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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都市小花农-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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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晚秋偏过脑袋看向洛桐:“试试?”

    洛桐忙点头,郑晚秋就让到了一边。洛桐在大学的时候也会去操场玩玩篮球,她们那个专业男生少女生多,都各自有各自的小圈子。洛桐比较内向,大学四年也没有交到什么之心的朋友。

    但是和同寝室的女生还相处的不错,最起码没有吵过架。当初同寝室的女生还戏言,如果操场上没有别人的话,洛桐的篮球打得还是不错的。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洛桐的篮球水平其实是很菜的,洛桐站到了篮球机前面,稳下心神,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篮筐。

    郑晚秋看着她严肃的侧脸,不自觉地挑起了眉毛。她是了解洛桐的,看似对什么事情都不上心,但是真的认真起来的话,结果就有点吓人了。

    哨声刚响起,五个篮球就从上面的篮网里滚了下来,洛桐稍稍探身,单手抓住了一个篮球,眼睛紧紧地盯着篮筐的方向,手腕稍稍用力,篮球就完美地入网了。

    郑晚秋吹了个口哨:“漂亮!”

    洛桐此刻已经无暇顾及郑晚秋的反应了,她整个人的心神都沉浸在这个投篮中,对外界的动静是充耳不闻的。见到自己一击得中,她的嘴角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容。

    转眼间洛桐不停歇地扔出去了二十个球,命中率当然比不上郑晚秋的百分之百了,但是洛桐估计八十应该有了。因为很快地她就看到篮筐在左右地摇晃。

    洛桐也不变换位置,双脚站在原地,只有腰部在随着篮筐的位置在变动。她现在的状态特别好,很快的她又到了第三关。这第三关不仅篮筐会左右移动,还是前进后退的。

    洛桐眼睛眨都不眨,她现在也稍微有了那么一点手感,命中率也渐渐地提高了。她的动作太快了,周围人都感觉能看到残影了。这第三关也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洛桐成功地闯到了第四关。

    这对于一个新手来说,真的是相当好的成绩了。经常玩投篮机的都不敢打包票说自己一定能进入第四关的,没想到今天洛桐这个小菜鸟居然做到了。

    旁观的郑晚秋越来越讶异,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洛桐已经这么厉害了。不过再怎么厉害,还是比不上她的!郑晚秋蜜汁自信。

    她敢这么说也是有把握的,没见到篮板上的时间剩下最后十秒钟了吗?洛桐咬咬牙,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其实她的手臂已经有些酸了,但是她不想就这样放弃。

    5、4、3、2、1,最后出来的分数就连郑晚秋都挑眉,很有意思的数字,520,居然破500了?这已经是一个很难达到的数字了,没想到洛桐做到了。

    “行啊,桐啊?是不是平时也经常打篮球?”见洛桐在揉手臂,郑晚秋贴心地帮她揉捏,嘴里调笑道。

    洛桐抿嘴。“好久没有玩了,估计得有两三年没有打过篮球了,这个投篮机还是第一次玩。”

    她说的是大实话,围观的人群却炸了。

    一个脸上长着青春痘的男生嘴角抽搐:“第一次玩就破500了,让我们这些怎么也进不了第四关的人怎么破?”

    一男生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哥们儿,你不是一个人在奋斗,你还有我,我还卡在第三关呢?”

    “去你的,谁需要你陪我?”青春痘男生一把排开男生的手臂,引发一阵哄笑声。少年少女的嬉戏打闹,看得洛桐都会心一笑。

    那个小迷妹本来就只上粉郑晚秋一个人的,后来见到洛桐一鸣惊人,看着洛桐也是两眼冒星星。她也犯了一个以貌取人的错误,以为洛桐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没想到却被啪啪打脸。

    旁边的人都在讨论,目光还时不时地落到洛桐和郑晚秋的身上。尽管那些都是不带恶意的目光,但是洛桐依然觉得像是芒刺在背。她是真不习惯被这么多人围观,忙拉着郑晚秋挤了出去。

    看着洛桐和郑晚秋的互动,小迷妹瞅准时机拍了两张照片,当她原地欣赏完,再抬头时,洛桐和郑晚秋已经失去了踪影。小姑娘原地跺了跺脚,一阵气恼。

    回顾一圈没有发现后,小姑娘失落地耷拉下脑袋,怏怏不乐地离开了。

    受洛桐成绩的影响,接下来的投篮机迎来了火爆的热潮。少年少女们排着队玩,就是希望自己也能够像洛桐一样一鸣惊人。但是这注定是个奢望,原来是什么水平现在还是什么水平。

    大家还不死心,在试了几次后,只能放弃了。只有几个小女生还在那边继续,她们也是刚刚被洛桐和郑晚秋帅到了,现在就希望自己什么时候也能够这么帅。

第两百六十三章 雨天() 
洛桐和郑晚秋可不知道在她们走后,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她们俩在挤出投篮机的区域时,就在这电玩城里随便乱晃。郑晚秋忽然“噗嗤”笑了一声。

    洛桐疑惑地看她,郑晚秋清清嗓子:“520?这个数字可真不错,感情你玩个投篮机还想到你们家那位啊?借这个数字表白不成?可惜你们家那位今天不在这儿啊,这表白他没收到啊。”

    郑晚秋越想越乐,咯咯笑出了声。洛桐面色胀红,晚秋什么都好,就是特别喜欢看她脸红,她越不好意思她就越来劲。你脸皮厚一点,她反而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洛桐很快平静下来,“就是冲着我们家那位表白了怎么的?单身狗是没有发言权的,哼!”最后洛桐还给了个鄙视的眼神给郑晚秋,随后越过郑晚秋自己走在前面。

    剩下郑晚秋站在后面,手指指着洛桐的背影,“你你”个不停。随后郑晚秋哑然失笑,没想到小伙伴现在变得这么牙尖嘴利,居然能够将她堵得说不出话来。

    两人闹过就算了,郑晚秋可以说这这里的熟客了,带着洛桐在这电玩城里玩了个痛快,什么夹娃娃、打地鼠、赛车、街机等等,几乎没有郑晚秋不擅长的。

    两人在里面玩得很嗨,期间郑晚秋还出去再兑换了一些游戏币。她们玩的项目太多了,刚进来的时候兑换的那些不够用了。

    一直到四点多,两人才总算过瘾。洛桐小脸红扑扑的,显然刚刚是激动了。她手里抱着两只大大的毛绒公仔,大概有一个双肩包大小。

    郑晚秋手里还拿着一个浅蓝色的机器猫,这是洛桐拿不了她友情帮忙的。

    想到刚刚郑晚秋洛桐说要哪个她就能夹到哪个娃娃的情景,洛桐就很是佩服。虽然她没有玩过这个,但是看到别人玩的啊,就看到旁边的一对小情侣游戏币是一把一把地投进去,但是颗粒无收。

    洛桐悄悄算了下,按照他们投进去的游戏币,估计都能买两个这么大的毛绒公仔了。那个女生倒是想放弃了,毕竟再玩下去就太浪费了,男生偏不,一直褚在那边不肯离去。

    后来见到边上的郑晚秋一夹一个准,女孩子干脆过来请郑晚秋帮忙夹了一个。郑晚秋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果然将小姑娘要的那个大白夹了出来。

    小姑娘抱着软萌的大白,也不看脸色青白交加的男朋友,自顾自地走了。哼!姑娘也是有脾气的,谁还不是个小公主?

    郑晚秋斜眼看了眼木头样的男孩子,“女朋友都走了,你还在这边?”

    男生忙丢下手里的操纵杆,追了出去。郑晚秋走过去握着操纵杆,稳稳当当地夹起了一个凯蒂猫,洛桐目瞪口呆。还可以这样操作?

    她刚刚可是看到的,男生游戏币投进去了,没来得及玩就去追小女朋友了,结果就让郑晚秋捡了个便宜?

    郑晚秋撇撇嘴,不以为然:“看他那水平,菜的不行,估计也是花钱的命,倒不如便宜我了。诺,送你,你最喜欢粉色了。”

    郑晚秋将凯蒂猫塞到了洛桐的怀里,拿人手短的洛桐再也不能用控诉的目光盯着郑晚秋了。不过还是很开心啊,她现在已经忘了刚刚还是她在鄙视郑晚秋来着的。

    两人说说笑笑地出了电玩城,看天色也不早,洛桐就将郑晚秋送回家了,自己则是回了清水村。本来洛桐是要回家和爸妈一起吃饭的,可惜洛爸有朋友聚会,洛妈也跟着去了。

    落单的洛桐只能可怜兮兮地回了清水村,毕竟清水村那边盛栖梧还等着她回去呢。车后座上放着三只毛绒公仔,凯蒂猫、机器猫以及龙猫,可见洛桐是有多喜欢猫了。

    本来洛桐想都给郑晚秋的,郑晚秋没要,用她的话来说这是女生玩的东西,她就不需要了。洛桐腹诽,说得好像你就不是女生似的,不过郑晚秋的爱好也确实很像男孩子就是了。

    有的时候,洛桐都觉得和郑晚秋在一起都比和盛栖梧在一起的时候,安全感还要更高些。也许是因为两人都是同性别,更能相互了解?

    不过这就不能让盛栖梧知道了,依照他那个醋坛子,非要洛桐安抚好久才行。说真的,有时候洛桐也在想,什么样的人才能入得了郑晚秋的眼呢。

    也许在那一天没有到来之前,这就是一个世纪谜题。

    上午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天气很晴朗。等洛桐驱车回去的时候,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转眼就乌云密布。路上的行人全都加快了步伐,洛桐绷紧了心神,车速一降再降。

    很快,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这雨来的太急了,雨滴敲打在车窗玻璃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洛桐根本就不敢开快了,雨势是在是太大了,雨刮器根本就来不及的。

    这一片刚刚刮干净了,转眼间又被雨点全部占据。眼前一片迷茫,根本就看不清眼前的道路。看这雨势太大,洛桐找了个停车位,准备休息一会儿等雨稍微小一些再回去。

    自从她买车以来,从来没有在这样的雨天开过车。出于安全起见,她还是停留一会儿再出发吧。为免盛栖梧担心,洛桐还特意给他发信息说明了情况。

    盛栖梧也赞成她这样做,洛桐就这样坐在车里,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盛栖梧聊天。早在开始变天的时候,盛栖梧就有点担心,现在洛桐信息过来了,他总算安心下来了。

    他今天的事情都忙好了,正好有时间陪陪洛桐了。这最后一个月忙于年末的总结,他和洛桐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聊过了。

    以前两人基本上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爱不爱一个人,就看他和你有没有话说。

    明明两人都不是话很多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两人凑在一起的时候,感觉有说不完的话。也许只是很简单的家长里短,有时是盛栖梧看到的幽默小段子,等等不胜枚举。

第两百六十四章 家务事() 
这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半小时吧,雨势就逐渐的减小,直至最后零星地掉几个雨点。洛桐看看天气,众人的脚步已经渐渐地慢了下来,她抿嘴笑了笑,发动车子离开。

    问清楚了洛桐大概到家的时间,盛栖梧就挂了电话。不是他不想和洛桐继续联系下去,而且他更担心洛桐的安全问题。开车的时候不要讲电话,否则容易分心的。

    紧赶慢赶的,洛桐在七点之前到家了。在吃饭之前,盛栖梧已经去果园喂过大小狗们了。也许是因为近来盛栖梧终于在大小狗面前混了个脸熟,今天的喂食行动进行的很顺利。

    正好洛桐到了家门口,盛栖梧也从果园那边过来了。他一手拎着电饭煲,一手拎着大汤锅,这给盛栖梧无形中就添上了一丝烟火气,这让他变得更真实,更有人气。

    盛栖梧的眼神好,看到家门口的车,忙加快了脚步,果然洛桐已经在客厅了。“桐桐,回来了?”

    洛桐从厨房里探出脑袋,“嗯呐,我在将饭菜热热,待会儿就能吃饭了。”说完又缩了回去。

    盛栖梧在玄关处摇摇头,换好鞋走了进来。在经过客厅的时候,被沙发上的几个毛绒公仔给吸引住眼神。一个凯蒂猫、一个机器猫,还有一个龙猫。

    盛栖梧将东倒西歪的毛绒公仔摆放好,随后提着电饭煲和汤锅去厨房了。他进来的时候洛桐正站在煤气灶面前,手里拿着勺子在汤锅里搅拌着,防止粘锅。

    盛栖梧洗了洗手,也没有闲着,将料理台上的菜肴给端出去了。等他将饭菜摆放好,洛桐已经端着一个大汤碗出来了,碗里就是刚刚的紫菜蛋汤。

    盛栖梧忙过去接过她手里的汤碗,嘴里念叨:“这个让我来就好了,万一烫着了怎么办?”

    洛桐原地笑笑:“那里就这么娇气了?你这样会宠坏我的。”

    盛栖梧将汤碗放到桌面上,回头笑道:“我可是要将你宠成公主的人,再说了,要是真将你宠坏了就再好不过了,这样你就只能看到我的好处了,就再也看不上别人了。”

    这餐桌的上方是盏水晶灯,暖黄的灯光倾泻下来,在盛栖梧的侧脸上镀上了一圈光晕,俊美的不可方物。

    洛桐捂脸,干嘛说的这么煽情啊?但是她不得不承认,盛栖梧说这话确实甜到她了。

    “快过来吃饭了,站在那边有没有饭吃。”见到洛桐一直站在那边,盛栖梧嗔怪了一句。

    洛桐晕晕乎乎的走过来,刚刚坐下,一碗热气腾腾的紫菜蛋汤放到了她的面前。“快喝点暖暖身子,今天外面下雨了,喝点去去寒气。小心烫啊,慢点喝。”

    洛桐噗嗤一下,眉眼弯弯的:“盛大哥,你一会儿说快点喝,一会儿说慢点喝,到底是快点喝还是慢点喝?”

    盛栖梧想想也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前后矛盾,他笑道:“那你就快点端起碗,再慢慢地喝汤?”

    洛桐举手敬了一个童子军礼,“遵命!”随后低头慢慢地喝汤。

    盛栖梧看着难得调皮的洛桐,摇摇头径自吃饭了。晚饭过后,洛桐抢着要收拾桌子,盛栖梧也不和她争抢,自己端着碗筷去厨房洗碗了。

    这家里的事情盛栖梧是能不让洛桐动手就尽量不让洛桐动手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女孩子就应该娇养着。什么事都让女孩子做,男人做什么?

    现在很多男人都认为只要自己每个月按时将工资上交给家里,就是在为家庭做贡献了。其实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态度,男人仗着自己在外面工作了一天,回来后就什么都不做,跟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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