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赎罪 >

第98章

重生之赎罪-第98章

小说: 重生之赎罪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得知了对方对逆流做的事情,闪电还有可能放过鬼脸吗?

    答案是很明显的。

    然后,鬼脸知道难逃一死,临死前却狗急跳墙了,当着闪电和叶逸安的面按下了机关。

    地下滚烫的岩浆喷涌而出,沙漠化作火海。大地飞快地裂开了,形成了无数的“悬崖”。

    阿黛尔和卡西欧又没有闪电和叶逸安那样的好身手,自然逃得无比吃力,最后被困在了悬崖下的一块石头上,随时可能落入岩浆。而叶逸安却主动将绳子绑在了自己腰间,跳下去营救两个姑娘。虽然两个姑娘再被救起来以后由于伤势过重还是没能熬过去,但叶逸安主动跳下去的行为却在闪电心中加了不少分——这个人连陌生女孩儿都能冒生命危险去救。

    之后,叶逸安还陪着闪电冒着落入岩浆的危险四处寻找逆流,被烧得伤痕遍体,一张俊脸也熏得漆黑。

    然而,逆流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一直到叶逸安被一块坠落的岩石打中了,闪电才终于忍受不了自己良心的谴责,背着他回基地接受治疗。

    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逆流。她感到万分自责、痛苦,如果当时她能够多关注逆流一些,绝对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她给逆流的爱,连逆流给她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而叶逸安任打任骂,陪着她走出了那段心碎的时光。

    …连陶仁都不知道的隐情……

    “嗷呜,嗷呜……”逆流扒着岩石,冲着叶逸安连声哀叫着。它站在一块孤零零的石头上面,石头高出岩浆表面不超过五厘米,换言之,它随时可以被吞没。

    叶逸安本能地想要救它,却突然顿住了。那一刻,他想了很多东西。

    为了闪电死,他愿意;为了逆流死,他凭什么?

    再者,乔轩的死,他不敢说自己问心无愧。而逆流虽然不知道这里面的隐情(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告诉闪电),但到底是经历了那件事的,以后要是朝夕相处自己肯定浑身不自在。而且,逆流要是不死,以后闪电看见它肯定就能想起乔轩,乔轩的事很可能永远也掀不过去。

    这段日子以来,闪电的身边没有逆流,任务不也进行得十分顺利吗?这证明闪电根本不需要逆流。

    人在做亏心事以前,往往要找许多借口,这样自己心里就不会难受了。

    闪电呼叫逆流的声音仍旧在耳边响起,叶逸安知道,如果闪电看见了它,不管有多危险她都会跳下去救它的。

    于是,他转动了手指上的戒指:“翻涌吧,岩浆。”

    之后,他若无其事地离开了,陪伴焦虑的闪电在火海中寻找逆流。

    回归剧情

    原文中,闪电和叶逸安会闯入沙漠完全是意外,并没有提到什么s国王室、罗莎的家乡、死亡沙漠、手臂上的青蛇纹身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卡西欧和阿黛尔这两个名字在文中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比陶仁还要炮灰,陶仁根本就没有联想到原剧情。

    直到李杰康在电话中提起“尖嘴巴”,陶仁才猛然想到了。按照原文设定,鬼脸将人和动物合体后,人的外表会有轻微的改变。例如和蛇合体以后,嘴就会变尖。

    但是,为什么s国的国王和大王子会和鬼脸有联系呢?纵观全书,也没有看到s国国王的只言片语。不过原剧情是以闪电的视线进行描写的,连若松九龙都没有多少存在感,仅仅只是提了一下若松家的存在罢了。毕竟若松家也算是冥组织的经济支柱,不提好像说不过去。

    现在有了剧情提醒,陶仁至少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是谁了,心里多少松了一口气。但陶仁并不敢大意,因为剧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并不全面。

    比如,lwxs520 ……》

107。番外 ——十八岁的陶蓓蓓()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现在,女孩儿终于重获了感知,终于感觉到了父母那深沉的爱意。然而,她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父母带着自己去逛商店,想让自己接触人群。然而,在商店中,自己却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于是,自己尖叫一声,不顾一切往外冲,撞上了汽车……

    缓缓睁开了眼,周围一片漆黑。

    “你醒了。”这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

    “你是谁?”陶仁冷静地问道。若是当年的自己,在这种环境下定然会害怕,并展现出无比娇弱的姿态。然而陶仁已经自闭很多年,即便现在是灵魂体病已经好了,对外界也异常迟钝了。

    “我叫晋江。然而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晋江说道,听不出语气。

    “我是谁?”陶仁懵了,她不就是她吗?

    “你想不想再回到父母身边?”

    “我,我还能回去?”她想,她当然想。但是,这可能吗?

    “嘻嘻嘻,你看看这个吧”白光一闪,一本书落在了陶仁手里。陶仁翻开书,十分黑暗的环境中这些字却显得异常清晰。

    然而越看,陶仁越觉得不对劲。额头的冷汗忍不住往下落。

    就在她忍不住,想要合上书时,晋江的声音又响起了:“怎么,你不想再见到父母了。”

    手一僵,咬了咬牙,又接着看了下去。

    这是一篇都市异能女强小说。更重要的是,这里面的人名、故事是那么的熟悉!除了……女主的名字,凌闪电。而自己,陶仁,则是集绿茶、白莲于一身的炮灰恶毒女配。

    一直以来,她总是习惯于用无辜来伪装自己,习惯了让自己显得娇弱、无助。总是告诉自己,这和我没关系,我什么都不知道。事实上,她的确没有亲手做过什么坏事,然而女主经历的一切都是“无辜”的她造成的,并且她心知肚明。

    此时此刻,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完了整个故事,她简直不敢相信……

    翻完了最后一页,陶仁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泪水。

    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我真的,毁了那么多人的一生?

    这篇小说中,自己的戏份其实并不多。女主出手没多久,自己就领便当了。然而自己对女主的影响,对女主妹妹的伤害,乃至对身边人的连累,却是没有也不可能因为自己的死亡而烟消云散。

    凌闪电,凌云曦,是一对同卵双胞胎。凌云曦只是普通孩子,凌闪电却天生异能,小时父母并未发觉,只觉得女儿比一般小孩儿更健壮更聪明。

    直到一次,幼儿园举办活动,父母和孩子一起春游。路上凌闪电却不见了踪影。

    等到大人们忧心如焚,好不容易找到了凌闪电,却看见了令他们难以置信的一幕。年仅五岁的凌闪电,徒手杀死了两个歹徒,重伤了一个。三个歹徒都是身材高大的成年人,而且带了凶器,死相却格外凄惨。反观凌闪电,冷静的站在一旁,沾上了不少血,却是毫发无损。

    平日里在幼儿园,孩子们打架是家常便饭。三岁时,姐妹俩上了小班。一个月不到,即便是大班最调皮的孩子也不敢惹凌闪电了。对此,大人们并没有在意。此时,却不得不在意了。

    还有一个是活的,人命关天顾不上太多,叫了救护车。警察介入了,却发现这三人是a级通缉犯,在逃好几年,却以这种方式落网。

    重伤的那个救活后,交代了一切。他们三个本就是亡命之徒,为了钱什么都不顾。本想随便绑架个孩子讹诈一笔赎金,看中了落单的凌闪电,结果二死一伤。

    凌闪电年龄小,加上是正当防卫,又立了功。警察在核实后便没有追究,还给了悬赏金。

    送走了警察,却迎来了国际组织“冥”派来的人。他们先是向凌父凌母证明了身份,然后便对凌闪电进行了考核。看了凌闪电近乎神勇的表现,他们便向凌父凌母提出希望带走凌闪电。

    凌父凌母在发现了凌闪电的不同后,就一直心难安。虽然舍不得女儿,但也决定让“冥”的人将闪电带走。

    在“冥”的干预下,这件事被抹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记录。凌父凌母带着凌云曦搬去了外地,对亲朋好友则称闪电出国读书了。

    闪电也确实在国外读书。“冥”的成员在社会上也是有着自己的身份的,有医生、教授等等。闪电一方面在训练,另一方面也在组织的安排下入了一所名校,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读小学。

    聪明绝顶的闪电15岁便拿到了临床医学博士文凭,并有了一份高薪工作。在组织,她屡次完美完成任务,成功地成为了a组成员。她的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国内,父母在搬去了外省后,用悬赏金和组织给的钱开了饭馆,几年下来,生意越做越大,开了不少分店,家境在全省也算上等。妹妹云曦也上了省一中,成绩优异。

    凌闪电觉得自己的生活堪称完美。本来,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一个电话,却打碎了她的幸福。

    凌云曦在入高中后,对男主叶逸安一见钟情了。叶逸安是以中考省状元的身份进入一中的,容貌俊美、身材匀称,加上气质不凡,一入校便成了许多女生心中的男神。其中也包括陶仁。

    然而,叶逸安生性冷淡,不爱与人来往。加上不同班,一学期下来并没有交集。

    文理分班后,凌云曦如愿和叶逸安同班,同样的还有陶仁。

    身为女主的孪生妹妹,凌云曦自然容貌不凡。加上成绩出类拔萃,在初中颇受同学欢迎。

    然而到了高中,成绩比她优异的、家境而更好的不知多少。但由于长得漂亮,在原先的班级还是很受追捧。

    然而这时,却多了一个娇憨可爱的陶仁。

    陶仁模样比不得凌云曦,但性格迷糊,天真可爱,而且总是一副非常脆弱的样子。相比漂亮却有些傲气的凌云曦,陶仁更受同学欢迎。

    而令凌云曦更加嫉妒的是,就连叶逸安都对陶仁十分有好感。他从未正眼看过凌云曦,待陶仁却是十分亲昵。

    本来这也罢了,一次凌云曦无意发现陶仁和一个英俊的男子拥吻,心中震惊却又窃喜。她想着,既然陶仁有男友,自然也就不会和叶逸安在一起。

    然而,她却发现,叶逸安与陶仁越发亲近。渐渐地,自习、吃饭、去图书馆,二人都是一道。举止暧昧,明显已经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之前的发现也就罢了,可是想着陶仁居然脚踏两条船,凌云曦对她有了不满。加上陶仁总是犯迷糊,又一脸无辜的可爱模样,班上的男生都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凌云曦觉得她勾三搭四不检点,越发厌恶她。她是个高傲的性子,讨厌陶仁,便不给她好脸色,以至于冷言冷语。

    偏偏陶仁和她同寝室,相比她总给人距离感,陶仁却是颇受室友喜爱。很快,室友们疏远了她,以至于厌恶她。再然后,班上的同学们也怜惜陶仁,而纷纷指责、排斥她。

    其实不得不说,凌云曦性格蛮像她姐姐的,可却没有她姐姐的威慑力。

108。沙漠奇遇(八)()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