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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都市小花农-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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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桐也没有进去看,左右村民们平时都很照顾她,而且雇的这几个人都是很老实本分的,也是当时老陈推荐的。

    她就带着洛小橘和阿狸一起去了花圃,花圃前卧着一只黑背,背上的那条黑色的毛毛都油光发亮。

    这自然就是老大了,听到有动静传来,老大抬起眼皮子懒懒地看了一眼。

    见到是洛桐,老大立马蹿了起来,一个跳跃就跳到了三轮车踏板上,大大的脑袋在洛桐的怀里不停的蹭着。

    它是认得洛桐的,毕竟它就是从洛桐家里出来的,现在见到了洛桐可不就可这劲儿的亲热?

    洛桐也是稀罕老大,抱着老大亲昵了很久,还不忘记给老大用异能滋养下,乐得老大直腻在洛桐身边。

    洛小橘不干了,它和阿狸来这么久了,老大都不带搭理一下它们的。瞅着老大大大的脑门,洛小橘一个大巴掌就呼下去了。

    那力道,洛桐看着都觉得疼。老大很惊醒的,察觉不对劲就歪了歪脑袋,避开了洛小橘的大巴掌。

    随后老大冲上来,在三轮车这小小的踏板上,对着洛小橘是又亲又舔,恨不得将洛小橘全身都涂上口水。

    洛小橘一脸忍受,最后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声,还有完没完了?洛桐忙从老大口中解救出来洛小橘,再这样下去,洛小橘非恼羞成怒不可。

    阿狸平素是只温和的猫咪,行事都是慢吞吞的。刚刚将洛小橘放到车斗里,阿狸就扑到了车斗里,对着洛小橘刚刚被老大舔过的地方又重新舔了一遍,好像要将老大的气味全都消除掉。

    洛小橘无奈,奈何不了老大还奈何不了你?它一个用力,就将阿狸扑倒了,对着阿狸是又挠又咬。

    洛桐吓一跳,担心洛小橘真的是和阿狸在打架,再一看,洛小橘的力道都很轻,也就放下心来。她也不管这玩闹的两只了,告别了老大,自己进了花圃。

    见到洛桐进去,老大老老实实地又趴在了花圃前面,这冬天的阳光可真温暖啊,老大惬意地眯起眼。

    玩闹够了的洛小橘和阿狸总算从车上下来了,它们也不进花圃,都在老大身边坐下了。时不时地你挠我一爪,我呼你一巴掌的。

    洛桐撇下洛小橘和阿狸进了花圃,一进去洛桐就觉得好温暖啊。这里面最起码有十度左右了,和外面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过比起外面的阳光来,又稍有不足了。

    虽然将绿野交给了陈云静,但这并不代表洛桐就不关心花圃了,否则她干嘛隔三差五地就来花圃一趟?在她的心里,绿野是很重要的,很有纪念意义的,毕竟是她事业起步的地方。

    和之前宋笑笑一样,陈云静每天都会将营业的情况告诉洛桐,每个周末都会讲账本带回来给洛桐看。这姑娘很实在,根本就不会耍心眼。

    洛桐就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两人老实人在一起,大家你好我好的。说起来陈云静比洛桐还要小上几岁,她那时候实在是没钱念书了,干脆就回家了。

    不过这姑娘也没有忘记学习,洛桐留下来的那些书籍,这姑娘都啃完了,现在说到植物也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她手上也有点闲钱了,姑娘还给报了一个夜大,每天都那么晚才回家。

    洛桐喜欢这种在困境中依然坚持自我的人,她知道这样的品质有多么的可贵,因此平时对于陈云静是多有照拂。

    陈云静对绿野是非常的上心,洛桐毕竟在绿野待得时间不不长,前后半年左右,很多东西都没有规划到位。像比如说这冬季的花卉,绿野就相对薄弱一些。

    这也是洛桐好运气,要不是那盆寒兰,估计她在绿野还要再呆到一年半载的,估计到时候她也会发现这个问题。只能说洛桐这一路走来太顺风顺水了,根本就没有体会到创业的艰辛。

    陈云静发现了这个问题后,就给洛桐提建议,意思是冬季的花卉可能市场需求会更高。毕竟到了春节,家里摆上两盆美丽的鲜花,不仅美化环境,更是陶冶心情不是?

    洛桐听了也觉得有道理,她查了查资料,发现冬季的花卉还真不少,山茶、大花蕙兰、一品红、水仙、文心兰、仙客来。香雪球和虎刺兰之类的。

    她喜欢鲜花,因此这些花卉她每样都种了。这期间陈云静也过来帮忙了,她毕竟平时都守在绿野,种花什么的都很熟练了。就算这样,洛桐和陈云静还有陈大爷也忙了有一个多星期才将这几种花卉种好。

第两百五十六章 水果() 
为了奖励陈云静,洛桐直接给她涨了工资,并且允诺这些冬季花卉如果卖出去一盆就给她抽成,乐得这姑娘对这些花卉更是上心,每天上班前都要来看一眼的。

    这毕竟都是钱啊,照顾地仔细一点,回报就会更丰厚一点。于此同时,洛桐也对市面上的盆栽水果感兴趣,樱桃番茄、盆栽草莓、金桔、盆栽桑葚、盆栽柠檬之类的。

    她也没有种多少,一个品种十来棵吧,就是图个新鲜,也没有想拿到绿野去卖,这些都是另外找了个地方种的,没有和其它的花卉种在一起,就是担心陈云静不小心弄错了。

    这不,这些水果几乎都结果了,乐得洛桐见牙不见眼的。在这冬天,能吃到新鲜的水果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尤其这是出自于自家花圃的,更是让洛桐成就感满满。

    这些洛桐也没有想全都搬回去,她选了四分之一的量,准备运到三轮车上。为什么选四分之一也是有原因的。自己的家要有,爸爸妈妈,盛栖梧的爸妈,还有穆青家也要送年礼的。

    洛桐决定,今年的年礼就送这些了。新奇又有趣,这可是最好的选择了。洛桐进来的时候陈大爷正在一个角落里修剪纸条,见到洛桐准备将这些水果盆栽带回去,忙过来帮忙。

    两人走了足足七八趟才将这些盆栽给送到车上,洛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告诉陈大爷还要起出来一些冬季的花卉,她要带回去装点阳台的。

    这般两人通力合作,忙了估计有一个多小时,洛桐选了大花蕙兰、仙客来、香雪球、文心兰和虎刺梅,一样选了两棵。

    至于山茶,她记得当初自家是种过山茶的,后来搬家好像放到了花圃中,也是单独放的,待会儿就顺道带回去就是了。

    水仙的话,它是完全水培的,占得地方也少,干脆就一会儿送回去后再单独过来拿就是了。洛桐盘算了下,发现没有什么遗漏的,欢快的去角落找她的几盆山茶了。

    果不其然,那三盆山茶还在那边,还带着两盆君子兰。洛桐摸摸脑袋,君子兰也是冬季开花的,干脆也带回去吧。这么一算下来,这小小的三轮车斗都要放不下了。

    洛桐遗憾地收手,她还想将以前自家阳台上种的花草全都搬回去呢。洛桐刚住到清水村的时候,这些花草就一直都放在花圃。真正在阳台上的就只有那几棵有意识的。

    但是有的植物不耐寒啊,洛桐就是搬回去也够呛的。这么来回了好几次,小小的三轮车斗装得满满当当的,就连踏板上都被洛桐放了两盆富贵籽。

    洛小橘和阿狸回去的时候就享受不到专车的待遇的,两只只能跟在车后面跑。洛小橘虽然抽条了,骨子里依然是懒的,只见它越跑越慢,越跑越慢,最后干脆就慢慢地走了。

    阿狸也跟着它慢慢地走着,等着两只到家的时候,洛桐已经到家好几分钟了,正在往家里倒腾这些植物,盛栖梧也在帮忙。这个时候已经到饭点了,他赶着回来给洛桐做饭。

    哪知道刚到门口,洛桐就给了他这么大的惊喜。盛栖梧只能捋起袖子,将洛桐按到了沙发上,自己去搬这些植物了,并且在洛桐的指挥下,放到各自的位置上。

    忙起来的时候还没有什么感觉,这一停下来洛桐觉得自己的腰酸疼酸疼的。

    将绿植规整好回来的盛栖梧见洛桐伸手揉腰,脸上扬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这可是充分证明了他的能力不是?不过他没敢那么明目张胆,只敢心里想想。

    见到盛栖梧要过来,洛桐傲娇了。“你该做饭了,我肚子饿了。”

    她是故意的,任谁看到盛栖梧的脸色都会不爽的好吧?凭什么只有他享受到了,而她却像个弱鸡一样?

    洛桐鼓着脸,不着痕迹地挪到楼上去了,剩下盛栖梧原地苦笑。他知道洛桐这是傲娇了,生气倒是不至于,就是觉得自己面子上挂不住了。

    为了安抚难得小脾气的未婚妻,盛栖梧钻进了厨房,准备使出浑身解数,势必要将未婚妻安抚好。

    洛桐扶着腰慢慢的去了二楼,盛栖梧的行动力还是很高的,花卉盆栽都摆放得很好。

    阳台上总算不是空空荡荡的了,多了这十来盆盆花卉,一下子就热闹起来。

    除了阳台上,书房还有楼下客厅都摆放了许多花草。书房的书架子上放了两盆虎刺梅,客厅的茶几上、电视柜上则是放的那些水果盆栽,这也是一种意趣不是?

    阳台上有张躺椅,暖暖的阳光照进来,晒得洛桐昏昏欲睡。盛栖梧忙完了午饭上来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幅睡美人图,洛桐在阳光下打盹。

    “桐桐,吃午饭了。”盛栖梧倚在阳台门边上,声音很轻柔。他不敢高声地说话,就担心会打破这么一幅美丽的景象。

    洛桐迷迷糊糊,“啊?”这才想起来现在到饭点了,盛栖梧是来叫她吃饭的。她揉了揉眼睛,起身和盛栖梧一起下去了。

    这阳台上真的很舒服,暖暖的,就这么一会儿时间她都要睡着了,嗯,下午还到这边,洛桐决定。

    为了讨好洛桐,盛栖梧可以说是使出浑身解数了。桌面上四菜一汤,回锅肉、香煎小黄鱼、锅塌豆腐和木耳鸡蛋,至于汤则是百合银耳汤。

    洛桐是个好吃的,见到好吃的上午的那点傲娇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似乎一会儿之后就想不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了,盛栖梧特别欣赏她的这一点。

    这说明什么?说明洛桐想得开,不记仇。不像他,有什么事情会老是挂在心里。

    别人要是得罪了他,他会一直记着,什么时候报复回来了什么时候才算彻底放下。哪像洛桐,不管之前有多不高兴,睡了一觉,什么都抛到脑后了。

    好像不愉快的事情根本就不会在她的心里留下痕迹一样,记住的都是愉悦的美好的。

    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盛栖梧觉得自己都被洛桐净化了,好像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已经不足以去计较了。

第两百五十七章 大发神威() 
郑晚秋的父亲郑志开了一家建材公司,公司发展的还挺好,土豪算不上,但是中产家庭还能排的上。

    自从郑志下海经商后,他的太太吴楠就在家做家庭主妇。平日里就是照顾好爷俩的生活起居。

    郑志为人比较风趣幽默,吴楠就是典型的家庭妇女,两人身高都不算高,都是中等个头。郑晚秋刚出生的时候,医生就说:“这么长的腿,以后肯定是个大高个。”

    果不其然,吴楠就见着自家的闺女像见风就长似的,初中的时候就和她老爸郑志差不多高了。到了高中的时候,姑娘又去报了个篮球特长,成日里就是抱着篮球。

    吴楠也去打听过了,听说这篮球会长个,吴楠就愁上了。这闺女究竟得长多高啊,这太高了以后找对象不好找啊。他们南方这边男生的个头普遍不高,郑志四舍五入一下也才一米七。

    吴楠的担心应验了,高中毕业的毕业照上,郑晚秋站在中间,两边站的是吴楠和郑志,郑晚秋就是最高的,三个人硬生生地形成了一个小山头。

    在说这郑晚秋,不仅在身高上基因突变了,就连性格上也和吴楠和郑志不一样。郑志幽默风趣,吴楠温柔恬静,哪知道到了姑娘这边就拐了个弯。

    大大咧咧的,能动手就尽量不动口,有些微的暴力倾向,尤其是姑娘去念了体校后,更是变本加厉。以前高中的时候好歹夫妻俩还能管住她,上了大学后就是天高任鸟飞了。

    郑晚秋到了学校后还学习了散打,拿武力值更是蹭蹭地往上涨,等闲人轻易都不是对手的。

    有一次郑晚秋难得陪着吴楠去逛商场,主要还是吴楠就闺女大学都毕业了,穿着打扮日益中性化,成日里就是运动服什么的,衣柜里连件裙子都没有。

    还是吴楠硬拖她出来的,吴楠眼光好,郑晚秋身高腿长的,该长肉的地方都有肉,就给她选了件仙气飘飘的长裙。郑晚秋根本就不想穿,碍于自家母上的雌威,只能不甘愿地换下。

    吴楠兴起,又给她选了高跟鞋之类的,然后就带着换了一声装扮的郑晚秋出了店门。刚走出去没多久,就听到有人喊“抓小偷”,正常人都是忙不迭地避让。

    吴楠也是如此,可是郑晚秋这个傻大胆根本就当没听见似的。在小偷往这边经过的时候,动也不动,斜刺里飞起一脚,直接将小偷踹出了三米远。

    在小偷先生正爬起来准备继续跑的时候,郑晚秋踩着高跟鞋如履平地一般,尖尖地鞋跟狠狠地踩在小偷先生的背上,那力道看着周围的人都是浑身一颤。

    三下五除二地制服了小偷,将钱包交给了追过来的失主,吴楠忙抓着郑晚秋挤开了人群。路上,郑晚秋一脸自得:“妈,你给我选的这鞋太有用了,可是一大凶器啊,以后就穿这个了。”

    吴楠……

    郑晚秋继续补刀:“我都这么高了,再穿高跟鞋,以后就真的是一览众山小了。哦,对了,以后要找一个我穿着高跟鞋都比我高的人。”

    吴楠气闷,她要是以后再叫闺女穿高跟鞋,她就是个棒槌!看她那么高的个子,还有谁能在穿着高跟鞋的郑晚秋面前不露怯?

    从此以后,吴楠给郑晚秋买的都是平底鞋,就担心姑娘真的像和她说得那样以后都穿高跟鞋了。真要那样,估计吴楠要哭晕在厕所。

    言归正传,这郑晚秋毕业后,家里就一直催着她找男朋友,本来还没有这么急迫的。事情还是出在盛栖梧身上,郑志虽然赚钱了,但是并没有搬离这个小区。

    这里都是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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