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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我真是皇帝-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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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住了,那里或许很适合你。”

    林嫣不可置信地看着刘邦,长春殿是什么地方?那是处置宫中犯妇的地方,俗称冷宫。皇帝如果真把她关到那个地方,还不如死了痛快。

    刘邦硬起心肠,转过身不去看她“朕只给你一晚上的考虑时间,好自为之吧。”说罢就背着手进了养心殿。

    王忠带着几个宫女,宦官走了过来,他低声对林嫣道:“娘娘,咱们这就走吧,万岁爷说了,今晚让奴婢伺候您。”

    (本章完)

第192章 袍泽() 
    夕阳西坠,古道苍茫。

    眼看就到夜晚了,风却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荒郊野外,某个不知名的破庙。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慵懒地靠在被白蚁啃噬的千疮百孔的木桩上,百无聊赖的把玩匕首。

    那是一把造型很奇特的匕首。不似市面上一般的匕首,青年手中的这把短刃要比市面上最短的‘七星刀’还要短上一寸之余,通体笔直,唯有刀头呈钩状弧度。仿佛猛兽尖锐的牙齿。

    虽然短,但绝不影响它的锋利,流线型的设计能让它轻而易举刺透弓箭都射不穿的藤甲,至于人的咽喉这种脆弱部位,只需要轻轻一抹,立刻就会被薄纸一样划开。

    最让白鹤满意的是,这把匕首是单刃的,内侧有一段细小的波浪形锯齿,用于切割木头之类的硬物最方便不过。

    与其说,这是一件兵器,不如说是一件艺术品。就像古玩书画一样,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欣赏把玩的,而非作战。

    而在白鹤看来,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千金难求的书画,都远远比不上他手里的这把‘白雪’。

    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把匕首是皇帝陛下亲自赐给他,或者说是锦衣卫的。

    执君之剑,为君分忧。他们就是皇帝陛下,是这个国家的一把利剑。

    一切和皇帝,和这个国家作对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对待敌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送他们去下地狱。

    皇帝的话犹在耳边,白雪仿佛一个精灵,在他的指间跳跃旋转,最后被他稳稳地握在了手中,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握柄上刻着的‘白鹤’二字,白鹤感觉很舒服。

    他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所以只能用舒服这个词来形容,但是当他看到身边这些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早已将命融在一起的兄弟时,他不会感到寂寞,更不会畏惧。

    “你他娘的,又在发癔症了?”正在白鹤出神的时候,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走过来拍了他一巴掌。

    白鹤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汉子坐在白鹤跟前,看着他手里的白雪,眸中不由露出了几分艳羡“兄弟几个,就属你这把保养的最好,哥哥的弄丢了,把你的借哥哥我玩两天。”

    白鹤下意识地想拒绝,可是当他看到汉子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管时,就深深将拒绝的话给咽了回去。

    老痞子本来也是有一把的。三天前,他们的据点被人发现,弥勒教那帮妖人纠集了数百人围攻,为了掩护其他人撤退,老痞子带了两个兄弟负责将他们引开。

    最后,那两个兄弟一个战死,一个被俘,老痞子也折了一只胳膊,他的匕首在混乱中不小心丢失了。

    “嘿,你小子!”老痞子看他极不情愿地将匕首递过来,不由笑骂了一声。

    他接过匕首,耍了几下,随后在右边的空袖子上擦拭完盯着锋利的刃口道了声“好宝贝,好兄弟!只可惜啊,没了右手,左手使起来,总觉得没那么顺手,看来,老子以后得好好练练左手刀了。”

    “听说陛下前些天,巡查北府军的时候,将身上的佩剑赏赐給一个校尉了,好像是叫什么,蒋成。。。”一个黑脸汉子从后面凑了上来,瓮声瓮气道。

    他的手里提着两只老鼠。这是他今晚的晚餐。

    老痞子叹了口气“是啊,要是我也能得到陛下亲自赏赐的一把剑,就是现在让我死了,我也愿意啊。”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坐到白鹤老痞子两人的对面道:“别说陛下随身佩戴的宝剑了,就是一根烧火棍,只要是陛下给的,那也成。”

    “谁说不是呢?来,给老子也来一只,睡了整整三天,早就饥肠辘辘了,现在正好饱餐一顿,我看就那只了,对,就那只最肥的!”

    “去你的吧,想吃自己捉去,这两只给我填牙缝都还不够哩!”黑脸汉子嘴上虽然骂咧咧,但还是将那只圆滚滚的灰毛大老鼠扔给了老痞子。

    “小白脸,把你的白雪借我使使。”

    “凭啥?”白鹤眉毛倒竖,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好歹也是兄弟,忒小气了吧。”

    白鹤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扔给了黑脸汉子,自己小心翼翼地将白雪插入鲨鱼皮做的刀鞘中,揣进怀里。

    “你他娘的也不是个啥好货色,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匕首,干啥要人家的?”

    黑脸汉子哈哈一笑,小刀在手里翻滚两下,那只老鼠就被剥皮破肚,他将内脏扔到了远处,用小刀将鼠肉切成一小片,然后用刀尖插着吃。

    夜不起火,这是锦衣卫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要遵守的一条禁令。

    “放心吧强子,这个地方很隐秘,那些妖人一时半会还找不到这里来,过来一起吃吧。”老痞子拿过小刀,一边解剖老鼠,一边对靠在门边上负责警戒的高瘦男子说道。

    高瘦男子朝门外看了看,走过来,用手捏起几片肉放在嘴里嚼着,面无表情,就好像是在嚼一块蜡。

    三人纷纷对他翘起大拇指,表示佩服,黑脸汉子嚼了几口,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他啐出口中的血渣骂道:“他奶奶的,这鬼地方,就连老鼠都有股子骚味。”

    老痞子从口袋里取出两片紫色的花瓣,混杂着生肉一起吞了下去。这是曼陀罗花,有麻痹神经,短暂止痛的效果。

    他一边吞咽一边说道:“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享福享出罪孽了哟。想当年在河北的时候,有一年闹饥荒,没了粮食,眼看一家人就要被饿死了,一庄子的人就捉老鼠吃。后来,人没有饿死几个,一庄子的猫全都饿死了,哈哈!”

    可能是咽的太急,老痞子咳嗽了几声又道:“后来,村子里的人都说,得亏了鼠神保佑,大家才能在荒年活下来,所以家家户户出资,就在村头建了一座鼠神庙。”

    “我可没有那么惨,我爹是渔夫,我娘是大户家的厨娘,那一手生斩鱼脍,就是县令吃了都得翘大拇指叫好!”

    白鹤问道:“那你的手艺应该也不差吧?”

    黑脸汉子拍拍胸脯自信满满道:“那是,哥几个应该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等这次任务结束了,回去就给你们露一手!”

    “得,这话我记下了,回去之后再来两坛子酒,啧,想想就让人留口水啊。”

    有趣的话说完了,两只老鼠也已经被他们解决了一多半。四人再无半点胃口,场面再次沉默了下来,各自想着心事。

    老痞子见高瘦男子面露忧色,轻声询问道:“你想什么呢?”高瘦男子叹了口气道:“我是在想,那封信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陛下手中吧。”

    黑脸汉子点点头“按照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脚程算,也该到金陵了。”

    老痞子笑了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担心我们知道了皇家的丑事,陛下会对我们下手?”

    高瘦男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承认。

    “放心吧,陛下英明着呢,断然不可能因为一封还没有证实真伪的信就对我们有所猜忌,现在还是好好想想,该怎么应对眼前的事吧。”

    正说话间,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四人立刻握紧了手里的横刀,四下警戒,一个身着布衣的少年从门外跑了进来。

    见来人不是敌人,几个人松了口气,放下兵器,高瘦男子沉声问道:“怎么样,查清楚了吗?六子被关在哪?”

    (本章完)

第193章 三字值万金() 
    少年喘匀了气,脸色凝重道:“在黑虎峰,六子和陈县别驾,司马的全家老小都关在那里。”

    “那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几个人都有些焦急地问道。少年摇头道:“不知道,那里至少有百人守卫,盘查的很紧,我没办法进去。”

    “这群妖人,可真是邪了门了!”老痞子艰难地活动了一下身子,啐出一口血痰。

    “怎么办?救还是不救?”黑脸汉子问道。

    高瘦青年沉思片刻抬起头来一脸严肃:“不抛弃任何一个兄弟,这是我们锦衣卫的宗旨,也是底线!但是——”

    “既然要救,还有什么但是,咱们这就出发,老痞子留在这里养伤,我和草蛇引开人,你和白鹤趁机摸进去救人!”黑脸汉子说吧,提上横刀就要出门。

    高瘦青年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听我把话说完,人自然要救的,可是现在里面情况暂时不清楚,六子具体被关在哪,是死是活,我们也不清楚,就这样贸然闯进去,只怕是人没救出来,又把自己给搭进去。”

    “那你说怎么办?”

    “最稳妥的法子就是等援兵到来,按照日程算,信使应该已经到京城了,后援部队很快就会赶来。”

    黑脸汉子冷笑道:“金陵据此地至少有两千里的距离,最快也得两天,只怕到那个时候,六子早就被那帮妖人给害了。”

    老痞子叹息道:“是啊,这个法子不成啊,老黑的话虽然欠考虑,但也不失为一条可行之策。”

    高瘦男子摇头:“不行,难度太大了,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单靠我们几个人的力量绝对不可能救出六子。为今之计,最关键是要摸清里面的情况,其次,我们还是得找一些帮手。”

    “找谁?军队吗?不可能的,中山王犯了天条,正关押在宗正寺大牢候审,没有王令,我们一个人都调不动。”

    高瘦男子寒言道:“军队指望不上,我就不信那些干没本钱买卖的游侠也不愿意!”

    布衣青年眼睛一亮“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我以前当游侠,行走江湖的时候,虽说没有识遍天下英雄,但也认识了几个好汉。

    在东海这一带,要说最有名气的游侠就得属红柳山庄的庄主萧浪了,此人喜穿红衣,擅使四把柳叶飞刀,人送外号血柳公子。

    他手底下有一家红衣镖局,一百多亡命徒,名义是镖局,背地里干着杀人越货的买卖,据说海上也有他的势力,江湖上传言,只要给血柳公子给足够的价码,就是让他去劫天牢,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白鹤冷哼道:“一群见不得光的老鼠罢了,朝廷天牢是他想劫就劫的?”

    “是啊,萧浪此人喜怒无常,时正时邪,很不好相与,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和此人打交道,但是,这一次我们要想从那些妖人的老巢里救人,除了他,恐怕也没有谁敢接了。”

    高瘦男子摆摆手“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江良,关于这个萧浪你还知道多少,他有什么嗜好没有?”

    布衣青年冷峻的脸上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有,萧浪平生最爱三样东西,一是绝色美人儿,据说他有九个老婆,各个都是天香国色,第二就是极喜奇木,越罕见的越好。再要说其他,那就是钱,很多钱。”

    老痞子笑骂道:“要的还不少,咱们如今就是几条丧家之犬,别说奇木美人儿了,就是钱,也没有几个大子啊。”

    “谁说我们没有钱了?光锦衣卫这三个字就价值万金!”高瘦男子冷笑一声,对布衣青年道:“红叶山庄离此地多远?”

    “不远,就在陈县后面的罗汉山上,以我们的脚程只需要一个时辰就能赶到。”

    “那就好,高树留在这里养伤,其余人跟我去红叶山庄!”

    老痞子背靠着断壁站起来,十分吃力地说道:“这不行,我虽然如今是废人一个,但是望风这种事情还是可以办的,你们不能丢下我!”

    高瘦男子犹豫片刻点了点头对黑脸汉子道:“你扶着他殿后,准备接应,我和白鹤,江良去红叶山庄,开始行动!”

    几人收拾好装备,毁掉在这里停留的痕迹,高瘦男子伸出左右低吼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锦衣卫,同生共死!”

    其他几人将手压在他的手上同时低吼道:“同生共死!”说罢,便匆匆出了破庙,消失在了茫茫夜色当中。

    ——————————————

    “山雨欲来风满楼,云绛兄,今夜月黑风高,本是阎罗勾魂夺命的天气,实在是不适合饮酒听曲啊。”

    在一座幽静别致的园子里,有两人正在闲聊。一人穿红衣,气质如妖,一人着白衣,飘逸俊朗,红衣男子站在亭子边上看着被风吹来吹去的柳枝,捋了捋短须呵呵笑道。

    白衣青年拨动琴弦,似是在试音,挑拨了几个音弦又将手从琴弦上放了下来,他叹了口气道:“近些天来,小弟时常心绪不宁,今日午时小憩,耳边隐约有金戈交鸣之音,眼前更是血浪滔天。

    惊醒之时,桌上茶杯碎成数块,家父说此乃不祥之兆,本想着来你这里平静一下,没想到古琴也是惶惶不安,音调全无。”

    红衣男子哈哈大笑,指着白衣青年道:“你们这些书生啊,总是爱说些不着调的话。

    噩梦谁都会做,杯子碎了,让仆人再添一盏新的也就是了,要下雨了,古琴受潮,自然会失音,至于什么血浪滔天,只不过是些暴民作乱而已,朝廷不仁,官逼民反的事情年年都有,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夸张?

    再说了,江湖上都知道,我萧浪狠辣无情,杀人不眨眼,来我这里找平静的人,普天之下,除了你云绛兄,怕是再无他人了吧,啊?哈哈”

    “这次与以往不同!”白衣青年满脸忧色,他轻轻抚摸着这具用千年红酸枝制成的古琴道:“历来民反,皆以攻城拔寨,抢地占粮为第一要事,虽然人多势众,也不过一些乌合之众,朝廷大军一到,顷刻成鸟兽散。

    然而这一次,那些人只攻破了陈县,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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