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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猎妖高校-第311章

小说: 猎妖高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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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意味着它们还没有发现我们!”欧米伽兴奋的低吼一声,用力挥了一下胳膊。

    “但是,它们怎么能够发现这道四象法阵呢?”琥珀的表情仍旧有些困惑:“这道法阵中夹杂了‘奥斯特的守护’,绝对是屏蔽妖魔感知的不二利器!”

    听到‘奥斯特的守护’这几个字,郑清立刻有了几分恍然。他想起在入学前跟着托马斯在大明坊的遭遇。

    那次,也是在奥斯特的守护之下。

    想到这里,郑清脑海一道灵光闪过,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慢慢变得苍白起来。

    随之,一阵钻心的疼痛从右眼蔓延开来,令他忍不住捂着眼睛闷哼了一声。

    “不要紧吧?”张季信担忧的看了他一眼。

    作为密友,也作为曾经一起在入学专机上抵抗过妖魔的同伴,张季信非常清楚郑清身上的痼疾。

    “头疼又犯了?教授不是帮你治过了吗?要不要紧?”辛胖子也注意到郑清的异常,连声追问道。

    其他人也停止了争论,不约而同的把目光集中在年轻巫师身上。

    一股活跃的温热感觉从眼眶涌入手心,令郑清心底一颤。

    “不要紧。”他含糊的说着,抬起头,亮出另外一颗完好无损的眼睛,示意道:“大家先做好准备。这么多妖魔,我们肯定打不过的”

    这句话仿佛一把钥匙,顿时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也打开了所有人的话匣子。

    郑清捂着眼睛,回身走向那个小水坑,装出取水的模样。

    然后他在水坑前悄悄松开捂着右眼的手。

    借着微白的天光,一朵鲜红色的火焰正在他的手心欢快的跳着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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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选择() 
人的一生,总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

    比如选择早上什么时候起床、早餐吃什么,上午处理多少工作、下午茶要不要点,晚上加班到什么时候,睡前打几把游戏,等等。

    各种各样的选择无处不在,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以至于有些人甚至将‘选择的自由’定义为自由的真谛。

    然而,对于郑清来说,在他十八年的生命中,似乎并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出身书香门第,当他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的一刹那,未来可见的时间里,长辈们已经为他选择好了一切——几岁开蒙,什么时候学诗,练习大字选谁的帖子,每天几点睡觉,等等。

    倘若没有那阴魂不散的头疾,没有那位圆脸和气的吴先生,恐怕现在郑清应该身处一所正常的大学,坐在一间宽敞明亮的教室,看着课桌上厚厚的讲义,听教授讲那些他深知出了校门便毫无用处的道理。

    但时间线在他八岁那年分了个叉。

    仿佛有一只大手从时间长河外探了进来,硬生生将一艘笔直前行的小舟拐进了另一条航道。

    原本家里为他安排的生活从那时起便出现了某些奇妙的变化。

    比如他多了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先生,书店里养了一只能够人立而行、开橱柜偷鱼干儿的黄花狸;再比如十二岁生日的时候他去了一个神奇的集市,见到了三个脑袋的哈士奇、躺在澡盆里吐泡泡的美人鱼。

    当这些变化不断累积、不断沉淀之后,最终发生了质的飞跃——几个月前,他在梦里参加了一次巫师大学的招生考试,而且以很高的分数进入了这所神奇的大学。

    正当他懵懂之际,家人又一次帮他做了决定:由于有教育局出具的资格认证,家里人很痛快的将他送去了这所号称本硕博连读,教育部认证的高等学校。

    “从来都是别人帮我做决定,也许今天该我自己做个决定了……”

    郑清捧着手中的那朵红焰,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小水坑。

    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倒影着一张模糊的面孔,五官不够清晰,唯有一颗通红的右眼,纤毫毕现,在波光的反射下熠熠生辉。

    像极了‘四象法阵’外面那些妖魔的眼睛。

    也像极了他在大明坊,隔着‘奥斯特的守护’看到的那头猪妖的眼睛。

    想到这里,郑清的情绪愈发低落了。

    因为他记起了许多曾经下意识忽略的细节。

    比如在大明坊的时候,临街两侧许多巫师都撑起了‘奥斯特的守护’,但唯有郑清呆着的地方被猪妖发现了,一头撞了过去;再比如,入学专机上,当他在空乘的休息室与那个名叫尼基塔的女妖面对面时,对方疯狂的眼神与低声的呢喃;还有不久前,临钟湖夜巡的时候,那头河童妖不早不晚,偏在他路过的时候跳了出去。

    如果一次经历可以解释为运气不佳,两次经历可以说一句流年不利,那么三次、四次、五次之后,即便郑清再迟钝,也终于注意到了这些奇怪的地方。

    他微微眯起右眼,将那有些刺眼的红色遮了起来。

    之前在校医院检查的时候,无论是治疗师,还是学院的教授们,都让他放宽心,不要担心‘一点点淤血’会对他造成什么影响,更不要在意学院里那些毫无根据的风言风语。

    郑清自然从善如流,一直没将右眼的淤血当回事——那时,他对自己的身份信心十足。从小到大,吃馒头喝米粥长大,他难道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品种’吗?

    但是现在,看着眼缝里那丝红色,郑清心底忽然少了几分底气。

    他有些不敢确认自己的身份了。

    如果妖魔们始终能够准确追逐到他的气息,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性:他是一只比较特殊的妖魔,或者他是妖魔们非常非常非常喜欢的‘唐僧肉’——两个结果如此糟糕,以至于一时间郑清不知道自己更偏向于哪种结果。

    但他最终有了一件稍微可以确定的事情,那就是外面那群虎视眈眈、妖焰汹汹的家伙,极大可能是他引过来的。

    郑清举着手心的那朵红焰,仰着头,用力向右眼按去。伴随着眼眶轻微酥麻的感觉,手心中那股温润活跃的感觉逐渐消失了。虽然没有照镜子,但郑清知道,那朵红焰应该重新被他塞进眼睛里去了。

    “唔!”

    他闷哼一声,捂着头,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上。

    剧烈的头痛突如其来,仿佛有人拿着凿子,在用一个大铁锤从外面用力凿着他的脑壳;又像是有个气球,藏在他的脑壳里,忽然胀气了。

    在郑清印象中,从八岁开始,他似乎就再也没有经历过这样严重的头痛了。

    耳边隐约传来伙伴们激烈的低声争论。或战、或走、或留,无论哪一个选择,都充满了风险,却又有各自的优势。每个人都在坚持自己的意见,每个人的意见都是正确的。

    郑清捂着眼睛,慢慢坐起身来。

    头痛来得快,去的也快,凿了凿他的脑壳,反而让他的大脑更清醒了几分。

    理智——或者说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的影子经验——告诉他,留在猎队里,依靠其他人不断‘挡灾’,才是他在这片猎场上最终生存下去的最佳方案。

    反正也没人知道是他引来了那些妖魔,没人会因此责怪他的。

    除了他自己。

    这也是‘感情’告诉他的另外一件事:继续呆在猎队里,是不对的。

    没有道理让其他人因为你的缘故身处险境。

    也不能因为自己,而把其他人推向死亡的深渊。

    想到被那头白色的狼妖王一口吞进肚子里的蓝雀,想到被那头巨大的金刚巨猿一把塞进嘴里的萧笑,郑清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扎了几百下似的。

    他把手伸进腰间的灰布袋里,摸出一沓符纸。

    既然已经知道那些东西都是冲自己来的。

    那么,事情自然变得简单多了。

    “原来选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他低声笑着,给自己腿上绑了两只甲马符,然后又绑了两只,再绑了两只——直到符箓没有办法继续叠加为止。

    “等一下跑起来,肯定会很拉风的吧。”

    郑清心底闪过这个念头,却又不由自主的想到,如果没有人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就算再拉风,也是锦衣夜行,有点小遗憾呐。

    他翻开手中的法书,用略带遗憾的声音轻声颂了三道短咒:

    “尚寐无吪!”

    “尚寐无觉!”

    “尚寐无聪!”

    无形的波动从法书上荡起,眨眼便笼罩了整个法阵。

    噗通、噗通、噗通。

    身子倒地的声音次第响起。

    郑清眯着右眼,转过身,看向陷入沉睡的伙伴们,咂咂嘴——“啊,其实最后一条咒语应该省下来的。原本打算叮嘱你们几句……但是‘尚寐无聪’下,睡觉听不见说话啊!”

    “失算了,失算了。”

    郑清摇摇头,最终放弃了留个小纸条,而是给自己加了一个‘蜉蝣之羽’后,径直走出四象法阵的笼罩范围。

    围拢的妖群顿时骚动起来,却被迫在各自头领的强力约束下瞪着猩红的眼睛,涎水满地。

    “想吃我是吗?!”

    郑清哈哈笑了两声,扯着嗓子喊道:

    “想吃就来吧!”

    “我在天边等着你们……追不上的,不要怪我没有请客啊!”

    说罢,他的身形一闪,再次出现,就已经突破了妖群的第一道防线,仿佛一道青烟似的,一溜烟向着地平线所在的方向狂飙而去。

    原地的妖群们愣了几秒钟,然后在头领们恼羞成怒的吼叫中轰然掉头,撒开丫子疯狂缀了上去。

    从天空远远看去,绿油油的画布上,前面是一个红色的小点儿,后面是一道漆黑的,仿佛沙暴一样的兽潮,逐他而去。

第二百九十七章 甲马() 
甲马符,亦称‘纸马符’‘神行符’,是一道能够帮助巫师疾行的符箓,在巫师界已经有上千年的使用历史,且经济便利,用途广泛。

    之所以这道符箓被称为‘甲马’,来源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十八世纪著名的考据派巫师赵冀——就是那位著有《廿二史札记》、曾经写出‘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的作者——在他撰写的《陔余丛考》第三十卷就曾经推测道‘昔时画神像于纸,皆有马以为乘骑之用,故曰纸马也’,意思是以前在纸上画神像,都要给神祇们画一匹马,用来给祂们乘骑,所以叫‘纸马’。

    又有巫师姓虞名兆漋者,在其所撰《天香楼偶得》云:俗于纸上画神象,涂以彩色,祭赛既毕,则焚化,谓之甲马。

    总之,不论是纸马,还是甲马,巫师界公论认为,它们都是给神仙们骑乘的,只不过凡俗可以借力。

    甲马符最著名的使用者,莫过于北宋年间的神行太保戴宗。

    传言戴师擅长疾行,日缚双甲马,可行四百里;再缚四甲马,昼夜八百里——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魔法技术的发展,甲马符的速度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不至于四甲马的时速才三十多里。

    但无论怎样发展,这道符箓都有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神祇。

    传统巫师们认为这道符箓是通过接引‘天速星’的神力从而达到助力疾行的效果,因而使用这道符箓必须沐浴斋戒,虔心祷告,用后亦需焚化,以敬神祇。

    十七世纪穹窿山的著名灵巫施道渊(即铁竹道人)就曾在他的日记中记录过一个有趣的小事:有一次,施道渊摄召温帅下降,临走前,温帅索要甲马,连烧数纸不退。施云:“已经供奉了许多甲马了。“温帅判断说:“你供奉的甲马蹄子坏了,不能乘骑。“于是施道渊找来还没焚化的甲马查看,原来是模板折坏,马蹄断而不连。然后施道渊用符笔将马蹄续好,温帅这才离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维度派崛起之后,巫师们对于以往各种神秘项的传承多有新的分析与见解,诸如甲马符这类符箓或咒语虽然仍旧广泛使用,但巫师们在使用的时候已经少有‘沐浴焚香’‘虔心祷告’之类的举动了。

    就像郑清,他使用‘甲马符’的时候,向来是随用随画,用后就丢到脑后了。无论是沐浴还是斋戒都从来没做过,更别提什么虔心祷告了。

    按照老人们的说法,他这个样子,是要倒大霉的。

    所以,当他一个人奔跑在无边荒野之中,身后跟着一大群形形色色的妖魔之时,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这茬。

    “漫天神佛,三清、如来、雅威、阿拉在上,保佑我的马儿快快跑吧。”

    “我在心里给你们供奉猪头了……”

    这是不得已,年轻的巫师在心底这么想着——绝对不是敷衍,也不是不恭敬的意思。

    毕竟他现在正在一片荒原猎场逃命,没有办法布设祭坛、焚香献祭。

    而且荒原上也没有祭祀用的猪头。

    只有一望无际的野草,在野地里肆无忌惮的长着。远远望去,毛茸茸的,仿佛一张巨大的毯子,从脚底一直延伸到天边,无边无际。

    天边在哪里,郑清并不清楚,虽然他对妖魔们叫嚣着‘在天边等它们’,但他实际上并没有真的打算跑到天边去——毕竟他的腿上只绑了六张甲马符,能够跑的距离非常有限。

    他只希望着能够在六张符纸烧尽之前,跑到视野中那座小山头就可以了。

    尽量离大家远一点就好。

    然而精神的疲乏、体力的不支,让这点希望也渐渐变成了奢望。

    从四象法阵出来之前,郑清给腿上栓了六个甲马——神行符有叠加的特性,只要能够承受,自然多多益善——六马之速具体有多快,年轻的巫师并没有真正测算过。但毫无疑问,这种叠加使用符箓,对于身体的负担,肯定比双马、四马的负担要重上许多。

    脚步越来越沉重,呼吸中也多了几分铁锈的味道。

    郑清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铁锈,而是从肺泡与喉咙中上涌的血腥气息。

    这意味着他能跑的距离越来越短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意思是眼看距离很近,但实际上真正离的还很远。

    就像郑清眼中不远处那个小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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