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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明朝第一猛人-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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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给我吧。”

第三百二十章 放火也是学问() 
掐灭了不安定因素,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

    朱燮元是民政天才,朱由诚没费多少口舌,他就明白了北社县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拟定了相应的对策。

    朱由诚乐得轻松,抓紧时间把民政全部移交给朱燮元。

    谁知这样反而博得了朱燮元的好感,夸赞朱由诚知轻重,不恋权。

    朱燮元知道,大明官场有两种人,一种人恋权,但不做事;另一种也恋权,但以天下为己任。前一种的代表人物是嘉靖年间的首辅严嵩,后一种的代表人物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

    他不知道,朱由诚其实不属于这两种人之一,他是大明官场的另类,特点是不恋权,也不愿意做事。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更愿意做纨绔子弟。

    当然,大明地大物博,两万万人口,一样米养百样人,什么性格的人都有,未必没有和他个性相同的人。只不过这种人在官场根本混不下去,朱由诚见不着。

    像朱由诚这么懒的人,光移交民政怎么够呢?他连俘虏也一并移交给朱燮元。

    朱燮元是个温厚长者,不致于吞没他的功劳,所以朱由诚非常放心地把俘虏交给他。

    在贵阳时,为了轻装上阵,他就这么干过一回,现在已经是轻车熟路。

    朱燮元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摆明了就是分点功劳给他。

    解决了军事和民政问题,锦衣卫本来可以立即回京,可是朱由诚却任性地定于三日后启程。

    原因无他,他来大明十年了,却没有好好观赏这没有被工业和异族污染过的大好河山。

    大凉山并不是什么名胜,但毕竟是一处景致,不欣赏一下怎么可以呢?

    朱由诚带着客青青、马云娘二女和信王一起爬山。

    朱由诚、客青青、信王三人是京西皇庄练出来的好体格,而马云娘自小舞刀弄剑,身体素质也很好。

    他们四人在山上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别提有多快乐了。

    时近中午,信王觉得有些饥饿,不无遗憾地说道:“可惜没有带些吃食上来,否则倒可以玩上一整天。”

    朱由诚笑道:“谁说没带?”

    朱由诚手一招,一名侍卫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包盐、一瓶酱油、一瓶蜂蜜、一瓶酒,还有各色调料。

    信王翻翻这些东西,嘻嘻笑道:“人说诚哥哥算无遗策,我看不过尔尔。诚哥哥,你带的尽是调料,可没有吃食哦。”

    说完,他清咳一声,然后把嗓子憋粗,假装大人似的说道:“小诚哪,胜不骄,败不馁方为俊杰。你看,才打了几场胜仗,消灭几万敌人,你就开始得意忘形了,竟然忘了带吃食过来。你看这青山绿水,环境怡人,如果我们能尽情吃喝,那会是件多么愉快的事呀。”

    朱由诚笑了,一指从树林里出来的二女。

    只见客青青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呃,错了,还是一只鸡。原来,她在树林里抓到两只野鸡。

    而马云娘更是厉害,竟然扛着一只麂子从树林出来。

    “阿检,大凉山就是一座宝库,里面有无数野生动物,这就是我们天然的食品仓库。到这里来,还需要事先准备吃食吗?”

    信王不好意思地笑了。

    信王本以为找到朱由诚的错处,憋着劲想训他一次,没想到却是自己想差了。

    客青青、马云娘二女和他们二人打了声招呼,就拿着战利品去小溪边洗剥。

    信王道:“没有炊具,该怎么吃呢?难道整只放在火上烤?这样做虽然很有古风,但味道差了点。诚哥哥是美食家,难道会吃那种粗粝的食物吗?”

    朱由诚笑道:“当然不会,而且即使我吃粗食,也要把细粮留给阿检吃。今天,我准备做两道菜,一道是叫化鸡,另一道是烤肉串,那可是无上的美味哦。来,一起来做吧。”

    烤肉串需要竹签,朱由诚并没有带上来,他早就准备在山上就地取材。

    他们砍倒一棵竹子,然后取下一截,削成一根根又细又尖的竹签。

    竹签做得了,猎物也洗干净了,朱由诚告诉他们怎样串肉串,怎样烤肉串,然后便一个人去对付叫花鸡。

    侍卫们本来想上前帮忙的,不过被这四人异口同声地拒绝了。

    开玩笑,野炊的乐趣在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要是让别人做,野炊的乐趣就少了一半。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让给别人呢?

    串好肉串,信王开始点火。

    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活,觉得特别新鲜。

    不过,火苗似乎并不给他这个王爷面子,每当要点着木片的时候,火苗便飘飘摇摇地灭了。后来还是在马云娘的帮助下,这才勉强点着火。

    信王得意至极,拿起一根燃着的木棍兴奋地摇晃了起来,嘴里还不住地喊:“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晃着晃着,木棍上的火焰熄灭了。他想再次点燃木棍,低头一看,完蛋了,因为太兴奋,他没注意火堆,手舞足蹈的时候,踩进了火堆,把好不容易才点着的火生生给踩灭了。

    客青青和马云娘目瞪口呆地看着信王。

    信王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客青青一转头,对马云娘道:“这个地方风水不好,咱们换个地方点篝火吧。”

    马云娘点头道:“青青姐姐说得不错,那咱换个地方吧。”

    说完,二女拿着火绳到别的地方去点火。

    信王垂头丧气,暗道:“若是盈盈妹妹在,她们必定不会走的。”

    正在暗自生闷气的时候,朱由诚两手各托着一个泥球过来。

    朱由诚见信王一个人低着头站在一边,两女在不远处烤肉,便问道:“怎么了,你和她们闹别扭了?”

    信王摇摇头,道:“也不算闹别扭吧,可能是我太笨,影响她们了。”

    说着,信王便把刚才事情说了一遍。

    朱由诚大惊失色,泥球再也托不住,滚落地上。

    他问道:“那你的脚呢?有没有受伤?”

    说着,他让信王坐下,脱下他的袜子,仔细地看了看,舒了口气,道:“还好,没有烫伤。阿检,以后要记住,人生只可得意,不能忘形,快乐到极点的背后,是危险在滋生。”

    信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温暖,心里一甜,道:“诚哥哥,你对我真好,不像那两个女人。唉,女人就是薄情。”

    朱由诚笑道:“我和她们当然不一样。我和你是兄弟,而她们和你只是朋友。朋友之情哪里能比得上兄弟之情呢?不过阿检,我有点奇怪,不过是点着一堆火而已,你至于那么高兴吗?”

    “人家第一次点着,当然高兴喽。不过,诚哥哥,放火还真是一门学问,我现在不敢瞧不起厨子了,至少他们放的火比人家好。”

    朱由诚语重心长地说道:“知识无处不在,关键看你愿不愿意学。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信王点点头,若有所思。

    信王突然说道:“你讲的好有道理,能不能把你刚才口述的那幅对联写下来,我挂在书房里,提醒自己向世间万物学习?诚哥哥就是厉害,出口成章。”

    “对联?”朱由诚一愣,旋即想起了他刚才引用了一句曹雪芹创作的对联。

    曹雪芹是汉奸曹玺的后人,曹玺、曹寅双手都沾过抗清志士的鲜血,这两人分别是曹雪芹的曾祖、祖父。而他的父亲曹颙更是螨清主子的一条忠犬,名为江宁织造,实为监视江南的特务头子。(史载,曹寅有密查专奏之权,虽无特务之名,但有特务之实;而曹颙子承父业,是不是特务,不问可知。)

    曹家后来被主子雍正反攻倒算,家产败落。如果不是这样,曹雪芹也是螨清一条忠诚的小狗。

    这么有哲理的对联怎么能出自从头上到脚下,每一个毛孔都滴着罪恶的汉奸之家的后人手中呢?

    朱由诚决定把这首对联拿走,让那个未来的汉奸痛苦去吧。如果有时间,他决定把红楼梦也抄下来,让那小子彻底抓瞎。

    他点点头,道:“好吧,即然你喜欢,那我就写下来给你吧。不过,现在没有笔,我们先做叫花鸡吃,下午下山后再写。”

    “叫花鸡,就是这两个泥蛋蛋吗?好像摔扁了。”

    朱由诚惨叫道:“好不容易才搞好的,难道还要再来一次?我苦”

第三百二十一章 身世迷团(上)() 
一切的好心情在下山后全都被破坏了,因为北京来的客人带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大明天启六年七月十二日,一个面白无须还略带点书卷气的太监来到了北社县,他就是来宣旨的天使。

    天使驾临,举县震动,唯独锦衣卫若无其事。

    陈国齐客客气气地告诉天使,朱大人和信王正在登山。

    朱大人说了,登山是今天最重要的事。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哪怕是天塌地陷的大事,也得等下山再处理。

    朱由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叛匪已平,不稳定因素已除,再加上有名臣朱燮元坐镇,出不了什么大事,他难得任性一次。

    陈国齐最后说,接旨之事,得等到晚上两位大人下山后再行安排。

    如果普通人这么傲慢,天使早一巴掌呼过去,然后回京,在皇帝耳朵边大进馋言,让这个任性的人尝尝任性的苦果。

    可是朱由诚是谁?那是天启皇帝的宠臣,给他进馋言,纯粹是找死。

    所以天使只好在锦衣卫的营帐里等候。

    好在陈国齐挺会做人的,给他安排下好酒好菜,又带他参观锦衣卫的训练,没有让他坐冷板凳。

    到了酉时四刻,朱由诚和信王珊珊来迟。

    待朱由诚排下香案,天使展开黄色的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圣旨很长,大意是朱由诚已经剿灭了安邦彦叛军,又将信王由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厥功甚伟,命令他即刻班师回京,好让京师官民领略王师威武。至于奢崇明,他已经被朱燮元包围在深山,日薄西山,无须朱由诚率锦衣卫围剿。

    接完旨,信王悄声问道:“诚哥哥。我们不是已经剿灭了奢崇明吗,怎么皇上还说奢崇明被围在深山?不会我们捉的奢崇明是替身吧。”

    信王听朱由诚讲过许多武侠故事,对那些神奇的情节信得一塌糊涂,而替身、易容又是武侠用的桥段。这么一来。天启皇帝的圣旨一出,他误认为抓住的是假的奢崇明。

    朱由诚笑道:“我们抓住的当然是真奢崇明,但我们距离北京太远”

    信王恍然大悟,抓住奢崇明是前些天的事情,而大凉山离北京那么远。即使八百里加急也得五六天才能到北京,所以北京那边现在还不一定知道奢崇明被活捉的消息,即使知道,派出第二批传旨的天使,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见朱由诚和信王悄声嘀咕,传旨太监也不上前打扰,只是含笑看着他们。

    朱由诚见状,明白还有一件事情没做,太监在这里等着呢。

    这道圣旨算是喜事,给人报喜一般都是要收喜钱的。更何况是贪财兼吝啬的太监呢?

    朱由诚上前两步,抓住太监的手用力地摇晃了一下,道:“这位公公辛苦了,我和信王收拾一下行装,明天就启程回京。”

    在握手的同时,五枚银圆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太监手里。

    太监感受到手里又圆又硬的东西,脸笑得像一朵花似的,连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呢?”

    按理说,接了旨,领了赏。太监就可以走了。

    可是这位太监却还不走,一直候在旁边。

    朱由诚问道:“你还有事吗?”

    那太监赔笑道:“咱家刘若愚,是李永贞公公的生死之交。咱家常听李永贞公公称赞朱大人丰神俊朗,风|流潇洒。起了崇拜之心。现在见大人果然和传闻中一样,所以在一旁观摩,以期学得大人的一二。”

    刘若愚和其他太监不一样,他家世袭延庆卫指挥佥事,而他的父亲更是官至辽阳协镇副总兵,算是一方大员了。刘若愚家学渊源。能文能武,本来有锦秀前程,可惜十六岁那年做了个奇怪的梦,一个白胡子老神仙说他的前程在宫里。他左思右想,痛下决心,自己切了那话儿,进宫侍奉万历皇帝。

    因为文化水平高,他现在进了司礼监管理文书,算是离当初的目标近了一步。

    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这样奉迎的话讲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如果不是朱由诚两世为人,几乎误以为这是真的了。

    不过信王毕竟是大明知名的诚实小郎君,信了个十成十。

    听到朱由诚被人推崇,信王比朱由诚还高兴,道:“那是,我诚哥哥是什么人?大明第一好哥哥,大明第一才子,大明第一猛人。你便在边上好好看着吧,学得一二,你也可以在宫里横着走了。”

    刘若愚连声附和。

    朱由诚见刘若愚嘴里不尽不实,知道他想告诉自己的事情未必能让信王知道,也不点破。

    耽搁到夜色深沉,信王告辞回帐睡觉后,刘若愚道:“朱大人,咱家奉李永贞公公的命令,有事来找你。”

    “李永贞?不是魏公公吗?”

    “当然不是,这件事咱家还瞒着魏公公呢,因为这件事与大人的身世有关。”

    “身世?我的身世有什么可说的?”

    “朱大人,我还是从头讲起吧。朱大人,您不是从小被人抱走,然后遗弃在京郊的破庙吗?现在,当年那个抱走你的人找到了。”

    “嗯。”朱由诚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对于这具肉身的恩怨,他根本不在乎。

    再说,没有那个人贩子,他哪里能遇到朱由检这个好兄弟呢?

    刘若愚觉得朱由诚的态度给人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也许这正是李永贞推崇朱由诚的原因。

    这么年轻,城府就这么深,日后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

    刘若愚咽了口口水,接着说道:“那人供认,你的确是沧州人,但与魏公公没有任何关系。你的父亲已经过世,但母亲还健在,就住在沧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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