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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重生女尊世界之全能医药师-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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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水儿也知道自己这样很不对,他心里喜欢着景姐姐,就不应该再想着白明帆。

    想着白明帆?

    柳水儿猛然一震。脸色变得有些难看,此时他才惊觉,白明帆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不知不觉闯进了他的心里。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柳水儿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半个月点点滴滴。记得当初白明帆第一次来找他的时候,就突然出现了在他的院子前,当时他正拿着小喷壶给花浇水,一转身猛不丁的便被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子,不禁吓了一大跳,手上的喷壶也吓得脱手掉了下来,还差点砸到了脚。是白明帆瞬间捞住了下掉的喷壶,免了他伤脚之痛。

    不过他却并没有向她道谢,反而把过错全部推到她身上,责怪她突然出现吓了他一大跳,要不然他也不会摔了喷水壶。

    白明帆不仅没恼,还温柔的看着他,向他小心的赔不是。

    过后白明帆几乎天天都要来找他,每次都把所有的下人借故打发了,只因为想要单独与他在一起呆着,她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只知道天天傻傻的跟着他,每当见到他的时候连话都不知道要怎么说。直到最近几天,白明帆与他熟悉了后。这才开始露出了本性。

    其实白明帆并不是那么腼腆之人,只是头一回遇到了自己的心上人,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意,过于小心翼翼而已。这也就证明了白明帆对柳水儿是真的动心了,对他很重视的表现。

    白明帆本就是一个温和直率的人,虽然有点腹黑,但是却本性率直,坦荡,不失真性情。不然当初就算她的资质和天赋多么的逆天。叶景依也不可能收下她了。

    比起叶景依的淡然沉默,白明帆的温柔热情,自是让柳水儿这个怀春少男更加的心动。

    这半个月来柳水儿虽然对白明帆无赖的‘纠缠’表面上一直很厌烦。总是凶巴巴的赶她,但是,心里头却不是这样想的,一开始他确实是很厌烦,毕竟他心里头早就已经装着叶景依了。对其他女子自是不会上心。可是渐渐的,他的心态不知不觉间便发生了变化。

    他发现随时间的推移,他对白明帆从一开始的厌烦,到不耐烦,再到无奈,直至现在每次看到心头总会不自觉感到欢喜。期待着她的出现。

    是的,没错,是期待她的出现。就在刚刚。被白明帆表白后,他终于不再逃避,肯正视自己的心情了。

    只是……

    柳水儿想到了叶景依。那是他喜欢了十几年的景姐姐啊。若是他选择了白明帆,就得放弃景姐姐,他是真的舍不得她。

    光是想到他选择了白明帆。以后他就再也无法与景姐姐在一起,从此以后只能把她当成嫂子。他就难受万分。毕竟他已然喜欢叶景依那么多年了,哪可能说放下就放下。

    柳水儿蹙着眉头,神情很是纠结。

    “公子在想什么呢?眉头都皱起一团了。”不知何时鹦儿鹉儿已经从外面回来了,见到柳水儿的模样,便出声笑问。

    “鹦儿鹉儿,你们刚才去哪里了?怎么我一转眼就不见了你们?”柳水儿叉开了话题,反问道。

    果然鹦儿和鹉儿立时被转移了注意力,不再关注刚刚所问的问题,兴奋的答道:“公子,您还不知道吧,刚刚果园那边送来了好几大筐子的葡萄呢,诺儿叔爹已经分派了下来,每个院子都有,刚才就有人来通知咱们去领,所以我就去了,您看,咱们院子分了一篮子呢,奴给您洗一盘吧?您不是最爱葡萄了吗?”

    “也好,多洗一盘,你和几个小子也都吃一点,剩下的再给我分一半出来,送到柳家去,也给我家人尝尝鲜。”柳水儿说道。

    “不用了,公子,管家已经让人给杨家、柳家、方家还有宁家都各送了一份过去了呢,您家不缺您这些,您就自个儿留着慢慢吃吧。”鹦儿笑道,然后提着葡萄出去了。准备自个儿亲自去洗,他可不放心让其他侍儿洗。

    这些葡萄可精贵着呢,一不小心可就会洗坏了的。还是他自个儿来洗,才放心。

    柳水儿也不拦他,任他去了,随之把视线移向鹉儿,鹉儿不待柳水儿询问,自个儿便上前主动开口了:“公子,我刚去帮您领月例银子了,您看看,可有少了?”说着,鹉儿便递上了一个小包。

    “这么快,今天又是领月例银子的时候了?”柳水儿随手接过那个小包,讶然的问道。

    其实像柳水儿这样的暂居的客人,按照规矩是没有月例银子,是叶景依特意吩咐下来,而且还是比照着柳溪儿的份例给的。

    柳水儿并不知道这些,只以为这就是大户人家的规矩,只除了第一次的时候,有些讶异外,很快的便接受了。

    “可不是。”鹉儿一双大眼都笑眯成一条线了,他能不高兴吗?刚才他去帮柳水儿领月例的时候,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给领了,如今他可是领的一等侍儿的月钱,可是以前的一倍,足足有二两银子呢。

    柳水儿见状,笑道:“看你笑成这样,肯定也领到了月钱了吧?”

    “呵呵,公子英明,这还多亏了公子您呢,若不是奴有幸被老爷派来服侍您,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成了大侍儿,现在奴领的月钱可比以前多出许多呢。若是每个月都这样的话,奴很快就可以攒够给妹妹娶夫郎的礼金了呢。”鹉儿笑容满的说道。

224 天宫树的种子() 
“呵呵,公子英明,这还多亏了公子您呢,若不是奴有幸被老爷遣来服侍您,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成了一等大侍儿,现在奴领的月钱可比以前多出了许多呢,若是每个月都能领这么多的月钱的话,那奴很快就可以攒够给妹妹弟弟们的礼金和嫁妆了呢。”鹉儿笑容满面,一脸的满足的接着说道,“若是可以的话,奴还想多攒些银子给家里建一座青砖大瓦房,再买上几亩良田。”

    “你难道就不想攒银子给自己赎身吗?”见鹉儿想的都是自个儿的家人,却没有为自己打算的样子,柳水儿不禁问道。

    “赎身?”鹉儿却是一愣,脸上露出不解之色的看向柳水儿,反问道,“奴为什么要赎身?奴在‘一叶园’内吃得好,穿得好,又住得好的,府内的各个主子更是个个慈善温厚,待人又宽厚,从不苛待下人,做的活也不重,在这里可比在家里过的日子舒服太多了,奴能够进入‘一叶园’侍候各位主子,可是天大的福分呢,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了脑袋想进来呢,奴才不要赎身呢。”

    柳水儿闻言,想想,便理解的点点头,可不就是如此,在农家,每个人自小就要开始做活儿的,做饭,洗衣。打扫,还要喂鸡,上山挖野菜,打猪草喂猪,甚至还要下地,一天忙到晚,还吃不饱,穿不暖的,比起在‘一叶园’里的生活,确实是天壤之别。

    “公子,葡萄来了,这葡萄可是越长越好了,个个鲜嫩水灵、晶莹剔透的,一看就知道肯定很好吃!公子您快尝尝。”这时候鹦儿端着洗好的葡萄进来了。

    见到葡萄,柳水儿脸上露出欢喜之色。不待鹦儿放下盘子,便自个儿伸手接了过来,欢快的吃了起来,一时间忘了心中的纠结。

    叶景依身形自如穿梭在犹如实际的重重混沌之气中,随着时间流逝,她与混沌之心融合得越好,对混沌之心的控制便越加轻松了,现在她在混沌之心内,神识在百里之内已然没有任何阻碍了。

    叶景依很顺利的来到了上次到过的‘天宫树’前,神识一扫。便发现了第一层了的‘木门’。

    上次叶景依是从第二层开始进入的,后来她才发现,第二层以上全部都是空矿的。但是第一层,却不然,每棵‘天宫树’都会孕育出一汪木灵泉,‘天宫树’树龄越久,木灵泉的等级就越高。若是‘天宫树’超过亿年,或者有其他天材地宝辅助,甚至可以孕育出木神泉。而这木灵泉便生长在‘天宫树’的第一层。

    灵泉和灵石一样,不仅有等级之分,也有属性之分的。

    灵泉一般都是无属性的,但是若是在特殊的情况就会分出属性来。就像这棵‘天宫树’就是木属性的。它孕育出山来的灵泉自然也是属性的。

    其实无属性和有属性的灵泉里面含有的灵水是一样,但是对有的修士来说,功效却天差地别的。

    无属性的灵泉。对任何修士都可以使用,并不算稀奇;但是有属性的灵泉就不一样了,若是同属性的修士使用了,那功效可是比使用了无属性灵泉要高出千万倍,其价值无法估量。

    因此。在修真界每当发现有属性的灵泉,必定会引起一阵腥风血雨的争夺。

    叶景依推开了第一层的木门。没有犹豫的便踏了进去,一进去,叶景依立时感觉到浓厚的木元素。

    ‘天宫树’第一层与其它层有很大的不同,第二层以上的都是实木地板,而自然形成了一个一个房间,但是第一层地上是直触地面,里面是全通的,只是有许许多多的根须像柱子似的耸立着,空间也不像二层那么明亮,昏昏暗暗的散发着绿色辉光,在正中间有一小池约莫只有直径半米左右的灵泉,正是‘天宫树’孕育出来的木灵泉,看其颜色深度,这木灵泉赫然已是下品神泉了,显然这棵‘天宫树’的树龄绝对超过百万年了,怪不得木元素会如此充沛。

    若是让神界的那些大能们见到了这汪神泉,想必也要抢破头了。

    不过在叶景依的眼里,这汪木神泉还不足令她心动,毕竟像这样的神泉,在这重宝多如牛毛的混沌之心内,根本就不值一提。叶景依自是不放在眼内。

    叶景依之所以会进来,并不是为了它,而是因为……

    叶景依直接绕过了正中的木神泉,来到了天宫树最里面,直直站在一根巨形根须前,根须上生长着一个似卵巢一样的东西,叶景依食指和轻轻在那似卵巢的东西上一扣,立时便从中扣出了一粒小小的种子。

    没错,叶景依此来就是为了这颗种子来的。

    每棵‘天宫树’每百万年才会结出一粒种子,然后在卵巢内再培育百万年,这枚种便会自己脱离了母体,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地方落地生根。

    叶景依想在大云山上种下一棵‘天宫树’,想要种活一棵‘天宫树’,甚至让它发芽,成长起来,是极为困难的,没有浓郁的灵气,根本就种不活。但是这对叶景依来说根本就不是难事。

    叶景依拿着‘天宫树’的种子,瞬间出了混沌之心。再次出现之处赫然便是大云山的最深处的一座最高最大的山峰上。

    叶景依先围绕着整座连绵不断的大云山布下了重重大阵,防御阵、功击阵、幻阵最后还有一个聚灵大阵。瞬间大云山升起一股浓得肉眼可见的灵气,山中的植物似乎在刹那间变得更加的青翠,具有生命力了,所有动物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般,都躁动了起来。

    只是很快的,山上的浓郁的灵气如来时那般,亦在瞬间掩没而去,山上的动静也霎时静止了下来,只是若是仔细感觉的话,就会发现,大云山的空气更加的清新了。天似乎也更蓝,云更白了。

    叶景依满意的笑了笑,一个闪身瞬移至‘凌宵峰’也就是她刚才最初到达的大云山的最高最巨大的山峰。

225 种植天宫树() 
叶景依满意的颔了颔首,闪念间,便瞬移至‘凌宵峰’,也就是她刚才到达的那座大云山上深处最高最大的山峰,为了方便,她为它取名为‘凌宵峰’。

    凌宵峰就是叶景依找到的最适合种植‘天宫树’的地方。

    大云山本就是凤源大陆上最大的山脉,没有之一,也是叶最景依幸运,若不是大云山位处偏僻,而且地形险峻,山上又极其的凶险,普通人很难上得去,虽然占地面积极广,物产丰富,但是对大昭国来说并无多大作用,不然,就算叶景依立了再大的功劳,当今圣上也不可能把这么大的一座大山脉就这么赐给了叶家,而且还没有任何税收。

    可以说叶景依的领地虽然只是一座大山,但是领地的面积却是王公贵族中最广的。

    叶景依把凌宵峰彻底的清理了一翻,以凌宵峰为中心点的方圆百亩之内,所有动植物全被清除,只剩下一片光凸凸的平地。

    叶景依在这片平地上同样布下了重重阵法,不过却是着重布置聚灵阵,凌宵峰的聚灵阵比起整个大云山的聚灵阵要高级无数倍。

    不过即使这样,叶景依也知道这样的灵气浓度也是无法让‘天宫树’成活的,毕竟‘天宫树’是洪荒时期的异宝,也只有在像洪荒时期那样浓郁灵气的环境下才能生长。这里的灵气比起洪荒时期要差得太远太远了,光凭聚灵阵,根本达不到种植‘天宫树’的要求。

    叶景依考虑着是要从混沌之心中取出一条仙灵脉,还是弄些仙晶神晶埋进凌宵峰内,仔细想了片刻,叶景依还是决定拿出一棵混沌石埋入凌宵峰内。

    一颗混沌石可是相当于上百条极品仙灵脉,而且混沌石还可以吸收外界的灵气转化成混沌之气。然后循环利用。只要混沌石不一次彻底用完里面的混沌之气,就不用担心混沌石会用完的一天。

    混沌石一埋入地底,叶景依便立时感觉到一股浓厚的混沌之气弥散开来,不过仅限于这百亩地内。

    叶景依又从混沌之心内取出一小把息壤,平均的洒在这百亩地上,别看只有一小把息壤,要知道息壤可是天下土壤的始祖,一种可以自己生长,永不耗减的神奇土壤,也是天下间最肥沃的具有浓厚混沌气息的土壤。可以快速的提高植物的生长时间。而且无论是何种植物,只要种在息壤上,都可以成活。绝对不会有任何的不适。

    这样的息壤,别说是灵界,仙界,就算是在神界也很少出现,只有在那些真正的大能手上拥有了些许。但是绝对不会多。

    这种处壤除了种植外,还有一个神奇之处,那就是用来炼器,若是炼器的时候,加入一些这种息壤,法宝和等级绝对会提高无数倍。而且还是那种可以成长形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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