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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都市小花农-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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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桐本来很高挑,但在郑晚秋面前,就显得娇小了一些。看着郑晚秋对洛桐是各种关心,陈星寒捅了捅看得眼睛抽筋的盛栖梧,冲他挤了挤眼睛。

    盛栖梧无奈,所谓的损友即使这样的吧?他叫他们过来是为了让他们帮忙绊住郑晚秋的,结果倒好,他们现在在看他的笑话了。

    不过人是他叫来的,再怎么不爽也要放在心里。正当众人入席了准备动筷子时,门被从外面推开了。大家的视线全都移到了那边,进来的是洛小橘和阿狸。

    它今天没有和洛桐一起回去,自从阿狸来了以后,它就成天和阿狸混在一起,这不连洛桐也顾不上了。对于这个,盛栖梧是乐见其成,洛桐的身边最好不要有小动物的存在才是最好的。

    这样洛桐就只能属于他了,一般洛桐他们不在的时候,洛小橘都是去找陈奶奶的。今天也是,中午洛小橘和阿狸在陈奶奶家吃了好多小鱼干,知道洛桐晚上要回来,特意卡着点回来的。

    见到洛桐回来,洛小橘和阿狸快速地跑向了洛桐,随后在洛桐面前排排坐好。洛桐依次摸了摸它们的脑袋,正准备去厨房给他们端饭时,被盛栖梧阻止了。

    给宠物们准备饭菜一般都是盛栖梧做的,见到盛栖梧去厨房了,洛桐弯下腰看着洛小橘的大眼睛,“稍微等一下,盛大哥去给你们端饭了,等几分钟就好。”

    洛小橘“喵”了一声,还是蹲坐在原地。洛桐笑笑,“知道了,一会儿多给你一点。”

    洛小橘这才作罢,和阿狸懒懒地趴在地毯上。早在见到阿狸时,陈星寒几人就目瞪口呆。他们知道像洛小橘这样的已经算是大型猫了,但是这跟在后面的灰猫怎么比洛小橘还要大啊。

    景豫看了看阿狸,“二嫂,这是什么时候养的猫啊,可真漂亮,它的眼睛就像翡翠一样,之前可没有见到过。”

    洛桐看了看紧挨着洛小橘的阿狸,笑道:“阿狸可不是我找到的,是洛小橘在垃圾场里找到的。当时阿狸可凄惨了,特别瘦,左前腿是断的,身上都是擦伤,上个月才刚刚养好了伤。”

    “阿狸?是这猫的名字吗?”陈星寒也不甘寂寞,凑上来问道。

    “对啊,阿狸可是狸花猫,叫这个名字再贴切不过了。”洛桐看了看陈星寒,一脸认真。

    “哈哈,阿狸……”忽然一阵笑声传来,众人转头看过去,是郑晚秋。她捂着肚子,“哎呦,笑得我肚子疼。桐桐,阿狸是个什么鬼?你不会不知道阿狸是款表情包吧?”

    洛桐脸红,“可是我就喜欢叫它阿狸,阿狸自己都很喜欢,对不对,阿狸?”

    洛桐抱起趴在地上的阿狸,摸着它蓬松的长毛,有点傲娇。阿狸偏过脑袋舔了舔洛桐的手指,好像是在附和洛桐说的话。见到洛桐单单是抱阿狸,洛小橘嫉妒了。

    它一个跳跃,跃上了洛桐的膝盖,这下,洛桐的膝盖就被两只猫占据了。她掂量了下阿狸的重量,好像要比洛小橘重点啊。说笑间,盛栖梧从厨房出来了,手里端着一个大汤锅。

第两百三十七章 加餐() 
嗅到香气的洛小橘也顾不得和阿狸争宠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它从洛桐的腿上跳了下来,在盛栖梧的脚边蹭来蹭去,不停地“喵喵”地叫着。

    盛栖梧走到客厅的角落里,将洛小橘和阿狸的专用碗拖了过来,倒了两晚骨汤,里面还有许多炖的酥烂地骨头。

    洛小橘眼睛一亮,它也知道自己吃不得太烫的,干脆就原地趴着,脑袋枕在前爪上,耐心地等着饭菜变凉了。阿狸也坐不住了,它在洛桐的腿上伸了个懒腰,随后跳了下来。

    迈着不疾不徐地步伐走到了洛小橘身边,也在洛小橘身边趴下了。宠物们各自离开,大家就开始涮火锅了。郑晚秋最喜欢的就是火锅,尤其是麻辣的。

    正好今天盛栖梧准备的就是鸳鸯锅,她一个人下了好多菜在麻辣的锅底那边,随后就望穿秋水的等着它们被烫熟。正当郑晚秋瞄准了锅中间的肥牛,准备下手去捞时。

    斜地里伸出来一双筷子,将她盯了许久的肥牛全都夹走了。谁啊?郑晚秋火冒三丈,这明明是她下下去的。她顺着筷子的方向看过去,正好撞上了景豫的桃花眼。

    景豫特贱地将那块肥牛对着郑晚秋晃了晃,随后将那块肥牛慢条斯理地塞进了嘴里。那得意的神情看得郑晚秋都胃疼,怎么会有这么贱的人?

    接下来的一顿饭就见到郑晚秋和景豫杠上了,两人真的是将这火锅当成了战场,这筷子的挥舞犹如刀光剑影一般,逼得同桌的另外几个人都只能吃清汤。

    实在是这两人的战况太激烈了,最后郑晚秋干脆都是站着吃的。景豫这家伙真的是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没见到她是个女孩子吗,也不让让她。

    洛桐和盛栖梧回来的晚,也没有来得及给大山它们送饭。因此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两人就相携着去果园给大山和小狗狗们送饭了。本来洛桐是想自己去的,但是盛栖梧不放心啊。

    这么晚了,外面黑漆漆的,他还是陪她一起去,这样也有个照应。这不盛栖梧就抛下自己的几个发小,陪着洛桐一起去果园了。说起来这样有点不礼貌,但是大家都这么熟了,这样做也没什么。

    洛桐和盛栖梧手牵着手,盛栖梧左手提着一个蓝字,里面是一个大汤锅,而洛桐的手里则是拎着一个电饭煲,没错就是电饭煲。自家的大狗小狗们都太能吃了,每次盛栖梧都要用个专门的电饭煲做饭。

    这还好平时他们喂小狗们没有被别人看到,这要是被村里人看到,非要说这两人败家不可。因为洛桐家里这十只狗每顿饭最少也要吃掉两百块,一般人还真舍不得。

    洛桐本来以为他们去晚了,会见到大狗小狗们饥饿的样子。哪知道在到达老大那边的时候,就见到小二正在低头啃着设么东西,还挺专注。

    洛桐眼神好,一眼就见到初二嘴边还有几根长长的翎毛,看来十有**就是野鸡了。他们的到来自然瞒不过初二,初二见到他们,也不吃东西了,直接向着洛桐冲了过去。

    洛桐蹲下身,揉了揉初二的大脑袋,抹去了初二嘴角边的一根鸡毛,夸奖道:“初二可真棒,居然能够自己打猎了。”

    她对自家的小狗们特别放心,知道它们绝对不会向果园内的家禽们下手。那么这肯定就是小狗们自己猎到的,这可真厉害。

    随后依次去了剩余的小狗那边,发现几乎每只小狗都有收获,洛桐狠狠地夸了一遍小狗们,乐得小狗们尾巴摇得和风扇一样。

    洛桐都是将小狗们当做家人来看的,经常会和它们说话。不要以为宠物不明白自己的意思,有些时候,主人说什么宠物是能够明白的。好的行为,洛桐会不吝夸奖,不好的事情,洛桐也会指出来。

    有的时候,宠物表现好,很大程度上都是主人教的好。和大狗小狗们亲昵了好久,洛桐才和盛栖梧一起回去了。当然他们带过来的饭菜也给狗狗们分掉了,就当是给狗狗们加餐了。

    今天正好是十五,皎洁的月光照耀大地,落下一片银辉。洛桐笑道:“咱们这算不算是披星戴月?”

    盛栖梧捏了捏她的手,“你说是就是了。”尽管这个词并不是这个意思,但是盛栖梧却觉得这个时候用这个词来形容是最适合不过了。

    等他们两人到家的时候,客厅里是一片杯盘狼藉。景豫几人都摊在沙发上,捧着肚子哼哼唧唧。这一个人吃饭其实很没劲儿,抢着吃菜觉得有意思。

    这不,本来就是景豫和郑晚秋抢食的,后来陈星寒也加入进去了。阎峥不爱凑热闹,自己端着个小碗,吃的有滋有味的。

    郑晚秋是真的厉害,在景豫和陈星寒的双重夹击下,居然抢到了那么多,你怎么也想象不到那么一个瘦削的身躯怎么能装下那么多的食物。

    吃到最后,大家将外面的外套都脱了,只剩下里面的毛衣。景豫看了看郑晚秋依然平坦的肚子,怀疑她那么多东西究竟是吃到哪个地方去了。

    她真的是太能吃了,景豫都怀疑她还是女人吗?不是说女人都是小鸟胃吗?景豫的目光在郑晚秋的身上扫过,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你已经不能拿寻常的女人的标准来看待她了,不是他们自吹,像他们这样的人,年少多金。很少有异性在见到他们后还面不改色,黑能和他们称兄道弟的。

    这个郑晚秋第一次见他们时,也就是一开始有点不自在,几句话一说后就恢复了她大咧咧的性格,估计就是将他们当做了很普通的朋友来看。

    这也让景豫心里有点不爽,平日里他见到那些主动扑上来的觉得很膈应。现在难得遇到一个没将他放在眼里的,他又觉得不开心了。我这么优秀,难道都入不了你的眼吗?

    这其实就是男人的劣根性作祟,唾手可及的往往不在乎,对你不屑一顾的反而会执迷不悟,因此刚刚在饭桌上,景豫才会故意的撩拨郑晚秋。

第两百三十八章 夜话() 
洛桐家里房间很多,但是今天好朋友过来了,洛桐就无情的抛弃了盛栖梧,晚上要和郑晚秋睡。

    盛栖梧无奈,只能和自己的发小们去度假村休息。虽然他和洛桐订婚了,也已经不分彼此,但是该避的嫌还是要避。

    郑晚秋和他又没有关系,他还是另外找个地方休息为好。正好今天发小们都在,晚上也可以一起聚聚,一起聊聊。

    晚上洛桐洗完澡出来后,就见到郑晚秋靠在床头,手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洛小橘的毛毛。

    她今天没有睡在自己的房间,而是选择了楼下的一间客房,这个房间她从来没有睡过。

    这是盛栖梧的意思,他那个占有欲大的,根本就不容许任何人睡在他和洛桐的床上。

    洛桐也拗不过他,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也就答应了。

    见到洛桐出来,郑晚秋放开洛小橘,“桐桐,时间过得可真快,好像之前咱们才毕业,转眼间你就订婚了,然后就要结婚了。”

    洛桐擦头发的手一顿,“哪有这么快?人家订婚的三年才结婚的也有的,说不定我就是那个三年后才结婚的呢?”

    郑晚秋毫不客气地吐槽:“你就得了吧,还三年呢,我看你们家那个占有欲强的,估计不到一年你们就得结婚。”

    这倒是事实,自从两人订婚后,盛栖梧就总在洛桐耳边唠叨着结婚的事情。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吗?一个男人爱不爱你,看他想娶你的心思有多么急切就知道了。

    盛栖梧基本是每天都要在她耳边念叨结婚的事情的,其实他们现在和结婚也差不了多少,就除了那一张纸的区别了。

    好不容易将头发擦干了,洛桐躺进被窝,还是被窝里舒服,暖暖的,软软的。两人头碰头地说了很久的话,期间就不可避免的聊到了郑晚秋喜欢的男生的类型。

    按照洛桐的眼光来看,自家的发小是很优秀的。身高腿长,英气勃勃的,不同于很多女生的柔美,郑晚秋的身上带有一种大气与爽朗,让人看了就想亲近。

    洛桐身上的那种亲和感完全就是木系异能给她加持的bug,但是郑晚秋的这种亲和力就完全是她的个人魅力了。似乎发小就特别能交到好朋友,和谁都聊得来。

    “我喜欢的类型啊?”郑晚秋抱着被子,有点惆怅。她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平时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优秀的同事,但是她就是觉得不来电啊。

    这不她都24了,眼见着就要25了,再加上发小又没良心地抛弃了她,她就受到了家长亲戚们的狂轰滥炸。相亲是安排了一场又一次,她就是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感觉。

    按理说她的要求也不高,怎么就总是找不到合心意的呢?郑晚秋打了个滚,这让人无语凝噎的人生,还给不给她留点活路了?

    “我喜欢的啊,要比我高点,要大气点,不要太娘娘腔了。要有上进心,顾家,就这些啊,怎么符合我要求的就这么难呢?”郑晚秋哀嚎,难道她要单身一辈子?

    不过单身也很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赚钱自己花,也不用看别人脸色。这样一想,郑晚秋又开心起来。她就是心大,想得开。

    洛桐想到自家闺蜜的身高,静默无语。郑晚秋净身高就有175了,一般的男孩子还真不敢往她面前凑。她们这边属于南方,南方男人的身高普遍不是很高。

    要按照郑晚秋的这个标准,光是身高这一项就拍死了很多人。不过想到今天见到的盛栖梧的几个发小,洛桐的眼睛亮了。“晚秋,那你看你今天见到的景豫、陈星寒还有阎峥怎么样?”

    郑晚秋回想了下,摇摇头,“他们确实条件很好,但是我只是将他们当做普通朋友来看待的,我和他们并不来电。”按照她的择偶要求来说,景豫几人应该都符合要求。

    他们个个身高腿长的,有钱有颜,但是郑晚秋就是没感觉。尤其是在想到晚上景豫那得意洋洋的笑脸时,郑晚秋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什么人啊,真是的!

    两人也是好久没见了,她们晚上就说了很久,似乎女孩子凑到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不出意料的,洛桐早上就起晚了。

    她晚上其实并没有睡好,也许是习惯了盛栖梧的怀抱,今天猛地和发小一起睡还有点不习惯,翻来覆去了很久才睡着。

    郑晚秋也睡得晚,奈何她生物钟就摆在那里,没到六点就起床了。她有晨跑的习惯,稍微洗漱下就出门跑步去了。平时她的穿着打扮就比较偏运动风,今天这样出去跑步也没什么奇怪的。

    等她收拾好了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了,早晨乡下的空气特别的清新,小鸟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着。郑晚秋活动了下手脚,顺着这乡间小路向前跑过去。

    她在跑步的时候有遇到了盛栖梧,盛栖梧昨晚也没有睡好。他已经习惯了每天都搂着洛桐睡觉,猛然一分开他还真有些不适应,这不早早的就起床了。

    度家中心是他一手打造出来的,里面的设施什么的都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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