刻急眼:“喂,搞什么?你负责修啊?”

    拉赫穆脸上一红,回过神来连忙收剑不敢再造次。

    狄雅歌退到廊下,坏笑挑衅:“怎样,陛下有没有兴趣也试试?反正我是人到中年,这种大家伙是真心耍不动了。”

    凯瑟王磨牙瞪过去,可恶!人到中年说谁呢?想激将?没门!一身做王,脸面大过天,他打死也不可能当众丢脸。只不过,转过头来,也真要感慨,年轻就是好啊!什么都能玩到极致!以此观之,唯庆幸,亏得当初这家伙是偷偷摸摸当刺客,混进神殿时,不可能带着往日最趁手的重兵器,要不然,会赔进去多少条人命就真是难说了。

    王风凉笑问:“怎样?这回打造满意,合心趁手了?”

    拉赫穆持剑叩拜,是要发自内心赞叹:“哈娣族长的技艺,实在令人叹服,此行阿林娜提终身难忘。族长大人不仅是技艺精湛,更有令人折服的心胸,竟丝毫不芥蒂我是亚述人,一说是奉王命而来,整个打造过程都让我参与其中,直言这样的特殊重剑,真到战场拼杀,若遇损伤只怕寻常工匠都难于修补,所以必要我自己掌握技能,才好将这柄大剑长久的用下去。”

    凯瑟王闻之点头:“嗯,这话说得对,只要是刀剑,拼杀常用都必然会有损,若自己不会修补,一般的工匠还真是应付不了。”

    *******

    有了猎熊勇士足够的荣耀,又有了合心趁手的兵器,再等拉赫穆归队时,已经摇身一变成大将。国王卫队配属编制,三个大队,十五个中队,七十五个小队,现在拉赫穆的职位,就是第一大队长——曾经属于麦西姆的位置!

    对于这种任命,第一个最受不了的当然肯定就是麦西姆了。因闹出刺客,被王问责,禁卫军内部遭遇了一轮换岗换防的重新大洗牌。包括他在内,当时所有难逃失职懈怠之责的人,都被扔到外城墙的防线去守哨堡了。

    起初,麦西姆还只当王是一时恼怒,毕竟跟随多年的资历摆在这里,早晚还是会要他回去的。可万没想到,自己的位子不仅被人痛快抢占,更偏偏就是当初那个刺客!这种刺目现实,简直让他太难接受了。

    “大哥,你说任命谁不好?偏偏是这家伙?!陛下怎么想的啊?这不等于是当众扇耳光,也太难看了。以后在部下面前我还怎么做人,怎么抬得起头啊?”

    麦西姆堵心郁闷气炸了肺,跑来狄雅歌的家中喝闷酒、倒苦水。

    狄雅歌冷眼斜睨,一点都给不出好态度:“问我?你问得着吗?以为我不了解你们这些人?看王一走,连美莎也一同带走了,所以留守哈图萨斯也就基本等于可以放假了,没了需要再绷紧神经的重点,偷懒懈怠就全来了对不对?金星神殿当时出事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前天晚上喝多了,还懒在家里没起呢!这不是你自己说的?!这下好了,一宿懒觉,直接睡丢了位子,你怪谁啊?”

    狄雅歌越说越气:“为什么偏偏是这家伙?还用问吗?当然就是做给你看的!就是要你没脸难堪,要你结结实实记住这个教训!拜托你们睁大眼睛看清现实好不好啊!这些年,陛下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笼络人才,你有没有想过这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今后围绕在王身边的能人只会越来越多!你就算拼尽全力,要保证不被后来者超越都难,这个样子还敢懈怠?这个拉赫穆在塔里亚斯大会上表现你没看到吗?就算不看别的只看年龄,他也是比你年轻得多!正是精力充沛、孔武有力的好时候,你再不服气,还能再回到二十多岁的时候吗?这些不是资本呐?”

    麦西姆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狄雅歌咬牙切齿提醒不争气的兄弟:“你现在要想的不是什么时候才能回卫队,而是你现在的职位和职责,千万不要再出任何纰漏,不要闹到最后是连禁卫军里都呆不下去了懂吗?”

    麦西姆垂头丧气,一种行将被淘汰的危机感压迫心头。想一想可不是?总说美女吃的是青春饭,其实当兵的军人又何尝不是?时间会打败所有人!随便怎么不服气,他们都早已过了体能战斗力的巅峰年纪,走入下坡路,要被后来者超越只会越来越容易。

    “我知道了,保证不再出差错好吧?”

    ********

    出任第一大队队长,今夜正是拉赫穆当值。得了宝物,爱剑从此不离身,他背着如此重器无论走到哪里,都实在很难不引人注目。由此,凯瑟王也要生出一丝困惑,所以今夜闲来无事,特意把他叫到身边就问起来:“既然你从前就惯用重剑,不看别的,带着如此乍眼的兵器已足够特别了,怎会竟未受过重用,只做到一个中队长呢?而且,还一不小心就差点要被处死了?”

    说起这个,拉赫穆只能抱一声十足自嘲的长叹,关于自己的出身和养父,如实向王道来:“三王子哈利加,重亲信而轻士卒,恐怕陛下无法想象,在亚述,身处底层的普通士卒都是什么样的境遇。就说收养我的那个人,他就在三王子哈利加麾下的军团里任职,在我十二岁那年战死,是被一车箭镞要了命。”

    “箭镞?”

    拉赫穆说:“那一年,三王子哈利加的军团袭击了安善城,缴获大批物资,我们所在的那队人就是负责押送一批箭镞回归阿淑尔。”

    凯瑟王恍然:“安善?嗯,这个听过,是埃兰人的都城,埃兰王国是比亚述更向东的国家,算是亚述人的东线邻居了。”

    拉赫穆点点头:“那时押送大批物资回程,我们这队人走在最后,结果,被复仇的埃兰马队半夜袭击。那一次的凶险,是绝对的劣势寡不敌众,等到天亮终于有援兵到来时,一百人的押运队伍,还能活着的已不足十人,这还全因占据了险要地势,才能坚持这么久。可是,等到援军赶到,埃兰人退去,那个将领对满地死尸看也不看,只问押送的箭镞物资有否受损。我甚至亲眼看到,他们一路走向据守地点时,战马就从士卒尸身上踩过去,根本无人在意。”

    凯瑟王闻之皱眉:“这未免有些不像话了,就算真不关心死人,至少也该顾及活人的感受吧?就不怕身边还活着的那些兵,会心生不满甚至怨恨么?”

    拉赫穆嗤声苦笑:“陛下或许不能理解,但在亚述,的确就是没人会在意的。尤其在三王子哈利加的军团里,若没有贵族出身这一条作保障,敢指望谁会把你放进眼里呢?经过那一战,养父战死,我也算是看明白了,一个普通小兵在那些权贵大将的眼睛里到底算个什么。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发誓要出头,绝不要再做一个死了都无足轻重的小蝼蚁。可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平民也想做大将,该说是我太天真了吧?军中升迁,一切皆以战功说话,可是每当搏命拼杀赚到功劳,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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