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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第140章

小说: 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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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心志把那名昏迷的新人类往台阶下轻巧一抛。

    有不少人借光认出了被扔下地的是负责看守他们的其中一人,登时窃窃私语起来。

    谷心志略略皱眉。

    他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说明他们的来意,他不习惯扮演救世主的身份,只好将目光投向丁秋云。

    丁秋云一指地上的人,面上也没有多少得色,简明扼要地表明了身份:“我们也是旧人类。想出去的,站起来。不想出去的,捂住脸,在原地不要动。我们尊重所有人的意见,只带走愿意走的。”

    很快,有一批人摇摇晃晃地站起,而另一批人蹲在原地,掩面未动。

    见状,谷心志抿嘴轻乐了一声。

    不管在什么时候,总会有人觉得奴役下的享乐要比漂泊中的自由来得更划算。

    丁秋云却对这些人的选择抱有一定尊重,瞄了谷心志一眼:“开锁。”

    他们解救的第一人的脚镣,扣在了新人类乙的脚腕上。

    谷心志学任何东西都比常人快上一线,试过几次后,开锁的速度甚至已赶上了丁秋云,丁秋云索性放慢了自己这边的开锁进度,将奴隶们做了个简单的归类。

    有战斗经验、身体健康的归为单独的一组,有战斗经验但是身上带有轻伤的,归做一组,负责保护和看顾伤势较重、或是全然没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人。

    简单归纳分类后,丁秋云扒掉了那名新人类的工作制服,披在自己身上,同时转头道:“射程以内。”

    谷心志把一个人从镣铐里解放出来:“嗯?”

    “二十分钟快到了。”

    若是旁人,听到丁秋云的话也得先愣上一愣才能明白他所指何意,但谷心志只是略点了点头,便迈步朝外走去。

    丁秋云在后吩咐:“谷副队,活做得利索点儿。”

    谷心志捺住唇角:“是,丁队。”

    孙谚他们领着一队奴隶,探头探脑地顺着另一路通道走上来时,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熏得一个踉跄。

    谷心志点了几炉香,还打开了通风扇,他本人则正坐在宾馆封闭式前台内的电脑边,沾满了血的右手夹着根雾气袅袅的烟,左手则在键盘上随意点按着,留下一串未干涸的血迹,两把军用匕首交叉收在背后的羊皮鞘内,挎在后腰位置。

    看情景,这里刚才应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械斗,但地上却不见鲜血和尸体,而且地上还有刚用湿墩布拖过的痕迹。

    腥味呛鼻,孙谚忍着翻涌的恶心感,先往自家傻弟弟嘴里塞了一块从打晕的看守那里搜刮来的薄荷糖,好压一压味道,才问:“丁队呢?”

    谷心志看也懒得看他们一眼:“马上到。”

    孙谚按下腰间的发信器,让等候在外的罗叔把卡车开到前门处接应,顺手推着弟弟,让他们先往外走:“谷副队,你在干什么?”

    谷心志道:“找找他们的资料。我们或许用得上。”

    孙谚对谷心志的能力还算信任,点点头,再一抬头,见到罗叔的卡车已悠悠停在了正门,便指挥着把奴隶送上车去。

    眼看着人一串串登上了车,谷心志叼含着烟,想,一群小羊羔。

    前台内,工具间的小门紧闭着。

    只要任何一个人拉开门,就能骇然发现,在那小小的空间内,挤着十数具新人类的尸体,身首两处,惨不忍睹,尸身的最上面放着他用来打扫的墩布。

    等人都离开了,谷心志才拧开一侧不知道是谁的保温杯,借着内里的枸杞水,对着电脑屏幕上自己的倒影清洗着脸和手,努力把自己伪装成一只合群的小羊羔。

    在等待期间,罗叔如他们制定的计划,和一个同样运输奴隶的新人类攀谈起来,趁机把人打晕,塞入地牢暂囚,自己则开走了他的车。

    孙谚开走了这辆车,把西边仓库中所有不能作战的奴隶装入他们早已准备好的纸箱,从外封好,留好气孔,装作是运输货物,试图从西城出口离开。

    丁秋云在自家卡车的后车厢窥孔上,密切关注着这辆车的动向。

    车在西镇的出入口被照例拦下。

    孙谚从驾驶座探出头去,和那守门的新人类谈笑风生,还悄悄递了一包烟,声称他虽然是来替别人送奴隶加买货的,但这次违规偷买了一个廉价的小奴隶回去,打算自己用,请负责查货的兄弟通融通融。

    他们打开后车厢,果然发现了小鸡崽子似的瑟瑟发抖的孙彬。

    不管世道如何更易,人情通融这种事总是不会改变的,他们笑纳了孙谚的烟,也没细查那些所谓的“货物”,就放了孙谚出去。

    看着那辆卡车渐行渐远,丁秋云才放松下来。

    有名队员问:“丁队,我们接下来干什么?”

    丁秋云看向逐渐鼎沸起来的街市方向,搓了搓掌心已凝结的血冰,说:“休息。等着晚上的热闹。”

    约晚六点半时,就有来西面仓库提人的了,共要六十名。

    扮演前台的丁秋云以新招募的管理人员的身份热心招待了他们,让他们在大厅暂歇,吩咐去提了十名“a品”,五十名“b品”,皆是刚才解救出的、有战斗经验和能力的旧人类,其中混有队中成员。

    在被带出来见人前,所有奴隶都被押去洗了个热水澡,被搓得皮子发红,又换上了统一的白衣,看上去一个个有模有样,很叫前来“提货”的领头人满意。

    领头人一眼就看到了“a品”群里最显眼的谷心志。

    这些日子来,谷心志在丁家养着,稍稍胖了一些,体态恢复了正常,清清冷冷的,又秀气干净,略长的头发被一条蓝发带绑起了个高马尾,微昂着下巴站在那里,有种不动声色的夺目感。

    领头人绕他走了两步,满意点头道:“最抢手的就是他这样的。”

    丁秋云温和地笑:“是吗?”

    谷心志脸色不大好。

    他不高兴丁秋云对这些新人类比对他的态度都要好。

    哪怕是逢场作戏。

    丁秋云不会特意照顾他的情绪,有礼地一弓腰,将这帮新人类送走后,走到门口,与坐在车内抽烟的罗叔交换了个眼神,便用自带的锁锁上了西仓库的前门,换上了另一件看上去较为单薄的私服,取了自己的摩托车,独身一个往逐渐热闹起来的奴隶市场驶去。

    在耀目的人造虹霓间,他缓慢游走着,找到了七八个他刚才亲手送出去的奴隶。

    他们被放在展示台上特制的铁笼间,看到丁秋云,只略略一点头,便继续低眉顺眼地等候着丁秋云与他们约定的“时机”。

    奴隶镇的原住民早已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全家进化成新人类的才选择留驻在此,靠奴役和贩卖同类过活。

    街上处处燃着熏香,香里有尸身的冷臭。

    丁秋云绕城数周,弄清城中布局后,便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借着路灯光芒,拿香烟壳和铅笔头,画着这末世里绚烂而悲哀的街景。

    他听到有幼年早逝又复活的孩子奶声奶气地向自己的母亲提问:“妈妈,为什么要把那个姐姐关起来呀。”

    母亲笑道:“我们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明明是一样的呀。”小女孩指点着自己,“鼻子,眼睛,都一样呢。”

    “不一样的。”

    “有哪里不一样?”

    母亲发觉自己无法准确地将这种优越感向女儿传达,只好笑着摇了摇头,用了父母教育子女时惯用的拖延大法:“等你长大就知道啦。”

    闻言,靠在摩托车上的人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这些孩子长大后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不是靠一张嘴就能决定的。

    到了约九点钟时,街面上起了些雾气,街道上带着孩子来看热闹的人也疲倦了,陆陆续续返回了旅馆,准备休息。

    据丁秋云他们问出的讯息,夜晚九点是一个分水岭。

    在九点前,往往是“展示”和“才艺表演”环节,主办方会让旧人类在笼中跳舞、殴斗,或是和犬类等杀伤力不很强的动物展开人兽大战,比较适合女人和孩子观看。

    真正的“行货”,是九点后开锣售卖的。

    丁秋云在绘画过程中,也没忘记观察。

    他数度抬眼,发现台上有一个执鞭的人,扮演着低级督军的角色,低着头在台上转来转去,但穿得却很厚,口中哈出厚重的白气,一看便知是个旧人类。

    这人在台上窜来窜去,一旦奴隶有异动,哪怕只是抬手挠挠痒,他都会异常机敏地窜过去,拿着钢鞭当当当地敲着笼边,叫对方老实点儿,不要动。

    用旧人类奴役旧人类,挺毒辣的手段。

    丁秋云无视了那狐假虎威的人,拿出手表确认过时间后,一边低头继续运笔,一边按下铅笔末端的“橡皮”,开口道:“兰兰。”

    距此约三公里的颜兰兰眉尖一挑,伸手扶住耳机,装作调整耳机线的样子。

    丁秋云说:“注意烟花。”

    宣布晚市开场的烟花,会在九点整准时燃放。

    这也是他们约定好的动手时间。

    颜兰兰回头看了一眼那负责看守雕塑的人。

    他早已吃过了晚饭,守着一个放着老评书的电台,撑着下巴打起了瞌睡。

    颜兰兰轻捷无声地起身,从包里取出一包口香糖,抽出最上层的一枚,放入嘴里含嚼,剩下的微型炸弹,她悄无声息地粘贴在早已在纸上精心推算过数遍的位置,旋即蹑手蹑脚走到那打瞌睡的看守人身后,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将一管针液推入他的颈部。

    丁队让他们拿医院里做胸外按压的假人练过无数次,现在对真人下手,颜兰兰心有点慌,手却是稳而准的。

    那人激烈挣扎了一会儿,很快便药力发作、动弹不得了。

    颜兰兰给他摆出了个自然的睡姿,挑选了个距离雕像较近、能观察到爆炸后情况的藏身处,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看着即将到达“12”的分针。

    她犹然惴惴,这炸药声和烟花声终究有差,附近的巡逻人员不少,这冰雕万一一次炸不开,把人引来,那她不就再次落到那些人手里头了吗?

    她是完成了丁队交托的任务,可自己看了人家没穿衣服的漂亮姑娘三个小时,也算是有些感情,再把人扔下,委实不地道。

    可这里一定是那些新人类的重点看守地带,一旦有失,肯定会大举包抄,漂亮姑娘是新人类,就算被炸伤也能自己愈合,颜兰兰就只能靠自身的血小板和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了,一旦受伤,就是给整个队伍添麻烦。

    但颜兰兰的众多疑惑,均被对丁秋云的信任压了下去。

    丁队吩咐自己这样做,那准是考虑到了各方各面了,准没错。

    还有三分钟。

    三公里外的丁秋云将画好的香烟壳夹入背包里的小王子,放入背包,转而向一处专门贩卖“a品”的大看台走去。

    谷心志就在那里,看台的正中央,最显眼的位置。

    在众人的围观中,他脊背挺直,端庄地坐着,目光低垂,裸露在外的脚趾冻得微微发青,他也懒得去暖。

    他满身清冷的少年感,引得不少人起了旖旎心思,纷纷争论这个“六号展品”价值几何,值得用多少件棉服和压缩饼干来交换。

    丁秋云趴在隔离栏杆边,远远看着自家这柄深藏不露的人型兵器。

    他本人的相貌也算出挑,这样一瞬不瞬地盯着一个人看,着实显眼。

    旁边有个中年人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膀,同他搭讪:“小年轻,你也看中了那个六号啊。”

    丁秋云煞有介事地点评:“看着不坏。”

    那中年男人道:“我瞧着也眼热,不过看两眼就得了。他已经被那位订下了。”

    丁秋云循着他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了一个壮硕的汉子,身后还跟着两个跟班,看他们的打扮,显然是一支规模不小的物资搜集队中的主要成员。

    丁秋云对中年男人的话不置可否:“六号是我的。”

    中年男人怀疑地看了一眼丁秋云,以为他是真人不露相,也不敢将话说得太满,试探着说:“想换这么个极品,一辆车的物资都未必够的。”

    丁秋云说:“我想要他,一声口哨就够了。”

    中年男人愣了愣,旋即捧腹大笑:“哎哟,你们小年轻——”

    说话间,背后传来了烟花升空、热流划破冷空的刺耳鸣响。

    与此同时,一声沉闷的爆裂声自东侧传来。

    在双重交响下,丁秋云把食指与拇指抵在唇边,吹了一声口哨。

    全城的电力瞬间断绝,一度辉煌煊赫的街道陷入了死一样的黑暗,唯有烟花不间断腾空炸响,泛着明光的金线银丝瀑布似的自天际垂落,如同一只只慈悲的眼,凝望着漆黑的城。

    谷心志迅速把绑在大腿上的匕首拔出,一脚踹开断了电的铁笼,顺手割断了一个闻声意欲上台的新人类的咽喉。

    在下一朵烟花亮起时,脸颊上溅了血的谷心志便已站在丁秋云和瞠目结舌的中年男人身前。

    丁秋云翻身越过隔离栏杆,借着烟花亮起的一瞬,朝天直放一枪。

    这一枪,是他们早已约定好的暗号。

    等在停车场的、趁机弄坏了他能弄坏的所有轮胎的罗叔开了枪,笼子里的几个队员也从白袍内衬里取出藏好的枪,纷纷对空射击。

    一时间,枪声密集,遍布各处,声如爆豆,仿佛整个城镇已经被某个不知名的军队包围。

    新人类的体能即使再强悍,也是活了十数、数十年的人类,对于枪弹的恐惧早已直烙在心底,尖叫着四散奔逃,或趴倒在地两股战战的不在少数。

    有保卫队闻声出动,但丁秋云要求,所有人必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弄得保卫队摸不着头脑,也只得开枪警示,以至于枪声愈密,反倒给人一种“越打越多”的错觉。

    有个和丁秋云分散混在人群里的队员选准时机,按照先前的约定,扯起嗓子大喊了一声:“他们来了百来个人!是个军队!”

    说罢,他从腰间拿出一个手榴弹,朝一处早已逃空了的看台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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