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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跑酷大清-第3章

小说: 跑酷大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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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阿福却打蛇随杆上,说道:“你把亲人的模样说一说,俺们天地会耳目众多,说不定能帮到你。”

    武强见潘阿福一片热忱,只得把自己后世父母的体貌特征及姓名都告诉了潘阿福,他倒是希望潘阿福能找到自己的父母,但他知道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

    目前武强只能先与潘阿福虚与委蛇,等到熟悉了情况,并且有了一定的根基,他才会一脚踢开潘阿福,毕竟和天地会的人混在一起危险系数太高。

    至于网络上流传的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武强只想说,别开玩笑了。自己不懂理工化学,冶金机械,不会造枪造炮,又没有金手指,凭什么去造满清的反?

    难道用跑酷能把满清跑垮吗?除非能让满清集体跑‘马还差不多。况且武强这个人也胸无大志,他来到这个时代,只想安静太平的活下去,做一个历史的看客。

    过了一会儿,武强问道:“潘大哥,咱们这是去哪里啊?”

    “去青浦县。”

    “青浦县是不是离上海很近?”武强以前去上海搞过跑酷者交流活动,当时的地点就是在青浦区。

    “没错,上海县也是由松江府管辖。”

    武强这才恍然大悟,知道了松江府的基本位置就在后世的上海一带。

    潘阿福忽然道:“刚才打斗中,我见武兄弟好象使了一些轻身功夫?”

    武强怔了一下,哑然失笑道:“那不是轻功,而是跑酷。”

    潘阿福有些茫然地道:“跑酷?跑酷是哪一门派的轻功?”

    “跑酷是跑酷,轻功是轻功,二者没有可比性。”武强还没自恋到觉得自己所练的跑酷就是轻功,或者可以与轻功相提并论。

    潘阿福自作聪明地道:“这么说,跑酷是你的师门绝学,远非其它轻功所能相比的。”

    武强不由吓了一大跳,连忙道:“别胡说,跑酷与轻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潘阿福却自以为是地道:“明白明白,每个门派的绝学,都是有规矩的,不能随便乱说。”

    武强解释道:“潘大哥,跑酷只是一项运动,是由外国人发明的,不是一个门派。”

    “外国人?也就是洋人,红毛鬼,佛朗机人?”

    “哦,差不多吧。”

    “原来跑酷这门轻功并非出自中原武林。”

    “潘大哥,我再重申一遍,跑酷不是轻功。”武强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武强为何一再强调跑酷不是轻功呢?

    据说跑酷最初由越战中的法国士兵们发起,2002年在英国开始盛行,后来由法国电影暴力街区13区主角法国的大卫、贝尔把它发扬光大,同时他也是运动的创始人之一。

    跑酷常被归类为一种极限运动,以日常生活的环境(多为城市)为运动的场所。它并没有既定规则,做这项运动的人只是将各种日常设施当作障碍物或辅助,在其间跑跳穿行。

    目前有多种中文译法,除跑酷外,还有暴酷、城市疾走、位移的艺术。香港译作飞跃道。

    轻功是中国传统武术中的一种真实存在的能力,虽然不能使体重变轻,却能大幅提高奔跑、跳跃能力、闪转腾挪的能力,属于武术的术类、功法。轻功练习方法繁琐辛苦,但却为历代武术家所重视。

    电视中神化的轻功,其实是把轻功虚拟想象得过于浮夸了,误导了许多人认为轻功不存在,由于轻功如同气功一样,难以用文字解析,这也是许多人不了解轻功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轻功是经过千年沉淀传承下来的,里面包含着一些中国的哲学思想,而跑酷短暂的历史是无法与之相比的,哪怕二者在外在的形式上有着相近之处,但是跑酷远不及轻功。

    跑酷者一般需要勘测地形丈量距离,且只能蹬墙一两脚,落地多利用滚翻缓冲。而轻功作为古代武术练习者的逃生技能,既不用勘测地形,甚至能在墙上踩上五六脚,落地也采用马步落地以继续战斗。

    比如武当三丰派传人陈师行从四五米高的地方跳下来,能够双脚稳稳站在地上,不需要借助滚翻来缓冲,而且还是石头地面。别说是普通人,就是跑酷者也没有几个人能做到,这就是轻功厉害之所在。

    武强怕潘阿福继续跟他纠缠关于跑酷的事情,便把话题转移到了天地会。提到天地会,潘阿福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述起来,武强不禁大为惊讶,难道潘阿福就没一点保密意识吗?

    由于受到后世的小说影视熏陶,武强还闹出了一些笑话,比如谈到天地会的暗语切口时,他便把金庸小说鹿鼎记里的一句台词拿出来卖弄。

    “地震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潘大哥,这可是你们的接头暗语?”

    潘阿福怔了一下,翻了个白眼道:“一个切口暗语罢了,哪有这般文绉绉的?你以为俺们天地会都是些秀才书生不成?”

    武强顿时尴尬症犯了,甚至听到耳边传来乌鸦的叫声,不由暗自感慨,又被小说电视给忽悠了。

    潘阿福却捏着下巴道:“如果把你说的诗弄成接头的切口暗语,倒也不错嘛,可以考虑一下。”

    通过潘阿福的介绍,武强才知道,天地会并不象影视小说里介绍的那样,是一个严密的组织,统一接受台弯延平郡王府领导。天地会只有一个名义上的总舵主陈近南,没有所谓的分舵主之说。

    陈近南只能对直属于延平郡王府的天地会各堂口发号施令,那些散落在全国各地,归顺在天地会名头下的组织,只能壮一下声势,彼此间也基本互不统属。因此才有了外堂和内堂之分,内堂以嫡系自居,一向看不起外堂。

    潘阿福就属于内堂,是江南宏义堂锐锋坛的一位红棍,经此大难不死,他年底有望升为香主。

    在香港的黑帮电影里,武强听过红棍这个词,听潘阿福解释才知道,红棍是负责执掌帮规帮纪的人,而武强一直以为红棍就是金牌打手。

    潘阿福到底是地头蛇,路面熟,在他的指引下,二人基本都行走在山间小路上,仅遇到两三个打柴的樵夫。

    由于先前与清兵厮杀过一番,潘阿福要求在清兵的尸体被发现前,尽量多赶一些路,争取能跳出清兵搜捕的范围,武强对此也极为赞同。

    即便是天黑之后,二人也打着火把赶了两个多小时的路,才停下来歇息。武强听潘阿福说,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清兵,不用天黑前就能赶到目的地。

    吃饭时,潘阿福随身的褡裢里带着几块干粮,可是看到武强端来的桶面和火腿肠,干粮马上被他扔到一边。没办法,后世的垃圾食品,在他的眼里成为了可口美味,差点没连舌头都一块咽下去。

    第二天清晨,天一放亮,二人便开始赶路,在八点钟之前,潘阿福带着武强走进了一个小山坳里。手机在这里虽然没有网了,但看个时间还是可以的,在断电之前也只有这个作用了。

    小山坳里只有十几户人家,潘阿福却带着武强来到旁边山坡上的一个小庙里。这个小庙比较破败,面积也不大,有几处围墙都出现了缺口。

    潘阿福纠正了武强的叫法,说这是寺院,而不是庙。武强果然在所谓的山门,也就是低矮的小门楼子上,看到普远寺三个模糊的字迹。

    普远寺里只有一老一少两个和尚,老的年近五旬,法号普慧,职位方丈。少的与武强年纪相当,法号普光,职位住持。武强听了差点没笑喷,一共俩和尚,还都给自己弄个领导当一当。

    二人倒也不算是光杆司令,还有七个十几岁的少年,他们并未剃发,还留着金钱鼠尾辫,都是所谓的俗家弟子。他们统一都有一个特点,身材瘦削,面无菜色,看来日子过得十分清苦。

    潘阿福只介绍武强是一个信得过的朋友,方丈和住持便什么话也不再问了,直接把武强迎了进来。

第5章可有线索?() 
少年们见到潘阿福都十分亲热,围上来纷纷叫着潘大叔。

    武强的运动装打扮,外加头型发式,都与这个时代的人大相径庭,不仅少年们对武强感到新鲜好奇,就连普慧与普光两个和尚都为之侧目。

    只是少年们面对陌生人都似乎有一些拘谨,哪怕少年们对六匹马驮着的花花绿绿的物品感到新奇,但少年们还是比较守规矩,谁都没有靠上前去。

    等到潘阿福给大家介绍过之后,少年们向武强齐声叫了一句武大哥,这让武强很郁闷。少年们叫潘阿福为潘大叔,却叫他武大哥,而他则是叫潘阿福大哥,这好象辈份乱套了吧。

    “这里没你们的事了,凌玉强和许勇留下,其余的人都散了玩耍去吧。”潘阿福说完话后,少年们便欣然散去,两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留了下来。

    二人应该算是这些少年里年龄最大的,个性也比较沉稳,只是叫了一声潘大叔,便等着潘阿福吩咐。

    潘阿福让他们武强把两匹军马驮着的物品卸下来,然后对二人嘱咐道:“你二人骑上马现在就走,往苏州府和吴江县方向跑,直到马匹力竭之时,再弃马回来。”

    “潘大叔,这么好的马,扔了实在可惜呀。”凌玉强有些不舍,许勇也是一脸的惋惜。

    “这两匹是军马,留下只会给自己惹祸。快走吧,快去快回,路上机灵点儿。”

    二人爽快地应了一声,牵着马向外走去,凌玉强还欣喜地对许勇道:“虽然送走了两匹好马,但潘大叔还给咱们留下了四匹马。”

    许勇也兴奋地道:“这下好了,以后终于能有马骑了。”

    二人出了院外翻身上马,纵马顺着山路急驰而去。

    潘阿福回头对武强道:“武兄弟,这两匹马按说都是你的,俺这么做你没意见吧?”

    武强连忙摆手道:“潘大哥,到底你是老江湖,这样做可是一举两得,我哪里会有意见呢?”

    “你能明白就好。”潘阿福对普光招了招手,“普光,你去把秘室打开。”

    普光没有象武强在影视里看到的那样念佛号,而是朝潘阿福抱拳拱了一下手,江湖气息十足。

    武强没想到,只有几间破房子的小小普远寺,地底下竟然还有偌大的一个地下室,几乎把普远寺地下的一半面积掏空了。地下室的入口就在一间堆放杂物的储藏屋里。

    潘阿福身上有伤,普慧和尚年岁又大,二人只是负责指引,武强在普光的帮助下,很快就将所有的物品都搬进了地下的秘室。普慧还给了武强一个单独的小房间。

    出了秘室后,普慧吩咐普光给二人泡一壶茶水,便离开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等到普光也离开后,潘阿福对武强道:“兄弟,你这身打扮得改一改,也得剃发留辫,否则以后出去行走,让官府捉到可是要杀头的。”

    这原本是武强不愿意面对的问题,现在被潘阿福提出来,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装鸵鸟了。如果是清宫戏里的猪尾巴辫子,他还勉强能接受,但现实中的男人都是金钱鼠尾辫,这让他十分反感和恶心。

    可是,满清的政策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即便象潘阿福脑袋绑上裤腰带上的造反者,为了方便行事,照样得乖乖留着金钱鼠尾辫,武强知道自己根本无力反抗。

    至于说弄根假辫子,那纯属扯蛋,脑袋上只有金钱大小的头发,弄根假辫子粘在头皮上吗?就算是戴帽子,天长日久难免会有露馅的时候,一旦被清廷知晓,那可就是杀身之祸。

    武强现在多么希望自己是借尸还魂,附体重生,然而穿越的方式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武强只能被动的接受,即来之,则安之。

    虽然魂穿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但肉穿也有肉穿的好处,至少这个身体是自己原装带来的,魂穿是使用别人的身体,让人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是武强自身的体会。

    武强有些不甘心地道:“潘大哥,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

    “有,你可以出家当和尚或者道士。”

    “这可不行,我以后还要娶老婆呢。”武强当即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似的,开什么玩笑?那些清规戒律他可守不住,而且他是无酒不乐,无肉不欢,特别是喜欢女人的肉,大家应该都懂。

    潘阿福喝了一口茶水,然后放下茶碗道:“你的头发也有近半尺长,等会儿让普慧师父给你剃了吧。如今官府只看你有没有剃发,至于辫子的长短,管得倒不是那么紧。”

    武强很无奈,既然穿越到了清朝,就要入乡随俗,遵守这个时代的规则。就算是将来走上反清之路,在没打碎这个规则之前,也要夹起尾巴老实做人。

    然而对于造反,武强根本就没这个想法,自己无能力,无实力,无王霸之气,造反就是自寻死路。造反者可是要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的,听说这样很疼很疼的。

    好在武强穿越前喜欢耍酷,留得头发比较长,足有十几公分,倒也勉强能在脑后扎一个小辫子。普慧师父的手艺真不错,以前看样子没少干这活儿,三下五除二就把武强的脑袋变成了秃瓢。

    武强看着镜子里自己的形象,差点没恶心得吐了。现在他总算知道了,为什么满清历代的那些皇帝们的画像都是有鬓角的,其实他们也嫌剃成秃瓢的脑袋上,留着一根金钱鼠尾辫难看。

    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审美观,满清从通古斯到后金,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审美观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强迫汉人易服剃发,留金钱鼠尾辫,是为了让汉人屈服。

    最后武强只能安慰自己,反正大家都一样,看时间长了,慢慢就会习惯的。

    之后潘阿福让普光取来一套俗家时穿的衣服给武强换上,看着镜子里自己一副灰布褂子的打扮,武强不由发出了感叹,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自己这套行头往人堆里一站,就算是融入清朝的时代了。

    午饭时分,凌玉强和许勇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二人向潘阿福反映,他们骑马一路奔行到吴江县境内,便在马屁股上各戳了一刀,然后绕了一点路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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