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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极品吴掌柜-第24章

小说: 极品吴掌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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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那‘十厄势’从哪里来的?”

    “想不到堂堂一国之母对这居然还有兴趣,事实不是明摆着吗?你该去‘儒茗居’找胡老板。”

    “少给我揣着明白装糊涂。”

    “哦,那是我从一处小岛上从一个隐士哪里买来的,我就买来装装门面而已。”

    “那个小岛离这里有多远?”

    “大概有这么远。”吴永麟撑开手掌的大拇指和中指,在一张纸上量了量,同时画了两个圈,并在上面涂涂画画了很久才将一副地图交到了萧后手中。

    萧后愣了愣,拿起那张白纸,怅然若失的离开了,留下一脸懵逼的吴永麟。

    *************

    萧后前脚刚走,宋凝雪又来了。

    “傻呆呆的站着干嘛呢?又起什么歪心思了?”宋凝雪一进门看见吴永麟痴痴呆呆的望着萧后的背影,毫不留情的捏住了他的耳朵。

    “姑奶奶,你吃的这是哪门子醋啊,快放开,快放开,要断了,要断了。”吴永麟发出阵阵求饶。

    “断了才好呢,免得一门心思的想着祸害别的女子。”

    “非也非也,我一直把美女当一处风景来看的,看这位美女,胸前好像两座小山啊,站在上面一定可以望的很远吧。”

    “你。。。。。。”宋凝雪脸一下就红了,羞的故意挺了挺胸前的两抹浑圆,把吴永麟完全晃晕了。

    “最近总觉得怪怪的,你在外面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吴永麟收回了留恋的目光,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样子,低头开始沉思。

    “还不是你那个什么‘十厄势’闹的满城风雨,你去‘儒茗居’看看,现在进去喝一杯茶居然要一两银子,还挤得头破血流。那个胡老板精的和你一样,居然在天井中搭起一个架子,将那棋局像宝贝一样的供奉着,收取观摩票,这人像流水一样换了一波又一波,这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进斗金,我真怀疑他是不是你一个远房表亲。”

    “我就长的那么像只猴子?”

    “尖嘴猴腮的,还别说,真有点像。”

    “你妹,你才是猴子,你全家都是猴子。”

    “我没有妹妹。”

    “。。。。。。”

    “有个事情很奇怪。”宋凝雪开始慢慢道来。

    *起因:吴永麟最近恢复了往日的翩翩公子形象,原来骚扰活佛的女香客便将吴永麟作为了新一轮的轰炸目标,这些女施主那可是相当大胆,媚眼浮春,搔首弄姿,挤胸露腿,尺度越来越大,纯粹是挑衅男人的下限,吴永麟每日鼻血喷留不止,应该是天太干燥了,水喝太少了吧,做个六根不净的男人太不容易了,真想不到轮无序这些年怎么过的,真的难为他了,我为什么不早点认识他。

    宋凝雪为了帮吴永麟炖一只老母鸡补补,今天居然自己亲自杀鸡,本来就没什么经验,落刀的位置又偏差了几分,这只半死不活的鸡扑腾一阵居然让慌乱中的宋凝雪割破了手指,当时血留的稀里哗啦的,便连忙去附近的药铺去找了个大夫简单处理一下。

    想不到,那个小药铺居然连简单的止血药都没有,后来问了一下,只要治疗外伤的药都售罄了,宋凝雪和红袖连跑了几家居然都是这个样子,最后还是红袖去找萧芷君借了一些金疮药才帮忙把伤口处理了。

    “你说这些人买这么多刀伤药干嘛?难道要打仗了?”

    “管他的,各家自扫门前雪,你今天炖的鸡呢?我肚子有点饿了。”

    “我都为你伤成这样了,你居然还惦记着那只鸡,你也太没良心了,难道那次鸡比我手还重要。”

    “你应该说良心大大的坏,来,过来看看,我给你准备了什么?”

    一碗乌鸡当归枸杞白果红枣大补汤早已掠去浮油,推至宋凝雪眼前,红白镶嵌其中,食欲一下就起来了。当清香从一个密封的罐子里飘出窗外后,一个鬼头鬼脑的大和尚跑到吴永麟旁边口水吧唧吧唧的说:“师兄,能化点缘不?我就是今天站你旁边的那位,今天失血过多,身体有点虚。”

    “滚,回去吃你的斋念的佛去,不知道我在做一件收买人心的大事?没眼力见的家伙,改天给你炖一锅,撑死你。”吴永麟在他耳边小声嘟囔道。

    宋凝雪喝着那碗甜滋滋的乌鸡汤,眼睛开始迷茫起来,眼眶里泪眼朦胧,边喝汤边拽着吴永麟的衣角,原来,有人牵挂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会给你感动,给你惊喜,给他力所能及的一切,有人之所爱,千金不换。

第27章 棋局人生() 
天苍苍,野茫茫,青草绿如油,露水亮如珠,无边的碧绿感染着周围放牧的牧羊人,羊儿吃的饱饱的,安静的睡去,远看像一团雪白的浮云,与远处的蓝天白云融为了一体,牧人游走在其间,看着那一团团的毛茸茸,笑得那么的轻松写意,今年又会是一个值得让人期盼的年成吧。

    远处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欢笑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鬃毛似火,足踏飞燕,让人忍不住骑上去奔跑一番,好一匹绝世良驹。骏马的背后是一对让人羡慕不已的情人,男的留着关外人常见的大胡子,虽然并不算多俊俏,但男人的阳刚之美在他身上体现的近乎完美,黝黑而健康的皮肤,龙行阔步,虎背熊腰,一身腱子肉呼之欲出。肩上斜批着用上好的羊毛编织的一件羊毡,露出一双如牛犊一般粗细的强壮手臂,暗示着他那惊人的力量。旁边的一个丽人紧紧的依偎在他的身旁,身也蹁跹,貌也蹁跹,气质更蹁跹。对于肌肉男的一句俏皮话,会开怀大笑好一阵,曲调悠扬,声音柔美悦耳,像一副逐渐展开的美丽画卷,在草原上不停的流淌,打盹的羊儿似乎也被打动了,慵懒的抬起头儿望了一眼这醉人风景,又舒服的沉沉睡去,任凭微风吹拂着那渐渐被阳光晒卷起来的棉花糖。两人似乎有说不完的情话,连分开的时候都彼此回头相顾了数次。

    也许是上天在考验这对彼此心意相通的情侣,也许是上天在妒忌这对痴男怨女,或许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就这样,一场横祸陡然降临,男人家的房子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羊儿死的死,丢的丢,原来憧憬的美好生活一夜间消失的干干净净,似乎让人连生活下去的勇气都失去了,男人一夜憔悴下来,几乎苍老了几岁。

    男人强烈的自尊心,让他没有脸面去寄己于伊人篱下,望着眼中本来熟悉却变得陌生的一切,抱着生活的无奈与满腹苍凉,他进了汉人的边城,听说那里的军营在招兵,他就入伍当了一名伙头兵。

    本来觉得这么不愁吃不愁穿,发下来的军饷将来或许还能置几亩良田吧,他就这么漫无目的的活着,活在军营中最底层的一级,似乎永无出人头地之日,看着一个大个子拿着一副大勺在那里东翻西抄,让外人有一种极为不协调的感觉,难怪每天的菜里都见不到几块肉,都进这家伙肚子里去了。军官为了防止他中饱私囊,剥夺了他厨子的权利,只是当一个可怜的墩子,每日的砍砍,剁剁,切切,他总不至于茹毛饮血,生吞入肚吧。

    机会总是那么让人不期而遇,当有一天他被军官挑选出来,可以作为先锋冲锋杀敌的时候,他的人生中又燃起了对未来的某些期许。当他被指引到一处校场集合的时候,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和他一样在那里集合的居然和他一样都是一些与军官不同肤色,人高马大的番人。

    军官来了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讲,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己的未来,自己的财富,自己的锦绣前程都在自己的手中,挥舞你们手中的大刀,斩落敌人的头颅,让敌人闻风丧胆,好男儿,这里会是你们凯旋后荣归的封赏台。

    希望是美好的,人活着不正是有希望嘛,我心中美丽的伊莲,我心中美丽的雪莲花,我心中的太阳,赐予我无畏的勇气,颤抖吧,你们这些卑微的懦夫,你们将会成为我手中的猎物。

    他们乘着天黑,悄悄由后山的一处陡峭的山口进入了敌人的大本营,本来按照原定计划,他们点燃了对方的一处处重要大帐,让对方顾此失彼,然后里应外合,来个全歼懦弱之敌。

    当援军迟迟不能抵达,而这一切破坏似乎刺激了那帮懦弱之敌,敌人不再像军官说的那样懦弱,更不是不堪一击,双方为了最后的一线生机而拼的极其惨烈,当男人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的时候,男人也因为失血过多昏死过去,也许是平时祈祷起了作用,当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挡在他的身上后,作为掩护逃过了这一劫。在倾盆大雨中缓缓苏醒过来,看着眼前凄惨的一幕幕,他的心已麻木,身体也感受不到一点疼痛和知觉,只是无意识的往前爬着,也只有往前爬,他才能活下来,才能见到心中的那个她。

    当男人拖着疲惫与失血过多的身躯,最终奄奄一息的出现在军官的面前的时候,他们正在庆功,大酒大肉,觥筹交错,在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似乎看见了一道熟悉的倩影。

    男人经过数月的调理,总算恢复了生机,捡回了一条命,但他每天都在做同一个梦: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自己的周围,那个熟悉的身影居然在自己的胸膛上似乎留下了一丝眼泪。

    当他好的差不多之后,他和这朵朝思暮想的伊莲花发生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让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伟大的愿景。

    他还是回到了自己伙头营,对于某些东西不在热衷,因为他都隐藏在了心里。当有些人自己觉得在掌握别人的命运的时候,其实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一念弃,万念生,那曾经最美好的岁月,留在自己的梦中岂不是更好,我还是做自己的墩子最是惬意,砍砍,剁剁,切切。

    那之后,他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很多以前他不曾接触过的东西,为他的人生埋下了浓重的一笔。

    ************

    他与丽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一片,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双方的父母甚至早已商定了双方的婚事,他家庭殷富,家里有上百只肥羊,圈养着数白匹上好的马匹,如果就这么与世无争,平平淡淡,顺其自然的过活,那丽人将毫无疑问会成为他的妻子,将来一定能像圈里的羊一样,为他生个一儿半女,人生也就这么个样子吧,他有点憧憬和她百年好合的日子了,就这么傻呆呆的望着圈里的马儿发呆。

    草原上本来就四处为家,不同的部落,不同的族人就那么飘啊飘,就像水中的浮萍一样,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固定港湾。他们因为与边关的汉人有一定的背景关系,在这一呆混的风生水起,好些年过去,这一片换了一拨又一拨的游牧人。有一天,打破这一切平衡的一户牧人搬到了这附近,他们的羊儿并不多,除了有一匹看起来不错的好马,其它在他看起来有点寒酸,他不以为意,继续和丽人这样快活的过着,至少他认为自己是快乐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丽人越来越和他疏远,与那大胡子大汉越来越亲近。有一天,丽人居然说这些年来只把他当哥哥一样的亲人看待,除此之外,在没有其它的情愫了,希望和他能解除那一出如闹剧般的指腹为婚。他觉得眼前一黑,天就这样塌了,以前的一切美好都化为了泡影,他就那么毫不停歇的策马在草原上狂奔,释放胸中的愤恨与不甘心,那草原好像也和他作对一样,那天下了很大的一场暴雨,他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一滴一滴的冰冷雨水从他的背心,从他的指尖,从他的脸庞轻轻滑落,就像一滴滴鲜血,从他的心脏慢慢流出,渗透,流逝。

    望着夕阳下甜甜蜜蜜的两人,望着自己的所爱投入到别人的怀中,那大胡子男人和丽人痴缠的画面深深的刺激了他内心的嫉妒之火,一个阴毒的计划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夜色可以掩埋掉所有不怀好意之人的种种罪恶的行径,更可以掩饰人的虚伪与胆怯。虽然这只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但他并不后悔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做了,他才能重新夺回他所失去的一切,而且以后似乎越做越顺。当熊熊的大大火吞噬着眼前的一切,圈里的肥羊被他鞭笞着奔向远方,驱赶着进入了摸摸扎尔河,他脸上才露出了久违的微笑,这原本失去的一切,将再次回到他的手中。

    那一夜之后,大胡子走了,丽人又平静了下了,他在一夜偷偷占有了她,她成为了他的妻子,成为了那群羊群的女主人。

    时间或许是最好的解药,当这一切正有条不紊的按照当初自己设计的轨迹慢慢流逝,他给军营里的军官送肥羊的时候,他又见到了那个本以为已经离他远去的阴影。

    他从那个伙夫兵身上看不出喜与悲,越是这样他越觉得不安,他头脑中仿佛看见了伙头兵有一天当上了大将军,将自己怀中的丽人重新从他手中抢了回去,而且自己的儿子成为了他的儿子,而自己的儿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懦夫。”

    越往深了想,他越坐立不安,一个斩草除根的计划再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边关出现了一伙流寇,军官准备先派一伙先锋去探探对方的虚实,为了掩人耳目,这次挑选出来的都是曾经投诚也好,走投无路也罢,反正都是些活不下去的苦命的番人。

    这个主意是他这个送肥羊的商人出的,说可以利用这帮番人从另外一侧去偷袭刚刚立足未稳的这伙流寇,从而里应外合,将这伙流寇当饺子一样包了。

    他有意将丽人带入了兵营,让军官色心大动,本来商量好的出兵时间一拖再拖,他觉得只是让这个丽人陪这个军官一次就能永绝后患,这笔买卖划得来。

    这笔糊涂账让伙头兵成为了关键一战中可有可无的弃子,直到最后都没能等到军官的援军,几乎无一生还。

    官军抵达的时候捡了一个大便宜,他望着满目疮痍,一场大雨吹打着这一切,脸上一种说不出的笑意浮现在他的脸上。众人欢欢喜喜的回到军营,开始了昏天黑地的庆功宴。

    天不遂人愿,当打不死的小强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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