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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大明好国舅-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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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以后不会了,我要跟着舅舅好好读书。”

    他说的乖巧,可马度信他才怪,“知道舅舅为什么不和你玩吗?”

    “因为我顽皮。”

    马度正色道:“不,因为你不尊重我的家人。你想想你在汤家的时候和在我家是一样的吗?”

    “可是可是他们不是舅舅的血亲,是舅舅从江西捡回来的,老头老爷爷夏天到王府来过,他自己跟母亲说的,我听见了。”

    “错了,是他们先把我从湖中捡回家里,我才有机会带他们来应天,才成了你的舅舅,要不是他们我已经死了。而且谁说一定要有血缘才能成为亲人?”

    “舅舅是说没有血缘也可以成为亲人,是嘛?”朱小四的两眼亮的渗人。

    又给朱小四泡了一桶热水,出了很多汗,烧总算是退了,脸上也没潮红,希望他晚上不要再起热。把他塞回被窝,马度起身去倒泡脚水,朱小四却伸手拉住他道:“舅舅不要走,陪我一起睡!”

    这一夜朱小四睡的很香,醒来之后脑袋也清楚的很,扭头却没有看见舅舅的影子,伸出小手摸摸旁边被窝,还是温热的,就知道舅舅没有半夜逃走,朱小四不由得笑了笑。

    里间的房门边上有四个脑袋,在朱小四醒来的那一刻,又猛地缩了回去,朱小四却看得一清二楚,招招小手道:“你们都进来吧,我给舅舅说过了,以后不会再给你们捣乱了。”

    大鱼儿、小鳖、菱角儿和小鱼儿挨个的排着队进来,别看他们年龄都比朱小四要大,可真怕了这个小魔星,要不是哥哥嘱咐他们才不会过来。

    大鱼儿拿着一支菊花放在床头,有些不舍的道:“这是今年的最后一朵菊花了,送给四王子,祝您早日康复。”

    “谢谢你,我不该毁了你的花,你的心意我领了,你拿回去吧。”

    四人对望一眼大为惊奇,是他一夜之间幡然悔悟,还是被烧坏了脑子?不管如何四人心情放松了许多,小鳖和菱角儿也挨个的上前慰问,最后是小鱼儿。

    她抱着小黑羊道:“这是我的小黑,它还小,等它长大了可以挤奶,你不能想着再吃它的肉。呵呵它很软和,你可以摸摸它。”

    朱小四点点头伸出胖手摸了摸小黑,“真的很软和,也很小”他突然的一舔舌头,“可以等它长大了再吃!”

    咩

    (有书友建议恶搞主角婚礼?)

第233章 张五六的贺礼() 
朱小四到底强健,一点小病没两天就好了,可他似乎并不想痊愈。一个小病就让他成为全家的焦点,对众人的关心和慰问朱小四很是享受,直到马度把他从床上揪下来。

    奇怪的是朱小四生病王府都没有人过来问一下,马度不相信老朱两口子不知道情况。老朱夫妇不问,马度不能不说,他不想到城里去看老朱的臭脸,写了一封信让人直接送去王府,顺便问问什么时候接朱小四回去。

    马大脚把信扫过一遍,鼻子里面就哼了一声,“把我儿白白晾了半个月就想送回来,没门!”

    她把信放在长盘里面,连同晚饭一起亲自端去给老朱。她刚刚到老朱的书房附近,就听见屋子里面传来老朱的喝骂,还有桌椅板凳倒地声音。

    马大脚秀眉一蹙,又把马度拿来的信塞回袖子里面,让前面打灯侍女回去,独自一人端着长盘走向书房。

    推开虚掩着的门,就见偌大的书案已经倒了,笔墨纸砚和堆得高高的陈条散落在地上,一片狼藉。韩成单膝跪在厅中身体在涩涩发抖,老朱在上首高坐,胸口剧烈的起伏,两眼似要喷出火来。

    马大脚轻声对韩成道:“韩成出去守着,这里我来收拾。”

    “是!”韩成如蒙大赦,连忙起身跌跌撞撞的出了屋。

    “王爷吃饭吧!”马大脚把长盘放在一个小几上,自己则是拿了一个烛台,蹲在地上捡那些陈条,一边捡还一边仔细的分类。

    老朱似乎没有听见马大脚的话,神色怔怔的坐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起伏的胸口才慢慢的平静下来,他拧着眉问:“王妃不问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马大脚头也不抬的道:“何须妾身发问,王爷若是想说自会告之。”

    老朱咧着嘴冷笑一声,“没什么好隐瞒的,这天下的人很快都会知道,明王死了!”

    马大脚手上一颤,又继续的捡东西。

    “王妃为何不说话?”老朱自嘲的笑了笑,“连你都觉得是孤让人下的手,看来这弑上之名本王是背定了。”

    马大脚抬起头来问道:“不是王爷?”

    老朱冷声道:“当然不是,孤若想杀他当初何必去救他,这几年更有的是办法让他无声无息的死在滁州,何必闹出这么大动静。廖永忠、杨宪无用,合起伙来都猜不着孤的心思。”

    马大脚劝道:“现在不是王爷发火迁怒于人的时候,还是早些选陵治丧,让明王入土为安才好。”

    老朱一怔,面上的怒容不知何时竟化作笑意,“明王尸身已经随船沉入江中无处可寻。说起来廖永忠这件事上做得倒也干净,不光免了孤以后的麻烦,还免了眼前的麻烦,呵呵”

    老朱手下那么多人都没有谁关心韩林儿的死活,连提都没有人提,似乎在瓜州的沉船事件就没有发生过。

    马度就更不关心了,一心准备做新郎官,今天一下子试了两套吉服。沈长福送了一套,马大脚送了一套,沈长福送来的华丽,马大脚送的合身。

    至于婚礼当天穿哪个,肯定是要穿马大脚送的,这可是她亲手做的,要是浪费了她的心血马度心里可过意不去。

    看着马度穿着大红袍子厅里晃来晃去,张五六一阵哀声叹气,老爷肯定要穿王妃送的衣裳。这么好看的袍子大婚当天穿不了真是可惜,张五六无奈的收起了金钱福字的绿袍子。

    张五六很纠结,到底送什么东西给老爷当贺礼呢。银子?自家的钱都是老爷给的,再拿回去又没面子又没诚意,老爷才不稀罕这点钱。

    送东西?张五六从堂屋一直转到放杂物的西厢房,也没找到一件能入眼的,自己都看不上眼,老爷就更不会喜欢了。

    他正准备到城里去看看,却突然灵光一闪,重新的跑进放杂物的西厢房,猛地一跃就攀上了房梁,在房梁和屋顶的之间取出一个小布包,拂掉上面的尘土,轻轻的揭开,立刻露出一个圆滚滚的东西。

    张五六不由得嘿嘿一笑,宝贝就是宝贝,这都好几年过去了,银子都要生锈的,可这宝贝上半部分看起来还是锃光瓦亮,没有半点的锈迹。

    下半部分依旧如初见时那般圆滚滚的可爱,就像是春花怀孕时候的肚子,透着新生与希望,张五六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一下。

    就这个了!这本来就是老爷的东西,再也不能没有良心的昧着这个宝贝了,趁着老爷这次大婚还给他,老爷见到了一定会十分的惊喜,张五六完全可以想象马度见宝贝时高兴的样子!

    只是就这样用破布包着送出去太寒酸了些,而且还容易被发现,得买个盒子才行,张五六依旧不希望马度知道当初就是他偷了东西,不然他不知道以后如何的面对马度。

    把宝贝用布重新的包裹起来,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他从房梁上跳下来进了堂屋,见春花正在奶孩子,便凑了过去,“春花给我拿点钱!”

    春花冷声道:“要钱可以,但是你得说清楚这个月为什么少一两银子的工钱。”

    张五六的脸立刻苦了起来,因为这个问题解释不清楚,他已经半个月都没有爬上床了,“俺都是给你说过多少回了,钱是俺花销了。”这是他和老刘统一好的口径。

    春花翻翻白眼,“还想骗俺,跟姥爷出门在外别说吃喝拉撒,就是吃喝嫖赌那也是老爷的,快说到底做什么了?”

    被春**问多次,张五六终于没了耐性,扯着嗓子吼道:“俺和岳父两个逛窑子被害的老爷被大舅哥关了一天,一两银子是老爷扣的工钱,行了吧!”

    张五六说了实话,但是不知道原委的春花听来纯粹是驴唇不对马嘴,“胡说八道!你和我爹逛窑子跟老爷的大舅哥有什么关系呸,我爹才不会和你一起逛窑子!”

    春花很担心自己的二货男人真的被气傻了,她从床头取出钱袋子,抓了一大把铜钱塞给张五六,“晚上到床上来睡吧!”

    张五六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过关了,看来逛窑子还得跟岳父一起才行。他掂掂手里的一大把铜钱又纠结了,到底是买个紫檀的还是金丝楠的呢?

    (作者烧得厉害,吃药已经没用了,打吊针很晚才回来,扛不住了,剩下的明天更。还有这个手雷要不要爆,大家可以评论留言提意见)

第244章 最讨厌的女婿() 
女子十九不嫁,硬生生的拖到宋霜过了生日,这也是马大脚把婚期往后拖那么久的原因,腊月初六就是马度的大喜之日,不过他还是要提前赶往平江迎亲。

    像这种异地嫁娶,新郎不一定要跟着过去迎亲,不过为了大舅哥的面子和宋霜的感受,马度还是选择去。站在船头马度朝着岸上挥手和家人作别,他用手帕擦了擦流出来的清鼻涕,对身边的人傧相和伴郎道:“走,咱们进船吧,外头冷!”

    傧相和伴郎是两回事,古代的傧相和后世的伴郎很相似,是负责接引宾客和赞礼的人。至于此时的伴郎意义大不相同,找一个父母双全的男童在婚前伴新郎同睡,这男童就是伴郎了。

    伴郎不用找,马度有现成的朱小四在。朱小四睡觉那叫一个折腾,不停的踢被子。踢自己被子也就罢了,还踢马度的被子,他的病倒是好利索了,害的马度不停的流鼻涕。

    朱文英很忙没有办法给马度当傧相,马度不介意,他介意的是朱文英又给派来了三个不靠谱的傧相。

    这三人分别是中二少年汤鼎、有些木讷的狗子和夯货新兵常茂,若不是看在他们带了两百士卒过来,马度真的要撵人了。

    两百士卒是朱文英的亲兵,朱文英以沿途不靖理由派给他马度当护卫的,还给老朱打了报告,老朱难得的通情达理,竟然批准了。

    当两百支火绳枪在狗子的命令下噼里啪啦的响起来,马度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了,原来是来充作一挂二百响的鞭炮。现在鞭炮这种东西在市面上已经绝迹了,就算是谁家里有也没有人敢放,算是便宜外甥有心了。

    三个傧相长得难看不说,关键还不怎么懂规矩,马度只好另外再寻一个。宋濂的次子宋璲成亲之后就在应天侍奉老爹,一直在闭门读书练字。

    宋璲一听说马度要找他做傧相,二话不说就同意了,不是马度的面子大,是宋克的面子大。宋璲酷爱书法,虽然不过二十出头但是他的书法已经有些名气,对宋克的书法也是仰慕已久。

    听说可以跟着马度一起去宋克家,还有什么好说的。看宋璲把平时得意之作都一起打包背在身上,马度就觉得自己找来的这个傧相似乎也不怎么靠谱。

    十艘楼船破开秦淮河的薄冰,顺流而下进入长江之中。这十艘楼船都是沈长福找来的,可以在河里走也能在江中走,难得是一模一样,每艘船的租金就有二百五十两银子,据说这还是沈万三给的友情价。

    可是带了这么多人,也不过只占了四艘而已,沈长福却说船凑个整数比较吉利,剩下的船可以用来装宋家的嫁妆。马度觉得以大舅哥的小气,能给他装满两艘就不错了。沈万三一定是在趁机找补以前丢给在马家的那一箱金子,大好的日子马度就给不和他计较了。

    寒冬腊月,西北风正凛冽的紧,一路之上顺风顺水,只用一天时间船就行至沙洲,随后船只进入望虞河在江南密集的水网中穿梭,第二天一早竟真的行到了平江城外,在后世真是不敢想象。

    自平江城破至今,已经有好几个月,可是在寒风之中依旧能闻得见淡淡的尸臭味,血渍斑驳的城墙,烟熏火燎的城门,护城河中零星的白骨无论怎样的喧嚣与热闹都无法掩盖住不久之前的惨象。

    马度突然想到自己作为始作俑者的小舅子,如此大张旗鼓的来平江迎亲,简直就是在往平江百姓的伤口上撒盐呢。

    平门外锣鼓喧天、鞭炮哦没鞭炮,舞龙舞狮,吹笙鼓瑟,踩高跷唱大戏的人很多,怕是不下两千,马度咋一看还以为是赶庙会的呢。

    汤鼎、狗子和常茂吓了船,见状满脸欣喜的道:“哎呀,真是热闹!”

    “热闹个屁!”马度小声的嘀咕一句,这么大的场面,连个看热闹的人都没有,有什么用。

    沈万三从大笑着从一个简陋的棚子里面出来,“恭喜监正!贺喜监正!沈某这里等候多时了!”

    “多谢了!”马度疑惑的迎了上去,“我说沈员外,叫你弄大场面可不是给我看的,弄到城外面来做什么。”

    沈万三从身后揪出一个人来,“你问他!”,马度定睛一看,是宋克的长子宋远。

    宋远刚满十四岁,长得清秀斯文跟他老爹和姑姑就不是一路人,宋远苦着脸道:“侄儿见过姑父,是父亲让沈员外把这些人迁到城外的,怕打扰乡亲!”

    马度笑问道:“明明是你父亲说让把场面弄大一点的,怎得现在回过醒来了?”

    沈万三幸灾乐祸的道:“宋先生准备了一堆的请帖,发出去了只有不到三成,当然回过醒来。”

    “跟我沾上,沈员外怕是也没少被乡邻嫌弃吧,真是对不住了。”

    沈万三却不在乎的道:“没关系。沈某是湖州人,来平江只为发财,大不了可以搬去应天!”

    马度呵呵的笑道:“沈员外果真是我见过最纯粹的商人。”他又问宋远,“当真不让那些人进城了?沈员外为此肯定费了不少心血,也花了我不少银子。”

    宋远坚定的摇头,“父亲说不用了,能看着姑姑平平安安的出嫁就满意了。”

    早回过醒来多好,偌大的平江家家死人户户戴孝,一家老小死绝了的也不是没有,常遇春从阊门攻进来的时候,一路上可没少祸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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