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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锦绣胭脂-第143章

小说: 锦绣胭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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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袭陷入思索中,御杀门!时隔十一年,御杀门还值得相信吗?

    “御杀门是我哥组建,我相信。”高远顿顿,沉声道:“可我们不能就这样进京。”

    。。。。。。

    桂月,桂开,空气中流淌着清新的芬芳。

    京城最繁华的十里北长街,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静琬牵马来到一家似马上要开张的铺子前,翻身下马,轻轻摸摸马头,那马温顺停立不动,她大步走进铺子。

    摘下帷帽,四下看去。

    这是她不久前置下的铺子,货自昨日已备齐,今日打理一下,明日便可开张。

    两年多的时间悄然过去,叫‘佳人世家’的铺子已在北执国遍地开,铺子里的每一样货品都一直热销,供不应求。当然,她便再没回过夕宅与夕庄。

    自鬼七初次送去千两黄金,她就没缺过钱,如今,生意全国各地做得有声有色,更是锦上添。

    在乔其县建厂,两年多,福利待遇好,郡内百姓纷纷争往厂里做工,其间,有不少王府解散的下人阴差阳错的也前去,得知这一情况,便让来朝挑些愿意进山且老实本份的下人前去夕庄替换出里面的王府死侍。

    如今,王府死侍三分之一在‘萧记镖行’与‘陈记镖行’以及‘记镖行’任镖师,余下的,隐在全国各地,暗中监管各地‘佳人世家’铺子。他们中百分之八十混入公门担任重职,他们在北执国安居乐业,如在王府时一样不愁吃喝,她做到了,北执国就是王府,是大乔郡那支高家的王府。

    明日就要开张,铺子中正忙得热火朝天。

    世外清香浓了些,似掌柜的老者闻人闻香转过身来,见是犹如仙人的女子,急迎来。

    女子秀发斜插一支精美珠,外着缎子黑大衫,内着一袭白色深衣,贵气泄露,又掩不住脱尘之气,内心恍然惊叹后揖一礼,“姑娘!小铺明日才开张,虽然如此,但姑娘是第一个进铺子的人,若是喜欢,可免费挑一样。”

    满意点下头,继而望向靠壁而设的精美货柜,道:“邵旗!邵掌柜!”

    邵旗傻会眼,双眼笑成缝,“姑娘是?”

    “别唤我姑娘,其他称唿也罢,就唤我少夫人!夫家是大乔郡的高家。”

    代东家雇自己的中年男子就曾在面前称唿过东家为少夫人,更曾表明过东家的夫家是大乔郡的高家,女子‘其他称唿也罢’这话高深,且独有的香气猝然浓郁,邵旗盯着静琬裙间佩戴的香囊,试着道:“来大官人怎没来?”

    这一次,来大官人不是来朝,而是来仪。(。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三百二十三章 孤坟相见() 
京城这家铺子是鬼七后送上,静琬觉得条件已熟这才起意起用。

    来仪曾是高轩贴身小厮,京城铺子事宜自是调他前往,但郑重嘱咐过他,除去与铺子相关的事其他的不准有所动作,特别交待,不准前往绿萝山,速办速回。

    来仪在京城呆了两天,办妥果然就速回。

    邵旗就是来仪雇的掌柜,余下的又是邵旗代雇。

    静琬悠然转过身,含笑望向邵旗,这老者,人精明着,不知她身份,他在试探,“他明儿才到。铺子明日开张,不放心,我先来看看。”

    不用试探了,这是东家,是全国大名鼎鼎的‘佳人世家’铺子的女东家,邵旗老眼迸出崇拜光芒,招唿两个小伙计与一个妇人过来施礼。

    两个小伙计五官端正,那妇人自是铺子中的下人张婶,负责起居饮食。

    静琬唤四人起身,挑左侧半截门帘迈进内室。

    邵旗巴结跟进,一边向内室一隅走去,那里有一扇门,一边道:“少夫人休息的地方在后院。后院是个闹中取静的地方。”

    推开门,一缕清风扑面,拂起垂在身前的青丝,妙曼飞舞。

    这是一个小四合院,中央一株老槐树挡住上空火辣的阳光,院中草点缀,清凉无比。

    京城寸土寸金,能在京城最繁华的闹市买下这间算是大的铺子想来鬼七已是费了不少的心血以及了重金。

    邵旗把静琬引到正房门前,推门进去,侧立一旁,“早听来大官人说过,少夫人会到京城小住,东西也已备齐,少夫人看看,还缺什么?”

    屋子不起眼,但屋内布置得奢华温馨,且女人用品应有尽有,全是崭新的,满意向邵旗微微颌首,邵旗受宠若惊躬躬身,她道:“我马与行李还在铺子门前。”

    “小人这就去牵进院来。”邵旗快步出去。

    脚步声远去,很快又近,门响,邵旗端着壶茶水与抱着个包袱与‘前’剑的张婶小心谦恭地进来。

    张婶把行李与‘前’剑搁放床上,准备打开包袱整理其中的衣物,静琬笑着阻止了张婶。

    张婶退出屋,邵旗把托盘轻轻放到窗前闷头橱上,持壶倒了茶,微微弯着身子道:“少夫人!小人在铺子里,有什么事你大声唤一下。”

    “好!晚饭不用唤我!”

    包袱里除去些银子只有两件换洗衣裙,把衣裙抖抖搭在围屏上,又把‘前’剑习惯地放到床里头。

    连日赶路,疲惫不堪,打了个哈欠,和衣在床上躺下。

    眨巴数次数睑从腰间抽出那块‘御’字小金牌看看,捂在心口这才闭上双眼,这下,心里踏实了。

    天,渐渐的黑去,阴云密布。

    黑漆漆的野外眼前突现一堆凸起的泥土。

    这里的绿萝山脚?

    那,那脚下的这堆黑土

    大脑轰轰隆隆,浑身发软。

    如是绿萝山脚,那这堆黑土里没错,这堆黑土在梦里曾无数次出现过,里面,埋着高轩。

    一瞬的惊,随之平静,嘴角漾起一缕淡淡的酸楚,软软趴向那土堆,把脸贴着茂盛的青草,心里刹时暖融融的。

    几声虫鸣迭起,有几分诡异,“轩!大乔郡高家不靠祖荫皇恩,生意做得遍及全国,日升月恒,金玉满堂。名下‘佳人世家’更已是名震北执,天下女人乃至于男子皆在用我们家的产品。

    来朝与来红打小青梅竹马、丽儿心许柳一笙兄弟,小鸢与高低也是两情相悦,半年前,我亲自为他们三对主持了大婚,不止他们,余下的死侍大多也已成家

    十一年了,死侍大部分遵我吩咐混入公门,在各地担任重职,他们在北执国安居乐业,如在王府时一样不愁吃喝,封地没了,王府没了,北执国就是我们大乔郡高家的封地,北执国就是沧南王府。轩!我对忠于我们高家的人也算是有了一个交待,唯让我最放心不下的是二弟,不知道他若是知道你已不在会做出什么莽撞举动”

    哽咽着说不下去,小泣一声,自嘲一笑,“我未曾经你同意,私自赏‘高’姓给‘来’字小厮婢女,他们也算是我们高家的人了。来朝心性纯厚,有才有德,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各方面人才。此次来京城之前,我把一切事务以及家人都托交给他”

    重任已卸,此次来京城她是从未有的轻松。

    青草被踩踏的微响从后轻轻传来,敛悲扭过头。

    月色下,黑大衫男子由远而近,白壁的脸梦幻般的反射着淡淡的莹光,墨发未束,自然散披,被夜风一下一下的轻轻撩起。

    “我已经休了你,你为什么还要来见我?”

    一刹那,冷气乱窜,阴森恐怖。

    冷汗一下子沁出,倏地站起,惊讶扭头望望那堆黑土,又定定地锁住那已在两米之处停下的长身玉立的男子。

    月光从未有的明亮,她甚至能清晰的看见他依旧清丽的双眸里的怒意。

    他是高轩?

    眨了下眼睑,又惊又喜再次望着那男子,心里确定,他就是高轩。

    “为什么?”

    他在质问她,在埋怨她,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竟还能如此真实的见到他。

    要知道,他已死十一年。

    老天真是眷顾!

    “轩!”

    嘶心裂肺的凄唤,她惊喜交集扑向他。

    再不会刺他一匕首,再不会让他离开她一步,哪怕知道他就是一缕幽魂或是一具死尸。

    这具身体没有如想象中抱不住,是那么的真实,也没如想象中那般的僵硬,那般冰冷得透骨,却如从前一样热似火,似一个火炉,能融化她整个人的火炉。

    他微微颤抖,冰冷地低睨着她,清丽的双眸幽光闪闪,“十一年,从没有忘记过我?从没有恨过我?”

    她拼命的摇头,只想不放手,只想他不要残忍的在她眼前消失,她要留住他,他是她一生所爱,无人能替代,没有他,她的一生太长。

    他微微一笑,双眸灼灼如星辰,大手轻轻滑过她的脸庞,在脸上留下一道温度。

    不知是不是贪婪,一瞬间,她的小腹升起一团火来,双手本然地紧紧箍着他的宽腰。(。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第三百二十四章 雷声轰轰梦醒来() 
“你总是令我刮目相看!”高轩张开长臂,狠狠将花静琬镶入怀里,她没看见他滑落脸庞的热泪,“如果你知道真相,会不会怪我?”

    突兀其来的喜悦令花静琬丧失思维能力,也更没有时间思考,拼命的摇头。

    泪滴落她的小香肩,“明月珠!十一年,未离我身!”

    够了,够了,明月珠十一年未离他身,足以证明十一年来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他如她一样,她为他们高家所做的一切值了。

    粉唇颤抖,心里记得他爱的是那女子,“我杀了柳如烟,你恨我吗?”

    “我早淡忘了她的容颜,她不值得一提!”

    “我刺了你一匕首!”

    “我不也刺你一枪?”

    心,剧烈的疼着,是的,他们夫妻在互残这件事上谁也不欠谁,不过,他今生欠她还不完的思念,双手猛然捧起他的脸,只一凝视,喘开粗气的唇就印向他的唇。

    她要他,她想死他

    ,,,,

    如勾月儿不知何时隐没,乌云翻滚,天空掠过一道闪电,接着,雷声轰轰。

    双臂一空,那前一秒覆上的身体倏地不见,空留余热。

    一惊坐起,仍在舒畅尽兴的娇喘。

    呆呆,惊恐万状的双眼移向窗户,恰好大开的窗外划过一道强光,尔后,便是真实了些的雷声。

    做梦?

    身子陡然发凉,疑惑伸手摸向脸颊,发现烫如炭火,低头,又蓦然发现衣领大敞,凭感觉,被子中的裙子已被上掀,红纱裤儿不再身上,再惊骇,在被子中乱摸一通,终找到红纱裤儿。

    抱着红纱裤儿,暗想:做梦!定是做梦,自己连绿萝山在京城什么方位都不知道,是梦无疑。

    十一年了,老实的讲,曾做过与他在一起疯狂的梦很多次,但没有哪有一次有这般的真实。

    他虽死,却犹在!

    “你一走,什么都丢下,什么都丢给了我。”幽怨瞥眼窗外,失魂落魄倒下,为什么?就算是梦,难道就不能做个天长地久的好梦吗?

    不久后,一点橘红色的光团快速移到窗前,紧接着,响起熟悉的声音。

    “少夫人!你还好吗?怎窗户都没关,这邵掌柜的也是,连饭都不叫少夫人起来吃。”

    冬儿赶回来了,那来仪也赶回来了。

    途经郢县,去‘风云客栈’找鬼七本来仪一人去就可,但一路上四德都悄悄跟在后,怕暴露‘风云客栈’不得不略施小计。

    只是这两人追来得也太快。

    慌乱系好腋下带,背背着‘飞花’古琴的冬儿持灯进屋来,试着唤道:“少夫人!”

    “冬儿回来了?”花静琬佯装得懒懒地坐起,双颊残留着风花雪月后的微红,望着冬儿,“城门没关吗?”

    冬儿把灯搁放闷头橱上一角,解下‘飞花’古琴轻轻搁放正中,快步走到床榻前,“还算是运气好,刚入城,城门就关了。”

    说完话,冬儿趴在她身上,撒着娇道:“少夫人!是嫌奴回来的太快了?是烦奴了吗?”

    多年来冬儿都是这般,只是不知冬儿这次有没有嗅到不一样的气息,花静琬的手漫不经心梳理着垂下的秀发,掩饰着内心的慌乱,“没有,说什么话”

    话音刚落,窗外就乌云滚滚,电闪雷鸣,随之,响起‘劈劈啪啪’的大雨声。

    把窗户关上,冬儿返身埋怨,“这邵掌柜也是,说不让唤,他就真的不唤少夫人起来吃饭。”

    下床来,把那块‘御’字小金牌揣入怀中,“不怪他,他人挺好。”

    冬儿伸手摸向茶壶,凉透,端茶壶出去。

    隔着壁传来,“张婶!还有没有热水?”

    “有有有,刚烧开。”

    花静琬把油灯移到妆台,在绣墩上坐下,把铜镜在手,静静地望着镜中的脸。

    时光飞逝,十一年过去,已近三十,镜中的她还如初嫁到王府时一样,未见一丝苍老。

    未见老又如何,一生挚爱已化一堆白骨,容颜为谁冻?

    直到冬儿复又推门进来,这才从哀怨中醒转。

    深吸一口气,把那种不喜欢的情绪抛到脑后,抽出发间斜插的珠花,解散半绾的丸子头,持梳在手,梳起发来,“冬儿!可找到鬼七?”

    冬儿端着盏茶水过来,“巧合得很,恰好鬼七在客栈。”

    鬼七说过,他人实则在京城,确实巧合,笑笑,“怎么样?”

    冬儿接过木梳,“高山那狗贼凭借密告王爷两件大功混得不错,现在已是京城京兆尹,听说他府上12个时辰皆戒备森严,他本人除去必要的外出绝不出府半步。当朝丞相还是候言,老王妃就住在他府上,他好生待着老王妃,老王妃这些年来深居简出,连绿萝山都没去过一次。”

    高山既然真是京兆尹,那在京兆府就能找到他,倒也不用费功夫去打听。戒备森严?她若要杀他,没有人能阻止,候氏的心本就狠,只是没想到竟然狠到十一年了连儿子都不曾去看过候氏是高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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