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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重生之先声夺人-第160章

小说: 重生之先声夺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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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客,屁点事就往娘家跑,老子的脸都让她丢光了……”一边骂着,一边走回卧室倒头就睡回笼觉,不到半分钟,便鼾声大作。

    林淼听着老林的呼噜声,不禁摇了摇头,叹道:“这波操作,可以的。”

    ……

    老林一觉睡到早上8点半,明显迟到却依然悠哉且心情大好地出了门——身为湖滨路工程项目的现场总指挥,他现在不用每天都去街道报道,直接去湖滨路的产业园工程办事处上班就行。甚至严格来说只要工程不出人命,他就算不去上班,实际上也是没问题的。

    反正工地上的正事,全都有严晓海那条狗腿替他办好。

    老林出门后不久,林淼看看时间,觉得江萍也该起床了,就给她的呼机打了个电话。

    等了大概有二十分钟,江萍回了电。

    母子俩寥寥几句通话,江萍那头瞬间喜大普奔。林淼单是听她说话用的调门,都能清楚地感受到她这一刻内心的喜悦,《今天是个好日子》的旋律不由自主地在耳边响起。

    “你和晓晓在家里别乱跑,妈妈现在就回来!”江萍喜出望外地挂了电话。

    林淼拿着话筒,原本还想说早上还有书法课,可转念一想,也就算了。

    他和李晓是中远书法班vip客户中的vip,跟那些必须得按每周时间安排表上课的学生不一样,早上不去,下午或者晚上去也没问题,完全不存在“老师会不高兴”这种后顾之忧。

    家里的空气,一下子自由起来。

    李晓终于能无忧无虑地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随便爱看什么频道就看什么频道。林淼拿了本初中习题集过来,坐在晓晓身边,默默地陪着她,安静地刷自己的题。

    两个人自得其乐,时间过得飞快。

    当林淼将将刷完一套基础电学题,正要换换脑子,做一做初中生物题时,屋外传来了江萍噼里啪啦掏钥匙开门的声音。

    李晓赶忙跑过去,替江萍开了门。

    江萍走进屋子,充分感受到被冷气包围的幸福,开口就道:“这才对嘛!有空调不用,脑子有毛病,家里又不缺这几个电费钱。”

    林淼没说什么,又看着江萍随手把挎包往沙发上一扔,然后径直走进李晓的房间,二话不说就开始扒床上的床单和褥子。

    “妈,你要干嘛啊?”林淼不解地问道。

    江萍头也不回,麻利拆下两个枕头的枕套,接着稍微一顿,想了想又自言自语似的道:“算了,算了,枕头也不要了,再买个新的好了!”

    李晓弱弱地贴到林淼身旁,看着江萍在她房间里搞风搞雨。

    江萍转过身瞧见,笑着抱起晓晓道:“娘娘睡过的床臭死了,我家晓晓身上这么香香的,可不能让娘娘污染了!你说是不是?”

    李晓心思单纯,总觉得背后说人坏话好像有点不对,可见江萍这么兴致高昂,也只能小声而不确定地应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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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黑纸白字() 
“你完了。”

    “真正的圣斗士,是不会输在同样的招式下两次的。你觉得我还会再被你骗一次吗?”

    “寡人跟你下棋,何需用骗?”林淼车六进七,直接吃掉对面一个士,然后拿起手边一罐旺仔牛奶,小啜一口放下,一脸天下无敌朕好寂寞的欠抽德性,轻吐一句,“少年,结束了……”

    许风帆眉头一皱,低头盯着棋盘推导半天后,终于看明白后招是一串连环将,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肯定的语气道:“淼哥,你下棋的路子,果然跟你做人一样阴险。”

    “阴险你妹妹,我这是合理利用人性,是竞技心理学在日常实践中的高级应用。”林淼恬不知耻地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不下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这一整个下午,他连赢了许风帆十三局,虽说中间有好几盘是靠坑蒙拐骗和虚张声势拿下的,但过程并重要。

    许风帆是个老实孩子,输得麻木之后,连抗议的心情都没有。

    他老老实实地收拾好桌上的棋子,然后转头看了眼安安静静坐在一旁赶暑假作业的李晓。

    没人在耳边唠叨的暑假,日子过得飞快。老太太一走,时间就像开了加速挂一样,转眼就过了半个月。日历飞快翻到8月21号,眼见着,就要开学了。

    身为作业困难户的李晓同学,在距离假期结束还有一周的今天,数学作业仍有大半本尚未完成。一方面是因为她中途入学,直接跳过了小学一年级的上学期,所以基础本就比一般孩子差。在不像林淼这样开挂的情况下,想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追上别人两个学期的学习进度,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但另一方面,根据林淼给她补课差点补出心脏病的亲身体验来看,晓晓对数字的敏感性,当真也是弱得让人难以理解。

    许风帆起身走到晓晓身后,瞥了眼晓晓正在苦心计算的题目,不到五秒就心算出了结果。随后眼睁睁看着晓晓比出十根手指,一通乱掰后,提笔在本子上写了错误答案。

    许风帆看得眼皮抽了抽,有点忍不了道:“晓晓,要不我帮你写吧……”

    晓晓抬头看看许风帆。

    林淼立马想都不想就制止道:“狗子,你再敢给我舔一下试试?”

    许风帆一愣:“蛤?舔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个通俗的比喻,不用在意。”林淼一句话揭过,然后走到电视柜前,自顾自从柜子下面的抽屉里取出一张黑色的硬纸和一支市面上很少见的银色水笔,随口说道,“做不完没关系,做不对也没关系,关键是态度。晓晓,继续加油,我看好你。”

    “嗯!”李晓认真地点点头,拿起橡皮,把刚才写的答案擦得干干净净,然后不屈不挠地继续掰手指,看得许风帆摇头不止。

    林淼不以为意,把黑纸铺在桌上。

    前些天中远终于替林淼弄到一个全国少儿硬笔书法比赛的名额,为了提高获奖几率,还特地不按套路出牌地帮林淼设计了一个黑底白字的花样。本着能赢就行的原则,林淼爽快地接受了这个设定。只不过设定归设定,真写起来还得靠真本事。

    这几天为了能把作品写到自己满意的程度,林淼已经写废了五六十张黑纸。

    起初是不习惯从上往下、从右到左的写法,写到一半就发现整体写歪,只好从头再来。再到后来慢慢掌握了空间感,就开始抠每一个字的细节,等抠得差不多了,又要担心写出错别字来,影响评委阅卷。如是再三,一首《将进酒》,林淼愣是写了一星期也没写完。

    许风帆凑到林淼身边,见林淼提笔再战,不由奇怪道:“你还没搞定吗?”

    “好歹是全国比赛,多少总要给点尊重。”林淼很平静地说着,又特地提醒道,“现在开始别跟我说话,你要是觉得憋不住,可以先回家。”

    许风帆情绪稳定,并没有对林淼隔三岔五就要参加全国比赛,表现出任何羡慕嫉妒恨的倾向,主要也是习惯成自然,对人与人之间的天生不平等,基本看开了……

    “你写吧,我看你写。”许风帆道。

    林淼嗯了一声,就把注意力全都放回自己的作品上,稍微缓了一下,便朗声念出来:“《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从上辈子到这辈子,背过不下三五百次的唐诗,绝无背错的可能。

    林淼一字一句,既行云流水又稳如泰山地将每个字誊写在案。

    银色的字落在黑色的纸上,自成一派的行楷娟秀而灵动,别有一番美感。林淼越写越顺手,连自己都能明显地感觉得出来,重生以来这半年的书法训练已经让他的书法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如果说以前他的字只是在“比一般人写得好看”和“貌似能拿得出手”之间徘徊,那么到了今天,他的作品确实已经登堂入室,足可以拿到较低级的展会上,供人指指点点了。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原本只是随便试一下的林淼,没料到自己居然无心插柳,一口气写到了全篇的末尾,竟没有一个字出任何差错。

    写到最后几个字,他的手心微微有点冒汗,但总算咬住了牙,完美地收住了尾巴。

    “乙亥年七月林淼七岁书。”写下最后的落款,林淼长舒一口气。

    许风帆和晓晓全都探过头来。

    许风帆有点小震惊地问道:“弄完了?”

    “还差点东西。”林淼说着,匆匆走回自己的小储藏间拿出来一个印章,在落款下重重一盖。

    “君……君什么大?”许风帆盯着那印章半天,却实在是认不出也没见过。

    林淼心说又是一个没文化的,指着那三个形态确实不太和谐的字,郑重解释道:“虽然确实是大一点看着比较威武,不过这三个字确实不是什么大。跟我念,君不见。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君不见。”

    许风帆却好奇不减:“这个字是见吗?那第二个字呢?如果认错的话,应该认成什么大啊?”

    林淼沉默片刻,自言自语道:“如果拿奖的话,有可能会是社会影响比较大……”

第二百七十九章 有慧根() 
两盏悬在房梁上的日光灯,将百里坊小学斜对面的小破屋照得内外通亮。

    吴天华坐在屋外的马路牙子旁,嘴里叼着根两块钱一包的牡丹烟,一脸岁月静好的悠然,吹着夏日清凉的晚风。就在昨天,他刚过完自己四十岁的生日。仿佛只是一转眼的功夫,曾经的翩翩少年,不知不觉间,就变成了现在这副大腹便便的油腻模样。不但连头发都掉得需要四方支援,更可笑的是,原本好端端的爹妈给起的本名,也慢慢被人遗忘,取而代之的,却是中远这两个字。不管这世上有没有“中”这个姓,可自己真的不姓中。

    辱没祖上啊……

    自幼苦学,三十二岁小有名气,可终归是缺贵人提携,人生能达到的高度,似乎也就到此为止了。好不容易入了东瓯市书法家协会,花了足足八年,才混了个理事的职务,连副主席都捞不上。在曲江省的省协会里就更没什么地位,证件上写的身份只是会员而已,连委员都不是,仔细想想,这样的证件,拿在手里其实跟没有一样。

    不像是同样某个中年得志的家伙,年纪轻轻提了干,本身就是国家干部身份,出名后更是半年就跨界转战进他谋求了半生的圈子,而且一跃成了他的上级领导,在省协里也拿到个委员身份,据说等明年省协换届,那位大佬至少也能捞个名誉副主席干干。为了能抱住大腿,他这回算是把这辈子的面子全都抖落干净了,好说歹说,求爷爷告奶奶,最后还是打着对方的旗号,才总算给人家的儿子拿下一个全国比赛的名额。

    林国荣,狗日的命真好。

    而且老婆还长得漂亮……

    中远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把烟屁股往地下一扔,使劲地用脚踩了踩。

    “妈个逼,都是命啊……”中远轻声嘀咕,今天早上他又看到《东瓯日报》上宣传,老林的新书马上就要上市,书名逼格很高,叫作《问道:林国荣的文学观和文学教育观》。自问连标题都不可能写到这么好的他只能认输,真的比不过人家,太有才华了。

    “彬彬,还剩多少?老师要回家了啊。”中远起身走进屋里,催促那个还在苦练的孩子。

    名叫彬彬的孩子,跟着他学了足足六年了,从小学一年级学到现在,等过了暑假,马上就要上初中。据他的奶奶说,初中还要再继续学一年,多打一两年基础,以后才不会那么快荒废掉。最好要能再拿个奖,将来也算有一技傍身,能当吃饭的本事。

    中远嘴上说是,心里却是呵呵。

    搞艺术的人,有几个能靠艺术吃上饭的?

    “快了,快了,就剩最后十几个字了。”陪着彬彬一起过来的奶奶,一脸笑道,“中远老师,你是等着回去看电视剧吧?”

    “现在还有个屁的电视剧,早就播完了,我回去就睡觉了。”中远拿起桌上的保暖杯,大口灌了两口,保暖杯里的茶水已经凉透。

    中远站在一旁,彬彬对待最后几个字,简直比考试还要认真。

    一笔一划,足足写了五六分钟,今晚的书法作业总算收工。

    “写完了!”彬彬呼出一口气,看着自己的作品,一脸自信和得意。虽然没有正式名分,但他早就觉得自己是中远的首席大弟子。中远也不止一次地在班上夸过他,说他的正楷水平,已经和中远不相上下,要不是年纪太小,完全可以自己开班了。

    “嗯?”中远闻言,直接在彬彬身旁坐下来,然后伸长胳膊,从旁边桌子上取过批改作业用的蘸了红色墨水的毛笔。低头定睛一瞧,中远露出微笑,点头赞扬道:“可以,确实可以。”一边说着,飞快在彬彬的作业本上画起红圈圈。

    彬彬眼看着每一个红圈落在纸上,心里就高兴一分。

    中远画满一页的红圈,翻到下一页,干脆就写了个大大的“好”字,然后把笔一搁,笑着说道:“算了,不改了,你的作业没什么好改的!”

    “啊,我写得这么认真……”彬彬傲娇地呼喊道。

    身旁的祖母跟着笑道:“行了,行了,都这么夸你了还不够啊。赶紧收拾走了,老师还等着回家呢!”

    “你催个屁啊,又不差这几分钟。”彬彬略带点不耐烦地呛了一句,手上却老老实实地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毕竟是小孩子,能这么一坐就是两个多小时,已经很不容易了。

    中远站起来,整理了一下桌椅,就等彬彬收拾完,马上关灯关门。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小轿车,缓缓在小木屋门口停了下来。

    嘟嘟两声喇叭。

    中远抬眼一瞧,急忙跑出门去。

    车门一开,老林笑着从车上走下来,手上还拿着个纸袋,半点面子都不给的喊道:“秃头!”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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