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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网游之三国定鼎-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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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立刻停下来。

    一旦停下,那么就会造成一连串连锁反应,所以,在战场上落马,就等于死亡,因此战马就等于骑兵的生命,这句话一丁点都没有错。不管是鲜卑一方,还是并州一方的骑兵落马,也没有人伸出援手去,更不会停下来。

    没有人会有怨言,因为这就是战场,战场之上,瞬息生死。人一旦上了战场,那么生死就真的不由己,为了胜利一切都可以付出。

    绝影马就是云霆的第二生命,不仅当初在洛阳城下救过云霆,还在之后许多险境当中救过云霆许多次,在现在也不例外。假设并州骑军战败,如果有一个人能够逃走的话,那么云霆就是其中最有可能的那一个人。因为绝影马的速度,在这战场上,并没有任何一匹战马能够跟上,就算有战马,也不过是几匹而已。

    绝影马的眼睛里面,闪烁着灵动的光芒,它的速度时快时慢,却总是恰到好处,将云霆放在一个安全并能够完美发力的角度。它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嘴边的一圈毛,已经染满了红色的鲜血,其中的牙齿上,也带着一点皮肉毛发,全部都是啃噬鲜卑骑兵战马的脖颈后留下的。大概是不合它的口味,绝影马咧着嘴,呼出了一口热气,顺便将嘴里面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给吐了出来。

    绝影的后蹄发力,猛的跃了起来,跳过了前方那倒在地上的人与马,在落下的时候,前蹄一个踢踏,印在了鲜卑骑兵的胸膛上,顿时,骨断筋折。等到绝影马落地的时候,身后又多出了一个口吐血沫,无力坠倒在地上,双眼无神看着马蹄朝自己踏来的鲜卑骑兵。

    在绝影的四个蹄子上面,不仅遗留有尘土,还有不少的鲜血。这四个蹄子,也是杀人(马)利器,只要被它踹中的,几乎当下就去了半条的命,再也无法的挣扎。一蹄踹去,就如同一把大锤子一般,印在人(马)身上,就能够让其骨断筋折,几乎就与一把大锤锤下相差不了多少。

    云霆与它,已经经过长时间的磨合,磨合出了了一种默契,几乎相当于心心相印,彼此都有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应,能够懂得大概的心中所想。也正是这样,两者相加起来,实力是成倍的上升,杀死敌人更是越加的简单。

    云霆杀死对于绝影有威胁的敌人,而绝影冷不防的或咬或踢,突如其来对鲜卑骑兵的战马发动攻击,在一开始就能够奠定胜局,对于马背上作战的鲜卑骑兵来说,失去战马就等于死去生命,就算是一刹那的停顿也足够决定生死。

    有马如此,夫复何求?在三国当中,任何一名武将的三件套,也无非武器马匹与铠甲,同时,战马却是在与武器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上的。冷兵器时代,几乎没有什么能够替代战马,战马更是衡量一个势力强盛与否的直观表明,在帝国许多朝代的衰亡史上,消亡的前提之下,也总是有着失去战马产出之地的一个因素。

    关羽当初为什么能够杀死颜良文丑,在这之前并未有什么出色的表现?那是因为没有好马,他没有一匹好的战马能够匹配他的快刀,刀快,马就该更快!否则关羽在刚出现的时候,就会被人注意,他就更加无法抓住那一瞬间的机会,来个绝杀一斩。而他为什么又能够在之后又取走颜良文丑的头颅飘然远去,毫发无损?也正是因为赤兔马!

    赵云也是如此,他在长坂坡七进七出之时,座下的正是名马白龙,才能够让他在其中冲杀来去,最后救得阿斗归来!又如曹操,在多次险境里面也是因为其拥有的名马,才能够安然归去!不管是在宛城之战里面,在凉州面对马超的追杀的时候,其骑乘的爪黄飞电或者绝影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关羽之于赤兔,赵云之于白龙,如果这个时候,吕布拥有一匹不亚于赤兔的名马的话,那么可能就能够直接改变这一场战斗的结局!最起码,想要围困住,并杀死他的难度直线上升,并且更要付出几倍的代价。恰恰,吕布所缺少的,就是这样的一匹名马,这也在以后,成为郁郁不得志的他,背叛丁原投入董卓麾下的原因之一。

    一匹名马,是三国当中,无数名将所追求得,甚至于可以说是梦寐以求!

    (本章完)

第372章 我去!() 
在战场外,有人缓缓的踱步而来,从远到近,渐渐的接近了并州骑军与鲜卑骑兵交战的战场。他是从中小部落联军的那方向背后行来的,背上背负着一柄剑,剑鞘上,仍就有不少的血液顺着剑鞘往下滴落着,随着他的前行,在地上留下了斑斑的血迹。

    一个个血色的脚印,由深及浅,留在了地面上,最后完全的淡去。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已经分不出本来颜色的衣袍,很多地方还豁出了口子,破破烂烂的。那一块又一块的污渍,暗沉无比,又带着一点深红色,似乎像是在泥水里面滚过一圈,又染上了鲜血一般。再看那飘荡的长发,许多发丝都凝结成一股,看上去无比的邋遢。

    他就像是个疯子一般,无视了眼前那正在交战,无时无刻有人正在死去的战场,一如既往的往前行进。又不是个疯子,他的脚步很稳,一脚一脚的踩踏下去,带着一点奇特的韵律前进,眼中透露出足够刺伤人眼眸的犀利目光。

    他是林斗酒,在进入鲜卑草原之时,无比迷茫,现在终于找到了方向的林斗酒。继而单人仗剑,屠戮了许多个小部落的林斗酒,不管恶意的,善意的,在他的剑下终究成为了草原上一具无人问津的尸骨。他的一路,杀了许多鲜卑人,然而他还是没有死,就连中型鲜卑部落都没能够杀得死他。

    唯一改变的是他身上的衣衫越来越脏,越来越破,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一种怪异的味道,那是体味加上血腥味道混合而成的。这味道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林斗酒自己的鼻子里面,然而不复之前风流倜傥的他,对于这一点并不太在意,只是味道而已,即使他在现实,是高高在上,含着金汤匙,一天要换几套衣服的世家子弟。

    人心纯净,身上肮脏那又如何?人心肮脏,身上干净那又如何?予他而言,他觉得可以就可以,于是就可以。

    他伸手,往腰间摸索,解开了绑在腰间的葫芦,轻轻的一摇晃,就能够感觉到手中葫芦里面摇荡着的液体。举在眼前,用牙齿咬开塞子,便用嘴咕噜噜的喝了一大口。

    烈酒入喉,伴随着胸腹间腾起的一股热意,灼烧得喉咙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有些刺激。“咳咳。”林斗酒被烈酒的味道呛得眼泪都流了下来,满脸通红,就像是猴子的屁股一般。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生出了这种感觉,虽然把自己的脸形容为猴子的屁股的确有些不雅,可他的整张脸的确是带着一种滚烫的温度。不用看,林斗酒也能够知道,自己的这张脸已经通红无比了,即使是好几天没洗过脸,风吹日晒也是一样,顶多就是红中透着一点黑。

    草原上的烈酒并不多,在这个时候,还需要汉商前来交易的时候,鲜卑人才能够通过交易获得烈酒。由于草原上气候的关系,烈酒更是成为了一种畅销品,至少对于许多草原上的汉子来说,除了老婆和孩子还有手中的刀剑不能够去交易,其他的皮毛,各种牛羊制品一类的,他们都愿意去交换烈酒。

    林斗酒这一葫芦酒,自然就不会是交易得来的了,没有一个草原汉子不好酒,更加不会把烈酒来与他人做交换。当然,不管愿不愿意,这葫芦酒都到了林斗酒的手里面,过程足够血腥,结果却始终如林斗酒的意。一路上葫芦里面的酒增增减减,混杂着血液,喝起来却好像更加的醇甜。

    “好酒!”林斗酒赞叹了一声,发出了一声畅快的呻吟。现在的他已经有一些熏熏然,眼中的世界也变得格外的不一样,远处的战场,正在向他快速的接近着。

    是的,他在飘。林斗酒不知道为什么老爷子会给他取这样的一个名字,大概就因为这名字,他能喝的酒,也超不过一斗,再喝就会倒。

    只是一斗究竟是多少,林斗酒并不知道,这些古老的量词对于他来说,是足够遥远的东西。

    能饮一杯无?

    饮!他继续灌下了一口酒,口鼻间吐出的气息,带着一点浓烈的酒的味道。

    他开口长啸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林斗酒的身影,就像疾驰的电光一样飞射出去,只看见点点的酒水洒落在沿途,一点一点的酒液抛飞,成了空中往后褪落的小水滴。就像脚下踏着一道奔腾的河流,林斗酒不仅在飘,更像是乘风破浪一般,御风而行。

    这是因为他的速度太快,让人觉得他的脚根本没有踏到地面,其实是眼睛的错觉所致。

    喝酒,杀人,喝酒,再杀人!这就是林斗酒一路行来所做的事情,现在看见眼前的一幕,他自然也不会落下。

    在这里杀人,与在现实杀人,基本没有太大的差多,或者生命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也没有人能够解释。林斗酒并不是一个嗜杀的人,却也不是迂腐的人,帝国之所以被称为帝国,便是因为那炎黄的血脉。处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之下,林斗酒自然要为与自己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人去做那么一丁点事情。他所做的,就是杀人,杀鲜卑人。

    “恩?什么声音?”有些落在军队后头的鲜卑骑兵,听到了林斗酒的长啸声,猛的回过头来,顿时看见了林斗酒向前停下的身影,就停在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

    “汉人!哈哈。”看见林斗酒的鲜卑骑兵发出了大笑,脸上多出了一抹狰狞的神色,他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猎物的猛兽一般,带着点戏谑,又好似带着一点玩弄。

    数十名鲜卑骑兵立刻欢呼了起来,朝着林斗酒杀了过去,每个人都争先恐后,生怕落后其他人。要知道,在他们的部落里面,对于杀死一名并州骑兵都是有奖励的,到时候只要割下这个汉人的人头,也可以充作并州骑兵的人头去换得奖赏。

    (本章完)

第373章 诸多无用() 
“嗝……”林斗酒打了一个酒嗝,停下了脚步的他又拿起酒葫芦往嘴中猛灌了一口,醉眼朦胧,活脱脱一个酒鬼的样子。

    这一幕落在了冲来的鲜卑骑兵的眼睛里面,越加的轻蔑,他们赶不上前面去杀并州骑兵,但杀死这样的一个醉汉,毫无疑问是手到擒来。可是头脑简单的他们,所没有想到的是,为什么在鲜卑草原上会有这样的一个醉汉存在,并且是毫发无损的状态。

    “有趣。”林斗酒将酒葫芦往天空抛去,右手往背后一伸,“唰”的一声,背后的长剑已经出鞘,在天空中划出了一匹白练也似的光芒。

    “噗。”嘴里面的酒液喷了出去,纷纷扬扬洒落,就如同下落的雨滴一般,他的嘴角噙着一抹笑意。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长剑剑身横开,朝前击出,打在了滴落的酒液上。瞬间,这些酒滴都朝前飞去,带出了呼啸的响声。一线如雪,酒滴带出了一道白色的光线。

    鲜卑骑兵的眼前一闪,顿时不少人的身体都剧烈的颤抖,“噗嗤,噗嗤”,在他们的胸膛处,出现了许多的血洞。原来轻柔无比,至柔的酒液,变成了杀人利器,洞穿了鲜卑骑兵的身体,刺穿皮甲,融进他们的血肉当中。

    “死!”数名鲜卑骑兵策马来到了林斗酒的面前,手中的长刀呼啸着劈砍而下。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身后原来那些与他们的竞争对手,都已经死光了。

    直到他们劈下长刀的时候,身后才传来了重物落地的声音。

    林斗酒踏出一脚,身形跃出,剑随心转,划过,一颗颗头颅,在长剑之下,抛飞起来,最后重重的落地。喷溅的血液,又染上了他的衣袍,让这已经已经变得暗沉无比的衣袍上面,又多出了许多鲜艳夺目的红色。

    手里面的剑,再又杀死几名鲜卑骑兵,饱饮鲜血的时候,光泽变得越加的明亮,就如一汪秋水。剑身上染着的一点红,微微摇荡着,从剑身上滑落,凝结成了一点,像是红色的月亮一般在秋水中荡漾。

    有鲜卑骑兵被吓得拉住了马,快速的远离了林斗酒,眼中惊疑不定,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怎么死的!他就只看到几道光,几道光之后,带出的是同伴的鲜血。

    更多的鲜卑骑兵注意到了这边,由于并州骑军的数量并不多,他们的数量多出了数十倍,骑兵拥挤之下容易造成误伤,于是许多人都留在了后面。现在,当他们注意到林斗酒,与地上死去的鲜卑骑兵的时候,许多骑兵都朝着他涌了过来。

    “铛铛铛。”随着林斗酒手中的长剑舞动起来,在面前布下了一层又一层的剑围,射来的羽箭被长剑击打,一枝枝的落在了地上。

    林斗酒风淡云轻,眼睛里面捕捉到每一枝朝他射来的羽箭,剑刃斜切,一次又一次的正对着羽箭箭尖。即使是骑射无比精湛的鲜卑骑兵,竟然无法伤到林斗酒分毫,只在他身前的地面上留下了一层又一层密密麻麻的羽箭。

    这世上剑客分为三种,最低劣的一种就是手中有剑,心中却无剑,也只能看到眼前手中剑的,世间大部分剑客都是这一种。还有一种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剑客,便是顶尖的剑客。还有第三种,那就是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的,在他们眼中,伸手所能触及之处,处处都是剑。

    林斗酒手中有剑,心中无剑,视线所触及之处,处都是剑。一柄又一柄的长剑,构成了他眼中的世界,其中出现的网格,无处不在的都是能够用长剑击碎的弱点。

    他出剑,在更多的鲜卑骑兵冲来的时候,眼中唯有心中的那柄剑。生死似乎淡却,在这一刹那,林斗酒面色虔诚,诚于剑,也诚于人,诚于他自己。

    当一个人的剑,与自己的心意相通的时候,那么那柄剑便能够达到所能及的锋利之处。用剑,就是直抒心意,抒该畅,又不能畅之意。

    “孤独啊。”林斗酒叹息,脚下一动,朝上跃起。剑成一线,刺出去,翩若惊鸿,擦过鲜卑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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