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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隋唐之谋国-第31章

小说: 隋唐之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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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马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极为昂贵。林子轩以前根本就没有注意过他有这么一根马槊,从这根马槊上可以看出,他的出身并不像他所说的那么简单。

    这把马槊重约百余斤,非常沉重,不过韧劲十足。唐元恩身材太雄壮,俨如一头熊一样,马槊虽重在他手里也有如一根平常的棍子一样,只是他的战马有点负重不起。

    唐元恩走到咄吉的面前,静静的面对的他道:“王子,我们开始吧!”

    此时咄吉看着唐元恩那副身强体壮的样子,有点儿后悔自己的决定了,当初不答应林子轩要求就好了,可是现在就算是后悔也来不及了。而且看着唐元恩的座下那匹马不堪重负的样子,他又觉得自己也不是没有机会赢这个大块头。

    “好,那咱们开始吧!”咄吉装作很是嚣张的语气说道。

    说完,就骑马向唐元恩冲来。

    二人相距的距离很近,所以咄吉瞬间就冲到了眼前,再快要接触上的时候,咄吉举起自己的狼牙棒狠狠的砸了过去。

    唐元恩不慌不忙的举槊就当,只听‘嘭’的一声,唐元恩的马槊挡住了咄吉的进攻。

    “好力量。”

    唐元恩虽然挡住了他的进攻,但是自己的手臂也被震得酸麻。此时他才收起自己的轻视之心,虽然他看出这个咄吉王子并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架不住他的力量大,俗话说一力降十会就是这个意思。他不会跟你纠缠多少招式,他只会凭借自己优势去打败你。

    二人错身而过,这次轮到是唐元恩率先发动攻击。

    唐元恩抖动马槊分心一刺虚空,他这次用的不是槊法,而是矛法,也就是说虽然他手里拿着的是马槊,但是用的招式却是典型的矛法。矛法和槊法有着根本的不同,但也勉强可用,就好比杀鸡用宰牛刀,他抖出五团寒光,马槊霎时间抽回,反刺身后,快若闪电,又如乌龙摆尾,只见他身体四周寒光点点,在极快的时间内便刺出了数十下。而咄吉则只能是眼花缭乱,狼狈不堪的闪躲。

    这套矛法是他当年跟随一个老兵学到,也是大隋王朝每个士兵都要学会的大众矛法,实用、简洁,但正如简单的食料也能做出美味佳肴一样,这套大众矛法威力如何,关键在于使矛的人。

    ‘使用矛非常适合善于捕捉战机的优势。’

    果然,在唐元恩的攻击下,咄吉身形越发的狼狈起来,看着披头散发的咄吉,唐元恩心中高兴的差点儿大叫起来。

    而咄吉一向是以力量见长的,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花哨的攻击呀!虽然他很想让对方停下来,大声说上几句不公平,可是他此时根本就没有时间说话,因为他在尽力的躲着唐元恩的攻击,虽然自己很努力的在躲了,可是在马背上这个狭小的空间里,他能够躲到那里去呢?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衣服在对方的槊下变成一条条的布条。

    想他堂堂的突厥王子,什么时候受到过这么大屈辱呢?如果实在平时也就算了,自己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说的,可是这次是自己主动来人家门口挑事儿的,而且对方还是汉人,这让他的脸以后怎么搁呀!

    就在这时,唐元恩的马槊轻轻拍在了他背上,将他从马上打了下去。跟随着咄吉而来的那些侍卫,一见自己的主子被打下来了,还以为他受了很重的伤呢?急忙上前去查看,可是还没等他们走到跟前呢?就见咄吉从地上站了起来,重新爬上马对着唐元恩道:“虽然你是靠着花哨的技艺赢得我,我很不服,但是输了就是输了。今天我认栽了,但是你最好给我记着,这个场子我迟早会找回来的。”

    说完不待林子轩等人说话,调转马头就疾驰而去。

    林子轩看着他的背景说道:“没想到这个咄吉王子看上去桀骜不驯,目中无人?没想到还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物。”

    “人家毕竟是始毕的儿子吗?既然输了就干脆承认,要是在耍无赖的话,岂不是被所有人看不起,同时也丢了他老爹人。”赵勇笑着说道。

    “我怎么不知道你老找还有这样的眼光呀!很不错值得培养。”林子轩取笑道。

    林子轩回过头来将唐元恩叫道自己的身边道:“没想到你的马槊使得这么好?什么时候教教我呀!”

    “将军,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这两招三脚猫的功夫那里入得了你的法眼呀!”唐元恩谦虚的说道。

    林子轩转身带头向自己大帐走去,边走边道:“武艺这种东西,如果你要表演给别人看,确实要一套一套完整地使出来,很花哨、很好看,但如果在战场上,没有什么机会给你一套使出来,所以枪法也好,刀法也好,槊法也好,这些都要学其精髓,临战使用,随机应变。你刚才的动作也幸亏是在比武,要是在战场上你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唐元恩点点头,他是百战老兵怎么会不知道战场是什么样的形式呢?自己刚刚的招式也就是在比武或者自己联系的时候耍耍,真正到了战场上还是得讲究简单实用。

    走到大帐门口,林子轩回过头来看着唐元恩的马槊,一丈七尺长,这太出乎林子轩意料,林子轩曾在皇宫大门旁见仪仗侍卫拿一根两丈长马槊,不过那是普通白蜡木杆装铁枪头,绝不是真正的马槊。

    他接过这支马槊,只见槊尖在光线下黑亮如雪,重约百斤,槊身泛着青幽幽的金属se光泽,给人一种冷酷杀戮之感。

    林子轩又细看一遍,他发现它和普通马槊最大不同就在它的长和粗,由此而生的重量,普通马槊重约三十斤,狼牙槊重五十余斤,而这杆马槊竟然重百斤,不仅在于它长,关键是在于它的槊首和槊纂,普通马槊的槊首连同槊纂长约两尺,而它却长四尺,槊刃更宽,它的钢质异乎寻常的坚硬锐利,而且两刃锋利,还可以左右劈砍。

    林子轩从唐元恩的手中接过马槊,走到一座木架前,木架上挂着一面盾牌和一副明光铠,林子轩猛地一槊捅去,只听‘嚓!’的一声,马槊竟然将盾牌和明光铠一同刺穿。

    林子轩吃了一惊,普通马槊根本办不到,他急忙上前细看,槊尖丝毫不损,依然是那么坚硬锋利,他忽然发现了,槊首不是一般的精铁,漆黑如墨,显得异常沉重坚硬,他疑惑地向唐元恩望去。

    唐元恩见他发现了其中奥妙,便得意一笑道:“这是我师傅送的,据他所说这是在青海边发现的一块星铁所做,星铁铁质异常坚硬,光打制槊刃就换不下十个铁匠,耗时一年才打造成,本来是装一丈四的普通槊杆,但发现不行,槊首太沉重,力量不均衡,又重新专门打造,用三名槊匠耗时三年,才侥幸打造出一根合格的槊杆,他一直收藏在家中的,直到他临死前才交给我。”

    林子轩明白这杆槊的珍贵,他凝视着泛着幽幽青光的槊尖,沉声问:“不知它可有名字?”

    唐元恩道:“没有,我师父说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所以就一直这么呆着。”

    “没错,这样的宝贝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它。”林子轩感慨的说了一句,然后将马槊递给他道,“好好保护他吧!用他争取更多的战功,别辜负了你师傅的希望。”

    林子轩心中唯有难以言述的感动,他知道唐元恩所说的星铁,应该是天外陨铁,确实有不同寻常的钢质,但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这支槊的珍贵,本身马槊就昂贵稀少,只有世家贵族子弟才用得起,梁武帝以帝王之富,拥有一根二丈四尺的马槊,也到处炫耀,而唐元恩这根马槊,天下独一无二,要是让那些世家豪门知道了还不想方设法的掠夺呀!

    在突厥大营以南约两里处,有一片平整的草地,和其他草地不同,这片草地矗立着上百只草人靶和数百根木桩,这里便是始毕部落的练武场,每天清晨,千余名年轻的突厥勇士便在这里纵马奔驰,练习刀法骑射,但下午时分,这里一般都很安静。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一向安静的练武场内却传来一阵阵马蹄奔跑之声,不时有人在大声喝喊狂叫,练武场内,勇士雅格正手执长刀,在练武场内发疯般地劈砍木桩,他心中充满了耻辱和悲愤。

    薛乞罗此来是要夺走他心中的爱人,他却没有勇气与之一战,不!不是他没有勇气,而是她的眼泪,她的眼泪浇灭了他内心燃烧的火焰,他恨自己的懦弱和无能,男人的自尊使他内心的苦闷难以抑制,无处发泄。

    “还有你们,你们也在耻笑我!”

    雅格指着几百个草人大骂,他取下弓箭,张弓便向最远处的一只草人射去,箭还没有到,另一支箭却闪电般从旁边射来,箭力强劲,‘当!’的一声,他的箭被拦截射飞了。

    雅格大吃一惊,扭头望去,只见数十步外,林子轩正冷冷地看着他。

    “你是什么意思?”雅格勃然大怒,在突厥人比武中,谁的箭被射飞,那是一种奇耻大辱。

    “你如果还是男人的话,就去找薛乞罗决斗,不要对着不会说话的草人发泄怒火!”

    “你以为我不想吗?”

    林子轩的话深深刺痛了雅格的自尊,他大吼道:“我做梦都想杀了他,可是、可是.....”

    “可是你技不如人是不是?可是女人眼泪把你的勇气磨掉了,是不是?”

    林子轩摇了摇头,用一种怜悯的口气道:“明天一早薛乞罗就要向你们可汗提婚了,你的女人只能以泪洗面,她也知道你没用,所以她妹妹来求我,求我今晚替你去杀薛乞罗,这就是始毕可汗手下的第一勇士吗?连自己女人都保不住,我真替你丢脸!”

    说完,林子轩调转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走出数十步,只听身后传来撕心裂肺般的狂吼,“我不需要你的帮助,我自己能杀死他!”

    林子轩微微笑了起来,突厥人勇猛是足够了,但头脑还略有欠缺。既然你们让咄吉来给我找麻烦,那么我就送你们一个更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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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又见突袭() 
章鱼没想到林子轩派给他的任务居然是下水,而且还是在夜晚下水。趣*讀/屋 熟悉水性的人很多都知道,一到了晚上,水里的那些东西就会游出来吸收营养。其实他有一个谁都不知道的弱点,那就是怕蛇,白天的时候还好说一点,一到了晚上他只能等着被蛇咬死吧!所以当听到他再次下水的命令之后,他本能的就想拒绝,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说出自己怕蛇的话来,自己在所有人中将再也抬不起头来。虽然大家不会笑自己,但是自己会忍不住往那边想的,所以这个秘密还是自己一个人知道的好。虽然他接受了这个任务,但是他一路上都在提心吊胆,如果那些水蛇们趁夜色咬他一口,他该怎么办?

    章鱼头顶着一只木箱子,在湖水里慢慢游着,手中拿一把锋利的匕首,紧张地观察着水面上的情况,此时蛇对他而言,比突厥人更致命。

    木箱钉得很结实,缝隙里都涂满松脂,又铺上两层油纸,滴水不漏,木箱里放着弓箭和火油,半个时辰后,他便游到了突厥人大营附近,躲在一株垂柳下,初春柳枝发芽,枝芽茂密,可以挡住突厥人的视线,更重要是这里水草较少.......

    他到这里来的目的就是等会儿趁人不备的时候,制造混乱,当然如果始毕的人能够和薛延陀部打起来就更好了。

    而此时的西突厥人的营地内更是一片喧哗热闹,中间主帐里灯火通明,两名身材魁梧的大汉正在帐中角力做戏,在大帐里面一张宽大的胡榻上,三名重要人物盘腿而坐,阿史那伯翰、阿史那多明以及薛延陀部俟斤之子薛乞罗,三人一边喝酒,一边商量此次他们这次的任务。

    阿史那伯翰是达头的三弟,也是处罗的弟弟,身材比较瘦小,当初被林子轩射杀的阿史那伯力就是他的儿子,当然名义是他的儿子,他是这次与始毕可汗签约谈判的全权代表。这次处罗之所以将他派来就是因为他和达头不共戴天,对自己取代达头的位置是十分支持的。

    我们都知道人生有两大恨,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句话在草原也同样适用,虽然说有的部族在招待贵客的时候,会将自己的妻子或者妾室奉献出来,但是这是基于人家自愿的原则上的。如果有人强抢的话,那就等着对方的报复吧!平常人都不能忍受自己的妻子被人夺走,更何况身为突厥贵族的阿史那伯翰了。以前他只能忍耐,因为达头可汗的实力很强,但是自从他知道达头可汗受伤不能理事之后,他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时候正好他的二哥处罗来联系他,对达头有着深切恨意的他当时立马就答应了,杀了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女人之后,就配合自己的二哥将达头给软禁起来了。、

    此次出使**的人物也是他主动揽过来的,因为他是所有人里面最不想达头再有机会站出来的人,他要让达头失去所有的希望。

    坐在他对面的阿史那多明是处罗的儿子,他恰恰相反,身高近七尺,虎背熊腰,二十岁出头,是西突厥最有名的猛将,他没有参加刚刚结束的隋突大战,因为他被自己的父亲放在了老巢看家。就像阿史那伯力一样,他也恨达头,只是他的恨和阿史那伯力不一样,他是恨达头为什么总是不死,占据那个位置,让自己的父亲没有任何机会,自己的父亲没有机会也就等于自己没有机会。所以他有很多次都想直接杀了达头可汗,可是每次都被他父亲拦下来了。这次来到这里之后,听到将达头可汗射伤的人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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