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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棋霸天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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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噫,羞不羞呀。”田庆友刮着鼻子叫道——谢心远的那点儿心眼儿他会猜不到吗?口口声声说对方是小不点,瞧不起人家,结果真比试上了却又没有赢的把握,明摆着要占人家的便宜。

    谢心远的脸微微一红,他何尝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有点儿丢脸,但若是比背书比输了,那就更丢脸了。两利相衡择其重,两害相衡择其轻,他是生意人的儿子,别的或许不懂,但这个道理却是早有熏陶,“是老师问谁先的,他不说话,我当然要说了。”他反驳道。

    “切。”田庆友冷哼一声,满脸的鄙夷,但也不再说话。

    “好了,谢心远,你先背吧。”袁朗吩咐道——对于谢心远抢着先背他其实也不是很满意,觉得这种为了赢而不顾其他的事儿实在是有违读书人的风度,只不过谢心远终究只有十岁,倒也不能要求太高。

    又看了一眼谭晓天,后者正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自已,显然以对方的年纪并不能理解谁先谁后的意义,所以觉得无所谓。

    “。。。。。。,夫万物之数,从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一者,生数之主,据。。。。。。据其极而。。。。。而运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以象。。。。。。以象。。。。。。”,谢心远开始背,开始的时候背得很流利,但随着时间的继续,他的嘴里开始渐渐拌蒜,到了后来,停在‘以象’两个字上再也无法继续,重复了四五遍后,声音是越来越小。

    “好了,能记这么多,很不错了。”制止住了谢心远没有意义的努力,袁朗称赞道——在第一次听到,而且完全不理解所背的内容是什么意思的情况下能记住这么多字也算是个聪明孩子了,换成田庆友,只怕第二句开始就变结巴了。

    得到老师的夸奖,谢心远松了口气,转而扭过头望向谭晓天,示威似的扬了扬下巴。

    “天天,轮到你来背了。”只当没有看到谢心远孩子气的表现,袁朗向谭晓天吩咐道。

    “嗯。‘夫万物之数,从一而已,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一者,生数之主,据其极而运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数。。。。。。”应了一声,谭晓天开始背诵。

    开始的几句倒还没有什么——除了象田庆友那么笨的人,随便其他哪个学生都能做到吧?然而,随着谭晓天的继续,小孩子们开始惊讶,本来他们以为谭晓天的记性再好,了不起也就是达到谢心远的程度,最多到‘以象’那里便无法继续,但现实的情况是,背到那里时,谭晓天完全没有记忆混乱的迹象,而是继续背了下去,速度和节奏与之前完全一样。

    谢心远的脸色渐渐难看起来——谭晓天背到这儿的时候他就已经输了,哪怕仅仅只多一个字,怎么办?难道真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学小狗叫?

    “。。。。。。《传》曰:‘日日新’。故宜用意深而存虑精,以求其胜负之由,则至其所未至矣。”

    出乎所有人,包括袁朗的意料之外,谭晓天居然把整篇文章都背了下来。

    “天天,你姑姑以前教过你这篇文章?”袁朗难以置信的问道——他出身于书香门第,很小时在父亲的教导下开始读书学习,论年纪,和现在的谭晓天也差不太多,由于天资聪颖,少时便有‘神童’之称,但就算是他在那个年纪,背类似这样篇幅的文章大概也要细读两三遍以后,而谭晓天居然仅仅是听过一次就全记了下来,如此表现若是真的,自已真不知该如何形容。

    “没有呀,姑姑就教过我背《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千字文》。”谭晓天答道。

    “没有。。。。。。”先是一愣,随后袁朗自嘲般的苦笑摇头——那篇文章乃是《棋经十三篇》中的一篇,若非钻研棋艺,一般是不会有人去学的,秋菊一介女流,就算有学过围棋也只是当作消遣打发时间的游而以,断不可能花费太多的心思去琢磨钻研,怎么可能会去背《棋经十三篇》呢?自已大概是见谭晓天的记忆力好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而心生相形见拙之感,所以才要找到其他理由安慰自已吧?唉,自已一个饱读诗书的儒生会有这样的想法,实在是不应该呀。

    “天天,你太厉害啦!”田庆友兴奋的叫道——他没有那个本事做到过耳不忘没关系,重要的是谭晓天做到了,回去以后把这件事儿讲给秋菊阿姨听,不知道她会有多开心呢。

    “老师,这算是天天赢了吧?”陈立宏叫道——虽然谁输谁赢大家看得清清楚楚,但最后的结果,还是得由身为裁判的袁朗来公布。

    “呵呵,这还有必要说吗?谢心远,你说呢?”袁朗笑道。

    “呃。。。。。。,‘汪汪汪’,行了吧?”事实面前谢心远也没办法否认,把心一横,学了三声狗叫,算是认输了。

第三十七章 新鲜游戏() 
放学了,由于按照约定,谭晓天需要在下课后打扫教室以代替学费所以回家的比较晚,田庆友虽然没有这种问题,但他以往放学回家也是找谭晓天玩儿,谭晓天不在,回家早了也没意思,故此也留下来帮忙打扫,至于袁朗,有两个小孩子忙活就用不着他劳神了,由着两个孩子在前边折腾,自已则到后边休息去了——说实话,教室有什么好打扫的,之所以安排这任务,只不过是为了说服秋菊,使其有答应让谭晓天到‘学无涯’读书的要求。

    打扫教室的任务对两个小孩子而言虽不轻松,但也不是什么太辛苦的事儿,谭晓天和田庆友先把桌椅搬到一边,用扫帚把上扫一遍,然后把桌椅重新摆好,再用抹布将桌椅擦一遍,工作就算完成了。

    “好累呀。”在椅子上坐下,田庆友一边用手当扇子给自已扇风一边夸张的说道,虽说身大力不亏,但田庆友的壮不是锻炼练出来的,而是吃出来的,所以他的力气很大,耐力却不怎么样,因为搬桌子之类需要力气的工作主要都由他包了,故此此时额头已然见汗。

    “那你先坐着,我去向老师说。”相比之下,谭晓天的情况就好多了,一方面是他的工作是扫地和擦桌子,劳动量要少很多,另一方面是他生性好动,能跑能跳,身体素质其实大多数同龄孩子还要强些,至少不至于累得不想动弹。

    “好,那你去吧。”——打扫完了教室,需要向老师汇报过后才可以走,既然自已累得不想动了,那就让天天去做好了。

    把抹布放回墙角水盆,谭晓天离开教室向后边走去——学无涯的后院他还是第一次来,袁朗在哪里他并不清楚,只能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慢慢去找。

    “啪嗒,啪嗒。。。。。。”,耳边忽传来时断时续的声音,听起来象是什么东西从高处落在坚硬物体上,小孩子好奇心强,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谭晓天放慢脚步找了过去。

    声音传来的地方是一间比自已和姑姑住的杂物房大了许多的房间,房间的门半掩着,从门缝里望去,最先看到的是靠墙处摆着的一个书架,书架很大,估计以谭晓天这样的个头三个摞在一起也很难摸到顶端,书架分为五层,每一层整齐码放的都是书籍。

    。。。。。。这么多的书,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书房吧?谭晓天心中猜想到。

    书架前是一张书桌,书桌很宽大,比悦来客栈后厨做饭用的大案板还要宽出几分,上面摆着一摞书,一个笔架及一块青灰色的砚台,除此以外还摆着一块木板,木板呈正方形,厚有一寸,长宽约有两尺,表面呈淡黄色,朝上的一面纵横画着许多道直线,使得表面形成许多个小方格,一些黑色的,白色的象是钮扣似的小东西摆在那些小格子上,有的地方稀疏,有的地方杂乱,完全看不出有什么规律,至于袁老师,一手捧着一本很老旧,封面磨损得都起了毛边的书在看,另一只手则从两个木头做成的小罐子里不时取出一些与木板上那些一样的圆形东西放在木板上。

    。。。。。。老师在干什么?是在读书还是在玩儿呢?——看袁朗专注的样子,谭晓天心中非常好奇。

    把目光从书本移向木板,袁朗眉头微蹙,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想了一会儿,忽然摇了摇头,伸手把木板上的那些东西拨到一边,重新又排列摆放,偶一抬头,发现站在门口的谭晓天,见对方的目光正盯着自已手上的动作,微微一愣之后,脸上露出了笑容,“呵,天天,打扫完教室了?”他问道。

    “嗯。。。。。。,老师,那是什么呀?”谭晓天答道,但他的眼睛还是盯在那块从来没有见过的木板上。

    “呵,这是围棋,以前没见过吧?”袁朗招手示意让谭晓天到近前来,他笑着说道。

    “围棋?。。。。。。围棋是什么呀?”谭晓天好奇的问道——对他而言,这就是一个名词,就象他之前背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一样,虽然可以背得滚瓜烂熟,却不知道那些字或词是什么意思。

    “围棋,呵,简单的说,就是一种智力游戏。”知道对方的年纪太小,说的太深是没办法理解的,所以袁朗尽量以小孩子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解释。

    “游戏?!”谭晓天的眼睛瞬间比刚才亮了几倍——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没有不喜欢玩儿的,而且对越新奇的游戏越有兴趣。

    “对,是游戏。”袁朗点头确认道。

    “怎么玩呀?”谭晓天马上追问道。

    “想学呀?呵呵,以你的年纪,学这个可能有点儿难哟。”袁朗笑道。

    “呃?。。。。。。,为什么?”听老师的意思似乎是不打算教自已怎么玩,谭晓天失望之余也非常不解——不就是把黑的,白的扣子似的东西放在木板上吗?这么简单的事情,自已也一样能够办到,怎么会不行呢?

    “呵呵,别看只是把棋子放在棋盘上就以为很简单,其实里边有很多的学问呢。你现在的年纪还太小,很难明白里边的道理,真想学的话,等你长大一些我再教你。”袁朗笑着许诺道。

    “那得到什么时候呢?”得知老师不是不教自已,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谭晓天连忙问道。

    “嗯。。。。。。。六岁吧,不过有一个前提,就是你的学业必须达到优秀。”本来只是随口敷衍一下儿小朋友,没想到谭晓天却是信以为真,袁朗想了想后说道。

    “行,没问题。。。。。。,老师。。。。。。优秀是什么意思?”不等袁朗话音落下,谭晓天已经满口答应,但答应完后想了一想,他又迟疑的问道。

    “呃。。。。。。,哈哈,天天呀,你这是想笑死我呀。”袁朗闻言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再怎么聪明的孩子终究还是孩子,连人家提出的要求是什么意思还不清楚就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这种事儿如果换为成年人,还不得让人说成傻子?

第三十八章 请柬() 
没等谭晓天搞明白‘优秀’的意思是什么,屋外又传来脚步还有田庆友的大嗓门儿,“老师,老师,外边有人找您!”

    听到田庆友的叫声,袁朗把手中的书放下,站起身来走出书房,谭晓天也随后跟了出来,迎面正碰上大呼小叫的田庆友。

    “好啦,喊那么大声干嘛,我耳朵又不聋。”制止住田庆友,袁朗训斥道——塾馆是读书学习的地方,大喊大叫,成何体统!

    田庆友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心说,‘老师,您耳朵要算正常,那我就是顺风耳了!”

    没再理会喜欢搞怪的小胖子,袁朗来到前边的教室,里边果然有一个人正站着,一身青衣,脚蹬一双圆口布鞋,年纪在二十几岁的样子,看穿着似是大户人家的下人,见袁朗出现,忙躬身行礼,“袁老师,您好,我是刘府下人阿福。”

    “原来是阿福呀,是刘老板找我有事儿吗?”点了点头,袁朗问道——梅龙镇上姓蔡的人很多,但其住处可以被称为‘刘府’的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文雄的家,刘文雄是聚友楼的老板,梅龙镇的首富,为人乐善好施,被称为‘刘大善人’,二十年前袁朗来到梅龙镇开办‘学无涯’时也得到他的大力资助,否则以他一个无钱无势的落魄文人又怎么可能租得到这么大的一个院子来做教学场地,故此袁朗对刘文雄很有好感。

    “噢,是这样,明天是我家老太爷七十整寿,我家老爷决定大办,明天中午在‘聚友楼’设下酒宴,邀请镇上名流士绅为老太爷贺寿。这是请柬,来时老爷吩咐,一定要亲手交给您,请您届时一定要赏脸。”从怀里取出一份大红金漆封面的请柬,阿福恭恭敬敬的双手递在袁朗身前。

    “噢,原来是刘老先生七十大寿,杜甫诗曰‘酒债寻常处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请回复刘老板,明日寿宴我一定准时赴会。”得知是这样的事情,袁朗马上笑着说道。

    “是,袁老师,那我就先回去了。”再施一礼,阿福转身离开了学无涯。

    “哇,太好了,聚友楼呀!老师,我跟您说,聚友楼里有一道菜叫‘金玉满堂’,老好吃了,上次我爹带我去吃了一次,整整一盘子都让我吃完了。到时候您一定要点这道菜。。。。。。不行了,馋死我了。”阿福离开,田庆友顿时显露出吃货本色,热心的向袁朗推荐着,说着说着,连口水都流了出来,连忙抬起手来用袖子擦掉。

    “记吃不记打,如果背书时你的脑子能有吃东西时的十分之一,就不会隔三差五的被打手板了。”袁朗笑着说道,同时打开请柬观看,上面写的内容和阿福口述差不太多,只不过多了一条——因为刘老太爷喜欢小孩子,所以希望他可以带几位乖巧的孩子一同赴宴,给寿宴添几分喜庆。

    “呵,天天,想不想吃好吃的东西呀?”合上请柬,袁朗笑着向谭晓天问道——秀才人情纸一张,他并不是有钱的人,真真正正所谓的两袖清风,七十整寿是大喜之事,虽然人家没有说什么,自已也不可能空着手去贺寿,少不得要写付对联以表示心意,到时也正好需要人帮忙展开,谭晓天聪明伶俐,年纪又小,到了宴会,刘家老太爷见了肯定喜欢。

    “想呀。”小孩子有谁不想吃好吃的,谭晓天马上应道。

    “老师,我呢?您快问我呀!”田庆友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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