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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捉妖小天师:公子太嚣张-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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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这个夜晚……”

    素衫闭上了眼,似在回忆。顿了顿后,她有些难过又有些无奈地继续道:“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

    “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会后悔今晚偷偷穿墙,来到榕树城吗?”王灵韵问一旁的素衫。

    而素衫则转头看向王灵韵,神情一愣,却忽而笑得一脸幸福,道:“不悔。”

    王灵韵有一瞬间的呆滞。

    看着素衫的笑脸,她仿佛瞧见素衫背后有着盛放的白樱花海,花瓣飘落到指尖,化为绕指柔光。

    再一瞬,素衫变成她领口的一朵刺绣。

    而看着那位绿罗裙小女孩的背影,王灵韵则一开折扇,不急不缓地跟了上去。

    小素衫似乎心情很好,王灵韵亦然。

    没有人注意到,城西的墙边上,有几朵青紫色的小野花正在竞相开放,偷偷地、默默地向世人展示着自身风华。

第32章 【三十一】脱胎换骨() 
榕树城一直有一段佳话。

    这段佳话,有一半也算是在他人背后嚼舌根的闲话。

    榕宫里的太监总管姓吴,单名一个良字。人称吴大刽子手。在整个榕宫里,最会剥削压榨别人的吸血鬼,非他莫属。

    但可恨之人,总会有可怜之处。

    这吴良从小便是孤儿,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拐卖到山里做奴隶,整日挖煤,不见天日。也许是挖煤挖久了,整个人都变得有点像煤球了。每到夜晚,奴隶们都互相找不到彼此,因为他们完全跟夜的漆黑融为一体,连笑起来都看不见白牙,过得半点没有人样。那时的吴良,从来不知道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而后,受不了这样被压迫生活的奴隶们,终于有一天团结一心,打算揭竿起义。他们先是炸了煤洞的入口,拿着锄头跟压迫者们对抗。但是由于彼此间差距悬殊太大。最终,所有参与起义的奴隶们,不是被重新制服,就是被压迫者们围杀。然而抓住这次机会的吴良,则机灵的捡了混乱之中的漏洞,逃了出去。

    他偷了匹千里良驹,日夜兼程,狂奔了五天四夜之后,那匹千里良驹终究是累死了。而吴良也因为五天四夜滴水未进,饿了个半死。但终归是逃出了深山老煤洞。

    但吴良运气还行,被一个走商的车队及时发现,使他捡回了半条命。可惜的是,吴良上的是一辆黑车。这个走商车队,名义上是游走各地做生意,但实际上却是一个被官府通缉已久,却始终逍遥法外的人贩团伙。

    是以,吴良又被人贩子卖了一次,这一回是被卖到了榕宫里当太监。

    就这样,吴良几经辗转,最终在榕宫里,扎根发芽。但长出来的,却是朵发臭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食人花。

    时间久了,吴良渐渐也老了。人老了,就更容易寂寞了。吴良想要一个后人,于是他便收养了一个男童,并为其取名为:吴守。

    寓意是让这个男童守在他身旁,陪伴着他,为他养老送终。

    随着时光流转,男童逐渐长成少年。

    吴守长成了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欺凌弱小,挥金如土,践踏他人的人格。而榕树城里的居民们,个个都不是普通贫民,没有谁会在受气后,怂在那里一直憋着。于是互相欺凌与争斗,总是免不了的。

    吴守的脑袋很灵光,每回总能让别人吃瘪,久而久之,树敌无数。但他的女人缘很好,总有些姑娘会在暗地里帮他。可惜的是,吴守从不近女色,倒是一直没有跟哪家的小姐,传出跟他的绯闻来。

    可即便是常胜将军,也总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有那么一次,吴守就吃了大亏,甚至还差点被人置于死地。

    那是两年前的一次花灯会。吴守被身旁最好的朋友灌得酩酊大醉后,他手下的人突然冲进酒馆雅间,将他一棍击晕,带到了荒郊野外,并把他倒挂在一棵树上。他们以那棵树为基点,在方圆三十米之内布置了大大小小的机关踩点,只要有重物触动了机关,绑在吴守全身上下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捕兽夹,就会把他夹的皮开肉绽。而这又是郊区,吴守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悲惨而死。

    而那些人把吴守身上的绳子绑紧,机关安好之后,便拍拍屁股走人了。

    偶有鸟兽蛇虫不小心触发了机关。兽夹像是饮血的猛兽般,撕咬着吴守的血肉,但却不咬碎,只是含着他的伤口,让他体会痛苦。吴守的惨叫声,他自己听着都心疼。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女子。

    那个女子像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一般,将半死不活的他救活了。甚至在此之后,还拯救了他无药可救的灵魂。

    吴守变了,彻彻底底的变了一个人。

    他开始好好读书,以礼待人。甚至脱下了富家子弟的华服装束,穿上了不显富华的衣服。没有人知道,他的衣服都是一名叫香连的女子一针一线亲手缝制。只觉得他身上有些服饰,实在粗糙,见不得人。

    一开始很多人还笑话吴守,别以为换了几件衣服就能算脱胎换骨了,表子能变,但里子是废物的人永远都是废物。但久而久之,就没人敢这么说了,因为吴守他……真的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也真的跟脱胎换骨了一样。

    后来,时常有人看见吴守穿着一身学士服,跟清医堂的香连走在一起,说说笑笑,而又相敬如宾。有时,吴守出远门回来,甚至都来不及放下身后背着的竹书篮,竹篓上还挂得叮叮当当的,便急着去清医堂看香连。

    那样子就好像平淡过日子的小夫妻,简单而又甜蜜。

    有心人早就看在眼里,所以在茶余饭后谈起吴守跟香连的事情时,总是眸色温柔,面带羡慕。当日的纨绔子弟变成如今这样,多亏了爱情力量的伟大,人们在传播间,也确实把他们传成了一段佳话。

    但每每提起吴守就会联想到他义父吴良,于是最后就变成了一群人坐在一起嚼舌根。

    …

    …

    自从两年前的那个夜里开始,一切就都变了。

    当年,在小素衫误入世间的时候,由于并非用正规的方法来到这里的,从空中落到地面的时候,她还把地上砸了一个大坑。所以,她原本就有些修为受损。而去榕树城的花灯会上走了一遭之后。在回深山的路上时,又偶遇到了挂在树上半死不活的少年。

    她突然很想有个朋友。

    为了救他。小素衫运用自己的能力,强行把深山里的温泉,变成了治愈用的泉水。

    但她也因此元气大伤。

    无巧不成书。正愁该怎么处理跟他缘分,小素衫又顺路多救了一个女子,并将从灯会上顺来的发钗,随手插在了那个姑娘的头上。

    在此之后,小素衫回到了深山中,寻了个灵气满满的好地方,化作一棵樱花树。

    这一睡,便足足沉睡了两年。

第33章 【三十二】神秘的杂货铺老板() 
这是小素衫沉睡两年来,醒的第一个夜晚。没想到就正好撞上了榕树城的祭典。

    她跑进人群中,活跃得四处东跑西窜,王灵韵跟在身后不远的地方,倒显得像个监护人。

    她吃下了祥瑞爷爷给她的隐元丹,隐藏了本身的气息,就是为了不让小素衫发现她。在初到白樱林的时候,王灵韵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小素衫。后来,也是她将小素衫推下结界的,妖与凡人不同,所以小素衫应是记得她的。

    即便已经是深夜,可四周的小摊贩仍是十分精神,就连周遭的市民也是。现在,不止是小素衫好奇这场祭典,就连王灵韵对此事也感兴趣了起来。

    各个支线街道的人群们,渐渐都来到了城市中心,聚集在主干道的中心广场里。

    中心广场的占地面积很大,就算全城的人都聚在这里,甚至再加上特地来参加祭典的外来人员们,都不足以把这里填满。

    地上铺的是金色的地砖。广场的四周设有雕刻精美的石柱,石柱上雕得不是别的,而是一只只头戴银盔,身穿铠甲的蚂蚁们。不论远观还是近看,样子都挺神气。

    来到广场之后,小素衫一下子就钻进了人群里,挤入了人堆,并跑到了人群的最前面。

    有冷风吹过,王灵韵微微缩了下脖子。她有一瞬间的惊讶,她已经。。。很多年冷暖不自知了。接着王灵韵打了个响指,想试试能不能召唤来乌云。

    一秒过去了。

    星空璀璨,万里无云。

    两秒过去了。

    明月高悬,在广场地砖金碧辉煌的反光下,皎月的风采完全被比了下去。

    三秒过去了。

    广场上人声鼎沸,热闹依然。天空中没有异象,更没冒出电闪雷鸣。

    王灵韵看了看自己的手,跟平常一样,毫无变化。但现在的她已经无法呼风唤雨了,宛如一个平常女子般,能体人情,亦能知冷暖。她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极好。

    虽然心情很好,但夜间的寒冷仍是让王灵韵感到十分不习惯,她将折扇收在腰间,行走到广场附近的一家杂物店里。

    那里睡着一个年约70的老奶奶,她坐在躺椅上,躺椅摇摆得很有节奏,店里的杂物虽然很多很满,但看起来杂而不乱。店内的灯光略显复古,一进店,就给人一种舒适安逸的小铺子的感觉。

    王灵韵随手拿起一只珠宝蜻蜓端详了起来,这只蜻蜓的做工看起来非常精简,珠宝的光泽也很好看,拿在手里极其轻便,完全没有珠宝的负重感,甚至拿在手里都感受不到它的重量。蜻蜓那两只红色的眼睛,仿佛有眼神般,在透过你,看往你的灵魂深处。这是让人感到最特别的地方。

    “那是护身符,能在最关键的时刻,保你平安的。”老奶奶躺在那里,连眼睛都没睁开,对王灵韵说道。

    王灵韵放下那只珠宝蜻蜓,四下张望了一番,店里除了她以外并没有别人了。而隐元丹的效果,应该明早结束才对。

    “你是在跟我说话?”王灵韵走到老奶奶的跟前。摇椅仍是一摇一摇的,老奶奶脸上的神情很慈祥,与广场上的金光灿烂不同,店内的灯光比较偏暗,是那种睡起觉来会很舒服的光泽。

    老奶奶抚了抚围裙上的褶皱。

    接着,她把手伸进围裙的口袋里,从里面抓出一把豆子来,往嘴里塞了一颗,店内便响起了“咔嚓咔嚓”的咀嚼声。

    老奶奶把那只掌心里躺着很多豆子的手,举了起来,慢悠悠地道:“要尝尝吗?新鲜的。”

    只见,几颗豆子躺在老奶奶充满褶皱的手心里。那豆子呈粉红色,上面有着米白的花斑。花斑的模样看起来很自然,所以并不太像糖豆。比起糖豆,其实这豆子更像是打磨成圆珠的石头。

    王灵韵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拿在眼前端详了一番后,便放入口中咀嚼起来。

    “这是云母豆。”它能让你看见一切,你想看的,和不想看的东西。

    仿佛有一团粉雾在脑子里炸裂开来,而后逐渐蔓延至全身——

    王灵韵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着某些细微的变化,她甚至能嗅出空气中那微乎其微的尘土味,以及店里靠近窗台那盆薄荷的气味。

    渐渐地……

    她似乎不用通过肉眼看,就能感觉到摆在她身边的东西们,都是什么形状、颜色、以及是否有生命特征。

    她似乎有些明白老奶奶为什么知道她在店里了。并不是祥瑞给的隐元丹失效了,而是这位老奶奶原本就没有看见她,只是理所当然的知道她在。

    回过神来,躺椅仍旧还在摇摆,但躺椅上的人却不见了。

    原本坐着老奶奶的躺椅上,现在只剩下一张纸条。

    那张纸条上写着:

    …

    别出去,留下来帮我看店。

    那只蜻蜓就当做你今晚的报酬。

    人老了容易困。

    晚安。

    …

    …

    王灵韵似乎被这家店的老板,理所当然的下了一个套,成功变成一个看店的苦力。

    想起小素衫……

    她王灵韵当然也不是这么轻易就能被差遣的家伙了!

    接着,王灵韵便丢下纸条,往店门口走去,但店门竟然是紧闭的状态。王灵韵甚至没有发现店门什么时候关上的。她尝试开门,却怎么也打不开。在隐元丹的作用下,王灵韵如今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她一脚踹过去,门丝毫未损。

    由于变成了普通人,所以王灵韵的力气……当然也只有寻常练武之人的大小。所以自然是一脚跺不翻身前这扇,被施加很多层咒术的大铁门了。

    门缝以及墙上落下来很多灰尘,以及一张新的纸条。

    王灵韵捡起地上的纸条,打开。只见纸条上写着:

    …

    今早老身算了一卦,算出今夜与仙人有缘。

    奉劝仙人误出此门。

    老身已是半只脚踏入棺材之人,恐无法陪伴在仙人左右。

    今夜是大血之日。祭典为大灾。

    仙人万不可出去。

    老身店里的窗户视野很宽阔,请仙人在旁观看。

    …

    …

    王灵韵看完这张纸条之后。它便自己燃烧了起来。随即,王灵韵松开了抓着纸条手,看着它与落下的尘埃一起,起伏飘落。

    放弃夺门而出的想法。

    王灵韵走到了窗边,拿出腰间的折扇,一边把玩着它,一边观望着店外广场的辉煌灿烂。一只蜻蜓从她身后飞了过来,在她肩旁停息了片刻后,蜻蜓嘴里吐出一根针,趁王灵韵不注意时,往她脖子上扎了一下,吸了点血出来。

    王灵韵的心脏猛烈跳动,她的眼睛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明。

    她这才注意到那只停在它肩旁的蜻蜓,正扑闪着翅膀,打算穿过窗户。

    而这只蜻蜓就是她一开始进店,看见的那只珠宝蜻蜓。

    来不及惊讶,蜻蜓已然从窗户上面的小方口出去了。那个小方口比巴掌还小,是个通风口,只有一块可以来回翻动的木板挡着,蜻蜓用头将木板一顶,木板便抬起来。接着,蜻蜓便从店里成功的飞了出去。

    而自从蜻蜓飞出去的那一刻起,王灵韵看向窗外的眼神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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