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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抗战之血肉丛林-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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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汉民也不吝啬,私下偷偷对那个管弹药的皮特的助手说道:“我可以送你一柄日军的三零式刺刀!得空你找我去拿好了!”

    结果那个美国大兵一听,嘴巴顿时也笑歪了,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连连对方汉民诚谢,再加上已经有皮特的交代,他更是敞开了让方汉民过枪瘾。

    趁着这个机会,方汉民连续在射击场玩儿了两天,把各种老美提供的枪械都摸了个遍,过足了枪瘾的同时,把这些枪的性能也都摸了个透彻。

第二十八章扯淡() 
不管是汤姆逊冲锋枪,还是m1卡宾枪,亦或是勃朗宁自动步枪,甚至还有加拿大造布伦式轻机枪,方汉民都摸了个透彻,甚至连水冷式。30重机枪,他也足足打了一个二百五十发的弹带,体验了一下玩儿重机枪的感觉。

    整体上他对汤姆逊冲锋枪和m1卡宾枪的评价较高,汤姆逊冲锋枪结构比较复杂,但是机械动作十分可靠,大部分机件是用整块钢铁切削而成,所以很皮实,枪声也很好听,难怪有一个芝加哥打字机的外号!

    而且汤姆逊冲锋枪理论射速相当高,达到了每分钟七百发的理论射速,扣动扳机很快就可以把一梭子子弹扫出去,火力十分旺盛,在丛林作战之中,特别是短距离的遭遇战,这玩意儿很好使,另外拿来清理鬼子的战壕,也应该非常好用。

    但是这支枪也有很大的缺点,就是太重,一支冲锋枪,重量居然达到了九斤多,带上三十发弹匣,快十斤重了,比后世很多突击步枪都重,拎着显得有些沉,比较消耗体力。

    但是对于m1卡宾枪,方汉民的评价还是相当不错的,这玩意儿重量只有五斤多一点,枪长只有九十厘米,目前基础型号多配备的是十五发弹夹,操作简单可靠,后坐力很小,近距离射击精度不错,而且枪口指向性比较好。

    所以方汉民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对这支枪的评价都很高,这种m1卡宾枪非常适合丛林作战,配合步枪和冲锋枪使用,可以在丛林里发挥出非常高的作战效率。

    虽然它没有一般步枪有效射程远,一般只有二百米有效射程,最远也就是三百米,但是在丛林作战中,哪儿有那么多机会,朝着三百米外的目标开火呀!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几十米到一百多米的距离上和敌人遭遇并且交火,甚至于只有一二十米的距离。

    所以这支枪短小精悍的优点就发挥的淋漓尽致,就算是比起美国陆军现在装备的m1加兰德步枪,这种卡宾枪也可以完胜加兰德步枪。

    目前在丛林作战环境里,他想不出有什么枪比这种卡宾枪更合适一些,所以他打定主意,以后怎么也要弄一支汤姆逊或者是m1卡宾枪作为主要配枪使用。

    另外他对于美国造的勃朗宁自动步枪评价一般般,这支枪的全称是勃朗宁m1918自动步枪,另外简称bar,说是自动步枪,实际上在步兵序列之中,充当的还是轻机枪的角色。

    这支枪制造精良,机件动作极其可靠,枪支也非常皮实,威力非常大,子弹侵彻力很强,可以击穿很粗的树木,另外可以很方便的手持行进间射击,为步枪手提供火力支援,这是它的优点。

    但是在方汉民看来,这支枪的毛病也不少,因为这支bar用的是全装子弹,和步枪子弹相同,威力大的同时,后坐力也很可观,特别是自动射击的时候,后坐力一般的身材比较矮小体重轻体能差的中国士兵很难手持抵肩射击,后坐力让使用者往往不易控制射击精度。

    而且这支作为一支自动步枪来说,实在是有点太重了,空枪重量就足足接近十五斤,体能稍差一些的人,几乎没法有效完成立姿抵肩自动射击,枪重加上后坐力大,很难控制,所以对于体能差的中国士兵来说,用它行进间射击,只能尽量采取抵腰射击的方式,对前方进行概略性扫射。

    另外这支枪的弹匣容量也不高,只有二十发子弹,和捷克式轻机枪差不多,这就造成火力持续性比较差。

    虽然它皮实可靠,但是主要还是充作班用轻机枪使用,所以弹匣容量少的问题就不能忽视,另外最让人不可忍受的是这家伙居然没被设计成为可更换枪管,不能较长时间进行自动射击,火力持续性还比不上捷克式轻机枪,一旦连续射击子弹比较多的时候,就可能烧枪管,还不能立即更换枪管,只能等待它自行冷却。

    所以方汉民对这支bar评价并不高,不过考虑到这玩意儿确确实实比一般轻机枪更方便携带在行进间射击,所以他觉得这些缺点可以接受,毕竟这玩意儿威力大,在丛林作战之中,一旦遇上鬼子躲在树后,汤姆逊冲锋枪和m1卡宾枪就没办法了,但是这种bar却可以有效击穿树干,把躲在树干后面的鬼子干掉。

    方汉民也不管皮特的训练,只是自顾自的在靶场不断的用各种枪支进行射击,检验这些枪支的性能,皮特抽空去看看方汉民的射击,发现他实在是输的不冤,在遇上方汉民之前,他还自诩为射击专家,但是见识了方汉民的射击水平之后,他才发现他实在是井底之蛙。

    不管是冲锋枪还是卡宾枪乃至是bar,到了方汉民手中之后,都可以很快被方汉民掌握射击要领,很快就能熟练操作的同时,还能打出非常好的精度。

    特别是bar自动步枪,在方汉民手中,采用立姿射击的时候,方汉民打出的成绩,比他用这种枪打出的成绩高很多,自动射击的时候,子弹散布比他要密集的多,可见方汉民控制枪的能力,比他确实强太多了。

    如果说第一次用步枪和方汉民比赛他败的有些不服的话,但是在见识了方汉民玩儿bar自动步枪的时候,他已经彻底明白,方汉民在玩儿枪方面的天赋,比他要强的太多,于是他颇有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但是也没有办法。

    方汉民不知道的是在他赢了皮特之后,消息传到了孙立人和齐学启耳中,孙立人很是生气,觉得放着这么好一个人才,他却因为那姓赵的横加阻拦,愣是干瞪眼没法用,所以私下里发了很大的火,几次都差一点强行给方汉民授予官职,把方汉民强行编入他的麾下。

    可是赵一廉这个家伙,却一口咬死方汉民出身来历不明,不易予以重用,作为普通士兵还可以凑合,但是绝对不宜授之以军官的官职,这样可以避免方汉民获知太多机密。

第二十九章郁闷于焦虑() 
为此孙立人不便出面,齐学启于是便替孙立人出面,找赵一廉吵了一架,说赵一廉死搬硬套,这是误国。

    但是赵一廉却还是不为所动,居然反口咬了齐学启一口,说齐学启在缅甸期间,被日军所俘,有失国体,也有辱军人的身份,对于齐学启在被俘期间,到底出卖没有出卖国军的情报,现在他觉得需要好好审查一番!

    结果把齐学启气的够呛,也没有办法,毕竟他被日军俘虏这件事,确实有些丢人。

    虽然他断然拒绝了日军的劝降,可是这种事只有日本人和他知道,并无旁证,所以赵一廉给他扣上一个怀疑他出卖国军情报的帽子,他还真就没法轻易洗脱。

    于是齐学启只能气的拂袖而去,走出门的时候扭头对赵一廉说道:“姓赵的,方汉民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还有那些跟着他来到缅甸的官兵更清楚!你如此刁难于他,乃是自毁长城!这么做会凉了他这样义士的心!迟早会让我们失去一个非常有用的人才!你便是一个罪人!齐某话已至此,你还是三思而行比较好!莫要以一己之私,耽误了国家之事!告辞!”

    而赵一廉看着齐学启的背影,冷笑一声道:“我中华四万万同胞,什么样的人才没有?难道少了他方汉民一个,就不能打仗了吗?他不就是枪打得准了点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这里是兰姆伽,不是国内!他这么做会让美国盟友很难堪,一旦双方要是因为他闹出什么不愉快,谁来负责?我绝不会同意把这个姓方的留下的!”

    齐学启走出门听到赵一廉的话之后,转过身气的脸色铁青,指着赵一廉怒道:“你一定会后悔的!”

    一连十天过去之后,方汉民终于烦了,虽然在兰姆伽这里他过的很舒坦,有吃有喝还能自己训练,可是这却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从他到达乌克鲁尔到现在,一眨眼就半个月过去了,这半个月下来,他的体重恢复了十几斤,通过强化训练,他感觉体能和精神都已经完全恢复,就算是不让他回缅甸杀鬼子,起码让他当个教官,训练士兵也好。

    可是那个赵一廉却如同王八吃秤砣一般,铁了心阻止他留在新三十八师,这让方汉民终于渐渐失去了耐心。

    而这半个月下来,跟着他抵达这里的那近二百弟兄,现如今除了他之外,甚至连吕小山都已经洗脱了嫌疑,被编入到了新三十八师师部听用,而只剩下他一个人,却依旧是一个闲人。

    这期间虽然孙立人和齐学启他们对他不错,孙立人甚至百忙之中,还亲自来看过他两次,双方交谈甚欢,可是孙立人的为难之处,方汉民也看的很清楚,赵一廉这个混账东西,似乎故意借他这件事,为难孙立人,孙立人又因为顾及重庆那位大佬,在他的事情上左右为难。

    所以方汉民也不想让孙立人和齐学启太过为难,渐渐的动了离开这里的念头,可是离开这里,他又该去哪儿呢?

    难道重新返回缅甸,一个人单枪匹马去杀鬼子吗?还是回缅甸想办法重新拉起一支队伍呢?

    这两天方汉民开始变得焦躁了起来,没事出去溜达,不知不觉溜达到了兰姆伽训练营的东北角一带,那里是新三十八师新成立的师属野战医院,国内刚刚送来了一批学生兵,正在这里接受医护训练。

    中国军队在以前军医十分缺乏,药品更是极度短缺,所以很多部队之中根本没有随军军医,更不要说建立什么野战医院了,就算是有,军医护士也很少,药品也同样十分稀缺。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有了史迪威这位代表美国的土财主在,史迪威决心把中国驻印军打造成为和美国军队相仿的一支强军,所以军队的各种设置,都基本上是按照美国陆军的编制进行安排的。

    故此新三十八师便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增了随军野战医院,一方面就地招募人员,一方面从国内运来的新兵之中的学生兵里面挑选不适合充当军官或者作战人员的人进行医护训练,使之掌握基本的战场救治伤员的技能。

    而史玲和陈曼两个人在跟着方汉民来到这里之后,都表示要加入部队,但是她们两个都没有多少技术,正好他们在路上临时充当军医或者是医护兵,传授了她们一些简单的医护知识,史玲以前还接受过短时间护士的培训。

    所以她们两个人便都选择进入了野战医院接受护士培训,正式成为了新三十八师的医护兵,不过只留在野战医院之中工作。

    史玲在加入新三十八师之后,每天晚上训练结束之后,完成了白天所学东西的复习之后,不管多晚都会抽空跑到方汉民那里,跟方汉民说说话,另外帮方汉民洗洗衣服。

    两个人这段时间相处的倒是比较愉快,方汉民在这里没有了生存压力之后,自然而然收起了以前的坏脾气,一旦放松下来之后,他便暴露出了本性,显得幽默风趣了许多,史玲对他更是爱到了骨子里,只差投怀送抱了。

    可是毕竟这个时代未婚就发生关系,是被人很瞧不起的事情,史玲也不是那种可以没结婚就对男人宽衣解带之人,少女的矜持还是有的,故此两个人现在虽然没说破,但是却都明白对方的心意,方汉民也没打算拒绝史玲的这份感情。

    总之两个人这段时间感情发展很快,方汉民很享受这种感觉,两个人都不说破,但是却都享受这种朦胧的爱恋感觉。

    方汉民为自己接下来该何去何从的事情,有些心烦意乱,于是便不知不觉的溜达到了野战医院营地外面,等走到这里,他才发现似乎来这里没什么事情,于是转身想要离开这里,去射击场转转。

    可是他正准备转身离开,一个倩影便出现在了他的眼帘之中,不是旁人,正是史玲。

    弟兄们有什么意见,可以在书评区给我留言,我会仔细阅读的!并且会斟酌改进!我水平有限,请大家多多包涵!

第三十章去意() 
史玲今天身穿了一身干净整洁,而且很合身的女式军服,拿了一些东西从医院里面走出来,医院现在除了进行医护训练之外,已经接受了一批伤员,其中既有方汉民从缅甸带来的少量伤员,也有在训练中受伤的伤员。

    而史玲因为基础很好,医护训练成绩非常突出,而且胆子大,能见的了血,也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子,在救护伤员的时候害羞,不敢看伤员的身体,对于外伤清创处理十分娴熟,另外还会一些英文,所以刚到这里很快就受到了这里的一个美国军医的重视。

    这个美国军医实际上就是野战医院的教官,手中权力很大,对于野战医院的人员安排可以说是一言而决,在发现了史玲这个人才之后,这个美国军医亲自考核了史玲的能力,对她的能力赞口不绝,特别是对她处理外伤的手法非常满意,并且由那个美国军医提议,直接将史玲提拔成了护士长,作为他的助手,现在授给了她一个少尉军衔,居然成了个女军官。

    所以史玲短时间便在新三十八师站稳了脚跟,而且她的医术也获得了伤员们的信任,再加上她是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能毫不羞涩的为伤员处理伤口,并且妥帖的照料伤员的生活,所以在野战医院之中,获得了很多伤员的信赖和喜爱,没多少天,便在新三十八师之中名声大噪。

    有些当兵的听说野战医院里面来了两个美女,于是一个个都把医院当成了香饽饽,稍微有点小病小伤,就想尽办法要去野战医院,就算是挨一针都在所不惜。

    不过大部分人都私下里听说了史玲和方汉民的关系,知道史玲是方汉民的女人,所以虽然他们喜欢跑去看史玲这个大美女,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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