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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但闻人语响,谁家郝欢乐-第105章

小说: 但闻人语响,谁家郝欢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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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相处久了,您就会发现,阿语对身边的人都好温柔的。而且还很会照顾人,能在她身边,是我的福气才对。”郝欢乐有些招架不住未来岳父突如其来的热情,看着那张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心里有些惴惴,她并不是来夺去他刚刚获得的幸福的啊。可目光刚一躲闪,就对上闻人语深沉的星眸。她脸上仍是轻浅的笑意,柔柔的望着她,不催促,不责怪,除了干净的爱意,再无其他。郝欢乐便像上了发条打了鸡血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般,一扭脸,对着笑意盈盈的老丈人微微一笑,“伯父,我很喜欢阿语,阿语也很喜欢我,所以我们——”“所以你们结伴来看我了。你这好孩子担心小语一个来这边被欺负,就请了假专程陪她来了。我懂,真是谢谢你。小语今天肯认我,也多亏了你在背后替我说了不少好话吧。”“噶?这是我应该做的,不客气不客气。”郝欢乐被一连串的抢白成功忽悠了,只顾着红着脸谦虚。

    闻人语是知道她家郝闷//骚经不住夸,尤其是面对不太熟的人,别人夸她一句,她铁定就傲娇加羞赧的解释十句不止。哼,对着她的时候,却是没脸没皮无赖得狠。她恨恨地瞪了一眼还在喋喋不休推拒功劳的傻子,大大方方了揽上她的肩膀,脸上的笑容不变,“爸爸,郝欢乐她不是我的闺蜜,她是我的爱人。”

    “爱人?”宇仁还未反应过来,又跟着重复了一遍。这下郝欢乐可找到了重点,点头如捣蒜,“没错没错,就是爱人。我喜欢她,她喜欢我,我们是情侣间的爱情。我妈妈也已经答应了,我们全家都很喜欢阿语。我会好好待阿语的,伯父你就放心把阿语交给我吧。虽然我不是很能干,也不算太好看,可是我身家清白,感情简单,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喜欢得根本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不是要你现在就相信我,可是我会用一辈子来证明的。我会让她笑,会陪她哭,会努力赚钱养胖她,会竭尽全力的守护她,会锻炼身体远离烟酒戒掉熬夜,每一天都把全部的精力供她消遣,会在老了的时候依然拉着她的手晒太阳,我还可以□□,在我走之后替我照顾她……”她一股脑巴巴地说,完全忘记了昨晚就在脑子里想好的既成熟稳重又优雅得体的说辞,直到说完,才惊觉自己似乎没发挥好。她不自在的挠了挠头,借以缓解被三道目光牢牢盯住的尴尬。最后还是不安的望向了闻人语。

    闻人语看她望过来,只轻笑着摇头,一个眼神答复都没给,只顾着熟练地为她擦去额角细密的汗珠。她又只好将目光移向了岳父大人,忐忑不安却又执傲地坚持,对上那双精光毕露不怒自威的鹰眼虎目。不能怂,千万不能怂!

    宇仁狠狠的盯着郝欢乐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谁知那孩子反而越来越坦荡了,要是在公司,就连五十多岁的高管老狐狸也扛不住他的审视,这孩子,果然不能小觑。他终于缓了脸色,声音里染了笑意,“看着我干嘛?你要表白应该对小语说才对。”

    “嘎?您的意思是,同意了?”幸福来得太突然,郝欢乐有点不确信。

    “我若是不同意,你就会放弃了?”宇仁不答反问,尽管在笑,眼神里却容不得一丝玩笑。

    “不可能。”郝欢乐斩钉截铁,就是天王老子不同意,她也不会放手的。

    “爸。谢谢你。”闻人语拉住了仍要据理力争的郝欢乐,对着一脸从容的老人点了点头。

    “傻孩子。你愿意带她来见我,愿意告诉我,就表示是真心认了我这个爸爸了。我应该高兴才对。至于我女儿找的人,会差到哪去?我虽然一时半会儿还瞧不出好,但你的选择,我自然是放心的。”宇仁看着两人又握在一起的手,露出满意的笑容。

    “嘁,这话算是夸我呢还是贬我呢?”郝欢乐一脸的纠结,还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不过心大如她立马就想通了,“伯父,你就等着看我把阿语养得白白胖胖就行。那时再来评价我的好歹吧。”

    “好,我等着。小乐啊,你自己也单薄得很啊,这小身板可是要陪小语走一辈子的,别怠慢了。”宇仁乐呵呵的嘱咐,这孩子的话,也许应该可以。

    “没问题。我将来一定争取做第二健康的老太太。”郝欢乐眯着眼笑得一脸阳光。那温暖的笑容晃花了小护士的眼。这小个子原来也不赖嘛。

    几个人其乐融融的聊了一会,直到小护士红着脸羞答答的表示病人需要静养休息后,郝欢乐才依依不舍地和闻人语一起离开,“伯父,下个月的婚礼您一定要来哦。”“要你说?到时我发现小语还是这么瘦,看我怎么教训你?”

    “嘿嘿,欢迎首长审阅!”郝欢乐啪的立正行了个军礼。那敬礼的手便被另一只手拉下来牵住,“爸,你休息吧。我们今天先回去了。”

    宇仁看着闻人语淡淡的笑容,轻轻点了点头,“婚礼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天宇虽然不算什么庞大产业,但对付一些不入流的宵小还是绰绰有余的。”语音刚落,森冷的目光就让人不寒而栗。郝欢乐在心里打了个突,诶哟喂,果然是强大的遗传啊!这父女俩总裁苏起来,真是狂拽炫酷得不要不要的。

    可她不知道的是,当她们离开不久,老人犀利的目光渐渐茫然,他直直望着闻人语离开的方向,声音空洞而虚弱,“琴雅,你看到了吗?小语她叫我爸爸了!她是我们的女儿,我们的!”他笑了,苍老的声音却比哭声还要难听,混浊的眼中都笑出了泪来。这可吓坏了小护士,连忙上前把脉探温,连声哄到,“大伯您放轻松,深呼吸,不要那么激动。”“我能不激动么?小语可是我的女儿,我的!”老人家额角的青筋都绷了起来,却一口咬定了这层关系。小护士一叠声的轻哄,心底的疑问却渐渐扩大了。

    郝欢乐知道这个谜底是在宇仁出院后。据说康复得很好,老人不久就申请了出院,甚至把公司的事都全权托付出去。连闻人语也变得很忙。郝欢乐便是在闻人语忙着天宇那不是什么庞大的资产时,被老爷子一个电话召唤到了家里。郝欢乐赶到时,老人背着手,站在院子里专注的望着一棵发新芽的老梧桐。目光里有她看不懂的深沉,凝重的表情与这乍暖还凉生机勃勃的早春格格不入。

    郝欢乐的心咯噔一声,收起了兴致勃勃的笑脸,眉头锁成了川字,“伯父,你还是放弃吧。无论你打算用什么方法说服我离开阿语,我死都不会答应了。”

第161章 可怕真相不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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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终于知道小语为什么选择你了,原来你傻得那么可爱?”宇仁笑呵呵的回头,并没有郝欢乐想象中的撕破老脸,恶声恶气。“我可以理解为夸奖么?”郝欢乐微微有些尴尬,她的老丈人似乎从没有认真地说过她一句好话。“当然。我可不要你的命,却是需要一个愿意为她豁出性命的人。”宇仁面色一凛,“我可以相信你么?”郝欢乐坦然地与他对视,郑重地点了点头,“只要是对阿语好的,你直管对我说。”

    “好,我就喜欢你这点。坐吧,喝茶。”宇仁重重颔首,在郝欢乐以为他要对她交待清楚时却突然转了话题。这怕是要长谈了,今晚还和阿语约了去看电影的,她看了眼天光,希望还来得及。

    宇仁在招呼郝欢乐坐下后就不怎么搭理她了,自顾自的煮了茶给各自倒了一杯,就悠悠的品起茶来。郝欢乐不明所以,也有样学样的喝了一口,唔,好苦好涩,还夹着一丝微酸,该不会是过期了吧。她忍着没吐出来了,五官却皱成了一团。“嫌难喝?这茶在那个年代,可是稀罕得很。一片叶子也要煮上好几回呢。这可是,琴雅亲自为我摘的啊。”老人专注地凝视着杯中的沉浮的碎叶,思绪似乎融进了那氤氲的茶香中。

    于是午后早春的庭院中,伴着远处依稀的虫鸣,郝欢乐听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多年前两名年轻的男女知青。男青年是的父亲是南下干部,本来作为家中独子是不需要下乡的,可对他一向严厉的父亲,为了向更多的群众做出表率,坚持将他送到了黄家村。她出生于书香世家,成分却不怎么好,也随着安排来到了黄家村。一个是知青们公认的带头大哥,根正苗红前途无量。一个是众人嫌弃的千金小姐,满腹资//本主//义的那套吟风弄月道德/落后。可这并不能阻挡他看向她越来越浓烈的目光。她真的太特别了!她细胳膊细腿,白皙精致得像是从古代插画中走出来的一般。大家为了挣公分都恨不得天天扎进田里,她却利用每一段空闲的时间看书。都是些很旧的书,却都仔细的包了封皮。看手工可比她衣服上的补丁强多了。就她那针线活,还不及他个大老爷们呢。

    他变得越来越关注她,时不时的替她挑上一桶水,拾起一筐粪。每每这个时候,她就会浅笑着看他,那双眼睛仿佛掺了水似柔柔的真好看。她的声音也是清清冷冷,如山间的清泉,落在耳朵里特别的舒服。不像其他姑娘,都和汉子一般扯开嗓门吆喝号子,她更多是默默的咬唇,默默的用力,默默的扛下远远超出她那副单薄的身子骨所能承受的重担。他开始心疼起她来,尽管她是人们刻意疏远的“千金小姐”,尽管她的成分不好,哪怕下乡完毕,也分配不了什么好工作,尽管她对他,也始终是淡淡的,可他就是觉得她好,好得像一朵青莲,想让人养在心里,等着她娉娉婷婷的盛开。于是他不顾众人的明示暗示,一次次主动接近她,帮助她。终于有一次,再抢着和她一起下田插秧的时候,她眼睛红红的替他从小腿上切下了一只肥得比手指还粗的紫红色的蚂蝗,颤抖的声音喊了一声“阿仁哥”。那声音真的很好听,比山泉还要好听,比花蜜还香甜,比春风还醉人。从此,他成了她的阿仁哥。他终于可以把在心头酝酿到发酵的情话说出口,“文雅琴,闻琴声而知雅意,真是个好听的名字。”那个风华正茂的年纪,那个恬静淡雅的女子,那个碧水蓝天的村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他们经常在闲暇时在村口的大石边看星星看月亮,他会把老妈托人送过来的油渣拌肉硬塞给她,她会为他背诗,却又总因羞涩而盯着本书作掩饰,那么个大黑天,她眼睛再好,也决计看不见吧。不过他可没去戳破她的小矜持,只是定定的坐在她身侧,安静的看着她。看着她沐浴在淡淡的月色下,皎洁得像小说里的仙女,光是看着心里就莫名的疼了。如果,能这么一直看着,该多好?

    如果,那天夜里他没有去即兴去捉萤火虫,如果他没有坚持为她庆祝生日,如果他勇敢的站出来,是不是就能够永远守护这份美好?

    那天是她的生日,他无意间发现的。他兴冲冲的交代她,让她一定要去村头等他,他给她准备了一份惊喜。她说天气不大好,不像有月色出来的样子,想要推拒他的好意。毕竟那什么都稀缺的年头,他能给的惊喜,必然是牺牲了自己的那份。他却不容分说的强硬,临走时还往她手里塞了枚揣得温热的鸡蛋,烫得她目光晶莹的点了头。

    当他抱着碗香喷喷的面条,提着一袋子明明灭灭的萤火虫赶到村口的大石头时,却没看到那谪仙一样的熟悉身影。“琴雅?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可让我好找!”他又兴奋的唤了一遍,手里轻盈盈的袋子在夜色中晃呀晃,如一拢璀璨的星光。更像一把锋利的刀刃,割裂了静夜虚伪的温柔。萤光闪过,他看到了什么!那熟悉的布料上熟悉的补丁!为何会零落的弃在脚边。“琴雅!”他松开了手,沉甸甸的面碗砸了个粉碎,汤汁浇在脚上,湿漉漉的玷污了她为他纳的新鞋。那袋子萤火虫更是一窝蜂是飞散开去,很快消失在这浓郁如墨的夜色中。

    这夜太深沉了,可他即便伸手不见五指,脚步也不听使唤的向那片悉悉索索的灌木中奔去。近了,更近了,他却连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都迷茫了,一个赤条条的人影突然从另一头窜出,提着裤头慌慌张张连滚带爬的跑了!看身形,居然只是个半大小子!混蛋!畜生!他真想冲上去将那禽兽踹翻在地,打死他,杀了他!可事实上他才追出去十几米,就颓然的停了下来。追上去有什么用?杀了那个人?抓住那个人?让这件肮脏的丑事人尽皆知?让琴雅怎么办?怎么办?!他只勾着腰木然的拾起地上的布片与扯坏的衣物,在灌木的这一头,停下了。“琴雅,衣服我给你放这了。”他脱下自己的外套,将收集到的她的衣物小心的放在上面,免得弄脏了它们,可它们已然脏污不堪。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手,发了疯似的逃跑了。他害怕看到她被肆虐后的样子,他清雅出尘的仙子,他至美至纯的珍宝,他朝思暮想的爱侣,竟然被一个乡下的野小子玷污了!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出身,他可以不在乎她的矜贵,他可以不在乎她的冷情,可他不可以不在乎她的身子!她的身子已经被人占过了啊!

    那一夜他逃开了,一口气跑了很远很远,直把到天边泛出曙光,他才瘫倒在不知哪里的田埂上。心碎了,身体所有的气力被抽光,他的泪,才在天光的刺激下缓缓的涌出。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单独见她。那天晚上的事,我谁都不敢问,提都不敢提,只想当成一个噩梦,远远的抛在脑后。可没到夜里,那该死的回忆就会钻进梦里,逼迫我去见她被□□的过程,我听到她的哭喊,她的挣扎,她的崩溃,可我什么都做不到,只能远远的看着。看着她一遍遍的痛苦,无能为力。我好痛苦,甚至连看到她,听到她都令我痛苦。我好想去举报,可是,说出来又怎么样呢?除了增加她的痛苦,说不定连我也要受到牵连。村里人那么护短,很可能会把事情栽赃给我。那个年代啊,和这种事一沾边就会连前程都毁了,通通毁了啊!”苍老的声音慢慢吞吞断断续续的诉说着可怕的往事。

    郝欢乐死死的捏着茶杯,指节是白得见骨!“混蛋!”她当啷一下摔碎了茶杯,冲到那颓败的老人身前,颤抖的指尖指着他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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