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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第68章

小说: 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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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帮完忙就跟他的小伙伴走了,也没留下只言片语。二百五绞尽胆汁想了半晌觉得还是回饭馆帮李清明洗澡比较重要,昏睡不醒的老板别有一番风味,白皙的眼皮可以看到青色的血管,亲吻的时候眼球会轻轻转动,肯定是做了一个美梦。
    喜滋滋的亲吻李清明的耳垂,看着他的睫毛动了动,张北极嘿嘿笑道:“快梦到我。哎呀,还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梦中的我是否金光闪闪,身材跟高山一样大……”
    完全没注意到那双眸子已经缓缓睁开,二百五扑到床上开心的上下其手,慢慢的享受这样的奇特时光。他喜欢抚摸对方细滑的皮肤,就好像水一样,摸一摸能吸住手指似的,当然开车后更让人兴奋,那感觉简直是世上最美好的事。
    嘿咻嘿咻的运动着,张北极低吼一声把李清明抱在怀里,然后嘟哝道:“虽然我在老板梦中的样子跟山一样高大,宝贝肯定也特别大,但事实上我好像没什么变化。”二百五挺起胸膛,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最终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就只能这么大了。
    还以为装睡能听到二百五说些什么煽情的话,结果只有二百五的话,李清明无奈的睁开眼睛摸了摸对方结实的胸肌,低声道:“去帮我倒杯水。”
    折腾到快天亮两个人才睡着,不过还是照常早起。身体经过一晚上的修养正在慢慢恢复,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也做成了,李清明身心愉悦,早晨亲自下厨做了漂亮的地瓜包,还有秘制卤牛肉,切成片摆在盘子里,看上去就特别好吃。
    饭馆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大家都像往常一样忙自己的事情,临到中午,饭馆终于遇到一点儿新鲜事。
    在清脆悦耳的风铃声中,一只沾满灰尘的皮球咕噜噜滚到台阶前面,还跳了跳,跳到台阶上,而后在门口停下,静止不动了。不等饭馆里的人走过去,便有‘咚咚咚’的脚步声响起,一个胖乎乎的半大小子飞快的跑过来,捡起皮球宝贝的摸了摸。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饭馆门口看着里面,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单纯无比。
    在这个三岁小孩就知道装哭、装可怜以及告状等等让自己过的更好的年代,很难看到这个半大小子清明的灵台,还有眼中毫无谷欠望的探究,好像这个干净的一看就不简单的饭馆跟他手中的皮球一样。
    “来了就是缘分,北极你去把他叫过来。”李清明转头看向已经往那边走的李青柳,温和道,“青柳回来,你不适合。”
    抓了一把小点心,一边往嘴里塞一边走到饭馆门口,站在干干净净的地板上看着站在台阶上抱着皮球的半大小子,二百五伸出手,拿出一个点心塞进小子嘴里,然后趁机摸了一把他的皮球。
    同类跟同类总是更有共同语言,二百五脑子不够用,半大小子心思单纯,脑子看上去似乎也不会想更多的问题,他砸吧砸吧嘴,主动伸手拿了一个点心放到嘴里,也允许了二百五摸他的皮球。俩人迅速展开了莫名其妙的友谊,然后张北极往回走,示意半大小子跟上,那孩子便毫不犹豫的跟在后面。
    他脚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布鞋,脏兮兮沾满尘土,还露出黑乎乎的脚丫,但是他并没有跟其他正常人一样觉得地板太干净,自己越来越拘谨,反而很坦然的坐在座位上,端起汽水就喝,随后还舒服的叹了口气。
    李清明坐在他对面,仔细的盯着这个孩子看,而后叹气道:“他天生痴傻,不过倒是没受过什么苦,活得比大多数人都要快乐。既然来了咱们饭馆,咱们就没有不管他的道理。”
    无论是古时候还是现代的天师、道士、和尚等等脱离普通世界掌握了更多力量的人,都更加看重缘分,因为缘分乃天注定,强求不得。虽然这群人修行的法子就是逆天而行,但在天道之下,任何人都是蝼蚁,对于天道所赐的缘分,没有人会轻视。从这方面来看,他们可比一些普通人好多了,至少他们要是遇到不小心冒犯他们的穷人,是不会穷追猛打的,万事皆有缘由嘛。
    于是李清明一句话,这孩子就留在饭馆里跟张北极玩了一会儿,然后吃中午饭的时候狠狠的吃了一大盆米饭,还有上面盖着的一层红烧肉,青椒、花椒、豆腐、芸豆、鱼等等来者不拒,看他吃饭就是一种享受,好像碗里平凡无奇的米饭都变得格外美味了。
    这孩子对一切饭菜都一视同仁,却都特别喜欢吃,饭后抱着汽水乖乖坐在椅子上,依旧抱着他的皮球。
    阿鬼难得白天跑出来,送给这孩子一枚小巧的鹅卵石,光滑的表面好像玉一样,上面还有流畅的花纹,这孩子一眼就喜欢上了,把自己的皮球推过去让阿鬼摸着玩。
    “这孩子能到咱们这儿,肯定离这里不远。”李清明沉吟道,我们出去碰碰运气吧。
    半大小子有些痴傻,旁人说什么他大部分时候都听不懂,更别说要利用他来寻人,所以李清明就没有动用术法,就单纯的领着他出了门,在外面闲逛一圈,那份孩子和饭馆的缘分还真的发酵了。
    一个在现在这种经济条件下还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但是干干净净,脸上布满周围头发花白身体却很英朗的老头,猛不丁看到抱着皮球跟张北极玩的半大小子后,身体一震,随后眼眶湿润的快步走过来,担忧道:“长生、长生……你这孩子我一不注意你就乱跑,还好老头子我找到了,要不然……”
    絮絮叨叨说了半晌,察觉到长生没饿着肚子,手和脸还洗的干干净净,老头这才跟李清明道谢,感激不尽的说着好话。
    “他是你孙子么?是你把他养大的。”李清明眯起眼睛,上下打量这个老头,他慢慢说道,“你们以前没生活在城市中,刚才你眼神焦急,却很迷茫,显然不认识这里的路,也不知道该找谁求救……”
    他每一句话都说的很对,老头虽然神情未变,但身体却慢慢紧绷着,一只手拉着长生,似乎准备随时离开。但他看了看刚才还傻呵呵笑着,此时却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看的张北极,那种仿佛被猛兽盯上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毛骨悚然,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更别说离开了。
    痴傻的孩子仿佛对外界的事没有任何反应,不过他对张北极的态度却很不错,大概是同类相吸?
    回到饭馆中,李清明邀请老头落座,同时给了张北极一个眼色。二百五竟然难得的智商上线,哄着傻小子去别的地方玩了。不过很快大家就知道他智商根本没上线,不过是厨房的大烤箱开了门,里面的点心爆发出浓郁的香味,把他和傻小子吸引过去了而已。
    “这饭馆挺不错。”并没有喝放在自己面前的汽水,老头没话找话的说着。
    冲着柜台那边招了招手,夜烛便顶着一杯白开水飞过来,李清明喝了口白开水笑道:“确实不错,不过跟你比起来,恐怕还要差一些。”
    “你这话什么意思?”老头疑惑道,“我一直带着孙子生活在乡下,哪里有钱开饭馆。”
    “恩,你自然是没有钱开饭馆的。不过你应该有能耐养孙子,长生么?他大约是察觉到跟着你不太好,所以才跑了出来吧……就算是痴傻儿,也想活着啊……”
    
    第96章
    
    古往今来,在极为偏门的门派中,都有养小鬼一说,古时候养小鬼是为了权势和钱财,不过大部分都用来对付爱人和情敌了,到了现代,养小鬼转为地下,普通人接触不到,但有门路的人却可以利用这个做一些事情。
    其实这个养小鬼根本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小鬼能有多大能耐,且不说他连人都不是,死了就是魂飞魄散,地府都去不了,就这样没有未来的东西能帮人做多少事?不过是‘催发’这个作用而已,跟化学中的催化剂差不多,小鬼的作用就是加快某些人的发达速度,但这个代价是把未来属于你额财富挪到现在。
    比如说一个人一辈子从能赚钱开始到死,积攒的钱财可以买一套房子,但赚钱的过程中还要吃喝碗里,收入和支出的差并不是很大。而若是有小鬼催发一下,一下子发了一笔横财,把一辈子赚到的钱都拿到了现在,那么他就可以立刻买房或者作为启动资金做一笔生意什么的。
    但一个人的财运是固定的,你一下子把财运用完了,再想赚钱,不亚于倒转乾坤,与天为敌,那样能成功吗?小小凡人何来逆天能耐,当然下场是自食苦果,要么穷困潦倒要么付出别的什么东西来换取暂时的安宁,比如说婚姻、亲人等等。
    但其实还有一种很高明的法子,一般人不知道,恰巧李清明曾经接触过,知道那么一点儿,再根据眼前这老头的面相气息等等判断,便能得个八九不离十。
    还有一种法子就是嫁接,跟截取别人的阳寿换到自己身上差不多,不过这种嫁接更加高明,因为根本找不出其中的漏洞和错处。
    在胎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算出他的命运,然后等孩子出生就用一些小手段养在身边,这样从小培养的关系任谁也挑不出毛病,养育之恩,再加上那么一丁点儿的刻意催化,这孩子就跟你这个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人有了扯不断的关系了。如果这孩子将来是贵人的命,那你肯定也能沾光,若孩子是长寿的命,潜移默化的你也能沾光,这简直是永远不可能赔本的买卖。
    傻小子心思澄澈无比,他就像一块再纯洁不过的美玉,单单是放在玻璃柜里就能吸引众多人的目光,更别说美玉若是能得到了,那好处必然多多。
    “他是我的孙子,你不能干扰什么。”老头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却也没有承认,他只是不那么强硬的警告李清明。
    喝完被子里的水,李清明笑道:“万物皆有灵,你以为他是个傻子就可以高枕无忧,却不知道他其实也有自己的喜好,也有自己的是非观。有时候没表现出来的,才是最应该重视的。现在他来到我的饭馆里,我就不能袖手旁观。”
    老头沉默,尽管不愿意相信李清明说的话,但他却不能放心,反而心中越来越恐慌,生怕傻小子表明态度跟他划清界限,那他努力的这十几年,还有前期筹划,为了这个傻小子欠下的因果等等都将会瞬间爆发。表面上看,他照顾傻小子吃穿,但事实上是傻小子的命格在庇佑着他,是他求着傻小子。
    但他却没有拿出求人的态度。
    思绪在心里转了一圈,以为李清明是看上了傻小子的命格,想夺过去自己养,老头眼珠转了转提议道:“不如我们公平竞争?”
    不远处一个皮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飞过来,然后落到干净的地板上弹了几下,最终滚到李清明脚边。就好像皮球代表傻小子做出选择一样,那一瞬间老头的脸色难看至极,他甚至顾不上自己的仪态,低声威胁道:“你若是不愿,那就把他还给我!本来这件事就跟你没有关系!”
    “好,公平竞争。”李清明点头。
    老头临走前想带走傻小子,那孩子却只顾着跟张北极玩,还吃着好吃的点心,并没有理会他。虽然明知道他是个傻子,只是命太好了,老头还是不免怀疑这孩子有了自己的注意,是主动留在饭馆的。
    但他最终还是一个人离开,准备与李清明竞争。
    当天晚上饭馆中,李清明特别配置了温和的药材,烧了一桶淡绿色的水,在里面摆上黄的橡皮鸭子,哄着傻小子钻进去,帮他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然后又给他换上一套新衣服。于是傻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哪家不小心跑出来的小公子,虽然还抱着洗的干干净净的皮球,却没有人干轻视他了。
    “我要帮他找亲人。”李清明思考良久说,“再这么下去,他还是会被那老头带走,我得帮他做点什么。长生,你可还记得自己亲人的模样,可还想寻找跟自己流着一样血的亲人,可还想……见见原本应该属于你的家的模样……”
    这种偷了小孩养,借他命格的行为,必须力求自己尽量的不干扰孩子原本的人生,只是把他的家人换成了自己而已,所以李清明敢保证,长生的家人必然还在,并且应该很美满。
    依旧在饭馆大厅中开坛做法,这种寻找亲人的术法并不算难,李清明尽量选择温和的手段,不刺激傻小子。他点燃线香,在旁边念念有词,尽管之前他才去地府闹了一圈回来,此时再跟那边沟通却也并不算难。地府阴差那么多,总能找到毫无所知,能互相利用的。
    “爸爸,那个孩子也在找爸爸吗?”三头身的小孩仰起胖乎乎的脸蛋看着自家年轻的妖怪爸爸,一脸感慨的说,“三百年前我刚出生的时候也走丢过,找不到爸爸差点哭塌一座雪山来着。”
    这头幼崽当年跟着爸爸出门看风景,在一处雪山上走丢,他就边走边哭,眼泪流成小溪来着,特别厉害,后来那时候更加年轻的妖怪爸爸就是顺着儿子的眼泪找到他哒。
    心有余悸的摸摸儿子的脑袋,年轻的妖怪爸爸小声说:“恩,他找不到爸爸了,很可怜。你把这朵甜甜花送给他好不好?”
    “好。”三百多岁的小幼崽欣然答应,找出一朵白色的散发着甜丝丝花香味,花瓣可以直接当零食吃掉的花咚咚咚跑出去,也没跟傻小子说话,直接塞到他手里又跑了回来。
    拿到甜甜花的傻小子竟然也知道怎么吃,还吃的津津有味,等那边寻亲术法做完,他还贡献了自己的皮球给小幼崽玩了一会儿。
    顺着线香指引的方向往前走,李清明还抽空给富旋打了个电话,如果进入市里,还要靠他帮忙。最终他们进入一处很豪华的别墅区,单单是别墅与别墅之间就隔着极远的距离,不过李清明对这里并不陌生,因为富家就住在这里。
    也许命运就是这么充满巧合,永远都是这么让人猝不及防。富旋在家里整装待发,准备为先生服务,顺便再讨几个对生意有用的摆件符箓啥的,结果就看到李清明带着张北极,还领着一个半大小子来到了他家隔壁,那栋已经被废弃的房子里。
    当初这栋房子摆了风水法阵,偷走富家的财运,现在李清明再次来到这里,发现这栋房子已然废弃,仿佛从未有人来过一样。他们还从这里带走一只藏獒,看来房子的主人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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