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

第231章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第231章

小说: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身穿劲装。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战斗力还是很刚猛的。

    而且听阎王说,凤凰大人又教授了他一套全新的武技。相信实力并不会大打折扣。

    “我要做什么?”阎王认真问道。眼中有些火热之光。

    “保证宋秘书的绝对安全。”唐欢平静道。“如果你们之间一定要有人死——”

    “我死。”阎王斩钉截铁道。

    唐欢既没有夸奖阎王,也没有鼓励他什么。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大步离开。

    ~~

第四百九十四章 一直在找我?() 
第四百九十四章一直在找我?

    唐欢还在部队的时候,接受的教育就是:最好的防守,就是攻击。

    与其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不如主动攻击。用绝对的武力碾压敌人。

    军事行动应该如此。

    个人,亦然。

    起初在不知道血魔是谁,什么时候会出现之时。唐欢唯一能做的,就是守株待兔。很被动,也很不安全。

    现在,他知道血魔是谁了。

    那一切都变得简单了起来。

    主动找到血魔,然后给予他致命一击。彻底解除宋姐的所有危机。这,就是唐欢的方法。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唐欢安静地坐在轿车内。没有开灯。

    唯一闪烁的,就是他嘴里的那颗烟头。

    ……

    “他找我。”

    慕青笔挺地站在白不臣跟前。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

    “谁找你?”白不臣皱眉。隐隐感到一丝不妙。

    “唐欢。”慕青说道。

    白不臣豁然站起身来。眼神沉稳道:“我以白家少主的身份命令你,终止这项任务。”

    “抱歉。任务是老爷亲自下达的。而我,也已经拿了龙老板的全部酬劳。”慕青缓缓说道。“我不可能终止。”

    “如果你这次任务失败,白家将万劫不复!”白不臣寒声说道。

    “大少爷您多虑了。”慕青摇摇头。淡淡道。“此事与白家无关,也与您无关。唯一的不同之处,只不过是慕青将被白家派去海外而已。”

    白不臣怔了怔。

    费解道:“你要离开白家了?”

    “大少爷您别露出这模样。”慕青依旧是摇摇头,神色如常道。“我知道,您并不喜欢我。您也知道,我素来和二少爷走的近。我离开白家,对您不会有坏处。”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白不臣追问道。

    血魔在白家当了十年家奴。

    忽然就要脱离白家?

    仅仅是为了这项任务么?

    白不臣不信。

    他甚至很清楚,父亲极为重视血魔。早已经将他当做第二代供奉培养了。

    否则,又岂会冒着如此大的危险,养他十年?

    要知道,一旦被逆鳞知晓了这些年来,一直是白家在保护他。白家将永无宁日。

    那个杀手界的传奇组织。可不管白家多么富有,有多大的权势。

    在他们眼中,永远只有两种人。

    活着的,死了的。

    “小师妹发布了江湖令。”慕青平静说道。“我忍辱负重十年。在白家当了十年的看门狗。欠白家的,早已经还清。是该做一些我想要的事儿了。”

    “比如说?”白不臣问道。

    “杀了唐欢。一战成名。”慕青似乎根本不在意宋秘书的死活。

    在他眼里,唐欢才是真正的劲敌。

    “血魔大名,还不够显赫吗?”白不臣不可思议道。

    在杀手界,血魔早已经是神话般的存在。人人为之发抖。

    为什么非要杀死唐欢,才够出名呢?

    杀手界?

    血魔淡然一笑,抬眸看了白不臣一眼:“大少爷,您是商界中人。您在意的,是利益,是家族继承权。而我,要的是绝世强者的称号。是名动天下的名望。杀手界的名气有什么意义?成为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强者,才是我真正的追求!”

    白不臣沉默起来。

    他看出血魔去意已决。也知道父亲肯定允许了他的决定。否则,这次岂会跟随自己前来白城?

    原以为,父亲回心转意,慢慢开始重视自己了。

    现在看来,父亲只不过早就有了全盘计划。哪怕是安排血魔前来白城,也是另有目的。绝非为了培养自己。

    血魔来白城做什么?

    打败唐欢,一战成名。

    然后在即将到来的英雄会上崭露头角!

    英雄会无私人恩怨,哪怕是血魔这个逆鳞叛徒,也不会受到制裁。

    而这样一个场合之下,却是血魔成名的绝佳时机。

    他早就有所耳闻。

    大长老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拟定一份新生代十大天王!

    他,必将占据榜中!

    老一辈强者必将成为过去式。而新生代的十大天王,将引领风骚。成为未来三十年的风向标。

    陈正的实力,一定在自己之上么?

    这些年来,他在白家是什么待遇?自己又是什么待遇?

    盛名之下,哪怕是位高权重的白庆阳,也会给予极大的尊重。

    这就是十大天王独特的地方。

    血魔要的不是优渥的生活和数之不尽的财富美女。

    他要的,是人们对他的敬畏和尊重。

    这十年,他太孤独了。

    他没有一刻放弃过大放异彩。成为人中龙凤。

    他要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告诉所有人。他血魔,是真正的绝世强者!

    可每一个绝世强者都要通过残酷的考验,才会有人认可。

    他不可能打败陈正而成名。白家也绝对不允许。

    唐欢,成了他绝佳的目标。

    杀了他。成就自己的辉煌!

    ……

    半夜。

    凌晨三点。

    阎王纹丝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仿佛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如果宋秘书突然推门上厕所,他会第一时间置身黑暗之中。悄无声息。

    而如果突然有人开门——

    咚咚。

    敲门声响起。

    很平稳,却透着一股力量感。

    唐欢回来了么?

    以阎王对唐欢的了解,他敲门的声音并非如此。

    那么——会是谁?

    阎王缓步来到门前,用近乎蚊子的声音问道:“是谁?”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门外响起一把阴气十足的声音。

    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阎王在找谁?

    找血魔!

    一时间,阎王竟是僵住了。

    开门?

    不开门?

    他迟疑了。

    也犹豫了。

    正如唐欢所言,他斗得过这位师伯吗?

    要知道,当年他可是唯一能和师傅并驾齐驱的逆鳞天才!

    而那时的阎王,仅仅是一个跟屁虫罢了!

    现在,他依旧是名气斐然的血魔。

    阎王呢?

    在一家小娱乐公司当保安!

    终于。

    阎王拉开了房门。然后定睛一看。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异常阴柔的男人。

    他的双眼泛着红芒。仿佛杀人太多,双眼被鲜血染红。异常可怖!

    而这双眼睛对阎王来说,却是太熟悉不过了!

    是他!

    就是那个背叛了逆鳞的男人!

    血魔!

    “当年你就是一个跟屁虫。现在还是。”

    黑暗之中,血魔的声音阴寒刺骨。透着一股仿佛来自地狱的死亡气息。令人毛骨悚然。

    ~~

    惭愧惭愧,今天没有爆发。

第四百九十五章 变成怪物!() 
第四百九十五章变成怪物!

    也许对旁人而言,血魔仅仅是一个象征着恐怖与杀戮的符号。可对阎王来说,血魔却是一个难以从记忆中抹去的存在。

    他的强大,他的离经叛道,都深深震撼了当初还很年轻还很稚嫩的阎王。

    而那一年的血魔,也不过才二十出头。比阎王大不了几岁。

    可正是这样一个男人,却让阎王生出了既痛恨又仰望的情绪。

    他的心,究竟是如何长的?

    他为什么舍得离开逆鳞?

    又为什么可以在这十年内名声鹊起?

    逆鳞如此强势的追杀,为什么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在阎王心中,血魔就如同一个符号。复杂而矛盾地存在着。

    此时此刻。

    在血魔叛逃逆鳞十年之后,他终于重新露面了。

    曾经,他只能通过江湖传闻得知血魔的行径。现在,这个传奇一般的男人,却就在他的眼前。

    他依然是如此的藐视一切。

    他的眼神,依旧猩红而——冷漠。

    哪怕是面对统率逆鳞的大长老,这个男人也从来不肯低下骄傲的头颅。

    他目空一切,睥睨天下。

    仿佛战无不胜的王者,所向披靡!

    他就这样平静地站在门口。阎王的心,却迅速揪起来了。

    当他从唐欢口中得知血魔的真实身份之后,他不是没想过为逆鳞清理叛徒。可当血魔真正站在他面前之时。他根本没有向这位师伯发起挑战的勇气。

    甚至——

    阎王深吸一口冷气。用那并不魁梧的身躯挡在了门口。目光直视血魔:“你来做什么?”

    唐欢不是去找血魔了吗?

    为什么唐欢出去了。他反而来到了宋秘书的家中?

    是唐欢被蒙骗了。

    还是这血魔技高一筹,将一切掌控在手心?

    “你不知道?”血魔微微抬眸。那猩红的眼眸之中,既没有杀意,也没有冷光。

    可即便如此,阎王依旧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他很清楚,自己绝不是这个强大男人的对手。

    哪怕是用命来抵挡,或许也支撑不了多久。

    但既然师傅让他做唐欢的狗。

    那么他就绝不会违背自己的诺言。

    唐欢要他守在家里,要他保护宋秘书的安全。那他决不允许血魔动宋秘书一根汗毛。

    至少在他还有力气站在血魔的面前之前,不允许。

    “我要杀宋秘书的消息。不是你告诉唐欢的吗?”血魔依旧平淡的说道。

    “不可以。”

    阎王五指紧握。

    他只剩一只手了。

    尽管凤凰大人又传授了他全新的武技。可短时间内,又岂能回到巅峰状态?

    可即便是在巅峰状态,他又如何抵挡得了血魔?

    血魔淡淡扫了阎王一眼:“你拦得住我?”

    “只要我还活着,就不能让你得逞。”阎王咬牙说道。

    “你求死?”阎王轻描淡写道。“念在小师妹的情分上,我不想杀你。让开。”

    阎王却是纹丝不动。

    缓缓抬起他仅剩的一只手。决意与血魔决一死战。

    “看来小师妹是真的疼你。”血魔缓缓说道。“连你任务失败,也留下你一条命。”

    血魔说罢,身躯缓缓往前踏出一步。

    他抬起右手,轻轻在阎王的胸前推了一下。

    “别自不量力。让开。”

    血魔这随手一推。

    看似不费吹灰之力。阎王却连抵挡的余地都没有。胸前仿佛遭受巨锤一击。浑身猛然一颤。胸口气血翻滚,踉跄倒退了数步。额头上瞬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

    血手!

    血魔还在逆鳞之时,就创造的独门绝技!

    那时的阎王,就很想学习这位师伯独创的绝学。甚至背着师傅,向血魔请教过。

    可血魔却淡淡摇头,若想成为真正的绝世强者。唯有独创绝学,才能登堂入室。靠别人传授,永远只是二流,到不了武学之巅。

    一是教阎王没有意义。二也是不想自己的绝学被太多人透彻了解。

    学不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却会暴露自己的压箱绝技。

    每个绝世强者的绝学,都只会在生死之战时,才完全发挥出来。

    哪怕是白万里,不也没有完全了解陈正的九指连环么?

    武学之路上,所有绝世强者都会藏私。

    能做到大公无私的,怕只有圣人了。

    血魔随手一拍,便将阎王逼退。令他气血翻滚,浑身发抖。

    可他钢牙一咬,丝毫不肯退让。

    “除非你打死我。”阎王目光坚定道。“否则我不会让你动宋秘书一根汗毛。”

    血魔闻言,却是淡淡扫了阎王一眼:“你还真是适合当一条狗。人家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这辈子,你就没有一点自己的追求和主见么?”

    阎王丝毫不为所动:“我的命,是唐欢给的。”

    “那就别怪我这个师伯不给你活路走了。”

    血魔缓步上前,看似慢条斯理。可每一步走出来,都仿佛裹挟惊雷之势。一股有一股实质般的压迫力席卷而来。就连那空气中,都仿佛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令人肝胆俱裂。

    阎王猛然一提气,一把血色匕首落入手中。而后,他身形一纵。朝阎王压了上去——

    他明知此战必死,却没有丝毫迟疑。

    其实从凤凰将他扫地出门,他的心,便已经死了。

    一个只会杀人的杀手若心死了。那最后的下场,似乎也只有被人所杀。

    ……

    白不臣仍然在书房之中。

    距离此时此刻,血魔——也就是慕青已经离开他的家五分钟了。

    他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无法理解血魔的追求。就像他永远不明白,为什么父亲只关心他的小儿子。而忽略自己这个明明更加优秀的大儿子。

    难道,只因为白万里年幼多病,就可以获得特殊待遇吗?

    走了一个血魔,对他而言的确不是坏事。

    这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也一直以来,都跟白万里走的亲近。走了,白万里就会少一个援助。对白不臣来说,百利无一害。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血魔前脚走,一个不论如何也预料不到的男人凭空出现在了他的书房。

    这男人似乎和前几次见面完全不同。

    他的笑容,充满了黑暗气息。

    他的身上,也沾满了死亡味道。

    就仿佛是一头深渊野兽,伺机而动。

    “白少。你白天是个谦谦公子,温文尔雅。可为什么到了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