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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网游之初雪踏清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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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在和林初阳订婚后,两人搬进了新房里,一有时间,汤以情还是会过来这边帮忙,或是约婆婆和小姑子出去玩。

    故而,林初雪对汤以情并不陌生,而经过几年的相处,再加上林初阳的“出卖”,汤以情对林初雪也算的上知根知底了。

    林初雪周末和节假日爱睡懒觉,在林家无人不知。所以,哪怕林初雪装的再像,这个时间,除非有意外发生,不然林初雪肯定是还在睡觉的。

    这不,林初雪一听到汤以情带笑的口吻,立马就原形毕露了。她也懒得再装,一边伸着懒腰,一边哈欠连连,口齿不清的问道:“大嫂,这么早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吗?”

    也是因为都知道林初雪的这个懒人毛病,所以家人也就任由她去,没事都不会打扰她。

    “有好事。”汤以情神秘兮兮的回道,“你赶紧起来,我在天宇百货门口的奶茶店里等你,速来哦。”

    “哎大嫂我不想去逛街啊。”一听天宇两个字,林初雪直觉嫂子又要她自己去逛街,赶紧拒绝,然而她大嫂汤以情挂电话的速度明显比她说话的语速还要快。摆明了就是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嘛,林初雪长吁了一口气,只得认命的下床。

    二十分钟后,林初雪已经站在了楼下不远处的地铁站台里。周末人就是多,地铁的冷气已经开的很足了,可在人头攒动的站台上,依然能热的直冒汗。

    林家倒是有家用车,林初雪也拿到了驾照,但她平时都是能不开车就不开车。一是因为开车容易堵车,而且停车也不方便。遇到没有停车位的时候,光停车都要耗费不少时间。二来,则是天宇离家很近,搭地铁是最快捷的方法。像她这样的懒人,肯定是首选便捷之道的。

    不过,林初雪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这个时候出门,有多热。幸好只有两站路,否则,她宁愿装死也不出门。五分钟后,林初雪夹在人群中好不容易出了地铁站,看着外面一片片白花花的太阳,不禁心有余悸。

    盛夏的阳光,落在皮肤上,带起一片炙热感,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林初雪不爱带伞,她就这么顶着烈日,随着人流穿过天桥。汗水不断地从后背和额角渗出,让林初雪恨不得立刻掉头回家泡在冷水里。

    好在下了桥,就是天宇大厦。林初雪快步朝旁边的奶茶店走去,刚一进门,强悍的冷气又吹出了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

    一眼看到角落里的汤以情,她正咬着吸管,一边刷着手机,一边不时抬头看向门口。在看到林初雪时,原本就大的眼睛一亮,显得精神奕奕,颇有股顾盼生辉的味道。

    “雪儿,这里!”汤以情面露愉快地朝林初雪招手。

    林初雪流星似的三步并作两步蹿了过去,也不待自己嫂子招呼,便端起桌上的芒果味奶茶喝了起来。

    “热坏了吧。”汤以情以手为扇,在林初雪的脸庞扇了扇。

    “这天气,命都是空调给的啊”林初雪大大的吸了一口奶茶,有气无力的回道。

    平时在家或者上班开着空调并不觉得天气有多热,只有在外出,直接接触到太阳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哦,这就是夏天,热的让人分分钟中暑的节奏。

    “大嫂,你到底有什么事呀?”林初雪连喝了几口加冰的奶茶,感觉身体的热量都散发了,这才精神了点,想起正事来。

    “走。”汤以情却不答,直接拉着林初雪起身。

    “去哪?”林初雪用另外一只手端着奶茶,满脸疑惑。

    “天宇。”

    “啊,真要逛啊?可是我没什么要买的。”

    “nono,今天我们可不是来购物的,我们是有任务在身的。”

    “什么任务啊?”林初雪不禁好奇。

    “先去看看咱家的专柜。”汤以情依然没有给林初雪解惑,反而是拉着她去往林氏在天宇设的专卖柜台。

    天宇是g市的大型百货商场,里面产品繁多,且非常齐全。天宇大厦一共有十层,地下室是超市;一层是珠宝首饰和化妆品护肤品的专卖;二至四层为服装鞋子;五层为儿童世界,里面全是和儿童有关的东西;六到七层是餐饮;八层为电动城和电影院;九层是酒店和ktv,最顶层是办公。

    林氏是专门生产护肤品的,不仅在g市的知名度高,在国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品牌。因此,多年前就和天宇百货合作,在这里设置了专柜,业绩一向都不错的。

    难道是最近销售额不理想,所以嫂子要来这里暗访?林初雪揣测。但是很快又否认了这个猜测,因为嫂子汤以情并不在公司上班,就算她平时有从大哥那里了解公司的状况,但没有进入公司内部,懂得也不过是皮毛,这么贸贸然带着自己过来,也是没什么用的。

    林初雪虽然满腹疑虑,却还是跟上了汤以情的脚步。

    然而,汤以情只是在自己家的专柜面前看了看,便就拉着林初雪出去了。

    “雪儿,你看咱们这个专柜的位置怎么样?”汤以情忽然转身问林初雪。

    林初雪回头看了看,林氏专柜虽然不是正对着大门,但是离大门也不远。属于一进大门,便能看到的范围内,且和国内知名珠宝专柜毗邻,因此客流量不少。

    “不错呀。”林初雪如实回道。

    “我也这么觉得。”汤以情点点头,却又话锋一转,“可惜,合同马上要到期了。”

    “可以续约吧。”

    “难说呢。”汤以情叹气。

    “怎么了?”林初雪不解。她刚进公司实习,且还是文案助手一职,对其他的事了解的还真不多。父亲和哥哥回家,也基本不会在她和林母的面前谈公事。就算偶尔提起,也都只会报喜不报忧。

    “听你哥说天宇的负责人换了,所以续约的事能不能成还不一定。”

    “互惠互利的事,聪明人应该都不会拒绝的。”

    “如果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汤以情笑了笑,拍了拍林初雪的肩膀,道,“不过不用担心,合约还有一个月才到期呢,爸爸他们肯定有办法的。”

    “嗯。”林初雪颔首。

    虽然立志当一只米虫的林初雪从小到大都对公司的事不怎么感兴趣,但是也不代表她对生意一无所知。就算和天宇续不了约,也不代表林氏就不行了,他们的产品,又不仅仅靠着这个小小的专柜来销售和盈利。何况,林父一个外地人能在偌大的g市立足,就足以证明他的能力。所以,林初雪倒是真的不担心。

    只是汤以情有些内疚,她不过是顺口说了下有关续约的事,并不是想给小姑子甩包袱。再说,她拉林初雪出来,为的可是另外一件事。

    “你不乱想就好,否则初阳肯定要怪我。”汤以情拍拍林初雪的手,又将她拉到一边,低声道,“其实我叫你来,主要是我听说天宇的新负责人今天会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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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啊?”汤以情的话题转的有点快,林初雪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见到这个来视察的负责人。”

    “为什么?”

    “哎呀真笨,我们可以偷偷收集下资料,到时候先下手为强呀。”汤以情手握成拳,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让林初雪不忍。

    然而汤以情却还没完,只见她瞬间又双手撑鄂作少女憧憬状,只差双眼冒心,自顾自地说道:“我还听说了,这个新上任的负责人很年轻而且很帅。说不定在他视察期间和我哦不,和你发生一段不打不相识,然后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定终生的浪漫爱情故事。哦,不行,想想都觉得好苏。”

    是想想都觉得好俗吧,林初雪在心里吐槽。

    忘了说,汤以情还是某当红小说网站的驻站作者。擅长言情小说,不论是古风的还是现代的,都能信手拈来。所以,脑洞比较大。

    “大嫂,你小说写多了。”林初雪满头黑线的看了眼还在做少女捧心状的汤以情,转身就想走,“既然嫂子你不想逛街,那我就回去了。”

    “哎哎,雪儿你别走啊。”汤以情脚步踉跄地跟过去,将一心往外走的林初雪又拉了回来。

    “哎哟。”或许是跑的太急,又或许是地板太滑,汤以情一个不稳,差点摔倒在地,幸亏林初雪眼疾手快的抱住了她。

    林初雪低头,视线落在汤以情的高跟鞋上,无奈的开口:“嫂子,其实你真没打算逛街,只是想来看传说中的帅哥吧?”不然,怎么会穿跟又高又细的鞋子过来?

    习惯了穿高跟鞋的女生逛一天都不是难事,但是林初雪和汤以情都是那种习惯穿运动鞋和平底休闲鞋的人,要让她们穿高跟鞋别说是逛街,走一段路都跟要命似的。

    被林初雪戳穿了小心思,汤以情有点羞恼。她含羞带怒的瞪了林初雪一眼,矢口否认:“才不是。”尔后又欲盖弥彰的补充道:“不许跟你哥说。”

    “知道了。”林初雪憋着笑,允诺帮汤以情保密。

    其实林初雪也清楚,汤以情就是纯粹的喜欢看美好的东西,不仅是帅哥,若是遇到美女,她也能像个变态痴汉似的盯着人家看。汤以情在家也是一副宅女打扮,但出门的话还是会注意下形象的。就像有些人在家再怎么邋遢,但出门一定会拾辍的光彩照人是一个道理,并不是丢人的事。不过,她穿高跟鞋出门,在林初雪看来,绝对是脑袋被驴踢过。

    “我就知道咱雪儿最好了。”汤以情挽着林初雪的胳膊,不留余力地夸赞她。

    不过,夸归夸,对林初雪要回家的提议却是坚决反对的。

    最后,林初雪只得陪汤以情从一楼逛到了四楼。到中午的时候,已经是大包小包挂满了两手。当然,第一样买的东西便是平底鞋,否则,让汤以情穿着那高跟鞋逛商场,早就哭爹喊娘了。

    将东西寄存到服务台后,两人去六楼的麻辣锅搓了一顿。

    “我去下洗手间,你要去吗?”吃饱喝足后,林初雪想要去方便一下,起身的时候问汤以情。不过汤以情摇头拒绝了,林初雪便抓着自己的手机独自前往洗手间。

    走到半路的时候,收到了微信的信息提示,林初雪点开一看,是江湖里的小伙伴们在微信群里热聊。原来是月恋风发了她和风倾月吃西餐的照片,锦绣看了馋的不行,情深缘浅在安慰他,并承诺等到节假日,就带锦绣去吃。

    林初雪看手机一时入了迷,忘记自己还在走路,一个不慎,竟然直直撞进了迎面而来的人的怀里。手里的手机,也被撞的跌出了手心。

    “”措手不及的林初雪一时间愣在了原地,贴在一个陌生的胸膛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机做自由落体运动。此时此刻也不知道是该先和人道歉,还是先去拯救自己的手机。直到她的眼前晃过一条长臂,尔后她的耳边想起一道低沉又性感的声音。

    “你没事吧?”自头顶倾泻而下的声音,终于拉回了神游的林初雪。她反射性的抬头,第一反应却是:这人好高啊。因为身高160,在南方不算太矮的她,只到人家的肩膀。抬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那冒着清渣的下巴。第二反应则是:这人好帅。

    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眼神深邃,薄唇亲抿,虽然显得有些严肃,却丝毫不影响他帅气的面容。他穿着一身休闲运动长衫长裤,将修长却不粗犷的身材显露无疑。看起来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

    “啊,没事,谢谢你。”几秒后,林初雪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并后退一步,退出对方的怀抱。

    “这是?”男人将一个黑色手机递到林初雪的面前,指着上面垂下来的,唯一一个装饰物品问她。

    那是一只q版的穿着白凌波的五仙小吊饰,是林初雪玩江湖的本命门派,在某宝上淘来的。她特别喜欢,所以才挂在了手机上。

    “额,这是我玩的一款游戏的手办。”林初雪虽有点诧异对方的关注点,但还是礼貌地轻声解释。

    “江湖?”

    “嗯。”林初雪点点头。现在国内很多年轻人都在玩这个游戏,就算不玩,游戏方宣传的力度也不小,或许对方看到过广告,所以知道江湖也并不奇怪。

    “五仙,是个不错的职业。”男子将手机塞到林初雪的手里,丢下一句话,便扬长而去,留下林初雪愣在原地。

    知道江湖不足为奇,但是能从自己的吊饰就看出门派的,十之**是玩家。谁说玩网游的不是抠脚大汉就是恐龙?林初雪看着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轻笑了一下,便继续往洗手间走。

    这么一耽搁,待林初雪上完洗手间,回来免不得被汤以情戏谑了一番:“这么久,我还以为你掉厕所了呢。”

    “要能掉厕所,那也得等我瘦成一道闪电才行啊,否则马桶可装不下我。”林初雪本想跟汤以情分享一下自己的艳遇,但介于她嫂子那不太靠谱的脑洞,最后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而那一边,被林初雪撞到的男人,在回到与好友相约的包厢时,也和她一样遭到了好友的戏谑。

    “这么久,不会是半路有艳遇吧,歌行?”一个同样休闲装打扮,长相斯文的年轻男子举起酒杯朝他挤眉弄眼,“快说说,对方正不正点,有没有拿到微信号之类的?”

    艳遇?韩歌行有一秒的怔忡,回想起对方不算精致,却小巧可爱的五官,以及手机上那个可爱的q版小五仙吊饰,不知道为何,他忽然就想起了最近在游戏里认识的五仙雪初。

    “你想知道?”韩歌行眸光一转,收起脸上一闪而逝的情绪。长腿一迈,在斯文男子即李清的旁边落座,接过他递来的酒杯,轻啜一口,然后懒懒开口,不答反问。

    “想,当然想。”李清点头如捣蒜,目露八卦之光,殷殷望着韩歌行,“赶紧的说,我洗耳恭听着。”

    “不告诉你。”韩歌行偏头对李清微微一笑,薄唇轻启,说出的话却差点让李清吐血。

    “切,你就装吧。”李清鄙视了韩歌行一眼,灌了一口酒才继续说道,“我宁愿相信你是尿遁了,也不信你这家伙有什么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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